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调查夜袭天牢的黑衣人没有进展,几日后,京都开始恢复正常的秩序,百姓们该做活的做活,该买卖的买卖,城内又变得和以往一样繁华。
夏明轩战战兢兢地过了几日,有银子没地方花,他不敢到酒楼大吃大喝,只得到城北开设的小饭铺买几样酒菜,偷偷地躲在小院里吃喝。
周围的人家贫穷,谁家传来肉香味都要议论好久,夏明轩对此一窍不通,他前两天炖了一只老母鸡,第二日出门,立刻有人打招呼。
“大兄弟,你家昨日炖鸡了吧?那香味,咱们隔着老远都闻到了,晚上饿的肚子咕咕的叫啊。”
周围人善意地上来寒暄,让夏明轩非常不适应,他一个侯府世子,何时和低贱的贫民打过交道?
为避免交往中出现漏洞引发人的怀疑,他只是点点头,然后避开,周围人以为他是腿脚不便,人也孤僻,倒是很同情他的境遇。
从那以后,夏明轩开始提高警惕,那日他怕引起注意,特地在晚上炖鸡,谁想到欲盖弥彰,成了焦点人物,一个胡同的左邻右舍,都知道他家炖鸡。
为保持低调,夏明轩尽量控制饮食,很少开火,他锦衣玉食惯了,粗糙的食物难以入口,就算是化妆为乞丐那几天,吃的也是白面馒头。
邻居家一个老头过寿,邀请街坊邻居吃席,夏明轩本不想去,后来想想,他也不能太不合群,万一有官差再来盘查,周围人说几句不好的话,他就容易被人盯上。
打听清楚,邻里上门只要随个几文钱,并且带自己的出产便好,夏明轩想了想,带了一小条五花肉送上门。
“明小子,你来就来,还带啥东西啊!”
隔壁的老汉穿着一身喜气的红色粗布衣衫,站在门口待客,话说的很客气,看到夏明轩手里的一条子肉,笑眯了眼睛。
五花肉,肥瘦相间,油水不少,一看这就是猪身上最好的部位,若是做成红烧肉,炖的软烂,牙口不好的也可以吃。
一般人家送上两斤白面条就是厚礼,有些人家带着十来个鸡蛋,夏明轩送的算是重礼。
“你的腿去衙门的医馆看了吗?那可好了,一文钱就能看病。”
老汉家的屋子狭窄,院落却不算很小,周围堆着凌乱的柴禾,勉强收拾出一块空地,摆放桌椅板凳,上面放着茶水点心,招待客人。
“是啊,来,吃个寿桃,白面做的呢!”
所谓寿桃,就是个白面的馒头,形状有些像桃子而已。
夏明轩做乞丐那几日天天吃冷馒头,差点被噎得翻白眼,看到馒头没有任何胃口。
邻里间很热情,他迫于无奈,拿到手里咬了一口,内里是豆沙馅,还不算太难吃。
众人说的医馆,夏明轩前日才去过,坐诊的郎中很负责,有一人擅长骨科,当即给他正骨。
拖延几日,骨头周围红肿,郎中建议休养个月把,以免以后留下后遗症。
“林小子,你搬来这么久,你的家人呢?”
老汉坐在小板凳上,一边喝着满是茶叶沫子的茶水,一边眯着眼睛询问。
他混迹市井多年,早年也在赌坊做过伙计,自认有几分看人的眼光。
夏明轩给自己化名为林明,就是为方便称呼。
“家中只有爹爹,在乡下老家,唉。”
为避免出现问题,亲人越少越好,但是还不能一个没有,夏明轩编排得恰到好处。
老汉点点头,这人住在城北,却有银子买老母鸡炖,今日上门提着肉,可见是有几分家底的,此人穿着简单,却斯文有礼,还有一丝贵气。
姜还是老的辣,夏明轩作为永平侯府世子,从小受礼教熏陶,就算强迫自己改掉,还是和普通人不同。
“你原来还读过书?”
闲聊几句,老汉对夏明轩越来越满意,周围邻居见此,暧昧地笑两声。
老汉还有个小女儿未嫁,正在托人说媒,但是他眼光高,又不想让自己受苦,所以总想给女儿找好人家。
周围都是城北的住户,当然没有有钱人,有钱人也不住在这,能一个人住三间房,夏明轩的条件绝对是首屈一指。
上没有婆婆,公公务农,女儿嫁过去就在隔壁,还能帮衬娘家,时不时送条五花肉回来,老汉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地,怎么看夏明轩都顺眼。
“林明,你爹在乡下,那你的亲事谁做主?”
老汉假意闲聊,更是热络一些,而他的小闺女在送茶水的时候羞涩地看夏明轩一眼,又满脸通红的跑开。
夏明轩这张面皮长相不怎么样,看着快三十岁了,不过穷苦人家不善于保养,肯定比实际年龄大一些。
“不满老伯,我在山上下来摔断腿,原来的定亲的人家怕我成了瘸子,拖累他们家的闺女,所以退亲了。”
夏明轩编造谎言炉火纯青,最近说的多了,非常熟练,连带着表情也十分到位。
众人很同情他的遭遇,得知不过是扭伤后,大大地松口气,又配合地赞叹衙门医馆郎中的医术。
“你行动不方便,不如以后就到家里吃饭,咱们正好是邻居,也该相互照应。”
老汉大手一挥,说得义正言辞,周围的人心中嗤笑,老周头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想必是有所图谋,或者看上这个小子。
夏明轩看到门口露出女子的脸蛋,小家碧玉,没有精致的妆容,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眸中一闪而过的雾气,像极了他心心念念的表妹莫颜。
“林小子,看啥呢?回魂了!”
有人察觉后,众人都往门的方向看,周老头的小闺女吓得缩回脑袋。
“抱歉抱歉。”
夏明轩一抱拳,接过酒杯,一口气干了。
酒很劣质,喝上去胃里如火一般烧灼,他扭过头,再次看了看门的方向,小腹火热,竟然有了一丝*。
好久没有女人,夜晚空虚寂寞,夏明轩还考虑到一点,如果他娶亲,身边有人打掩护,目标会很小。
一顿饭宾主尽欢,老周头竟然想把闺女嫁过去,对夏明轩的一些事问得更详细。
“来,倩儿,这是林明。”
街坊走后,周老头喊出自己的闺女,让周倩儿和夏明轩见面,并且道,“你送林小子回去,看看他家有什么要收拾的。”
一个男人自己过日子,乱七八糟在所难免,而且两家就隔着院墙,周老头对女儿很放心。
“那就麻烦倩儿姑娘了。”
夏明轩喝的有点晕,口干舌燥,一身酒气。
其实这些酒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在青楼喝花酒都是昼夜循环,尤其是莫颜嫁人那几天,只要想到心爱的女子在别人的床上,他就恨不得呕出一口血来。
“林明哥,你慢点。”
周倩儿羞答答地,夏日热,两个人不过走了两步就一身是汗,她进了院子后,先关好门,然后根据爹爹说的,打量家中摆设。
如果家中条件好,近水楼台,她肯定要嫁过来,这对她来说是个好机会。
隔壁的院子中有一口井,这让周倩儿特别满意。北地的住户有井的人家不会超过五户。
打一口井要七八两银子,够娶个媳妇的,谁家有这个闲钱?家家户户都去河边打水。如果嫁过来,以后抬水很方便。
周倩儿察觉自己在用自家人的姿态打量院落,扭捏地蹭了蹭衣摆,跟在夏明轩的身后进入到内室。
不如想象的凌乱,屋内摆设井井有条,主要是夏明轩实在受不得脏乱差的条件,如床幔,窗纱,被子等都是新换的,为了雅致,屋内还摆放两盆花。
周倩儿哪里见过这个,立刻喜欢上内室的装扮,爹爹说的没错,林明有家底,说不定有十几两银子呢!
“嗝……”
夏明轩打了个酒嗝,假装头晕目眩地脱下外衣,他的皮肤很白,做乞丐的日子在阳光下暴晒,成了小麦色,对于男子来说,很诱人。
周倩儿红了脸,明明应该立刻退出去,可她愣愣地站在原地。
夏明轩就当她不存在,眼中一抹暗沉,他三下五除二地落下衣衫,连裤头都没留下,*着身子到院中洗漱。
“林明哥,你……”
周倩儿的脸红成了苹果,眼睛不自觉地偷瞄,退后两步,她身后有一块石头,身体前倾,被突来的水盆浇个透心凉。
水滴滴答答地躺下,让她凹凸有致的身材一览无遗,皮肤不算特别白嫩,却有小户人家女独有的清新,让夏明轩心驰荡漾。
“我,我回去了!”
到底是未出嫁的姑娘家,周倩儿掩面逃离,夏明轩强压住欲火,现在还不是下手的时候。
周倩儿回去后,把所见所闻和周老头一说,父女二人商议过后,都觉得夏明轩不错,脾气好,为人爽快,给邻居都能送五花肉,很大方。
但是求亲一事,还是不能女方主动。得空,周老头请夏明轩上门吃饭,透露点结亲的意思。
“倩儿妹子的手艺不错。”
夏明轩故作听不懂,高门大户里长大,他最讨厌别人耍那些小心机,上不得台面,让人厌恶。
娶周倩儿,他内心是愿意的,有人伺候服侍,他现在这样的情况,去不得花楼找花娘纾解,又不愿意去廉价的窑子,周倩儿虽然不那么美,也能将就凑合着用。
但这不是最关键的,听邻居说夜里发现黑衣人鬼鬼祟祟,夏明轩怕是蛮族人来抓他的,甚是忧心。
爹娘已死,侯府剩下的人活着也没必要了,他想静观其变,寻找联系妹妹夏若雪的良机。
“林小子啊,上次倩儿在你院子回来,一身是水,名节上……”
周老头见夏明轩不答话,面色就不好看了,两个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林明不知道主动求亲,装糊涂,这也太木头桩子了吧?
转念一想,不通俗物也没什么不好,这小子一出手就是五花肉,想必倩儿嫁过去就能当家做主,掌握银钱。
二人各怀心思,话被周老头说开后,夏明轩满口答应,但是他从未娶亲,也不晓得流程,该有的聘礼不会少,尽量把流程弄得简单些。
夏明轩和周倩儿的婚事定在农历六月三十,特别匆忙,周倩儿本想到七月出嫁,七月初七是个好日子。
七月半是民间中元节,七月也称鬼月,夏明轩觉得不够吉利,把婚期提前,做出迫不及待的架势来。
六月三十日是六月最热的一天,还不到辰时,太阳火辣辣的,巷口的树严重缺水,树叶被晒得蔫蔫的打着卷儿。
莫颜走在京都的街道上,立刻贪婪地向两侧观望,看到前方百姓们集市,就想去转悠一圈。
宫内冷清,做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每日除带小包子外,见的就是那么几张面孔,她迫切地想要换个场景。
万俟玉翎下早朝后,递给莫颜一张面具,夫妻俩改扮过,在京都的城西晃悠。
暗卫们送来最新的调查进展,夏若雪在城西有一个小院子,她在离开京都之前,来过几次。
现在小院无人,大门紧闭,从门缝看,院内的杂草长的很高,有些破败,似乎很久都没人来过。
“夏若雪如果有秘密,不可能藏在侯府中,侯府被御林军搜查过无数次,连只蚂蚁都不会放过。”
万俟玉翎如此说,不过是想找个理由,带着莫颜到京中转转,打上任务的标签,她才能心安理得。
“夫君,咱们白天来,好吗?”
莫颜左右一看,四周无人,再往前就是死胡同,周围的人家还算殷实,都是独门独院。
“如果周围有人监视,咱们白天来要比晚上安全。”
人们总有惯性思维,夜里容易遮掩身形,所以喜欢在夜里行动,万俟玉翎随口胡诌,莫颜却觉得非常有道理。
两人走到前方的尽头,纵身一跃,跳到院中。
夏若雪的院子是小两进,虽说无人居住显得荒凉,但是却掩饰不住曾经的精致。
每个房间门都没有上锁,上面有被粗暴破坏的痕迹,想来京都的三只手,在长期蹲守得知主人不在家时,来偷盗过。
内室没有值钱的摆设,莫颜用手轻轻地敲墙,做得有模有样,而万俟玉翎就站在她的身后浅笑。
莫颜没回头,忽略他脸上柔和而又宠溺的笑容。
高丽纸破烂,杂草丛生,若是在晚上,点一盏孤灯,来玩鬼屋探险还是不错的。
莫颜寻找得很仔细,连后院的枯井都没放过。
永平侯和大吕氏未死,被单独囚禁在宫内地的天牢,除非有人闯入皇宫内院,不然想救出人难比登天。
放出消息,是为看夏若雪和夏明轩的反应,等他们上钩。
虽然吕氏表示不会为大吕氏求情,但是莫颜的外祖父外祖母托人上书,言辞恳切地希望能放大吕氏一条生路。
大吕氏恶事做尽,只限于高门之间的内宅阴私,若说让她去通敌叛国,她是不敢的。
万俟玉翎最后还是让人放了大吕氏,一个生活不能自理和活死人差不多的,对她来说,活着或许更加痛苦,死才是解脱。
他还是为莫家人着想,若是杀死大吕氏,没有任何效果,莫颜的外祖母怨恨上岳母吕氏,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就更深了。
“谢谢你,玉翎。”
莫颜从背后突袭,抱上他的腰,把头埋在他宽阔而又瘦削的后背上,尽情地吸取着他身上淡雅薄荷香。
大吕氏死不死没那么重要,她在整件事情中,没起到任何作用,现在中风瘫痪,只能说报应。
作为开口可定人生死的君王,万俟玉翎完全是站在她的出发点考虑,这让她很暖心,细微的小事可见他的态度。
万俟玉翎转过身,夫妻二人深情对视片刻,正要开口,铁门处传来响动。
“就是这里?妈的,给老子一两银子老子都不爱来!”
“小点声,让那位小姐听到,后续的银子不给怎么办?”
咔嚓一声,铁门被推开,进来两个灰头土脸的人,二人长的有点像,手里拿着锄头,水桶等物,看到半人多高的杂草,发觉自己被坑了。
“行了,好歹有二钱的银子,咱们就做一天,然后吃酒去。”
此间小院是夏若雪独有,在变卖产业的时候,唯独留下这里,她以为兄长夏明轩会躲在其中。
这点夏若雪不确定,她又怕被袁焕之的人发现,只得出银子到人力市场上请两个不认识的人来做工,其实是为试探。
两人进去之后,骂骂咧咧,说内室什么都没有,夏若雪瞬间明白,哥哥是没有来这里。
他没有踪迹,到底躲到哪里去了呢?
万俟玉翎和莫颜就站在屋后,二人听干活的兄弟俩聊天,原来是有个女子让他们来干活,付了定金。
夫妻俩跳上房顶,在四处看一圈,此刻,夏若雪已经消失在胡同内。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百姓,夏若雪一身灰布衣裙,走在其中很不显眼,她为了伪装,梳着未嫁女子的发饰,手里提着个小篮子,就好像普通人家忙着去赶集的姑娘。
莫颜刚瞄到夏若雪的背影,被楼下两兄弟的惨叫声吓得分神,原来是在草棵子中爬出一条十几米长的蛇,正在朝二人吐着猩红的蛇信。
“踏破铁鞋无觅处,夏若雪来京都了。”
莫颜眼睛一亮,很确定,那个吩咐兄弟俩来除草的女子就是夏若雪。
不主动出击,利用人试探,这绝对是夏若雪惯用伎俩,也是她的聪明之处。
“看来,她没有找到夏明轩。”
举一反三,没想到出宫一趟,竟然收获不小。
夏若雪比从前更小心谨慎,一路从北地来到京都,竟然躲过暗卫的追查,或许连袁焕之的人都没有惊动。
“今天错过去也好,就算发现其人,我们也不能立刻抓捕,还要利用她钓出大鱼。”
夫妻俩发现情况后,不准备多呆,既然出宫,就到各处去看看。
城北在年前遭受过雪灾,半年时间过去,还不知道那边屋子修缮的如何,莫颜提议去城北走走,在那,才能体验最真实的民生,百姓们的疾苦。
……
今日是夏明轩和周倩儿大喜的日子,两家就是邻居,新娘子出门走两步就到了。
周老头觉得女儿这么嫁有点亏,就提议让新娘的花轿到街道上兜一圈再返回。
巷口摆放满满的爆竹,有小娃们拿着喜饼,喜糖,正在欢呼语雀跃,周围站满了街坊邻居,众人脸上带着笑容,对邻居做亲,有很大的兴趣。
“啧啧,周老头闺女真是好命的,嫁到邻居家,还能每天回去帮着做活,羡慕啊!”
有人不住地咂舌,要知道这年头,邻居都是知根知底的,也正因为如此,彼此知道对方的黑历史,做亲难上加难。
“切,有啥好羡慕的,你说周倩儿和林小子晚上行房,周老头没准还能听到叫声哩!”
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啐了两声,说了句荤话,逗得旁边几个妇人前仰后合。
“行了,谁不知道你那儿子觊觎周倩儿很久了?”
亲事虽然没成,仁义在,都是邻居的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总得给自己留点口德,嚼舌根的死后都要被拔了舌头,下辈子投胎成哑巴。
有人说公道话,调笑的妇人被戳中小心思,脸色很不好看。
万俟玉翎带着莫颜挨家挨户地看房屋,正好路过赶上百姓人家有喜事,二人驻足,刚好听到这套理论。
“咱们站一会儿,只一会儿。”
莫颜小声地道,京都婚嫁习俗和颍川不同,民间有民间的热闹,她还是第一次赶上喜庆事,加上发现夏若雪踪迹,心情不错,就打算看两眼民间嫁娶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