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又回到飞船上来。乔治独自待在飞船里,感觉很孤独无助。他一看见有鬼鬼祟祟的影子在飞船周围的那片黑尖刺丛林里移动,就立即向他的伙伴们报告。他们让他把舱门关上并锁牢。
“现在飞船被包围了,我们无法回来,”弗莱迪说,“但是我想,我们可以把火星人赶走。天黑之后,我们放几声‘大砰砰’响,把他们吓跑。”
在他们带来与火星人交换的物品中,有几只本杰明·比恩巨大爆炸型闹钟。他们叫它“大砰砰”。这种闹钟属于本大叔不太成功的发明之一。它每隔两分钟爆发出一系列噼噼啪啪的声响,而且一声比一声响。用意是第一声轻微的响声把睡眠浅的人吵起来,睡眠较深的人被后来更大的响声吵起来;而真正的懒人会不断被接下来的每一响声所折磨,如果他还想继续睡下去,就会被最后一声巨大的响声从床上炸起来。在这一点上,这种功能是新的创意。唯一的缺点是,经常在最后一声响的时候,闹钟会炸开花,小铜轮炸得满屋都是。没有人会买这种一次性的闹钟,因此本大叔手上有好多都卖不出去。
现在他们捡起那种“大砰砰”闹钟,让其他交换品依然留在草地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朝飞船方向走去。他们才走了一小段路,乔治的声音就传到耳机里来了。“维茨布格尔太太刚才打电话来了,”他说,“她说小溪——你们知道的,那条穿过树林流进池塘里的小溪,现在不再流进池塘了,而是沿着树林西边流去,把比恩先生的菜园都给淹没了,所有的蔬菜都会被淹死的。他们认为是那些飞碟上的人干的,可是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一些人认为下一步农场会遭到袭击。”
“我认为我们应该回家。”弗莱迪说,“我们不能在比恩先生处于危难境地的时候无所作为。火星人好像并不想和平交易,我们又不能用我们带的武器与他们决一胜负。”
本大叔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首先声明土地所有,”他说,“升旗。”
“对!”金克斯说,“我们应该为美国占领火星,朋友。这将是惊人的壮举。我敢打赌,这将会让那个叫什么名字的人感到不自在——哦,哥伦布。天哪,他只发现了世界的一部分,而我们发现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我们得设法先去救查尔斯。”弗莱迪说,“如果外星人从来没有见过鸡的话,我想他们不会吃掉他,因为他们还不知道,查尔斯吃起来究竟可不可口。”
“让他穿着那身衣服给煮了吧。”佩珀康太太说,“如果我见着他们,我会告诉他们这样做的。即使他是一只咬不动的老鸡,也要把他煮得味道鲜美些。”
“别叫他老鸡,”弗莱迪说,“他听到会气疯的。快点儿,快把‘大砰砰’闹钟拧上发条。”
乔治报告说,火星人还没有靠近飞船。虽然他们在飞船四周都安设了哨兵,但他们主要埋伏在那片黑尖刺林的东边和南边。
“像人一样?”本大叔问道。
“嗯,有些有两条腿,”乔治说,“另一些又有四五条。他们非常——嗯,好像高矮参差不齐。我还从没有见过穿着黄色鞋子的小矮人儿呢。”
在接下来的几小时里,他们躲在离飞船不远的山坳里。天好像黑不下来一样,最终夜幕还是降临了。他们把“大砰砰”设置在十分钟内一起闹响,让它们面对着飞船,排成一排,每隔五码放一个。然后他们匆忙转移到南边,围成一圈守候着。
计划进展得异常顺利,闹钟爆发出的第一串噼啪声,像一齐迸发的子弹一样,发出不规则的爆炸声。两分钟内,又响起了第二轮更加猛烈的爆炸声。这一次比第一次更响,犹如进攻者步步逼近。可是直到爆发第三轮的时候,火星人才作出反应。他们的武器有火光闪现,发出很像鸟枪一样的声响。两三只小型探照灯射出来,似乎在搜寻爆炸源。
当然,他们没有发现,在闹钟爆发第三轮爆炸声的当儿,发出了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声响。过后沉寂了两分钟,火星人停止了射击。
“如果他们不向闹钟进攻,或者不转身逃跑,我们就无法回到飞船上去。”金克斯说。
“如果他们和我们一样,”弗莱迪说,“他们要么就会向闹钟射击,要么就转身逃跑。当遭到日益逼近的敌人进攻时,他们不会一点儿反应也没有,等到最后一轮爆炸声吧。”
可是火星人的神经远不如弗莱迪想象的那么脆弱。他们在闹钟的第四轮爆炸声后作出了反应,他们用探照灯不停地搜寻起来。幸运的是,当最后一声爆炸声要爆发之际,有一只闹钟被发现了。它暴露在火星人的探照灯下。
“嘿!瞧!”金克斯喊道,“这应该让火星人躁动起来!哎呀,他们把所有的灯光都照着它,天哪!他们正在寻找一群在暗中射击的枪手,结果朝他们发出噼啪声的不过是一只孤零零的小闹钟。”
就在那个时候,闹钟突然爆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这是第五轮闹铃声,在亮光中,被炸坏的小草碎屑、炸开花的白铁皮和小铜轮,伴随着巨大的爆炸声飞得满天都是。随后,其他闹钟也发出最后一轮爆炸声。
这一下可把火星人给吓坏了,他们熄灭了探照灯。在灯还未熄灭之前,弗莱迪看见黑影闪现并朝远方逃跑。当他把麦克风打开来听时,他们正从飞船旁奔跑过,他听见脚步朝西逐渐远去的声音。“乔治,一切都过去了!”他说,“把舱门打开,我们要上飞船了。”
他们小心翼翼地守候着飞船,火星人似乎在短时间内不会来惹麻烦,于是他们决定举行一个短小的仪式,把火星并入美国的领土。佩珀康太太作为第一个踏上这个新星球的地球人,被推选去为自己的国家占领这个星球。她把一面美国小国旗绑在雨伞的手把上,然后走下梯子,把伞尖拄在黑黑的土地上。她高声说道:“我代表比恩一家、佩珀康一家以及美国国会占领这个星球,并声明,此星球连同它所有的陆地、河流、山川、湖泊、运河、海洋、森林、沙漠和其他的附属物,无论它们位于何处,处于何种情形,这个星球上所有的人类、动物、鸟类或虫子,不管他们如何聪明或如何愚笨,都是美利坚合众国独有的财产。稍后我还要声明,一旦当此星球被纳入美利坚合众国,它将被命名为佩珀康州,随后……”
“喂,慢着,”金克斯大声喊道,“如果我们要给它命名,那也得投票表决。我投票命名它为金克斯州。”
“为什么不叫它佐治亚州呢?”狗提议道。
“已经有佐治亚州了。”堂兄奥古斯塔斯反对道。
“那么就叫新佐治亚州吧。”
“我看投票也不好,”弗莱迪说,“我们每个人都会投自己的票,如果这样的话,等于没有投票。我们为什么不以本大叔和比恩先生的名字,把它命名为新比恩兰德州呢?”
“叫它比恩兰德州!”佩珀康太太说,“我告诉你,年轻人,佩珀康家族在这大半个国家定居下来的时候,比恩家族还没有从树林里走出来呢。如果佩珀康家族有这个权利的话,一个——当然啦,也许原十三个州就有两三个州都该以我们家族的名字来命名了。”她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佩珀康家族的辉煌历史。她讲起来口若悬河,连查尔斯都无法与她相比。
最后,她的名字还是没有被选上,火星被命名为新比恩兰德州。
当初,如果弗莱迪没有感觉自己看见了一道光,朝着他们撒交易品的草地方向远去;如果他们回到飞船,迅速起飞,设法回到地球上去——哎呀,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们能否再出现在比恩农场上,都很值得怀疑。
就在弗莱迪认为自己看见了一道光的时候,他想道:“如果我们能抓一个火星人回去——呀!就能证明我们确实去过火星。哥伦布曾经就这么做的,他把一些印第安人带回西班牙,所有的人都相信他确实到过美洲。”
他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别人,他知道说出来会遭到他们的反对。他只是说:“我一会儿就回来。”说着拔腿跑了出去。
天上的星星发出微弱的光芒,在那片黑尖刺林里,视线不如在树林里那么黑暗。可由于地是黑黑的,在来到开阔处之前,弗莱迪跌了好几跤。幸好火星人没有听见他跌跤的声音,他正忙着把交易品捆成一捆。此时,附近那条小溪发出的潺潺流水声掩盖了弗莱迪跌倒的声音,显然火星人是想把东西都收集起来,不让任何人拿走。
弗莱迪蹲伏在灌木丛后,观察了好几分钟。他看不清火星人的脸,至少他转过脸来时,在他的帽檐下只有一个白点,但是他看起来酷似人。弗莱迪松开手枪皮套,里面装着一支大手枪。他正准备跳出去,抓住那个火星人,可是火星人突然把那捆交易品背在后背上,沿着小溪的边缘溜走了。弗莱迪紧紧跟在后面。
过不久,小溪拐进了那片黑尖刺林中,可是火星人还在继续朝南走。他爬上一堵墙,穿过一条小路。弗莱迪看不清楚,但是他感觉到脚下踩着坚硬的土。随后火星人改朝西边走了,不一会儿,他把那捆东西从后背卸下来,放到地上似乎是一个洞的边缘。这个洞比比恩家的仓库还大一点儿。当火星人跳下去的时候,弗莱迪看见那个洞不过三英尺深。
火星人开始用一把酷似铲泥巴的小铲子在铲土,弗莱迪爬得更近些。他非常害怕,以前他从来没有去捉过任何人,也不知道如何下手。他想用手枪瞄准火星人,威胁说要开枪。假如火星人不知道什么是手枪,“那我开枪打吗?”他这样想,“可是我不想开枪伤及任何人呀。”随后他又想到,假如火星人有一种原子射线枪,他只要一瞄准我,乒的一声, 我就会变成一堆灰烬。他很担心火星人拥有这种枪,他甚至还给这种枪取了一个名字——实用粉碎机。即是这样也并没有给他鼓起多少勇气。
他俯卧在地上,观察火星人挖坑。他自言自语地喃喃道:“弗莱迪,去抓这个家伙,我看并不是个好主意,而且飞船上也没有他的位置呀,再说回到地球上,又怎么办呢?”
想到这里,他自己回答:“好啦,我想我们可以把他关在笼子里,然后扔在马棚里,可是火星人吃什么呢?如果我们找不到适合他的食物,他会生病的。”
“是呀,”他说,“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绑架,这样做绝不是件好事。”
“这是犯罪,”他接着说,“天哪,我也许会因此而蹲监狱。”
他点点头,严肃地说:“瞧!弗莱迪,这些事情你都应该在行动之前考虑清楚,否则会惹大麻烦的。”
“对,”他说,“唯一可能的是——如果你回到飞船上,没有抓到火星人,别人会不会说你是一个胆小鬼?”
“我看不会,”他思忖道,“你只说了出去一下就回来,并没有说你要去抓任何人回来呀。”
“没错,”他说,“不管怎么说,你都是名声远扬,别人不会说你是胆小鬼的。”
他连连点了好几次头,然后说:“好呀,我已经说服自己了,我想这个主意不错。”他有了两个自我达成一致的看法,于是决定离开。
他把已经掏出来的手枪重新塞回皮套里,可是手枪突然卡住了。他用力一拖,结果扣动了扳机,子弹随即乒的一声出了膛。
在火星人身上发生了些什么,弗莱迪没有看见。因为枪一响,他就跳了起来,随后,他所处的凹坑的边沿突然塌陷下去,他也随之落在火星人刚挖的泥坑里。当他爬起来擦去头盔上的泥土时,火星人显然已逃之夭夭。在黑暗的天空和黝黑的泥土之间,他什么也看不见。当他环顾四周时,他看见远处有亮光闪现,亮光似乎正逐渐地朝这边移过来。
“我最好离开这里。”想到这儿,他就开始朝当初来时的路上往回走。可是灯光越来越近,他不可能逃脱了。他转过身,再次从皮套里掏出手枪,他还没有辨别清楚什么,更不要说用枪瞄准了,三四只闪光灯一齐射向他。随后,他被抓起来,又被扔在地上,一根绳子把他牢牢地捆住。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像一只狗一样被强行拖走了。
他什么也看不清,没法知道抓他的人是什么样子;他也不能去按动按钮,把外部麦克风打开,弄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和他的伙伴们说话,告诉他们自己已经被捕了。他对伙伴们作了慷慨激昂的讲话。“不要设法来救我了,”他说,“让我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接受惩罚,让我听天由命吧。不管这个命运多么可怕,你们都应该回到地球上去,带着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我们发现了一个新世界。让我来承受这一惊天壮举应该付出的代价吧!这样做,我感到无比的高兴。回去吧,朋友们!为了你们的家人,为了我们的祖国,为了比恩家族,回去吧!去实现我们出发时——哈哈,不久前,曾经抱着的宏伟理想。我永远为你们祝福,再见了,永别了。”
其实他完全相信,他的伙伴们会极力来营救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