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想起一个故事,记得见于《妒记》,手头没有这书,只好不引原文,单说故事。东晋谢安,虽然有宰相的高位,淝水之战转危为安的大功,却怕太太刘夫人,想再收个年轻漂亮的,风流风流,自己不敢说,托子侄辈去试探。子侄辈引古礼,说妇女以不妒为尚。刘夫人问古礼为何人所制,子侄辈答周公。刘夫人说,如果是周婆,就不这样说了。这高论,推想广大的女士诸君必是坚决拥护的。
我也拥护,是根据另外的理由,这理由是:凡有所论,或扩而大之,凡有所行,都要既适用于己,又适用于人;不可如俗话所说,“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我的。”
这理,说容易,难在行。如果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想法不错,还要加上难在信。“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自己什么都对,什么都行”,“要舍己为人”等等,大家都听惯了,甚至听腻了,这证明说确是容易。行呢,谢安想风流,幸而他在内惧内,不然,刘夫人就只能去作《秋扇赋》了。外就诸如此类更多,如清末戊戌变法,六君子身首异处,不是那拉氏占了理,是因为她有势,不许讲理。这理是周婆制礼之理,其精义是人己不异,“凡事要换个地位想想”;可惜信此理者经常是六君子一流人,而不是那拉氏一流人。这也有原因,是有些人需要此理保护,有些人不需要。
人己不异,其难也是由来远矣。孔老夫子着重说,应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消极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积极的)。他的高才弟子子贡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他说:“赐也非尔所及也。”这是理想求而实际难于做到。
可悲的是,如我们眼所见耳所闻,有不少人,无此理想,自然也就不求。不是一切不求,是求自己经常处于把己之所不欲强加诸人的地位;而一旦真有这样的机会,那就为所欲为。二十多年前,红卫英雄的豪侠行动是个好例,以他人的苦难为乐,于是许多人就轻易地去见上帝了。记得一个已作古的老友说,人也可以用个特殊的标准分类,即路旁放置一个人,言明可以任意过去打,过去打的是一类,火速躲开的是另一类。我们的同胞,也许有不少会过去打吧?任何明眼的人都会看到,这种过去打的思想和行为是最大的历史悲剧和民族悲剧。如何能避免?良药不少,周婆制礼精神可能是其中重要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