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666900000071

第71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13)

美国对这个道理的理解,与其他国家一样明白。美国人已经能使自己的国旗被人尊重,而且不久以后可能会让人望而生畏。

我确信,北美的海上力量即使在联邦解散后也不会削弱,反而会大大增强。今天经商的州与不经商的州在联合,但后者往往仅仅是勉强同意加强与它并无直接利益关系的海上力量。

反之,假如联邦中所有经商的州联合成一个单一国家,商业就会成为它们最主要的国家利益,因而它们会为了保护航运作出巨大牺牲,并且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它们去实现这方面的愿望。

我认为,同人一样,国家也几乎总是在它的青年时期就显露出其未来命运的主要特点。当看到英裔美国人的那种经商的干劲、经商的便利条件和经商获得的成就之时,我就不自觉地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成为地球上排名第一的海上强国。正如同罗马人生来就是要统治世界的一样,他们生来就是要统治海洋的。

注释

[1]北美的土著以史无前例的坚定保留着自己的观点,甚至坚守着他们习惯的微小的细节。200多年来,漂泊不定的北美部落虽经常与白人接触,但几乎拒绝全部的白人的思想和习惯。不过欧洲人还是对野蛮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即他们只是使印第安人更加衰败,却无法将他们欧化。1831年夏天,我到密歇根湖畔一个名叫绿湾的地方,这是西北部印第安人在美国的最北界线,在这里我结识了一位美国军官H少校。有一天他长篇大论地给我谈完印第安人的坚定性格后,又向我讲了以下这样一个故事:“以前,我认识从新英格兰一所学院毕业的一个印第安青年。他学习很不错,外表同文明人完全一样。在1810年同英国人作战期间,我又见到了这位青年。他在我们的部队里服务,指挥他们部落的战士。只是在印第安人答应不以残忍的办法活剥被俘者的头皮的条件下,美国人才准许他们参加部队作战的。这位叫C的印第安青年,在……战斗后的夜晚来到我们的野营,他在营火旁边坐下。我问他白天的战况。他谈了战斗的经过,而且对自己的战绩越谈越高兴。最后他解开军装的纽扣对我说:‘可不要出卖我,你看!’H少校接着说:‘在他的衬衣里,我看到有一块带着头发的英国人的头皮贴肉藏着,而且还滴着血。’”(参看托克维尔的《美国旅行记》,J.P.梅耶编:1960年纽黑文版第37页。这里的H少校为拉马尔少校)

[2]在最初的13个州里,现在印第安人只有6373名。见第二十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117号立法文件第20(?)页。

[3]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于1829年2月4日在提交给国会(第二次会议)的报告(众议院文件第117号)第23页(和以下几页)中写道:“很久以前,不依靠文明人的工业品,印第安人就可以获得必要的猎物以供吃穿。在密西西比河以西,还可以在有些地方见到大批的成群野牛,住在这里的印第安人部落,就跟随这些野生动物一起迁徙。同我们谈话的印第安人,能按照祖传的方法把猎获的野牛养活起来,野牛而今已在不断减少。现在不准再用陷阱、火枪、夹子等来猎取熊、黄鹿、河狸、麝鼠之类的小野兽了。对于作为印第安人生活必需品的小野兽,更不准采取这样的办法了。“在印第安人不得不靠辛苦的劳动来维持生计的西北地区,尤其应当这样。往往猎人追逐猎物数日而一无所得。全家在这期间就得用树皮和树根充饥,或者饿死。每年冬天都因此而有很多人饿死。”印第安人不愿像欧洲人那样生活,但现在他们既离不开欧洲人,又不能完全按照祖辈那样生活。一个事实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我也是通过官方的文件了解到的。苏必利尔湖畔的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中,有人杀了一个欧洲人。联邦政府就下令禁止同这个部落贸易,直到把杀人的罪犯捉拿归案为止。

[4]沃尔内在其《美国气候与土壤概述》(巴黎,1822年)第370页中写道:“从文森斯到卡斯卡斯基亚,五年前在今伊利诺伊州境内到处是野蛮人(1797)。你经过的草地无不有四五百只成群的野牛,而今全不见了。因不堪猎人的追击,尤其是不堪美国人牲畜的铃声的干扰,野牛涉水逃到密西西比河的对岸。”〔托克维尔用过的此书原本,现藏于托克维尔旧居(在芒什省)〕

[5]大家可以相信,在这里我所介绍的美国境内的各个印第安人部落的一般情况是真实的(见第二十届国会第117号立法文件第90~105页)。即使欧洲人现在还离美国中部的野蛮部落很远,可以预见到这些部落也会很快相继灭亡的。

[6]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在致国会的报告第15页上说,印第安人之所以不愿意离开故土,同我们一样,是出于安土重迁的感情。他们另外还把不愿意让出上天赐给他们祖先的土地的思想,和对某些与从来没有向欧洲人出让过土地或者只向欧洲人出让过土地的部分部落具有重大影响的迷信思想联系起来。“我们不出售埋有我们祖先遗骨的那些土地”,就是他们对前来要求购买他们土地的人说的第一句话。

[7]参看国会第117号立法文件(第15页及以下几页)对这种交易的描述。下面的细致描写,见于刚才我引用的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1829年2月4日致国会的报告。刘易斯·卡斯先生现任美国陆军部长。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写道:“印第安人来到签约地点时,样子十分可怜,几乎是一丝不挂。他们在这里看到并试用了他们觉得十分珍贵的许多物品,这些就是美国商人特意带来的。想要满足自己需要的妇女和儿童,立即开始纠缠亲人要这要那,对有权出卖土地的人施加种种影响。印第安人的目光短浅,是经常性的和无法说服他们改变的。解决妇女儿童的这些迫切需要和满足他们的愿望,是野蛮人的不可动摇的一种感情。长远利益对他们而言只有微不足道的影响。他们容易忘记过去,根本不考虑未来。他们的要求如果不能立即满足,你怎么恳求他们出让一部分土地也是枉然。你务实地指出他们所处的困苦境地时,你不会为使他们的痛苦得到某些缓解而引起他们的热烈表情而感到吃惊。”

[8]1830年5月9日,爱德华·埃弗雷特向众议院报告说,根据协定,美国人已在密西西比河以东和以西获得23000万英亩土地。1808年,奥赛治部以1000美元让出4800万英亩土地。1818年,夸保部以4000美元让出2000万英亩土地。他们保留了100万英亩土地用来狩猎。他们发誓要保住这块土地。但是没过多久,这块土地也被侵占了。1830年2月24日,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报告人贝尔先生向国会报告:“为了能够利用被印第安人宣布为他们所有的荒地,我们从印第安部落手里购买猎物已经绝迹或者已被打光的狩猎用地。这种做法是最有好处的,也当然最符合法律程序,比用武力侵占野蛮人的土地合乎人道。“购买印第安人土地所有权的做法,不外乎是在获得新大陆的土地时用人道和权宜之策取代过去的暴力方式。同样这种做法能使我们成为宣布是我们自己发现的土地的主人,而且保证我们文明人能在被野蛮部落占据的土地上安家立业的权利。“许多交易至今都是当着印第安人的面压低价格成交的,这样的交易将来也会很顺利地使他们向我们出让土地。所以,向野蛮人购买占有权的做法没有影响美国繁荣的飞快进度。”〔第二十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227号立法文件第6页(及以下几页)〕

[9]而且,我认为美国的所有国务活动家都持有这种看法。”卡斯先生向国会报告说:“根据过去推断未来,印第安人的人数将逐渐减少,他们的种族将会完全灭绝。为了避免这样的结局,必须停止开发边境,使野蛮人在那里定居,或者改变我们同他们的关系,而现在这种关系,他们永远不会认为是公道的。”

[10]其中特别应当提出的反抗有:瓦帕诺部抵抗白人的战争,由美塔科姆领导的几个部落于1675年联合反对新英格兰殖民者的战争,1622年在弗吉尼亚英国人受阻的战争。

[11]参看各种有关新英格兰的历史著作。参看夏尔瓦的《新法兰西的历史》和《布道通讯》。(《布道通讯》开始发表于1712年,后来汇成一部集子,共34卷,包括1703年至1776年的通讯。增订版于1780年问世。参看吉贝尔·希纳尔:《美洲遐想》,巴黎,1934年,第438页。再参看夏尔瓦:《新法兰西的历史》第333页及下面几页)

[12]沃尔内在其《美国气候与土壤概述》第423页上写道:“在所有的部落里,还有年老的一些战士在看到有人使用犁时,喊叫这是在破坏古风。他们觉得,使用这种新玩意儿,只能让野蛮人堕落,而为了他们的荣誉和威望得以重振,只要他们的古风恢复就可以了。”

[13]下面的描述摘自官方的一份文件:“一个青年男子,在没有同敌人打过仗时,不能以战功来夸耀自己之前,不会有任何人尊重他,把他差不多看成一个女人。”“他们在表演战争的大型舞蹈中,立在场上的一根杆子被所有的战士轮番去敲,喊叫挑战和叙述他们的战功。他们的亲友和战友是在场的听众,听众如果在他们讲话时洗耳恭听,立即在讲话结束后高声欢呼和热烈鼓掌,则表明他的话给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样的集会上没有讲过自己战功的青年男子,被认为是最无用的;而兴高采烈的青年战士突然离开跳舞的地方,去取可以显示自己战功的战利品和使他自豪的证物的大有人在。”

[14]现今这两个部落分布在佐治亚州、田纳西州、亚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在南部以前有以下四大部落(现在尚有部分残余):巧克陶部、契卡索部、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这四个部在1830年尚有75000人左右。在英裔美国人占有和购进的领土境内,现在印第安人约有30万。〔见《纽约市印第安人事务管理处文件集》;(下面的精确数字摘自1829年7月22日发表的《纽约市土著居民迁移指导管理处关于土著居民现况和进步的报告》)〕根据向国会报告的官方资料显示,精确数字为313130人。如果读者想了解英裔美国人领地内印第安诸部的族名和情况,请参照方才我引用的文件〔第二十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117号立法文件第90~105页〕。

[15]我还把这家独一无二的报纸带了几份回法国。

[16]参见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致第二十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227号报告第23页。其中指出在柴罗基部混血儿的人数有所增加,主要的原因可以追溯到独立战争。参加英方的佐治亚英裔美国人,在独立战争中被迫逃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并同印第安人在那里结婚。

[17]遗憾的是,毕竟混血儿的人数不多,而且在北美产生的影响不如他们在其他地方的影响大。美国大陆上的这一地区是由欧洲的两大民族开发起来的,即法国人和英国人的移民。很早就有法国人同土著的姑娘结为夫妇,但不幸的是新郎官对印第安人和自己人要隐瞒婚姻关系。他们没有把文明人的生活嗜好和习惯传给野蛮人,反而爱上了野蛮人的生活方式。他们成了荒野地区的最可悲的外来人,需要靠吹捧印第安人的恶习或者德行来获得认同的友谊。1685年,加拿大总督塞农维尔向路易十四奏称:“长期以来,想要使野蛮人法国化,必须让他们与我们接近。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野蛮人与我们接近并没有法国化,而是经常在他们中间出现的法国人却变成了野蛮人。”〔夏尔瓦:《新法兰西的历史》第2卷第345页(应是325页,此书的全称为《新法兰西的历史与通志》。托尔维尔引用的版本,是1774年巴黎出版的六卷本。此书的谢伊英译本,1870年出版于纽约,1962年又重印于芝加哥,亦为六卷本。)〕英国人则不一样,他们固守祖先的观点、风俗和一切习惯,仍然在美洲的荒凉地区过着像在欧洲城市里那样的安静生活。他们因此不想同他们所蔑视的野蛮人结婚,千方百计地避免自己的血液与野蛮人的混合。因此,对于印第安人,法国人没有任何有利于他们开化的影响,而对于英国人,印第安人又一直把他们看成是外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