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总爱缠他,将细长的胳膊绕着他的脖颈,一圈,然后抱着牢牢的,颠高着白嫩的脚尖,黏着自己满屋子摇来晃去地走动。
带她去看新家的时候,妻子一眼就喜欢上这里了。那时她就像只快乐的鸟雀一般,拉着自己楼上楼下转了个遍。待她好不容易安静下来时,眉眼里头盛满了波光粼粼的水色,“项教授,我们什么时候搬过来住?我喜欢这里的原木地板,只要天气不冷,我就可以穿着亚麻的衣裤,赤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从那之后,果然如她说的一般,在家的时候,她总爱光着脚,像只娇懒的猫咪般在他此后的生命里穿来穿去。他哄妻子喊自己老公,因为他想陪她变成老公公,但她总是揶揄地笑他,他挠她痒,等她笑出泪来,才肯软绵绵地松口,喊他老公。
那一刻,他觉得前所未有的心满意足。
妻子生得纤细,随了他那来自江南的岳母。眉梢眼角如同水墨画般黑白分明,却又漾出星星点点的灵秀之气。妻子总是很介怀他们的第一次遇见,说那个时候的她在一段失败的婚姻前面狼狈逃开。
其实,他一直没有告诉妻子,那并不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他只是轻柔地吻了吻妻子的鬓角,告诉她,那一刻她果断离去的背影如同女神般骄傲,而他也忍不住向这样骄傲的妻子俯首称臣了。
妻子叹了口气,转过身,捧着他的脸,讨好似的一口一口亲吻着他的唇角,直到彼此间唇齿交融。妻子气喘吁吁地推开一些,眼底有着一丝浅浅的欢快,“好在后来还是遇上了你,你看,我的眼光总归还是不错的,对不对?”
我把她抱紧在怀里,用我的身体告诉她我的回答,是啊,非但她的眼光好,也要他的福气好,才能像这样把她抱在怀里,不是吗?
其实他见过她的,比她以为的还要早两年,那时候,她应该才上大二,学校里浮着甜甜的桂花香。
那年,院长应了她那所大学的邀请,去做一堂关于古代丝绸文化的演讲,而他作为助教,也随同院长一起去了那所学校。
院方很热情,将大礼堂布置成演讲厅,不止是文学院的人来听了,还有许多旁系的学生也都来了,那时候他找了很久,好不容易才在角落找着一个空位坐了下来,而她的妻子那个时候根本还不认识,随意地绑了个头发,就坐在他斜前方,正好叫他能看见她美好的侧脸。
当时只不过是看了一眼,他便没多去理会,毕竟盯着一个陌生女孩的侧脸看在他看来是极其不礼貌的一件事。
他原本应该陪着院长坐在主席台上的,可因为他有事晚来了,也就不走上去,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听。院长的演讲旁征博引,加上他幽默风趣的表述,时不时开上几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整个大礼堂里欢笑阵阵,而他也同样听得认真而入迷。
“教授,丝绸的洗涤与存放要求有极高,理应只能做那些贵族的享受,为什么产量还会有那么多呢?”自由提问的时候,她站起来,拿过话筒,声音朗朗清脆。他就坐在她后面,抬起头看她,能看见她一侧眉眼上的欢快神情。
院长回答她就是因为贵族喜爱丝绸衣物,才会引起百姓的从众心理。那时候她微微偏了下,嘴角不自觉地笑了一下,说了声谢谢后坐下。他当时就好奇,她嘴角的笑明明有些怪异。
坐在她边上的女生大约是她的同学之类,推了下她的肩,问她问这个有没有意义。他还记得当时她是怎么样的呢?微微晃了下脑袋,瞄了眼四周,然后眯起眼,笑得像只漂亮极的狐狸。
“说明我参与到他的演讲里来了啊。”
他坐在她的后方,哑然失笑。这女生,很特别。散场的时候,他特意停了一下,然后终于认清了她的样子,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请原谅,真的不能用漂亮来形容她,因为她并不是最漂亮的那一个,但如果说美丽的话,她一定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孩子。
第二次见到她的时候,他第一眼并没有认出她来。当然,两年前,某个学校礼堂里的惊鸿一瞥并不足够叫她在他心头刻上一笔。
他急着要去取一份挂号信,里头是对方寄过来的资料,很重要。他的车子正好送去检修,后门口正好只停了一辆出租车。他很贸然地上去敲窗。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她的胳膊顺势搭上窗沿,撑着下巴,眼睛先是细细地眯着,然后眨了眨眼,那动作……叫他觉得有些熟悉?
他问她,可不可以把车子让给她,说这话的时候他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而她却比他想象得更加调皮,等他转身走出去两步她喊住他,说是可以把车先让给他。他才想说谢谢,她却猛地上前一步,身子躲在他后面,目光死死地盯着前面,脸色一瞬间变得死白。
后门那刚停稳一辆私家车,不是普通人家开得起的那种。男人没有下车,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女生从另一侧走下来,走到另一边,与车窗里的人热烈地亲吻。
这在大学里,似乎不算什么少见多怪的事。他虽不愿意承认,但总会有一些漂亮的女生做出一些不好的决定。可躲在自己身侧的她很努力地隐忍着,手渐渐颤抖起来,不自觉地拽着他的衣角。
他低着头看她忍住不哭的样子,忽然心底轻轻跳了一下,比起这样子的她,他觉得她笑起来时才最美。
打破这个诡异局面的是另外一个女生,她冲过去一把扯开俯在车窗前同里头男人亲吻的那个女生,将她狠狠地推倒在地上。
然后他才知道,车窗里亲吻别人的男人是她的丈夫,而那个与他亲吻的女人是她名义上的另一个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