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查有实据,也为了省力,先作文抄公:
黑体大标题:“铁路系统狠刹乱收费之风”,接着还有副标题“停止二百七十二项不合理项目”,以下正文:“本报讯北京消息:中国铁路系统针对旅客货主反映强烈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强化清理措施,加大清理力度,截至九月底,停止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二百七十二项。……”(《新民晚报》1993年10月13日第九版)
看了这样的消息,我们知道许多“不合理、不合法”已经“停止”,这当然是好事。“好事”来于“一”思。再思、三思呢,问题就不这样简单。用不着面壁冥搜,我们也会想到以下一些情况。
其一是“停止”之前,曾经“不合理、不合法”,而且多到“二百七十二”。多长时间呢?铁路系统知道。旅客货主更知道,因为他们曾经“反映”,而且“强烈”。如果时间不很短,甚至相当长,这就说明,“好事”之前曾经有分量更重的“坏事”。容许坏事孳生、绵延,作为问题,总不能说是微不足道吧?
其二,“不合理、不合法”的“停止”,决定性的力量是“铁路系统”的“狠刹”,不是“旅客货主”的“反映强烈”。因为可以想见,第一号“不合理、不合法”出世的时候,旅客货主也不会欣然接受,可是不只没有停止,反而发展滋长,直到“二百七十二”。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担心,“狠刹”是“上有政策”,会不会如人人所习闻,引来“下有对策”呢?比如“提前进站费”改为“优先入座费”,“狠刹”项目中没有,甚至旅客愿意拿,不反映,还能够“停止”吗?
其三,“二百七十二”致成行路难。这二百七十二想来是见于“规定”的,依照晋惠帝的分类法,属于“官”。那就必还有私的一面,由刚到柔,我想到三种,像是不会因狠刹而就停止。刚是所谓车匪路霸,报纸上“屡”见,可证即使并未愈抓愈多,也总是并未“停止”。中是所谓票贩子,不只被打击的消息报上“屡”见,连被处理的“伟大”场面也是在电视荧屏上“屡”见。这样,我推想,即使不能根绝,也总当极隐蔽并很少见了。然而不然,不久前送人往天津,我到很久不去的北京站,一进售票处前面的广场就大吃一惊。因为万没想到,高声问“要票吗?广州的”,“要票吗?上海的”,等等,竟是一个连一个。
离天津旅游特快发车时间还有十六七分钟,我们赶往售票处,两个队,前面都有十几个人,刚想去排,一个女的过来问:“有天津票,要吗?”友人有经验,问:“加多少钱?”答:“五块。”友人心急,赶紧掏出18块钱,换得车票,跑向进站口。回来的路上我禁不住想,原来抓票贩子比我写不三不四的文章容易得多,不知道为什么高喊抓,明而且大量的在眼前却并不抓。刚和中之后还有柔,是既非规定又不强制,而是有不少人乐得送上门。这是因为有的人有可此可彼之权,决定于张三有利,张三就甘心意思意思,决定于李四有利,李四也就不得不意思意思。连宪法上都大书“权利”,可见“权”和“利”是近邻,那么,一阵风狠刹之后,“权”依然,行路难的情况究竟能够改变多少,也就只能走着瞧了。
还有其四,是思得更远,或说用“宏观”的眼看到的,径直说,是对于我们炎黄子孙的创造力之强,我们不能不震惊之后继以赞叹。比如与我们的祖先相比,包括生活的各个方面,上下数千年,值得伸出拇指夸耀的发明创造不过火药、印刷术等四项,而我们,只是在铁路多收点费这小范围之内,上下也许不足十年吧,发明创造竟多到“二百七十二”,为四项的约七十倍!唯一的遗憾是难得用伸出拇指之法夸耀。现在是,以报上的白纸黑字为据,狠刹了,其结果,这“二百七十二”就真会减少甚至化为零吗?推想,至少旅客货主会说,但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