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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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11)

杰克逊将军在如此对多数予以屈服而令自己获取人们的好感以后,就提高了他的地位。从而,他排除一切障碍,向多数所追求的或多数尚且表示怀疑的目标奋力前进。他获得了他的前任们从未有过的强大支持,并到处利用便利条件将自己的私敌打倒在地,这些便利条件任何一位总统没有遇到过。他对自己所采取的一些之前没有人敢实行的措施负责,他在对待全国的议员时,甚至用了一种接近于侮辱的轻蔑态度;对国会的法案他拒绝批准,而且对这个强大立法机构的质问往往不去回答。他就是这样一个仆人,对待主人有时会很粗暴。所以,杰克逊将军的权威在不断加强,但总统的权威却一天比一天削弱。联邦政府在他执政期间是强大的;然而当他的继任者掌权时,联邦政府便将软弱无力。

只要我说的不存在大错,美国的联邦政府便将不断地削弱下去。一些公务会被它逐渐地放弃,它把自己的活动局限在一个越来越小的范围里。生性软弱的联邦政府,甚至会丧失看似强大的外表。另一方面,我还觉得,人们的独立感在美国各州表现得日益明显,对地方政府的爱也显得日益强烈。

人们想要联邦,然而只把它当做一个影子。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希望联邦强大,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又希望它软弱。人们主张联邦在战争时期可将全国的人力和物力集中到自己手里,但在和平时期甚至可以不要联邦。此种一会儿软弱一会儿强大的交替现象,是源于联邦的本性。

人们思想的这一普遍运动,现在我不认为有什么东西可以进行阻止。产生这一运动的原因,还在不停地发生作用。所以,运动将继续进行下去,并且能够预言,除非发生某种意外情况,联邦政府一定将日益削弱下去。

然而我认为,联邦当局无力对自己的生存予以维护,不能对国内和平加以保持,从而自生自灭的日子还离我们很远。民情已经接受了联邦,人们希望联邦存在。联邦的成就是明显的,联邦的好处是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当人们发觉联邦政府的弱点足以对联邦的存在造成危害时,我确信会出现一种相反的运动,来增强联邦的力量。

迄今,在世界上建立的一切联邦政府中,最符合联邦的性质而进行活动的是合众国政府。联邦只要不遭受法律解释的直接打击,不严重损害联邦的本质,舆论的变化、内部的危机或战争,都能够立刻恢复自己应当具有的活力。

只有一点是我想指出的,那便是,我们法国的许多人认为美国的舆论趋向中央集权,主张让总统和国会掌握一切权力。然而我认为,美国显然出现了一种与此相反的舆论。我是说联邦政府正在不断趋向软弱无力,并且认为其中只有联邦的主权遭到了破坏,而不是说它因为日益老化而失去权力和威胁各州的主权。这便是当前的实况。这个趋势的最后结果将会怎样?对我所指出的运动,有什么偶然事件会能够加以阻止、推迟或加速呢?这种偶然事件隐藏在未来,我不认为我现在能够揭开它们的帷幕。

论美国的共和制度及其持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

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共和制度最有前途——就目前来说,共和适应于英裔美国人的自然状态——为什么——如果要破坏共和,就必须要同时改变一切法律,改造整个民情——美国人建立贵族制度即将遇到的困难

假如现在的加盟州之间发生战争,并随着战争而拥有常备军,加重税负和实行独裁,最终因此导致联邦解体,那么终将会危害共和制度的命运。

但我们不能把共和的前途与联邦的前途混为一谈。

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只要环境对它有利,它就能存在下去;而共和在我看来更适应于美国人的自然状态。除非有相反的因素继续不断地向同一方向发生作用,否则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使共和制度被贵族制度取代。

联邦的存在主要是依靠组建联邦的法律。只要一场革命爆发,或一有舆论改变,就可使联邦不复存在。但是共和却有着根深蒂固的基础。

在美国,人们把共和理解为是社会对自身进行的缓慢且和平的活动。它真正建立在人民的明智意愿之上,是一种合理状态。在这种管理体制之下,每项决定都要历经长期酝酿,审慎讨论,等到成熟,才能付诸实施。

美国的共和主义者重视民情,尊重人们的宗教信仰,承认各种权利。在他们看来,一个民族越是享有自由,就应该越讲究道德,越是信仰宗教,越应该温文尔雅。在美国,所谓共和,是针对多数的和平统治而言的。多数,在经过彼此认识,且让人们承认自己的存在以后,就会成为一切权力的共同来源。但是,多数本身并不是无限权威。在道德界,居于其上的有人道、正义和理性;在政界,高于其上的有各种既得权利。而多数正承认它在这两方面所受的限制。如果它破坏了这两项限制,那就正像每个人出于激情一样,并且也像每个人激动时可能把好事办坏那样。

然而,在欧洲我们却发现了一些新奇的说法。

据欧洲的一些人说,共和并不是像大家至今所想的那样是多数的统治,而是依靠多数得势的几个人的统治。在这种统治中起领导作用的是那些知道人民具有最大作用的人,而不是人民。这些人经过自己独特的判断,可以以人民的名义行事,却不与人民商量,把人民踩在脚下却要求人民对他们感恩戴德。而且,共和政府是唯一要求人民承认它有权任意行事,敢于蔑视人们迄今所尊重的一切——包括从最高的道德规范到最初浅的公认准则——的政府。

至今他们还认为,不论专制以什么形式出现,都是令人讨厌的。但在如今,他们又有新的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以人民的名义来实行暴政和主事不公,暴政也可以成为合法的,不公也可以变为神圣的。

美国人对共和的看法,是美国最便于采用共和,而且能够保证共和持久存在下去。在他们看来,共和政府的政绩即便常常不令人满意,但至少在理论上还是好的。所以,人民最后总是会按照共和的原则行事。

在一开始美国就不可能建立集权的行政,在将来也极难建立。居民们散住在一片辽阔的国土上,又被许多天然障碍所分隔,从而他们只能各自去管理自己的生活细节。所以,美国是一个地道的由乡镇政府和州政府进行管理的国家。

置身在新大陆的所有欧洲人都能感知到这一点,除这个原因之外,英裔美国人还另外添加了几个他们所特有的原因。

英国人在北美的各殖民地建立之初就把他们的法制和民情中的乡镇自由精神带来。英国的移民们不仅认为乡镇自由是必要的东西,而且将之当做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继承下来。

各殖民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在当时,一些彼此陌生或因不同目的而相聚在一起的人割据着每个地方,甚至每个教区。所以,在一开始美国的英裔移民就形成了许许多多不属于任何共同中心管辖的小社区,而且由于它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理应管理它们和可以容易治理它们的中央当局,所以每个小社区都自行管理自己的事务。

由此看来,国土的自然条件,建立英国各殖民地的方式,初期移民们的生活习惯——这些结合起来,就使得乡镇自由和地方自由得到了惊人的发展。

受这个缘故的影响,美国的全部国家制度,在本质上都是共和的;要想在美国彻底破坏构成共和的基础的法律,就必须同时废除一切法律。

今天如果有一个政党试图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那比起现在就想在法国建立共和国的政党,它的处境还要更加困难。法国的王权在建立之前并没有为自己拟定一套立法制度,因此目前只能是一个包围着共和制度的君主政体。

同样的困难,君主政体的原则在向美国的民情渗入时也会遇到。

人民主权学说在美国并不是一项与人民的习惯和一切占有统治地位的观念没有联系的孤立学说,相反地,我们可以把它当成是维系通行于整个英裔美国人世界的观念的链条的最后一环。美国的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据以建立的伟大箴言是:每一个人,无论他是什么人,上帝都赋予了他能够自行处理与自己最有密切关系的事务所需要的一定理性。它被家庭用于子女,被主人用于奴仆,被乡镇用于官员,被县用于乡镇,被州用于县,又被联邦用于各州。这个箴言被扩大化用于全国,最终就成为人民主权学说。

由上可知,在美国,共和的根本原则和制约人类的大部分行为的原则是一致的。因此,在我看来,共和在建立其法制的同时,就深入到了美国人的思想、观点和一切习惯中,如果想改变它的法制,就必须改变所有的这一切。在美国,甚至大多数人信仰的也是共和的宗教,因为宗教使来世的真理服从于个人的理性,就像政治让个人对私人利益的关心服从于人之常情。同时宗教同意被引导走向天堂的路都可以由每个人自由选择,就像法律承认每个公民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那样。

非常明显地,只有发生一连串向同一方向发生作用的事件,才能使另一套观点、法制和民情取代这一套法制、观点和民情。

如果有一天共和的原则竟会在美国被消灭,那也只能发生在经过长期的时胜时败的反反复复的社会斗争之后。而在现代的民族被一个全新的民族所取代之前,有些共和原则将会复兴,却不会完全消灭。但是,并没有什么预示这样的革命的东西,也没有任何能表明这样的革命即将来临的征兆。

最使一个初到美国的人感到吃惊的,是政治社会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运动。他们的法律在不断地改变,从表面上看,你会以为一个信念如此不稳定的民族的现存政府很快就会被一个全新的政府所取代。然而,你的这种担心似乎有点杞人忧天。事实上,政治制度有两种不稳定情况,不能把两者混淆。第一种,是经常改变次要的法律,但对好端端的社会的继续存在并没有影响。第二种,是动摇制度的基础本身,攻击法制的基本原则。动乱和革命经常是跟随着这样的不稳定而来的,而身受其害的国家则处于变动激烈和莫测的状态。经验告诉我们,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它们有时结合在一起,有时又彼此分离,所以立法方面的这两种不稳定情况彼此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在美国见到的不稳定情况就是第二种,并不是第一种。虽然美国人经常改变他们的法律,但宪法的基础却一直受到尊重。

当今,美国在共和主义统治之下,犹如路易十四时期法国在君主主义统治之下。在当时,法国人不仅喜爱君主政体,而且觉得它不能被别的什么东西所取代。君主政体被他们所接受,正犹如阳光的照射和四季的更迭被人们所接受。那时的法国人,既没有王权的强烈反对者,也没有王权的积极拥护者。

从根本上讲,共和存在于美国正是基于默认或一种consensus universalis(一致同意)而建立,并且无须争辩、反驳和证明。

我认为,如果美国的居民总是像他们在行政制度方面所做的那样改来改去,必将危害共和政府的未来。

立法方面的朝令夕改,常常使人们的计划受挫,所以我们有理由担心,共和终有一天会被人们看成是一种不方便的社会生活方式。到那个时候,次要法律的不稳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样会使人们对基本法律的存在表示怀疑,并会间接地引起一场革命。不过,距这个时代的到来还十分遥远。

现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共和一被美国人放弃,经过不长时间的君主政体,美国很快就会进入专制的桎梏。孟德斯鸠曾提到过,继共和而建立的君权是最专制的权力,原因是,原来毫不担心地交给一个民选首脑的无限权力,在这时便被一个世袭君主掌握在了手里。这个说法是普遍适用的,但又特别适用于民主共和国。美国的立法行政官员,是由全国的多数,而不是由公民中的一个特殊阶级选举的。他们直接代表人民大众的激情,且完全依靠人民大众的意志,因此他们既不会使人害怕,也不会被人怀恨。但正如我之前说过的,人民在规定他们的职权时,将很大一部分权力交给他们自行专断,而很少划定他们的权力界限。这种事态促成了一些比它本身更有生命力的习惯的形成。美国的立法行政官员,在国会休会期间或去职后,也会对社会产生很大影响,以至于我们很难说暴政将止于何时何地。

在欧洲人当中,有些人希望美国出现贵族政体,甚至已经将贵族政体必然得势的时期明确预言出来了。

我现在需要再次指出,目前美国社会的动向,在我看来是越来越趋向民主。

但是,我决不是断言美国人将来不会在某一天不限制政治权利的范围,或让某一个人独享这些权利而不没收。但是,我也无法相信,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会让公民中的一个特殊阶级独占这些权利,或者换言之,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会建立贵族政体。

贵族集团由一定数目的公民组成,他们虽与人民大众离得很近,但永远凌驾于人民大众之上。你打不倒这个集团,但你能与它接近;你休想与它混合,但你可以天天与它来往。

比起这种服从,你不可能想象还会有什么服从更违反人的天性和人心的隐秘本能。单纯依靠自己生存的人,是宁愿经常受一个国王的专断统治,也不愿受贵族正规的行政管理的。

贵族制度要想长期存在下去,就要将不平等作为原则,事先便必须将不平等合法化,并在社会实行不平等的同时将它带进自己的家庭。只要是与合情合理的公平截然相反的东西,就必须依靠压制的办法强加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