五月三日上午,李宗仁偕同白崇禧、李品仙、李任仁、黄旭初同广州来客居正、阎锡山、李文范进行会谈,将预拟的备忘录内容提出征求意见,后者对此,一致表示同意,但主张不要用“备忘录”这个名称,请改为“李代总统同居正、阎锡山、李文范三委员谈话记录”。李宗仁答应照改。当日下午,将此谈话记录分抄三份,一份交李文范转国民党中央常会;一份交居正、阎锡山转何应钦;一份请居、阎转张发奎。居、阎、李问李宗仁赴粤日期,李说俟得到蒋答复后再做决定。下午四时,居正、阎锡山、李文范三人飞返广州。
五月四日上午,张发奎打电话到桂林给白崇禧说:“谈话记录已由何应钦备函交给中央秘书处派专人飞往上海交蒋介石。”白崇禧此行已有初步结果,当天下午二时由桂林飞返汉口。
蒋介石在“杭州会谈”后的次日回溪口。二十四日南京解放,二十五日,他从溪口乘车到方门附近海边,再步行至象山口岸乘“太康”舰去上海。二十六日下午一时,到达黄浦江上的复兴岛。二十七日,蒋介石以国民党总裁名义发表文告称:“当此国家民族存亡生死之交,中正愿以在野之身,追随我爱国军民同胞之后,拥护李代总统暨何院长领导作战,奋斗到底。”并即日迁居上海市区金神父路的励志社,在那里先后接见徐永昌、顾祝同、周至柔、桂永清、郭忏(1893—1950,1936年,任陆军第四十六军少将副军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武汉警备总司令、武汉行营副主任兼参谋长、国防部参谋次长。1950年去台湾。)、汤恩伯、毛人凤、陈大庆(1905—1973,黄埔军校一期学员。曾参加东征、北伐等战役,并参加对江西中央红军的五次“围剿”。 从1944年起一直担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1949年到台湾后,任“国家安全局”局长。并被授予陆军一级上将军衔。)、石觉(1908—1986,陆军上将。黄埔军校第三期。1933年参加对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围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第4师第10旅少将旅长,率部开赴华北对日作战。1950年5月,率部12万余人撤退台湾。)、谷正纲、陈良(1896—1971,国民党党员。黄埔军校经理处上校处长。后任交通部中将部长。)等人,以及地方士绅和黄埔学生。他说:“要死守上海”,“成败在此一举”。其实他的所谓“死守上海”,不过是使汤获有充分时间,把存沪黄金白银运到台湾。汤恩伯为了执行这一命令,就顾不得浙赣大门了。
五月四日,蒋介石看到李宗仁那一份从广州转送来沪的“谈话记录”,十分恼火,下面是蒋经国对于此事的描述:
当此风雨飘摇,人心浮动,而忠贞之士正力挽危局之时,李宗仁突由桂林致函父亲,谈人事、军权、财政等“条件”。他要索取已经运到台湾的库存黄金,并且要父亲不要再过问国事,建议最好“早日出国”。父亲内心痛楚之余,因李代总统之误会与猜疑,如此其深,乃函复何院长,请转达李代总统及中央诸同志。函中首请李代总统立即莅临广州,领导政府,次说明其本人无复职之意。最后对于李氏六项要求之前五项,作如下之答复:
一、总统职权既由李氏行使,则关于军政人事,代总统依据宪法有自由调整之权,任何人不能违反。
二、前在职时,为使国家财富免于共党之劫持,曾下令将国库所存金银转移安全地点;引退之后,未尝再行与闻。一切出纳收支皆依常规进行,财政部及中央银行部册具在,尽可稽考。任何人亦不能无理干涉,妄支分文。
三、美援军械之存储及分配,为国防部之职责。引退之后,无权过问,部册罗列,亦可查核。至于枪械由台运回,此乃政府之权限,应由政府自行处理。
四、国家军队由国防部指挥调遣,凡违反命令者应受国法之惩处,皆为当然之事。
五、非常委员会之设立,为四月二十二日杭州会谈所决定。当时李代总统曾经参与,且共同商讨其大纲,迄未表示反对之意。今李既欲打消原议,彼自可请中常会复议。唯民主政治为政党政治,党员对党负有遵守决议之责任;党对党员之政治主张有约束之权利,此乃政党政治之常轨,与训政时期以党御政者,自不可混为一谈。
最后,父亲对李代总统请其出国一事,答复如下:
若谓中不复职即应出国,殊有重加商榷之必要。中许身革命四十余年,只要中国尚有一片自由之领土,不信中竟无立足之地。
在溪口时,曾对礼卿兄言:“前次他们要我下野,我自可下野,现在若复迫我出国亡命,我不能忍受此悲惨之境遇。”今日所怀,仍复如此。
且在过去,彼等主和,乃指我妨碍和平,要求下野。今日和谈失败,又贾我以牵制政府之罪,强我出国,并赋我以对外求援之责。如果将来外援不至,中又将负妨害外交,牵制政府之咎。国内既不许立足,国外亦无法容身。中为一自由国民,不意国尚未亡,而置身无所,至于此极!
中自引退以来,政治责任已告解除,而对革命责任仍自觉其无可逃避;故德邻兄凡有垂询,无不竭诚以答。但决不敢有任何逾越分际干涉政治之行动。
今日国难益急,而德邻兄对中隔膜至此,诚非始料之所及。而过去之协助政府者,已被认为牵制政府,故中唯有遁世远引,对于政治一切不复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