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仁是我一位从网络上认识多年的朋友,因为彼此意味相投,虽多年来末曾谋面,但我向来把他当作好兄弟,而没有把他归为习惯意义上的“网友”。
他现在坐在我的客厅里,在我的一再示意下,胖脸上浮现出夸张的痛苦,喝下一杯工夫茶。他放下茶杯后抓起旁边的可乐狂灌,一小瓶可乐在我刚刚摸出一根烟点燃时,胡仁已经把它倒光,他一脸害怕的冲我摆手道:“老荆,我不喝你这茶了,我从英国专程跑回来看你,没必要这么折磨我吧?”
我笑道:“这是很好的茶叶,奈何你不会品茶。”
胡仁“嘿嘿”笑道:“不是不会品茶,只是我实在没法享受你这工夫茶,要是你有普洱,我倒想来一杯。”
我也不勉强他,起身把装普洱的茶罐扔给他,问道:“我实在想不通,你为何不远万里专程回国来找我喝茶?”
胡仁自己起身冲了一杯茶,笑道:“其实也不专程吧,我的客户有一个基建项目一直没进展,却没有明确的解释,所以客户委托我和他的会计师来处理一下。”
我笑道:“那么如此看来,中国人还是诚实的,要是有问题的话,你定然会忙得昏天地暗,哪有空来和我吹牛。”
胡仁不予置否的笑了笑,刚想说什么,突然屋里响起“滴滴滴滴、滴滴滴滴……”的声音,胡仁一脸鄙夷地道:“某些人,老了,连个手机铃声也格外老土。”
我不解地道:“不是你的手机么?”
胡仁一愣,摸出手机看了一下,笑道:“也许是隔壁的手机响了吧,那人怎么调了一个‘BB’机的铃声?呵呵。”
我一愣,拍了一下脑袋对胡仁苦笑道:“真的是BB机。”
在书房的某个角落深处,我循着仍过一会就“滴”一下的声音,找到了这部传呼机,胡仁一把抢了,在手上抛了抛,老到地笑道:“第一代的‘火凤凰’,十几年钱得两千块才下得来。”
接过胡仁手上的传呼机,上面显示着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这十年来,尽管我始终没有报停,并偶尔给它换换电池,但它从没有响过。在手机还没有普及的年代,我和一些极要好的朋友各分西东,从此失去联络,因为当时的传呼台只有电信,所以我得以一直保留着这个传呼机,尽管我知道可能它永远也不会再响了,我也希望它不会响起,我的朋友应该可以如我忘记他们的号码一样忘记我的号码,但我必须让它随时可以响起,在他们不得不记起这个号码的时候。
我拔通了传呼机上那陌生的号码,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但对方并没有说话。因为知道这个传呼号码的人,一定是十几年前极好的朋友,所以我耐着性子再问了一次:“请问哪位呼机?”
电话里依然是一片静寂,我顿了顿,道:“请问是哪位?”过了一分钟,就在我准备放下电话时,一把沙哑的男声说:“我现在去找你。”然后他挂了电话。
我尽管很恼火对方这种无礼的行为,但我觉得这个声音很熟,却又想不起是谁,我轻轻地敲打着脑门,但一无所获,只好有些茫然的放下电话。胡仁急问道:“出什么事?”我坐下来喝了一杯茶之后,把情况告诉胡仁,胡仁疑惑地问:“你想不起是谁么?你把知道你传呼号码的人想一遍,也许有些眉目啊!”
我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笑道:“等吧。”
无论当年上学时,如何过命的交情,但岁月会冲淡这些的,犹其是我这种不安分的人,有足够多的经历和风波,来稀释这段青葱年代的回忆,哪里还想得起十几年前谁知道我的传呼号码?
他来得极快,我刚刚冲完一泡工夫茶,门铃就响了。 保姆小兰打开门,那人闪身进来,向小兰道谢,剪着平头的粗糙的脸上满是讨好的表情,小兰脸上有些不屑。
我几乎第一眼就可以确定,这个紧扣着白衬衣袖口,过长的牛仔裤裤管末端被那双破旧的皮鞋鞋跟踏得打折、套着一条地摊货色领带的人,绝对不是我的旧友。
但这中年人一见我,就一把抱住我,我竟被他眼里那种久别重逢的神情弄得有些激动,一时也没闪开。他开心地用力拍打我的背部,激动得和小孩般地道:“阿晓,十多年不见了!”
然后又用力地握住我双臂,把我推开,如同一个兄长看着弟弟一样打量着我道:“那天在写字楼见到你,我就寻思是你了,想不到你还留着传呼机,要不就找不到了,找不到了!”
我本想问他怎么称呼,但见他这样子,我知道如果让他发现我不认得他,一定会使他很伤心,坐下来以后,胡仁递给他一支小雪茄,那人接过后笨拙地点着,抽了一口讨好的问胡仁道:“好烟啊,这得不少钱吧?”
胡仁笑道:“我带回来送老荆的,好的我也送不起,一支四、五欧元吧。”
那人迟疑地“哦”了一声,拿烟地手抖了一抖,小心地吸了一口,又问:“先生你做什么的?”
我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冲好了茶对他道:“来,喝杯茶。”
胡仁笑道:“在英国当个小律师。”
那人听了之后,竟连端着茶杯的手都有些发抖,不过他纯熟的品尝工夫茶的手法,却又让我觉得,也许他真的是少年时的某个好友。这时胡仁明显也发现了这一点,掏出了卡片给他道:“我姓胡,胡仁,你怎么称呼?”
那人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只是吃吃笑着望向我,但一时间我眼里迷茫却被他读去,他的笑容顿时凝在脸上,整个人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过了半晌,他放下手中的茶杯,尴尬地笑道:“不好意思,我该、该走了,走了。”
我一脸愕然的望他起身拉下颈上的领带,把它塞进牛仔裤裤袋里,边向门外走去边解开袖扣卷起袖子,他的右腕上有一个刺青,一时我觉得很眼熟,突然,我想起来,我认识这个人。这时他已经走出门去,我顾不了身上穿着睡衣,快步冲了去,在电梯口一把拉住他,叫出了他的名字。
他回头望着我,眼里有些泪花,我颤声道:“老哥,您怎么,怎么……”我是想说,你怎么会搞得这么落魄,但这话太伤人了,以至于不能出口。
张狂重新在我的客厅坐定,依然对当律师的胡仁有着某种敬畏,我在他身上,找不到当年的一丝影子。我有些郁结,从酒柜里开了瓶威士忌,给张狂倒了半杯酒,当我把酒放在他面前时,却失望的听他迭声道:“阿晓,不用,不用,我喝这么好的酒是浪费,我喝双蒸就行了,你给胡律师吧。”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骂道:“张哥,您喝,胡仁这小子,让他自便就是了!”
我坐下道:“张哥,这么些年,你怎么不找我?”
张狂喝了口酒,舔了舔舌头,叹气道:“混得不好,没脸见人。”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他本不叫张狂,是上学后自己改的名。在我印象中,张狂的确是一个很傲气的人,和眼前这个见人就陪小心、满脸讨好的笑意的委琐中年人一点也拉不上边。
喝完一杯酒,张狂慢慢讲述了这些年来的经历,自从当年分手以后,他就在社会上混着,一个孤儿的出身的人,连初中也没有读完,却又不愿走黑道,处境可想而知。他从大排档的小厮做起,然后做过门童,做过建筑工地……他走过很多城市,在大前天以前他的最后一份工作是在这个城市送煤气。
但大前天他收到一封招聘的信,因为年纪慢慢大了,太重的体力活干不下去,他曾经去应聘过几份写字楼的清洁工。那天他见到我,就是去那写字楼应聘当清洁工的。
“那这份工见成了没有?”我问。
他看着我,迟疑地点了点头:“成是成……不过有点怪。”
第二天他去上班时,发现公司居然给他配了秘书!并通知他搬到城区高尚住宅区的公司宿舍来。
第三天,他就不敢去上班了。想了几天,他把这件事和送煤气的工友说,大家都说他是吹牛,他是一个很重诺言的人,哪怕生活逼得他再无复少年的豪气,但他很忌讳别人说他吹牛。
张狂说到这里有些激动,一口气把杯里的酒喝光,对我道:“洚晓,再来点!”我帮他满上,这时仿佛从他身上,找到当初年少任侠的好友的身影。但一口酒喝下去,他刚刚亮起来的眼睛,又喑淡了下去,他喃喃地道:“他们打电话叫我去,还给我钱,没有人问我为什么这几天没上班,但他们给我钱,连签名也不用。”他说着从牛仔裤的后袋里掏出一迭钞票,大约有二三十张一百元,扔在桌上对我道:“阿晓,你说,这什么事?为什么他们要给我钱?”
两三千块,其实不是太多,犹其在我身处的这个作为省会的沿海城市来说,也就是一个普通白领的一个月收入,但对于一个送煤气的工人,一下子拿到这么多钱,的确,这对于一个诚实的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事。
胡仁在边上插嘴道:“那您去的这家公司,规模多大呢?是什么行业呢?会不会是一个经济骗局?在国外,弄一个无关的人进来当替罪羊,并不少见。”
张狂苦笑道:“我、我、我想不会吧?我也有读报纸的,如果他们让我签名,我会报警。那是一个管理很大的写字楼的物业公司啊!他们让我去当保安经理,奇怪的是老总不知为何知道我身手很好!而我在这个城市从没出过手,这才使我感到怪异,因为好似我的一切他们都了解似的。”
胡仁站了起来,喃喃念道:“高薪,福利,分红……对了!”他转身一指我道:“《红发会》!记不记得!”
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张狂已大声道:“不!绝对不是《红发会》!我读了十几年福尔摩丝了,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回到租的房子里,把墙全敲了一次!”
我想了想对胡仁道:“寻租行为?不可能,张大哥没有什么背景。我想报恩倒有可能。”
讨论了半天,不得其解,张狂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地址,然后硬从那三千块钱里留了一千块说给我的儿子,不收就是瞧不起他。我送他到楼下,保安在他走出小区时,不停的打量他,他弯着腰,陪着小心,回头冲我招招手慢慢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回到客厅里,胡仁对我道:“老荆,你送他下去时,我查了一下,这公司是很有名物业管理公司。”
我点点头道:“也许是报恩吧,张大哥帮的人倒不在少数。”
胡仁嘲弄的笑道:“他?他帮人?他很能打为什么不去当保镖?”
我闷哼一声,一言不发坐下冲茶,胡仁赔笑道:“好好好,算我说错,但这位张大哥现在这模样你自己也见到,你倒是说说,他是个什么人?”
一个人,如果他很弱小,那么他给人欺负,没什么好奇怪的;
一个人,如果他很强大,那么他欺负人或不给人欺负,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什么人?
我笑了,我对胡仁说,如果他生在荆轲的年代,他就是荆轲,如果他生在秦时,便是博浪沙怀一百二十斤大铁锥的大力士。有些人只能生在乱世,有些人只能生在太平时,这人就是生错了年代。
胡仁忍着笑道:“这么夸张?”
我笑道:“但如果一个十六岁中学生,让比他弱小的同学在争吵中扇了一耳光,却笑着走开不以为意;但他发现他十二岁的同学,被五个十八、九岁的社会混混用利斧指着时,却操起一把雨伞去把他的同学救下来,你怎么评价这个人?”
胡仁收敛了笑,摇摇头,没说什么。我又对他道:“还是这个十二岁的同学,被几十个人围在冰室里,这个十六岁的中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听到这个消息,扔下女朋友,一个人,用书包里一把三十公分长的不锈刚尺在几十把西瓜刀下把这个同学救出来。只因为,他们是朋友。你又如何评价这个人?”
胡仁动容了,他起身踱了几步正色道:“如果你不是在讲故事,那么我只能说,你告诉我这世界上还有‘三杯吐然诺’的人存在,尽管我一点也不赞成他的处理方法。”
我点点头,给自己倒了一点酒,只有半个工夫茶茶杯那么多。我不能喝太多,因为身体近来不是很好,但一点酒精足以让我在回忆中找寻那个豪气干云的张狂……
等我清醒过来时,胡仁仍在我身边,他只问道:“那个十二岁的同学,就是你?”
我没有回答他,是与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年的张狂是个什么样的人。突然我想起一部近来看过的电影,我不禁起了一身鸡皮,慌忙问胡仁道:“你认为,会不会是那些偷人体器官的勾当?骗人去上班……”
胡仁把手一挥,笑道:“不若打个电话到这家公司的人事部问问,为何录用这位张老哥?有没有给他做社保?更直接些。”
我一拍大腿笑道:“一语点破梦中人!”
谁知电话接到那人事经理处,态度却极差,在电话只承认了他们录用了张狂,并也帮他做了社保,却不愿说为何录用他,问多两句,那人事经理便操着方言怒道:“我地宜家请这位张先生来坐镇,边个再来捣乱就知‘死字点写’了!个个员工的社保我地都搞好左,别想找出毛病来!唔好以为我唔知你边个!”
他这一串方言,是说:请了张狂来坐镇,便不怕再有人来捣乱,社保都交了,同行的物业公司别想找到什么漏洞来扳倒他们。接着那人事经理又说出一个这座城市颇为知名的物业公司来,并说我是那间物业公司的商业间谍云云,然后便摔了电话。
放下电话,我倒不恼火,和胡仁相视而笑,如此看来,倒是两间物业公司间明争暗斗,于是其中一家不知从哪听说张狂身手了得,请他来做“定海神针”罢了,这样一来,为什么会突然给钱给他,便也不出奇了。
本来故事到这里,也就完了,也不必记载出来,不过是一个平淡无奇的事情,但胡仁这时却问了一句话:“你怎么想起张老哥的名字?我看他进来到要走时,你也不记得他是谁埃”
的确,从他进来,到他发现我不认得他而要离去时,我都不认得他是谁,倒我却认得他右腕上的刺青。只因我少年时,同龄人中,纹身的极为少数,那时也没有什么地方专门给人纹身的,张狂两个手腕上的虎头纹身都极丑,是他自己课间用圆珠笔画了出来,再用大头针一下下刺入真皮组织,刺得鲜血淋漓刺出来、发炎化脓结疤后留下的。
胡仁听到这里,便点头称是,但他略一思索,却摇起头来,我笑道:“有屁就放。”他想了一会,甚至主动皱着眉头喝下一杯工夫茶,才抬头道:“我记得张老哥的左腕上也有一个刺青,和右腕的刺青一样丑陋,是否也是当年他自己刺的?”
我点了点头,却不料我这一点头,胡仁一下子站了起来急道:“老荆!这事不对头!”他见我还没反应过来,得意洋洋地怪叫道:“你还是早年学过反侦讯的呢!我呸!老荆,你老了。”
我是个不服输的,他这样说,我便不可能低头去向他询问,我把方才张狂进来到离开的过程细细的在脑中过了一遍,刺青,对,张狂很快的翻起右手的袖子,然后再稍迟钝的卷起左手的袖子!由于他翻起右手袖子里,左手是动得极快的,而在他解开左手的袖子时,动得慢些,我才留意到他腕上刺青,如若他卷起左边袖子的速度和他右手一样快,那卷完时已转身出去了,我自然也不会见到。
我抬头和胡仁一对视,胡仁已坐了下来,胸有成竹地道:“并且我可以确定他不是故意把右手的刺青给你看,因为他一进来接我递给他的卡片、喝茶、解领带,都是用左手,但明显的不自然,他一定是右撇子。”
我点燃一支烟,陷入沉思中,不错,张狂在我印象里不是左撇子,但如果说右手是旧伤,他现在的左手的确还不是很自如,如此说来,他的右手是受伤不久了,那么谁会请一个一只手有伤的人当保安经理、做定海神针?
胡仁读出了我的疑惑,便道:“不如找天去他们公司一趟,问清这个事,如果这间公司是要出钱买死士的,那我们劝张老哥重找一份活。”
我点点头对胡仁道:“万一我们多事,害张老哥丢了这份工作,你这四圆八滑的家伙,也得帮他找份工作。”胡仁笑着应了下来。
要去一家公司对质,不了解它的背景,是一定不行的。于是我们便分头去搜集这间物业公司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