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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观音崇拜之由来 (3)

若用佛教行者的眼光来看女人,女人就有几种名字。第一是“女衰”,就是女子能够使人衰败,所有衰败之中这个最为重大。第二是“女”,就是女人像把锁一样,把修道者锁得很坚固,使他不能解脱。第三是“女病”,从女子方面可以使人得病,而且是极坏的病。第四是“女贼”,女人是贼,比蛇还难捉住,她偷了男子很宝贵的灵性,她是不可亲近的。所以《智度论》(一四)说:“女难解;女病难脱;女贼害人。”

宗教所以看不起女人,是要叫它的行者保持独身主义,并不叫一般的信者去实行与女人断绝关系。在行者是要他坚持他这样的宗教生活,所以说女人是这样不好。可是在信者方面,宗教还是主张男女过相爱相亲的生活。这种见解并没有什么特别,就是以社会的意见为转移。凡是社会说是好的,它就说好,说不好的,就说不好。它是没有成见的,社会看重女人,它也看重女人。

在纯粹的宗教生活上,根据什么原则说女色不好呢?《诃欲经》说:“女色者,世间之枷锁,凡夫恋着,不能自拔。女色者,世间之重患,凡夫困之,至死不免。女色者,世间之衰祸,凡夫遭之,无死不至。”所以《诃欲经》主张离开女人,还说世间有四样是能迷惑人的,第一样是名誉,第二样是财宝,第三样是权力威权,第四样就是女人。《僧祗律》(一)说:“天下可畏,无过女人,败政伤德,靡不由之。”《正法念经》(五四)也说:“妇女如雹,能害善苗。”《善见律》(一二)也说:“女人是出家人怨家。”《大毗婆娑论》(一)也说:“女是梵行垢。”

在一方面看,我们要原谅宗教,宗教是超人生活,它要行者在生活上做出一种更重要的工作,所以不能叫他过平常的生活。要过宗教的生活,就要牺牲他一切,并没有所要求,所以要牺牲金钱,牺牲名誉。但牺牲性欲是最大的牺牲,因为它是最重要的,性欲所能给的愉快要比一切的愉快大得多。所以牺牲性欲,在宗教行者方面看来,是一种表现牺牲的精神。所以女人是被行者所厌鄙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女人是生育之本,尤其是佛教的态度,以为生育是绝对的痛苦。人生若要解脱痛苦就当灭绝生育。生育就连累子孙受孽。因为女人会生育,所以在佛教人厌恶她。

当年释迦牟尼的姨母也要出家,释迦牟尼就对她说是她不能出家,因为她是个女人,有许多的欲念,很难得着成就。后来虽然许她出家,可是不能像男人一样享受僧伽的权利。比丘尼要受长老比丘的教训和约束,她也不能公然地讲道。天主教的贞女,也是一样地不能公然在会堂里讲道。尼姑的地位不能同和尚一样,也是因为宗教是男子所有的,女子要过纯粹的宗教生活就得服从男子。印度古时的见解说女人的灵魂还不如一只象的灵魂,又佛教以为女人要先变男子才能够上天或成佛。《大集经》(五)说:“一切菩萨不以女业受身,以神通力,现女身耳。”这是表示菩萨虽也会现女身,但都是由于神通力所化,并不真是女人。《大集经》说的“宝女于无量劫已离女身”的意思也是这样。

宗教的信士,如佛教所谓梵志(Brahmacaring),就是行梵行的人,他一生也不犯奸淫。印度人在他的一生必要过四种或三种生活,第一是梵志时期,第二是居士时期,第三是隐士时期,第四是乞士时期。自八岁直到四十八岁的时候是梵志时代,他要过一种精神的生活,或是宗教的生活,受一个志诚的人来指导他。他在这四十年之中不能亲近女色,如果亲近女色就是非梵行,这个若在佛教里就是犯了婆罗夷罪。过了这个时期,他就可以在两种生活中自由地选择一种,或是做居士(Grihapati),或是做隐士(Vanaprastha),做居士的可以结婚过在家的生活;做隐士就不结婚,独居林中,为灵性上较深的修养。到了老年便可以做乞士(Sanyasin)。第一和第四种是强迫的,凡人在少年时代都得去当梵志,到老年时代去当乞士。

行者对于女人为什么要厌弃?不,与其说厌恶,毋宁说是舍弃。在这里,我们应当注意三点。

第一,如果要过纯粹的宗教生活,必定要舍弃色欲、情爱,和一切欲望,如名誉、金钱等。行者如不能舍弃这些欲念,他一生就要困在烦恼之中,就不能求上进。一个行者或过纯粹宗教生活的人,最重要的德行便是牺牲,而一切牺牲中,又以色情的牺牲为最难行。自然为利他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是最大的牺牲,但完成这种功行的时间,远不如牺牲色情那么难过、那么多引诱或反悔的机会。所以出家人每说他们割爱出家,都为成就众生一切最上的利益的缘故。退一步说,两性生活所给的愉快,从肉感上说,是一切的愉快所不能比拟的。能够割爱才能舍弃世间一切物质的受用,如若不能,别的牺牲也不用说了。有爱染,便有一切的顾虑;有顾虑,终归要做色情的奴隶,终不能达到超凡入圣的地步。

第二,要趋避色情发动的机会,自然要去过出家生活。加以修道的人,行者都是要依赖社会来供养他,如果他带着一家人去过宗教生活,在事实上一定很困难。因为他要注意他家里的事情,和担负家庭经济的责任,分心于谋生的事业,是不能修行的。这是属于经济方面,家庭生活对于行者不利之处。而且男女的性情有许多地方是不同的,在共同生活中,难免惹起许多烦恼。宗教是不要人动性动情的,凡是修道的都应该以身作则,情感发动的机会愈少愈好。在家生活很容易动情感,所以从这个立场上看,宗教是反对一个行者,或是牧师神甫等等,去过结婚生活。这是属于性情方面,家庭生活于修行者不利之处。所以不结婚就可以减轻行者经济的负担,也教他爆发情感的机会少。一个人若是要求少,情感的爆发也就少了。

第三,出家可以断绝生育,或减少儿女的担负。在实际方面讲,如果有了妻子就难免会生儿女,有了儿女就要为他们去经营各样活计,因为儿女的缘故必得分心,不能安然过他的出世生活。这一点本来也可以当做经济的负担看,但从佛教看来,生育是一种造业。世间既是烦恼和苦痛的巢窟,自己已经受过,为什么还要产生些子女迫他们去受呢?有子女的人自己免不了有相当的痛苦,在子女方面也免不了有相同的感觉。佛教对于这一点,在它的“无生”的教义里头讲得很明白。使女人怀胎已经可以看为一种贪恋世界生活的行为,何况生育子女。

宗教以为男子修行当过独身生活,为的是免去种种的关系。它对于女子的态度也是如此。宗教也承认,女人也可以同男子一样地过宗教的生活。如果一个女人嫁了丈夫,她一定受丈夫的束缚,一定不能自由和非常苦恼。至于生育子女的事情就更不必说了。所以女人出了家,也可以避免许多束缚和灭掉许多烦恼。

出家人为表示他的决心,所以要把他的形貌毁了,像和尚和尼姑都要把头发剃掉是一个显然的例。男子与女子要把容貌毁了,然后能够表示修道者的威仪。所以宗教对于女人的态度总说起来,有两种看法。第一是信者的看法,这不过照社会所给宗教的意见去宣传,它并没有多少成见。第二是行者的看法。它是要保护行者在修道上不发生很大的障碍,所以说女人是不好的。这都是因为宗教是男子所设立的,在立教的时候,女子运动或女子一切问题都还没发生出来,自然不能不依着社会以为女子应当怎样、或应当是怎样去说。

宗教没了解女子,乃是在立教时社会没了解女子所致。我们知道社会也是男子的社会,看轻女子的现象是普遍的,不单是宗教的错处。假使现在有产生新宗教的需要与可能,我敢断定地说,它对于女子的态度一定不像方才所说的,最少也要当她做与男子一样的人格,与男子平等和同工的人。在事实上,现在许多宗教已经把它们轻看女子的行为改过来了。

造成伟大民族的条件——对北京大学学生讲

有一天,我到天桥去,看那班“活广告”在那里夸赞自己的货色。最感动我的是有一家剃刀铺的徒弟在嚷着,“你瞧,你瞧,这是真钢!常言道:要买真钢一条线,不买废铁一大片”。真钢一条线强过废铁一大片,这话使我联想到民族的问题。民族的伟大与渺小是在质,而不在量。人多,若都像废铁,打也打不得、铸也铸不得,不成才,不成器,那有什么用呢?反之,人少,哪怕个个像一线的钢丝,分有分的用处,合有合的用处。但是真钢和废铁在本质上本来没有多少区别,真钢若不磨砺锻炼也可以变为废铁。废铁若经过改造也可以变为真钢。若是连一点也炼不出来,那只可称为锈,连名叫废铁也有点够不上。一个民族的存在,也像铁一样,不怕锈,只怕锈到底。锈到底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可是要怎样才能使一个民族的铁不锈,或者进一步说,怎能使它永远有用,永远犀利呢?民族的存在,也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到极点,便是灭亡。所以这是个民族生存的问题。

民族,可以分为两种,就是自然民族与文化民族。自然民族是“不识不知,顺帝之则”的。这种民族像蕴藏在矿床里的自然铁,无所谓成钢,也无所谓生锈。若不与外界接触,也许可以永远保存着原形。文化民族是离开矿床的铁,和族外有不断的交通。在这种情形底下,可以走向两条极端的道路。若是能够依民族自己的生活理想与经验来保持他的生命,又能采取他民族的长处来改进他的生活,那就是有作为、能向上的。这样的民族的特点是自觉的、自给的、自卫的。若不这样,一与他民族接触,便把自己的一切毁灭掉,忘掉自己,轻侮自己,结果便会走到灭亡的命运。我们知道自古到今,可以够得上称为文化民族的有十个。

第一,苏摩亚甲民族(Sumerian Akkadian)。这民族文化发展的最高点是从西纪前3200年到1800年。

第二,埃及民族(Egyptian)。发展的顶点是从西纪前2800年到12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