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奥巴马的复杂身世所赐,他的从政之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美国虽然是移民国家,像他这样的身世也并不多见。
父亲是肯尼亚留学生,母亲是夏威夷白人;父母结合时,父亲在肯尼亚已有家庭;父亲在他两岁时赴哈佛攻读博士学位,随即被父亲抛下,直到1982年他21岁时父亲去世,他只见过父亲一次。6岁时,母亲改嫁印尼人,他随母亲一起来到印尼,并在那里度过四年童年时光;10岁时,母亲和继父离婚,他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一同生活,母亲和同母异父的妹妹玛亚继续留在印尼。老奥巴马是肯尼亚人,一生与4个女人生了8个孩子。父母各自复杂的婚姻,给奥巴马留下的是青春期的自我怀疑与否定,以及堪比联合国的肤色各异的兄弟姐妹。
美国政坛一直是白人男性主导的世界,奥巴马的成功竞选无疑似惊鸿一瞥。但是,我们不得不说,这番富有传奇色彩的国际化身世给奥巴马增添了许多别样魅力。首先,奥巴马的特殊家庭背景直接增进了美国少数民族后裔对他信赖感,为他的竞选大业赢得了不少选票。而且,他的成长经历更是横跨亚洲、非洲、北美洲。对于站在竞选舞台上的奥巴马,可以说,种族和国界在他的体内融合在一起,没有任何冲突。媒体把他形容为“兼具草根与精英特质”的政坛新星,他身上混合了黑人和白人不同种族的特点,正是不同的文明碰撞,是他身上拥有无可替代的魅力。他的肤色,反而成为他站在政治舞台的显赫旗帜。
混血儿毕竟是社会的少数群体,而且,能够在政治领域或者其他行业取得成就的混血儿更是少之又少。奥巴马能能够以非主流政客的身份成功当上美国总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成功。他之所以成功,其先决条件是他主动将身上各种文化底蕴相互综合。我们不具备和他一样的成长经历,但是,我们可以从的成长经历中获得最重要的智慧启示——吸收与融合。
吸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著名作家林海音在《窃读记》中提到老师的一句教诲“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但是在电子时代,很多人慢慢遗弃了书本,依赖于网络获取信息。很容易忽略了书中的智慧。在发展十全十美的人格过程中,阅读并非全部,但是至少对智慧的成长而言,书籍无疑是最有力的工具。读书已经逐渐蜕变成了一种古典的学习方式。但是,不管媒体技术如何发展,纸质媒体绝对不会被彻底取代——这不仅因为纸质媒体所拥有的那些众所周知的优越性,而且因为手不释卷本身是一种多么富有诗意的事情!
纸上的世界,归根结底是一个诗意的世界。表面看来,纸上的世界是一个沉默的世界,但它更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你看,一本书放在那里,真的就像一个死物,事实上它的作者也已离世多年,但一个读者走了过来,轻轻地捧起了她,于是它伴随着作者一同得到复活。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虽然现在不提倡像古人那样死记硬背,但我们必须尽可能地学习和积累课外知识。因此课外阅读是取得多方面知识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古今中外,无论是作家、演讲家、政治家乃至科学家,无不是博学多识,而这些都是益于课外阅读。
融合,融会贯通,为我所用。
学习新知识也好,学习别人的经验也好,最终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为我所用。为我所用不是一句口号,只有将各种知识融会贯通,才能把别人的知识变成自己的,才有可能利用这些知识去取得很大的成就。可恰恰相反,大多数人浪费了手头的空闲时间,不去学习,那样到头来等待他的绝对不会是成功。
今天的社会,竞争之激烈不用谁来告知,任何人都深有体会。严峻的经济形势下,生活更显艰难,这就更要求人们善于利用时间,来增进自己的知识。
网络的广泛应用,使知识的传播速度几乎没有任何时间间隔。就拿与客户沟通为例,如果你不主动寻找新的知识,而客户可能已经在网上查到最新的资料。客户提问一些前端信息,竞争对手因为做足功课侃侃而谈,而你却因没有没有相应的知识储备而哑口无言。
想要过有魅力的人生,就要“活到老,学到老”,主动去吸纳知识。我们身边的很多人往往认为,只有那些专门做学问的人才需要去不断吸纳知识,而自己不需要专门抽时间去学习。读到这里,如果你自觉也是这样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之中每日奔忙,不再关注日新月异的信息世界,那么是时候跟这样的生活说再见了!
只有不断被新的知识充实的人才会有一种自信的源泉,因而他永远不会被时代抛弃!知识的积累能够使你在业务上更加娴熟,甚至使你在心智上更加成熟。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终身学习是通过一个不断的支持过程来发挥人类的潜能,它激励并使人们有权力去获得他们终身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价值、技能与硕果,并在任何任务、情况和环境中有信心、有创造性和愉快地应用它们。歌德说得好:“人不是靠他生来就拥有的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所得到的一切来造就自己。”
《一百位世界名人给青少年讲授的人生哲理》加里宁:自学是一种生存技能。
《一百位世界名人给青少年讲授的人生哲理》毕加索:书籍是最好的老师。
《跟奥巴马学做人做事》P5前程似锦的青年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