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根据条件可以推理出凶手并不是甲、乙、丙,那么只剩下医生了。因此,凶手就是医生。
171.不会向着太阳转的就是人造太阳花。
172.教练是退役跳水运动员,故不可能在深夜看见50米远的人右眼眼睑上的疤痕,所以他在说谎。
173.戴维是小偷。
174.盗窃项链的是富商B。
175.牙科医生D的疑点最大。
176.凶犯就是那个推销员。
177.凶手是维修电话的工人,他在电话听筒内安装了子弹发射装置,离开房间后,就给房内打电话。当那位重要人物拿起电话时,电流接通,子弹装置的镍铬线变热,子弹便会发射出去。所以门是反锁着的,而重要人物却中弹身亡。
178.圆洞的比较容易干。
179.史蒂夫敲了305房间。
180.电力工程师在说谎。日本国旗是白底加太阳的图案,无所谓正反的区别,更别说出现挂倒这种事情了。
181.丙是罪犯。
182.凶手就第三个嫌疑人,那名足疗师。
183.看门人在作完案后,依然回来可以继续看电视。而且电视播放的电影有可能他早就已经看过了。
184.根据“侦探是午夜时分到庄园的。埃比和鲍比都不是午夜之后到的。鲍比和科林两个人中来得较早的一个不是侦探”,可以推断科林是侦探;根据“埃比和科林两个人中来得较晚的一个不是凶手”,可以推断埃比就是凶手。
185.停电的时候麦克乘机拿出钢笔然后将钢笔里面的毒药投到了死者的酒杯中。
186.第一个报案人盗走了第二个报案人的一头牛,然后把牛牵回了自己的牛圈。为了不引起怀疑,他连同自己的牛一起卖给了别人。于是自己的牛圈里有两头牛的脚印。接着,为了不引起别人对他的怀疑,他就报了警。
187.用3个人的证词作判断,如果刘辉说的是真话,李志就是强奸犯,那卢子也说了真话,这有点不太可能。如果李志说真话,剩下的两人中其中之一说的就是假话,如果李辉说的是假话,强奸犯就有两个人了。所以只有卢子说假话了,强奸犯就是卢子。
188.凶手在录口供时与人争执,甚至打了起来,他是习惯性地用左手拿凳子去打人的。
189.如果按照第三个木牌上为依据,是不会找到宾馆的。
190.最有可能的凶手就是老富翁的外甥,第一个疑点是凶手没有抛尸,大海中抛尸很方便,而且不容易找到尸体,留给警察的线索也少,甚至可以当成失足或者失踪。但是凶手不抛尸,很可能是为了立即确定被害人死亡,以便马上得到利益,所以老富翁外甥的嫌疑最大。而且管家没有杀害主人的理由,因为他正面临失业,如果杀害了主人,就没人给他工作了。
191.凶手是化妆师。
192.男人和琳达并不是兄妹,而是情人。他们在偷情时被琳达的丈夫发现,男人拿起了一把小刀,一刀刺了下去,琳达的丈夫因此死了。
193.这个被疏忽的地方,就是已经贴在信封上的邮票的背面。
194.说谎的人是管理员坂本。
195.第四个人。
196.6号病房的糖尿病人是凶手。
197.假设约翰说的是真话,那么除了莱恩之外,其他人说的也是真话,这样一来有4个人说真话,由此可知约翰说的是假话。那么莱恩说的一定是真话,同理如果布鲁斯说的是假话,那么琼斯也是,这样一来,其他人是真话。这样,约翰和雷恩的话就相互矛盾,由此能知道布鲁斯说的一定是真话,那么琼斯也一定说的是真话。由此可知,凶手是琼斯。
198.凶手就是死者的妻子。
199.凶手是卡罗尔。
200.英国人写时间是先写日期,再写月份。但是美国人的写法则正好相反,是先写月份,再写日期。因此,凶手可能是美国人。
201.保姆就是凶手。
202.警察给自己买了一张往返车票,但没有给他的妻子买。售票员认为这很奇怪。当警方调查此事时,警察只得承认杀害了妻子。
203.警察想,这个小伙子可能有一个孪生兄弟,找户口册一看,果然如此。因此,他们很快就抓获了凶手。
204.萨拉脚上那双沾满了泥的鞋子告诉了尼娜。
205.由于这条狗长得毛乎乎的,小偷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它的性别,便随口胡乱用了女性的名字叫它。
206.大卫虽然带走了桌子上的纸条,但由于叔叔下笔较重,所以在第二页上留下了印痕。
207.从曼谷有直达北京的航班,没有必要绕这么大的圈子。即使是旅游,哪里有一天之内飞经这么多地方的?另外,长途旅行,他们的行李却这么简单,有违常理。
208.开枪的是死者自己。原来,他的第一枪放空了,第二枪则贯穿他的头部并穿过了房门。
209.伯纳注意到企鹅标本,它是罪犯留下的而不是老探险家的,因为企鹅仅生活在南极。
210.凶手早知道他们今天会出来,于是就在艾丽的沐浴露里掺入了蜂蜜,蜜蜂是闻着蜂蜜发出的香味纷纷飞到艾丽小姐的身上的。
211.敞开的窗户就是破绽。
212.因为《犯罪现场》记录的是那老板杀人的场面,录像厅的老板担心他们会报警,所以决定杀人灭口。
213.哈里不停地打喷嚏,说明他鼻炎相当严重,再加上肺炎,就算梅丹理不杀他,他也快死了。
214.探长所用的那个杯子是没有毒的,而其他杯子的边上都涂有毒药。
215.嫌疑犯说他曾在澳洲圣诞节时堆雪人,纯粹是胡言,据此证明他有杀人嫌疑。
216.甲用铁块和冰块支起来那块木板,并在木板上放上尸体。木板的内侧用铁块,外侧用冰块。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冰块融化后,木板就倾斜了,尸体便会从楼顶上摔下去。
217.住在909号房间的那名女子,听见窗外有声音,探头去看,凶手从屋顶上放下绳圈将她的头套住,提到屋顶上,于是她就被勒死了。
218.因为根据常理,有人在打斗,狗一定会惊慌乱叫,而婆婆说她没有听到狗的叫声,明显是在撒谎。
219.假如死者是因为失足掉下山的,那么掉落在地不应该是头部着地,应该是腿部或下肢,而死者全身完好,只是头部被撞破了,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
220.死者是汽车修理工,那天出现在车主的车旁,只是在帮助车主修理汽车。作为修理工的他,是在修车时突发心脏病死亡。
221.死者身上的秒表,上面显示的时间就是15分27秒。
222.他在凶手逃回修道院不久就赶来了,如果是杰森·约翰的话,那他的头发一定是湿的;而瓦解森·约翰是个光头,即便是湿的,只要用毛巾一擦,立刻就干了,所以瓦解森·约翰是凶手。
223.凶手是李明。
224.凶手是艾利和她的表哥。
225.文森太太高度近视,连自己手里画册上的字,和自己手里的纸币面值都看不清楚,能够隔着一个人看清楚他人手里画册上的字,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可见文森太太在撒谎,是她偷的画册。
226.杯口的红色,也就是唇印,引起了哈瑞的怀疑。
227.是大徒弟偷了佛珠。
228.实际上,如果仔细思索一下,并不是被海水溺死就一定发生在海边,如果有足够多的海水的话,在浴缸里同样也能作案,然后放掉海水,装满淡水,这只需要10分钟就足够了。
229.如果绑架确实发生,那条由床上用品组合成的带子是承受不了绑架者和莎丽两个人的重量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把床拽离墙壁,就像报童顺着带子下滑时出现的情况一样。
230.警察从目击者的证词中发现了“救生门”这个疑点,判断出目击者是在作伪证。
231.原来,在3个月前当汤姆买鞋的时候,理查德也买了另一双完全相同的鞋子。他趁汤姆不备,每隔一天就把这双鞋子换给汤姆穿。由于汤姆是两双鞋子轮流穿的,所以鞋子的磨损情形完全一样。这样才出现故事中的一幕。
232.因为尸体下面的月见草开着花。
233.凶手在门外吵闹,打架生事。记者想查看究竟,即从锁匙孔向外观看,但凶手的毒针已经等待着他。一针刺下,死者即中毒,因而死于密封的空间内。
234.一支挥发性强的油性笔如果没有套上笔套放了3天,里面的墨水早就已经干了,是不可能写出来字的。但这支笔仍然可以流畅书写,证明它放在这里的时间并不长。
235.罪犯是一名体操运动员,他将手放进高跟鞋后倒立着逃离犯罪现场,所以逃走路上只留下了死者的高跟鞋痕迹。
236.女记者是根据罪犯的心理来判断的,因为如果她当时一脚踩中了其他人,那么,那个人一定会大声指责她。但是小偷却因为做贼心虚而不敢声张。
237.茨威格先生说他听到大卫把硬币弄得叮当响,但是大卫的口袋里只有一枚硬币,它是不会自己发出声音的。因此,茨威格在说谎。
238.馅饼在英语中是pie,而数学中就是3.14,就是凶手的房号,也是数学家留给我们的破案信号。
239.男人通过冰柜制作冰棍,然后敲死了自己的女人。当比克警探赶来的时候,冰棍已经融化了。
240.其实凶手正是利用当时的坏天气实施的作案,他用一根绳子拴在滑雪杆上,另一头握在手里,然后将滑雪杆扔出去,将后面的人刺死,接着再将其收回。
241.因为杰拉尔说艾尔穿的衣服是3年前买的,但是现在穿着看起来还很合身,艾尔在增加了几十斤的体重后还能穿得进去未免显得太不可思议了。
242.偷走钻石的就是那个带着猴子的客人,他训练了自己的猴子去珠宝店商人的客房里偷走了钻石。箱子上的指纹是那只猴子留下的。
243.如果是10年前的字据,并且是叠起来保存的话,就应当是外面发黄,里面还是白的。而这张字据里外都呈黄色,显然是伪造的。
244.警察把棉花放到水里,看到棉花沉到水里,与死者嘴里的棉花属性相似,就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药店老板了。
245.一艘卸完货的船在大风浪的海里应该是随风摇摆的,可是装有东西的船因为本身的重量,会很平稳地浮在水面上,摆动的幅度没有那么明显。
246.杀人犯姜维原来是一位跳高运动员,能轻松跳过6米的高度,所以他借助竹竿跳过监狱的围墙,越狱逃跑。
247.偷钱的人听了主人的话,心里有鬼,不敢去摸茶壶,所以手上是干净的。依次推断,手上没有锈迹的人就是偷钱的人。
248.因为鸟王爱鸟,如果鸟王要自杀,一定会先把心爱的鸟儿放走,或者送给别人,绝不会不顾鸟儿的死活而自杀的。
249.原来M国联邦特工提前进入了他的房间,故意将灯泡弄松,然后打开窗户,让狙击手知道灯泡的位置。所以狙击手能一枪击中目标。
250.两个人的手腕明显粗细不同,从表带那个洞扣留下的痕迹,说明这是一个粗手腕的人戴过的表带,张弦根据这一点就能够正确推断出瘦青年是罪犯。
251.小偷忘了关灯。
252.由于男性不用坐垫来小便,如果坐垫被翻在上面,那么极有可能是玛琳的男性情人下的毒手。
253.克莱尔探长问:“你们的头目衣服怎么穿反了?”土匪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都朝一个人看去,那个人就是土匪头子。
254.虽然巴尼特声称他不知道梅丽莎被谋杀之事,但他却从杀人现场拿回了金笔,答案不言而喻。
255.罪犯先将住所附近的打桩声用录音机录下来,然后于案发时间内,在凶杀案现场和老朋友通话时把它播出去。
256.警方忽略了那几封信上的邮票。因为这些邮票都是稀有邮票,每枚价值都在数千万英镑以上。
257.服务员的建议是:把该人带到美容院剃成光头,三七开式的分界线就会明显地暴露出来。
258.经纪人说秋子是在和他通电话时被人杀害的,于是他马上用自家的电话向吉田报案,这就暴露了他在说谎。
259.如果餐馆老板开枪自杀,他不可能有时间把枪和便条放在桌子上。而且,如果便条是他预先写好的话,它应该在手枪的下面而不是上面。
260.一个右手不能动弹的人是不会把东西放在右边的兜里面的,除非是有人给他放进去的。
261.如果这个纯银的烛台确实是18世纪的文物,那么它不应该是“闪亮的”,而应该生了锈。
262.烛液全部流向门的一侧说明如果门真的如丽尔太太所述敞开那么久,烛液就不会如此向逆着风口的一边流。
263.停了4天电,冰箱里的冰块还没融化,说明凯文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