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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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1)

我在合众国逗留期间见到过很多新鲜的事物,要说最引我注意的,那就非身份平等莫属了。我很容易地就发现了这件大事给社会的进展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它将一定的方向赋予了舆论,将一定的方针赋予了法律,将新的箴言赋予了执政者,将特有的习惯赋予了被治者。

很快,我又发现这件大事的影响远远超过了政治措施和法律,而且它对政府的钳制作用决不亚于对公民社会的这种作用。它不仅是在激发情感,制造舆论,改变习俗,而且还在影响着不是由它所产生的一切。

所以,随着我对美国社会研究的逐步深入,我越来越认为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好像所有的个别事物都是由它产生的,所以我将它作为我的整个考察的中心。

当我把视线移到我们所在的半球时,我发现这里的一些情况与我在新大陆见到的相类似。我看到,在我们所在的半球,虽然身份平等没有达到美国那样的极限,却在一天天地接近它,而且,支配美国社会的民主,在欧洲好像也正在迅速得势。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产生了撰写读者将要开始阅读的这本书的念头。

我们中间正在进行着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虽然谁都看到了它,但是人们的看法却并不相同。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出于偶然的新现象,还有希望遏止;而有些人则断定,这是一场不可抗拒的革命,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历史上已知的最古老的、最经常的和最持久的现象。

现在,我来回顾一下700年前的法国。当时,法国被一小部分拥有土地并统治着居民的家族所占有,随着遗产的继承统治权被世代相传,地产是强权的唯一源泉,而权力则是人对付人的唯一手段。

在法国,僧侣阶级的政治权力开始建立起来,并且很快地扩大开来。僧侣阶级对所有的人都敞开大门: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是属民,还是领主,都可以加入僧侣阶级的行列中。平等通过教会的渠道,开始渗透进政治领域。原先身为农奴要被终生奴役的人,现在则可以以神甫的身份与贵族平起平坐,而且还可以经常成为国王的座上宾。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日益安定和文明,各种人际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人们开始觉得需要有民法来调整这种关系了。于是,法学家出现了。他们走出积满灰尘的办公室,离开了阴森森的法庭大堂,出现在王公大人的宅邸,坐在了衣貂披甲的封建男爵的身旁。

当国王们由于好大喜功而破产,贵族们由于私家械斗而荡尽家财时,平民们却由于经商而变得富裕起来。金钱的影响开始在国务中显现。商业成了进入权力大门的新阶梯,金融家结成一个既被人鄙视又受人追捧的政治权力集团。

民智逐渐开化,人们对文学和艺术的兴趣也日益增加。因而,知识成为事业成功的要素,科学也成为为政的一种手段,智慧则成为一种社会力量,文人开始投身于政界。

随着不断出现的通向权力大门的新路,人们渐渐地不再重视家庭出身。在11世纪,贵族的头衔还是无价之宝,但是到了13世纪,这种头衔就可以用钱买到了。出售贵族头衔开始于1270年,结果贵族阶级自己也把平等带进了政府。

在这700年里,贵族为了反对王权,或者是从对手手中夺权,而时常把政治大权交给人民。

更为常见的情况是,为了贬抑贵族,国王让国内的下层阶级加入了政府机关。

在法国,国王们总是自诩为最彻底和最积极的平等主义者。当他们野心勃勃,并且力量强大的时候,会极力把民众提高到贵族的水平;当他们还是庸碌无能之辈的时候,却会让民众上升到比他们自己还高的地位。有的国王凭借自己的才能帮助了民主,而另一些国王则因为自己的无道而帮助了民主。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始终注意使全体臣民在他们的王位之下保持平等,而路易十五则使他自己连同王室一起化成了灰烬。

在公民们开始不按照封建土地所有制占有土地,动产已被视为财富,并且能够产生影响和制造权势以后,每一个工艺方面的发现,每一个工商业方面的改进,都能立即在人们中间创造出与其相适应的新的平等因素。此后,新发现的一切工艺方法,新产生的一切需求,满足新需求的一切想法,都是走向普遍平等的进步。好战,侈靡,追求时髦,以及人的最肤浅的情欲和最高尚的激情,都仿佛在一致让富人变穷并让穷人致富。

在脑力劳动成为力量和财富的源泉之后,每一项新的知识,每一个科学发明,每一个新的思想,都将被视为人民行将掌握的权力的胚芽。口才、诗才、记忆力、想象力、心灵美、思考力——上天随意降下的这些资质,都在促进民主;即使落于民主的敌人之手,它们也会由于自身显示了人的生性伟大,而仍能够为民主服务。因此,随着文明和教育所征服的领域逐渐扩大,被民主征服的领域也会扩大,而文学则会成为对所有人开放的武库,就连弱者和穷人每天也都可以从中取用武器。

翻阅一下我们的历史,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过去的700年里没有一件大事不曾推动平等。

几次对英战争和十字军东征,不但消灭了十分之一的贵族,而且也分散了他们的土地。民主的自由被地方自治制度带进了封建的君主政体。因为枪炮的发明,贵族和平民在战场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印刷术又向他们平等地提供了精神食粮。邮政不仅把知识送到了穷人茅舍的柴扉前,也把它带到了王宫的大门口。基督教新教宣布所有的人都能找到通往天堂的道路。美洲的发现,开辟了千百条致富的新路,为一些无名的冒险家提供了发财得势的机会。

假如我们从11世纪开始对法国每50年的变化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在每50年年末的时候社会体制都发生过一次双重的变革:在社会的阶梯上,贵族下降,平民上升。一个从上降下来,另一个则从下升上去。这样,他们之间的距离每经过半个世纪就会缩短一些,以至于不久之后他们就会合了。

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法国所独有的。同样的革命正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进行着,我们无论面向何处,都可以看到。

人民生活中发生的各类事情,无一不是在促进民主。所有的人,不管他们是为民主奋斗,还是自称为民主的敌人;不管他们是自愿帮助民主获胜的,还是在无意之中为民主效劳的,都为民主尽到了自己的力量。所有的人会合在一起,协同行动,归于一途。有的人不知不觉,有的人身不由己,全部成为了上帝手中的驯服工具。

因此,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的。这种发展是普遍和持久的,它时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碍,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促使它前进,这也是它具有的主要特征。

认为一代人的努力可以阻止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这是非常愚蠢的!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缩,这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在今天,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民主怎么能止步不前呢?

那么,我们现在正往哪里走呢?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因为它已经不能用对比的办法来回答了。也就是说,今天在基督徒之间,身份平等已经扩大到以往任何时候和世界上任何地区都未曾达到的地步,所以在已经完成的巨大工作面前,我们无法预见还有什么工作可做。

大家即将阅读的本书的正文内容,通篇都是在一种唯恐上帝惩罚的心情下写成的。作者之所以有这种心情,是因为看到这场已经冲破一切障碍的不可抗拒的革命进行了许多世纪,而且今天还在它造成的废墟上前进着。

上帝什么都不必说,我们就能看到他的意志的某些征兆。我们只要观察一下自然界的年复一年的正常运行和事件的持续发展趋势,就可以知道了。所以我没有听到创世主的启示,就知道天上的星辰是沿着它的手指画出的轨道运行的。

如果说通过长期的观察和认真的思考,说我们今天的人知道平等的逐渐向前发展不仅是人类历史的过去,也是人类历史的未来,那么,单是这一发现本身就会赋予这一发展以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神启性质。所以,企图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的意志,各个民族能做的只有顺应上苍给他们安排的社会情况。

在我看来,在我们这一代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出现了可怕的局面。席卷它们的革命运动已经强大得无法遏止,但它的速度却还是可以加以引导的。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命运还掌握在它们自己的手里,但是很快也会失去控制。

在我们这个时代,领导社会的人肩负的首要任务是:对民主加以引导;尽可能地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洁化民主的风尚;规范民主的行动;逐步将民情的经验用治世的科学取代,将民主盲目的本能用对其真正利益的认识取代,使民主的政策与时间和地点相适合,并且根据环境和人事修正这些政策。

一个全新的社会,需要有一门全新的政治科学。

然而,我们却很少这样想过。我们被投于一条大江的急流中,冒出头来望着岸上依稀可见的断壁残垣,本想看得仔细些,但惊涛又把我们卷了进去,推回深渊。

我方才叙述的这伟大的社会革命,在欧洲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不如在法国发展得这样迅猛激进。只是这个革命在法国通常都是随意进行的。

国家的首领从来没有想过要为革命做些什么准备工作,革命通常是在违反他们的意愿或者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时候进行的。国内最有势力、最有道德和最有知识的阶级,压根儿没去寻求驾驭革命的方法,以便来对它进行领导。因而,任凭民主被其狂野的本能所支配,使民主就像失去父母照顾,于街头流浪,只知社会的丑恶面,靠自己成长起来的孩子那样,独自壮大起来。在它突然掌权之前,人们好像还不知道它的存在。但是在它掌权之后,人们对它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一点要求都会百依百顺,唯命是从,把它崇拜为力量的象征。但到后来,当它因为自己的举止过分而被削弱时,立法者就会设计出鲁莽的法案去消灭它,却不会想办法去纠正和引导它;立法者挖空心思要把它挤出政府,根本不愿意让它学会治国的方法。

结果,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民主革命,但是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变化却没有在法律、民情、思想以及道德方面发生。因此,虽然我们有了民主,却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原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了它带来的害处,却没有得到它可能提供给我们的好处。

在贵族阶级的支持下,王权平安无事地统治着欧洲各国,那时,虽然人们处于不幸之中,但他们还享受着一些我们这一代人难以理解和想象的幸福。

某些臣下拥有的权力,为皇亲国戚施行暴政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在国王方面,由于他认为自己在民众面前俨然如神一般,所以在他受到被视为神的尊敬后,决不愿意滥用自己的权力。

那些居于人民之上的贵族对待人民的方式,就像牧人对待自己的牲口一样,只有同情而关心不足。在他们看来,穷人与他们并不平等,他们关心穷人的遭遇,就等于在关心自己去完成上帝托付给他们的任务罢了。

人民从来没有奢想过享有非分的社会地位,自然,更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与首领处于平等的地位,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享受首领的恩惠,根本没想争取自己的权利。当首领是宽宏公正的人时,他们爱首领,并且对服从首领的严厉统治毫无怨言,从不感到卑下,就好像他们的行为是在接受上帝所给予的不可抗拒的惩罚。此外,习惯和民情也为暴政设置了界限,为暴力的行使定出了某种约束。

由于贵族认为自己的特权是合法的,根本没有想过有人会剥夺他们的特权。而另一方面,奴隶又认为他们卑下的地位是不可更改的自然秩序使然,所以,人们以为可以在命运如此悬殊的这两个阶级之间建立起某种相互照顾的关系。因此,当时社会上虽也有苦难和不平等,然而彼时双方的心灵都不曾堕落。

人们变坏的原因,绝不会是因为执政者行使权力或是被统治者习惯于服从,而是因为前者行使了被认为是非法的暴力,而后者服从了他们认为是侵夺和压迫的强权。

一方面,一些人集权势、财产、悠闲于一身,从而能够生活奢华,寻欢作乐,讲究文雅,欣赏艺术;而另一方面,一些人终生劳动,却始终粗野、无知。

但是,即便在这群粗野无知的民众中,也同样会有强烈的激情、虔诚的信仰、高尚的情操和质朴的德行的存在。

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或许会有其强大性和稳定性,尤其可能会有其光荣之处。

但是,就是在这里,各阶层开始混合了起来,使原本人们互相隔开的一些屏障接连倒毁,财产也逐渐分散,并开始为多数人所享有。同样,权力也逐渐为多数人所分享,教育日益普及,智力日趋相等,社会日益民主。最后,民主终于和平地控制了社会法制和民情。

于是,我想象出了一个社会,在那里,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的创造,爱护它,并毫无怨言地遵守它;人们尊重政府的权威不是因为它神圣,而是因为必要;对国家首长,他们的爱戴虽然不够热烈,但绝对是出于有理有节的真实感情。由于人人都有权利,并且能够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之间便会建立起一种坚定的信赖关系和一种不卑不亢的相互尊重关系。

在人们了解了自己的真正利益后,自然就会理解:想要享受社会公益,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样,贵族的个人权威将会被公民的自由联合所取代,国家也可以避免暴政和专横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