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霸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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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谏议大夫

西汉于“郎中令”(即“光禄勋”)之下设“谏大夫”,掌议论,秩比八百石,无定员。东汉改称“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无定员。隋唐隶门下省,掌侍从规谏,共4人。宋置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之长。辽金沿置不革,明初亦置谏议大夫,不久废去。

庶子

太子官属,汉以后为太子侍从官之一。南北朝时称中庶子,唐以后于太子官属中设左右春坊,以左右庶子分隶之,以比侍中、中书令。自此相沿,至清代犹用以备翰林官之迁转,清末始废。

庶长

战国时秦国官名,握有军政大权。秦孝公在位时,任用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爵的制度,以赏有功之人。其第十级为“左庶长”,第十一级为“右庶长”,第十七级为“驷车庶长”,第十八级为“大庶长”。

庶吉士

明初置,始分设放各署,后专属翰林院。清代制度,翰林院设庶常馆,凡新进士擅长文学书法者,入馆学习称为庶吉士。三年后举行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以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庶常

庶吉士的代称。

章京

清代八旗军职多称“章京”,为满语的音译。如参领称“甲喇章京”,佐领称“牛录章京”。又蒙古各旗“扎萨克”的属员有“管旗章京”。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称章京,为堂官的重要助手。军机处的章京被称为“小军机”。

鸿胪寺

官署名。东汉以后,大鸿胪一官主要职掌朝祭礼仪时的赞导,与西汉之大鸿胪所掌稍异。北齐始置鸿胪寺,历代沿置。唐代一度改司宾寺,旋复旧。南宋、金、元皆不置鸿胪寺,明清复置,至清末废。主官为鸿胪寺卿。

清吏司

明代制度,中枢六部均分司办事,各司分别称为某某清吏司。吏部设4个清吏司,户部设13个清吏司,礼部设4个清吏司,兵部设4个清吏司,刑部设13个清吏司,工部设4个清吏司。各司之长官称“郎中”,副职为“员外郎”。清沿明制,但户部增为14个清吏司,刑部增为18个清吏司。

清望官

唐制中央高级官员包括门下及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六部侍郎、太常少卿、太子詹事、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国子司业在内均称为“清望官”,常备顾问,宋制略同。因这些官职多由进士出身而有文学素养之人担任,声誉较好,地位较高,升级较快,故有是称。

古代军官名。春秋时晋国上、中、下三军均设“尉”。主发兵使民。战国时赵国设有“中尉”,主“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各国在将军之下多设有“国尉”、“都尉”。秦国曾以国尉为武官之长。以后各代中枢设“太尉”(有时改为“大司马)”以掌兵事。汉代的诸侯王国内设“中尉”。地方各郡、县则设“都尉”、“县尉”。

职事官、散官

唐代对官员之定级升迁制度,有品、有爵、有勋、有阶,制定各类级别以辨贵贱,别尊卑。唐代之官称有教官及职事官之别。“散官”(即阶官)以定班位,“职事官”以定职守。职事官是有具体职掌的,如中枢三省之官、九寺之官等为在京“职事官”。州县官、关津官等为外“职事官”。阶官又称“散官”,分为文散官与武散官两大类,各有不同品级名号,如文散官第一级为“开府仪同三司”,第二级为“特进”;武散官第一级为“辅国大将军”,第二级为“镇军大将军”等。每一官员均有散官之品级及职事官之官位,在一个官身上,职事官与散官的级别有相应者,也有不相应者(如散官为正三品,职事官亦正三品者为相应)。因为散官系按资历升级,职事官则由君主任命,因此往往职事官较高,散官的品级却较低而不相适应。该官任职虽重要,但班位仍然较低。唐太宗时规定散官官阶高而所任之职事官官阶低者称为“行”某某官;散官品级较低而所任职事官官阶高者,称为“守”某某官。其大致相等者,称为“兼”某某官。宋代亦有散官之制,仅为官吏叙阶之称。与唐制虽有不同,但官员之章服、俸禄均照阶官而定。明清亦有阶官之制。

推官

唐代始置,为节度使、观察使之属官。宋代沿用此制,实际上成为一郡之佐官。元明于各府设“推官”,以掌理刑狱。清初仍设推官,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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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

古代表示官员等级的称号,与职事官表示所任职务的称号相对而言。例如唐代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士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戌副尉凡四十五阶。故散官亦称阶官。宋代称为寄禄官。明清则职居几品,即授几品阶官,故无散官之名,但亦可特授较高级的阶官。

散骑常侍

魏晋以后,有“散骑常侍”,是合汉代之“散骑”及“常侍”两职之官名,为皇帝左右亲信之官,地位颇为尊崇,简称“常侍”。有称为“员外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者,南北朝时属“集书省”,隋属门下省。唐代于门下省设在散骑常侍2人,于中书省设右散骑常侍2人,均为从三品。宋代升为正三品,但不轻易授人。元、明、清废。

博士

源于战国,秦沿置。《汉书.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秦及汉初,博士所掌为古今史事待问及书籍典守。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汉武帝时,用公孙弘议,设五经博士,置弟子员。自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与文帝、景帝时的博士制度有异。唐置国子、四门等博士,明清亦有国子博士。又中国古代专精一艺的职官名。西晋始置律学博士,北魏始置医学博士,隋唐增置算学博士、书学博士等。至宋代废止。

掾史

汉以后职权较重的长官都有掾属,分曹治事,通称掾史。多由长官自行辟举。唐宋以后废辟举制,掾史一职逐渐为胥史所代替。

搜粟都尉

“搜”,亦作“騪”,又名“治粟都尉”。汉武帝时设置的一种军职,专管征集军粮之事,桑弘羊曾任其职,但非常设。

提刑

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宋初设于各路,主管所属各州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兼管农桑。其官署称“司”,号“宪司”。京畿地区设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畿内县镇刑狱、治安、场务、河渠。南宋称提点京畿刑狱。金设有“提刑使”,后改为“按察使”。明、清均在各省设“提刑按察使”。

提学

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在各路设提举学事司,管理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简称提学。金有“提举学校官”,元有“儒学提举司”,都属同一性质。明初设“儒学提举司”,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始设提督学政。两京以御史、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佥事充任,称为“提学道”。清初相沿,各省多设“督学道”。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改称“提督学院”,长官称“提督某省学政”,简称“学政”。清末改设“提学史”。

提举

官名,原意是“管理”。宋代以后设主管专门事务的职官,即以“提举”命名。有“提举常平”、“提举市舶”、“提举学事”(宋)、“医学提举”(元)、“宝钞提举”(元、明)、“盐课提举”(元、明、清)等官号,其官署称“司”。宋代另有“提举宫观”之名,为安置老病无能的大臣及高级冗官闲员而设,坐食俸禄而不管事,称为“祠禄之官”。

提点

宋代各路有“提点刑狱公事”和“提点开封府界公事”,掌司法和刑狱。元代中央和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的专管机构,如管理皇帝饮食的尚食局,管理军器的利器局,均以提点为长官,寓有提举、检点之意。宋代另设照管宫观的提点宫观和提举宫观,同为“祠禄官”。明代置神乐观提点,掌乐舞;太和山(即武当山)提点,管理道士。清代废。

提调

清代在临时设置的机构中负责处理事务的官员。

提督

明代驻防京师的军营设有提督。中叶后,巡抚多兼提督军务衔,亦间有总兵称提督的。万历时始专设提督,但不常置。清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为地方高级的军事长官,从一品,下设镇、协、营、汛四级。其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提标”。有水师之地,或专设水师提督。又为领导监督之通称,清代学政的全衔为“提督某省学政”。

提辖

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为“提辖兵甲盗贼公事”的简称。主管本区军队训练,督捕盗贼等职务。南宋时,掌茶、盐、香、矾等专卖的榷货务都茶场,掌采办宫廷、官府杂物的杂买务杂卖场,掌制造供应宫廷用的珍巧器物的文思院,储藏金银钱帛的左藏库,也均设提辖官掌管,合称四提辖。

提法使

清末改按察使为提法使,为一省最高的司法行政长官。

紫薇省

官署名。唐开元七年(公元713年),改中书省为紫薇省,中书令为紫薇令,五年恢复旧称。

集书省

官署名。南北朝时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掌规谏、评议、驳正违失等事,以散骑常侍为主官,或称“散骑省”。隋代并入门下省。

御史

秦以前本为史官。汉御史因职务不同,有侍御史,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等。东汉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掌察疑狱。魏晋南北朝时有督军粮御史,禁防御史,监察御史等,均随事立名。唐代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三种。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明代还有分任出巡者,如巡察御史,巡漕御史等。

御史大夫

古代高官之一,秦汉时仅次于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为三公之一。其主要职务为监察、执法,兼掌重要文书图籍。汉代之御史大夫往往升为丞相,汉成帝时改称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哀帝在位,时改时复。东汉不设御史大夫,置“司空”,但仅“掌水土之事”。晋以后,御史大夫多不置。隋唐以后虽置御史大夫,但与汉制不同,专掌监察、执法,为御史台的长官,明洪武中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名亦废。

御史台

官署名,西汉称“御史府”,其长官为御史大夫。东汉称御史台,又名“兰台寺”。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之实际长官,亦称“宪台”。后代沿置。唐之御史台分为台院,殿院,察院三部,一度改称“肃政台”,后复原名。明代初年曾沿置,不久改为“都察院”,清仍用都察院之名。

储君

即太子。《公羊传.僖公五年》,何休注:“储君,副主。”(即君主之副职)。《晋书.成都王颖传》说:“皇太子,国之储君”。

游击

汉代有游击将军,统兵专征,职权颇重,后代亦有此官。唐、宋时成为武官的官阶。明代边区守军设游击将军,无品级,不定员额,分掌驻在地的防守应援,职掌与前代不同。清代绿营兵设游击,职位次于参将,为从三品武官,分领营兵。漕标的副将以下,亦设游击,分掌催护粮运等事。此外,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官中有土游击一职。

游徼

古代乡官,秦时置,掌一乡的巡察缉捕之事。两汉及南北朝多沿置不改,后废。

善后局

清后期,在有战争的省份中,设有处理特殊事务的机构,称为“善后局”。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道员

明初布政、按察两司以辖境广大,由布政使的佐官左右参政、参议分掌各道钱谷,称为“分守道”;按察使的佐官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称为“分巡道”。清乾隆时始专设分守、分巡道,多兼“兵备”衔,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的高级行政长官。其分守、分巡之职掌亦逐渐不分。清代又设督粮、盐法等道,清末又在各省设置巡警、劝业两道,清代道员为正四品。北洋军阀时曾分一省为数道,设置道尹。

道台

道员的俗称。

道录司

官署名。明始置,清代相沿,掌有关道教徒事务。其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正一、演法、至灵、至义等。各府设道纪司,州设道正司,县设道会司。

掌固

官名,《周礼》为夏官司马之属。掌修筑城郭、疏通沟渠及有关防守之事。唐代各官署中多设有“掌固”一职,职掌为看守仓库及陈设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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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

清末期,中央及地方都有临时设置的机构,其主管官如身分特高,称为“督办”。

督军

三国时魏置。《资治通鉴.晋纪》:“秦始二年(公元266年),罢山阳国督军”。胡三省注:“魏奉汉献帝为山阳公,国于河南山阳县之浊鹿城,置督军以防之。”

督邮

汉代各郡的重要属吏,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达教令、兼司狱讼捕亡等事。每郡有分两部、四部和五部的,每部各有一督邮,唐以后废。

督销局

清后期,在产盐、销盐的省份设立督销局。辛亥革命后改设榷运使,掌地区的食盐运销。

古代掌管山泽之官。《周礼.地官司徒》有“山虞”掌山林之政令,又有“泽虞”掌国泽之禁令。

虞侯

官名。掌水泽出产之官。《左传.昭公二十年》:“薮泽之薪蒸,虞侯守之。”宇文泰相西魏时,置虞侯都督,后世沿袭。隋为东宫禁卫官,掌侦察、巡逻。唐代后期,藩镇以亲信武官为“都虞侯”、“虞侯”,为军中执法的长官。五代时都虞侯为侍卫亲军的高级军官。宋代沿置,于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步军司均置都虞侯,位次于都指挥使和副都指挥使。此外又有将虞侯,院虞侯等低级武职。

詹事

官名。秦始置,掌皇后、太子家中之事。西汉相沿,皇后之官属及太子之官属均有詹事。东汉废。魏晋复置,历代相沿,为太子官属之长。辽金置詹事院,元亦置詹事院,或名储政院、储庆使司,变革不定。明清皆置詹事府,设詹事及少詹事,为三、四品官,其下有左、右春坊及司经局等。事实上只预备翰林官的升迁,并无实职,清末废。

锦衣卫

官署名。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设置。原为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明成祖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权力。其长官为“指挥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下设同知、佥事,又设经历司、镇抚司镇抚等官,其下有“官校”,专司侦察。镇抚司分南北两部,北镇抚司专理诏狱,直接取旨行事,用刑惨酷。南镇抚司专管军匠。中叶后与“东厂”、“西厂”并列,称为“厂卫”。

签帅

南朝以诸王出使,由朝廷派典签佐之,名为典领文书,实则监视诸王行动,因其权力甚大,遂有签帅之称。

粮长

职役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于江苏、安徽、浙江等省设立,其后又施行于湖广、江西、福建等省。凡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方划为一区,由官府指派大户充当粮长,世代相传,督征和解运该区的田粮。粮长借此超额征收,鱼肉乡民。中叶以后名额增多,职权减轻,并改为轮充制。因受益日减,大户多不愿充任,于是强迫贫穷下户担任,始正式成为人民对政府的职役之一,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清初仍在个别地区存留此职。

粮台

清代经理行军时粮饷的机构。

粮料院

官署名。宋初以武臣为都粮料使,后改以文臣主其事。有诸司粮料院和诸军粮料院之别,分掌官俸及军响。南宋后有分差各处的粮料院。与检院、登闻鼓院、进奏院、官诰院、审计院合称六大院。

廉访

清代对按察使的尊称。因元代有肃政廉访使,与按察使职掌略同,故称。

殿中省

魏晋以后,在门下省设殿中监一官。隋代始设立殿内省,唐代改称殿中省。所属有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殿中省有监1人(从三品)、少监2人(从四品)。殿中监多以皇帝之亲戚、贵臣担任,掌管皇帝生活起居之事。

殿前司

五代之帝王多由节度使起家,拥兵自重,以亲信军队置于殿前,设殿前司。宋代相沿,为统率军队的机构,和侍卫司分领禁军。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各1人。南宋时或以资浅者充主管殿前司。所辖有殿前指挥使、御龙直、内殿直、捧日左右四厢等骑兵、步军。

殿中侍御史

官名。自魏晋以后均为监察官之一。唐代殿中侍御史属殿院,掌殿廷仪卫及京城的纠察。宋代沿置,掌弹劾百官朝会时失仪者。明清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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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录司

官署名。明置,清代沿设,掌有关佛教徒事务。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等。在各省均设分支机构,如府设僧纲司,州设僧正司,县设僧会司。

管带

清末军制,统辖一营的长官称为管带。海军的舰长亦用此称。

旗牌

即王命旗牌。明清制度,以上面属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由政府颁给地方大员(如总督、巡抚或钦差大臣),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此种标志通称为王命旗牌。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也简称旗牌。

漕运总督

官名。明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始设,驻淮安(今江苏淮安),管理漕粮的征收、上缴和监押运输,兼巡抚淮(淮安)、扬(扬州)、凤(凤阳)、庐(庐州)等处。清代相沿不革。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裁撤。

察院

唐宋御史台的成员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三种,务属一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又明代的都察院简称察院。御史出差在外,其衙署也叫察院。

十五画

镇台

清代总兵的别称。

镇标

清代称各省总兵所直辖的绿营兵为镇标。

镇守使

官名。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设置,为地方军事长官,所辖军队有一混成旅或一师。

镇将

北魏在北方边区设置六个军镇,以防御柔然族的南下。六镇为沃野镇、怀朔镇、武川镇、抚冥镇、柔玄镇、怀荒镇。各镇统辖军民者称“镇将”,又有副将等。唐代于边防要地亦设镇,分三等(上镇,中镇,下镇),各设镇将,镇副录事、参军等。

额驸

清代制度,固伦公主(满语,天下之意,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的丈夫称“固伦额驸”、和硕公主(妃嫔的女儿)的丈夫称“和硕额驸”。其下又有“郡主额驸”、“乡君额驸”等,为亲王和镇国公、辅国公女儿的丈夫,均泛称“额驸”,相当于前代的“驸马”。

三国城市

三国城市资料列表

1襄平位于辽东半岛的都市。自董卓任命公孙度为太守以来,至238年止都由公孙氏一族管理。

2北平公孙瓒建立此地为据点,并利用渔阳的盐铁,发展成一座商业都市。

3蓟幽州牧-刘虞的据点。刘虞采用怀柔政策,致力于此地与乌丸族间的和睦。

4南皮渤海郡的中心都市,袁绍的据点。204年袁谭逃到此地,与曹操间发生争战。

5平原连接冀州和青州、徐州方面的要地,曾受刘备、袁谭等人统治,后来曹植封侯于此地。

6邺冀州最富饶的都市。191年,袁绍自韩馥的手中夺取此地,204年,曹操大破审配而取代之。

7晋阳黄巾之乱后,就被黑山贼张燕占据。205年,张燕归降于曹操。

8上党张杨曾任当地太守,后来和匈奴於夫罗投于袁绍阵营。

9北海孔融曾任此地的太守。而在官渡之战前,则由袁谭统治。

10濮阳水运及交通相当发达,深具商业、战略价值之地。194年,曹操和吕布在这里展开激烈的殊死战。

11陈留此处为交通发达、人材物资集中的要地。189年,曹操就是从这里发出反董卓联盟的檄文的。

12下邳被泗水与沂水环绕的徐州要冲。198年,曹操利用水攻在此大破吕布。

13小沛徐州对西方的最前线基地。在徐州争夺战重,吕布和刘备在此地大动干戈,曹操也加入了战局。

14许昌原名许。196年9月,曹操自洛阳迎献帝迁都至此,221年1月,曹丕将此处易名为许昌。

15汝南200年,刘备与刘辟等人离开袁绍旗下,统治此地。201年,遭曹操攻陷。

16洛阳自光武帝-刘秀由长安迁都至此后,此处便成东汉之首都,繁盛一时。220年曹丕即位,又成了魏国的首都。

17长安高祖-刘邦在此地建立了西汉的首都。211年的渭水之战中,马超与曹操在此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