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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你好,上海 (3)

很多日子后,姗姗接到我的信知道刘蔚琴死了,有一种对不起她的感觉。她说她曾经是那么地妒嫉她、诅咒她,而她实在也是可怜的。弄堂里的女孩子没一个理她,她完全是被我们强迫性孤独的。我没想到姗姗会这么说。“强迫性孤独”,这话太深刻了。我惊讶姗姗的成熟。也许农村确实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它是锻炼年轻人成熟的地方。于是那天我读完姗姗给我的回信,对祖母说:“我初中毕业也要到农村去。”祖母听后凶狠狠地朝我白一眼说:“去吧!去吧!你们都去吧!”

我读初三的时候,离开上海回到杭州父母的身边。那时候我的父母已不再“隔离审查”了。他们获得自由的第一天,就把我从祖母家接回来,并且很快把我从上海的学校,转到了杭州的学校读书。他们要与我过团聚的日子,要把与我分开多年的感情,重新培养起来。可是我想念上海。我的心依旧在上海的弄堂里。尽管弄堂里的那些大人和孩子,也许已经很快把我忘记了,但我想念他们。尤其想念死去的刘蔚琴。想念她的时候,还带一份内疚和歉意。因为我虽然没有诅咒过她,但也从没有理过她。我当年是怕理她后,自己也被人看成坏女孩的。然而心里确实又被她的张扬、美丽、妖娆而喜欢。

回到杭州后,我看过一部《印度支那》的电影。这个美丽凄绝的故事,深深感动着我。那个要冲破一切羁绊寻找爱情的卡蜜儿,很容易让我想起刘蔚琴。是的,爱情总让人越过生命极限,进入一种迷狂。然后是碎裂,死亡。很长一段时间里,刘蔚琴的影子总是在我眼前飘浮不去。凄美、哀伤像鬼魂般附丽在我的身体上,但我没有把这个感觉告诉姗姗。我以为姗姗一定会比我更自责。后来我发现我们的通信,似乎双方都在回避谈起刘蔚琴。仿佛刘蔚琴的死,当年我们弄堂里每一个不理她的女孩子都有责任。直到有一次,我与姗姗都因为想念上海,不约而同地回到祖母家里,才又谈起了她。这时候她的父母一家已经搬走,房子也已经归还给了孔先生家。而王大哥哥这时已经与他同一个工厂里的女工结婚了。新房就做在王家姆妈的西厢房里。然而这时候的姗姗,依然喜欢王大哥哥。她说王大哥哥是她心中永远的白马王子,她日后一定要找像王大哥哥这样的男人。

接下来,很多年过去了。姗姗已经从安徽农村考入了上海的大学。考入上海的大学,就等于回到了祖母的身边。与过去不同的是,姗姗的父母与妹妹都从一座深山里的五七干校回来了。姗姗每个星期天,都可回家与他们团聚。但她还嫌不够热闹,非要我坐三个半小时的火车,陪她聊天和回忆往事。她说没有什么能替代小时候一起长大的感情,一起长大的感情是最珍贵的。

我们除了聊天、回忆往事,还一起逛街。淮海路上的人很多,已经可以看到很时髦的上海女孩子,在路上慢慢地走。还是春天,这种时髦女孩子已经穿裙子了,一点也不怕冷。她们是特地打扮好了,来淮海路给别人看的。这让我想起当年的刘蔚琴。她就是打扮好了让弄堂里的人看的。所以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走在路上装着不在意的样子,其实目光一直在注意别人,注意别人是否被她们吸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与七十年代,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不少男人手中拎着四喇叭收录机,那个神气不亚于如今拥有宝马、奔驰牌轿车。食品厂新烘的点心出炉,半条街都是店里飘出来的奶油香味。这时候买点心已经不要粮票了。我和姗姗都喜欢吃椰丝球,这种点心很甜,很香。而食品商店糖果柜台的营业员,已经烫着长波浪,指甲上涂着亮晶晶的指甲油,也有涂红色指甲油的。她们的手抓糖果时,与包糖果的玻璃纸一样漂亮。

进口糖已经很多了。店里开始标明出产的国家。有日本的、马来西亚的、还有瑞士、法国的。但我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吃糖了,原因是我的烂牙齿越来越多。我倒是与姗姗一样注重打扮起来,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写了个外国店名,淮海路上这样的服装店,开始多起来。它们属于精品屋,价钱贵得吓人。

我知道我们都是靠父母生活的学生,根本买不起橱窗里的漂亮衣服。但店堂里的女营业员招呼我们说:“试试吧!”于是我们从衣架上取下我们看好的服装和裙子,走进小小的试衣间,脱下自己的衣服。然后在陌生的试衣间的长镜子里,我看见自己被一条白底红花的连衣裙,穿得挺拔而高挑,漂亮极了。那是我吗?我的眼睛很亮,脸上红扑扑的,两条辫子长长的,很有“五四”学生的风情呢!我第一次看到了那个漂亮的女孩是我。我心里很吃惊。我迟迟不肯脱下这条连衣裙,直到又是一个顾客来试衣,敲着薄薄试衣间的门,我才脱下连衣裙,穿上自己的衣服。出来时女营业员问我:“要吗?”

“我要的。可是没有带钱。”我说。

“没关系,我给你留着。你回家拿钱来买吧!”女营业员说。

“好吧!我等一下再来。”我听见自己这样说,吓了一跳。我哪里有什么钱,难道向祖母借?姗姗说:“你别发神经了。一条全棉的连衣裙卖这么贵,买回去保证给祖母骂。”我说:“可是我喜欢,我必须试试向祖母借钱。”姗姗说:“祖母一定不会借你这么多钱的。”我说:“我要试试。”

回到祖母家,我对祖母说:“我看中一条连衣裙,要90多元,你借我100元吧!”祖母说:“什么裙子这样贵?”我说:“是进口名牌。”祖母说:“你眼格倒不低,只是你一个学生哪里有钱还我?”我脸红红的,想着祖母一直对我不错,便不作声了。其实那时候的100元是很值钱的。那时候一个大学毕业生才54元,100元也就是近他们两个月的工资了。

“好吧!喜欢就买,这脾气像我。”祖母说着慷慨地从她一只红色丝绸布面的皮夹里,掏出10张10元给我,厚厚的一叠,让我心里暖暖的。我知道祖母是银行对她的存款解冻了,才有钱的。于是我高高兴兴拿着祖母给的100元钱,与姗姗回到那家服装店。我交了钱,拿到了我喜欢的裙子。姗姗并不妒嫉我,她总是让着我。

我们回到祖母家,天井里晾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在风中飘动。这些衣服全加起来,都没有我这条连衣裙贵。我高兴极了。谁家的收音机,在听上海电台的立体声广播,那个女播音员的声音,是我熟悉的声音。

我与姗姗回到小屋,我穿好裙子出来给祖母看,祖母说:“好,很好。像我年轻的时候。”我被祖母赞美得像在做梦。我觉得我真的像在做梦了。

第二天我坐在返回杭州的火车上,抱着我喜欢的裙子忽然又想到了刘蔚琴。我想刘蔚琴爱打扮,爱在男人的胸前长成花朵,在那个年代实在需要勇气。而盛开的花朵,总是被人采摘。刘蔚琴是不幸的。但人生的路又长又远,好女孩也许都会为爱而忧伤,都会明亮的眼睛里滴着泪水。姗姗曾经为王大哥哥流泪。而我,将会为谁流泪呢?

我考上大学的那年,姗姗已经读大二了。那时候她常来信与我探讨爱情是什么,什么是爱情的话题。她说没有爱情的日子,特别会冒出那种空落落的心,瞅着空落落的思绪。一声叹息,一缕苦笑。我知道姗姗是一定要心里有爱情的女性。她这样的叹息,证明着她已从对王大哥哥多年的单相思中走出来了。我很为她高兴,但也害怕她再一次误入歧途。所以那天我在电话上对她说:“你一定要让对方追你,让她真正爱上你!”然而,姗姗的秉性是难以改变的。

姗姗在大三的那年春天,眼见着班里许多同学谈上了恋爱,见着他们在校园树荫下相依相拥,便心里着急。她觉得班里的男生中,她看中的没有一个对她产生爱意。他们甚至像当年的王大哥哥一样,从没正眼瞧过她。这让她感到绝望。于是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在毕业之前谈上恋爱,绝不输给班上谈恋爱的女生。她的这一发誓,使她不在乎对方爱她什么、爱她多少,只要她自己感觉到了爱,有了爱的激情抑或是痴情,她就觉得过瘾。这就给假装爱情,略有图谋的男生有机可乘。我曾劝过她,何苦一定要在学校里谈恋爱找对象呢,这种事情应该随缘,这种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何家奇和姗姗确定了恋爱关系,是大四的秋天。秋天的枫叶和乌桕,金黄的叶子在风中飘,仿佛蝴蝶飞舞。姗姗要做一只飞舞的蝴蝶,要感觉第一次伸手可触的爱情。这爱情自然是姗姗爱何家奇远远超过了何家奇爱姗姗。但姗姗并不计较。姗姗甚至很感谢这个历史系大四男生能在节骨眼上,与她谈上恋爱,使她的誓言得以实现。而我在见过何家奇一面后,凭直觉便知道这个浙江金华农村来的贫苦学生,与姗姗恋爱的目的,就是要留在上海。于是我旁敲侧击地对姗姗说:“有些爱情是虚假的,他们只为了某种利益。”可姗姗冲我说:“真正的爱情是不计较的。”姗姗的话也许没错,但我怕的是姗姗忘我的,为他人付出的爱情到头来换回的是伤害。

姗姗读大三上半学期的时候,祖母忽然高血压中风去世了。祖母去世前,在医院住了三个月。姗姗每个星期天都去医院侍候祖母,可祖母依然要说她笨,做不好事情。而我偶尔坐火车去医院看一趟祖母,祖母就心疼地让我别累,别来回跑,还从她丝绸布面的皮夹里掏出钱给我说:“拿去吧!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那时候我常常把祖母给我的钱,买衣服和书。所以无论姗姗多么喜欢买衣服和花布,她的衣服料子远远没有我高档。这使她有时不再让着我,会心里不舒服地露出祖母偏袒我的话。但她从不敢在祖母面前抱怨。在祖母面前,她一贯地表现出大度、不计较。我有时觉得过意不去,就买一些书送给她。我第一次送给她的书是拜伦与雪莱的诗集。拜伦的《雅典的少女》中:“雅典的少女啊,在我们分别前,把我的心,把我的心交还!或者既然它已经和我脱离,留着它吧,把其余的也拿去!请听一句我别前的誓言:‘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这是缠绵悱恻中,姗姗最喜欢的诗句。姗姗读的是中文,不像我读的是医科。医科讲理性、靠实证、用逻辑,而中文在阅读理解之后,还需要想象力和创造力。姗姗的想象力不仅在她写的文章里,还落实在她的行动中。自从她爱上何家奇后,她的想象力就飞了起来。她想她要与他在校园里浪漫地手挽手散步。她想她要与他坐在树荫下偎依着喁喁细语。她想她还要与他一起出门旅游,在海滩上奔跑。

然而姗姗想的全部落空。何家奇哪里也不与她去。何家奇只喜欢到祖母家,那个姗姗曾经与我的房间里呆着。那时候我们是两只小床,近些年姗姗换成了一张大床,那房间就意味着全部属于她的私人空间了。我每每再回祖母家,就不再与她一个房间,而是住在祖母的房间。祖母去世后,这房间是空着的。因为姗姗的父母与妹妹,都搬去了新居。

何家奇不愿意很张扬地,与姗姗公开他们的恋爱关系。姗姗虽然心里不开心,但也迁就了他。她想恋爱毕竟是两个人的事,确实不用敲锣打鼓做宣传。姗姗想何家奇是谨慎的,成熟的。毕竟他们还没有毕业,已经偶而住在一块儿过起了日子,让姗姗享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尽管这爱情离姗姗幻想的浪漫,距离很遥远。但务实的爱情生活,也给她带来了莫大的乐趣。姗姗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每做一件家务事就胆战心惊地怕祖母骂。现在姗姗就是主人,她快乐地给何家奇洗衣服、洗袜子,给他做饭、做他喜欢吃的菜。她忙碌得像一只蜜蜂,而何家奇却像少爷一样地躺在床上看书。

习惯成自然。每个周末到星期天,他们都这么过。何家奇见姗姗勤劳,索性把一个星期的衣服、袜子全都拿来让姗姗洗。姗姗把这些事情,当作结婚前的操练。她想她对他们的恋爱是认真的,是朝着婚姻的道路迈步的。何家奇乡下的家人来上海,姗姗全部承包了下来。包吃包住包玩,还掏钱给他们买营养品,把自己每月从菜金上省下来的钱,全部倒贴了进去。然而,何家奇还嫌姗姗没给他母亲买几件衣服。姗姗说你当我是摇钱树啊!何家奇说你是毛脚媳妇见公婆!

那个周末和星期天,姗姗都在为何家奇的父母忙。黄昏的时候,姗姗陪着何家奇把他们送上火车才舒一口气。姗姗有些累,不过她想既然是未来的公婆,对他们好一点也是理所当然。姗姗这天感到莫名的幸福,那是因为何家奇的一句“毛脚媳妇见公婆”,让她陶醉在想象之中。

小时候姗姗就梦想做新娘。她喜欢《灰姑娘》的故事。梦想自己就是灰姑娘变成的漂亮公主,然后在某个夜晚遇上英俊的王子。现在她想何家奇就是她的王子,她想像着将来婚礼上的场景。那时候他们穿着礼服、披着婚纱,他们浪漫地举杯祝酒。

大四的春天,是四年大学的最后日子。这个学期,姗姗被分到一家旅游杂志去实习,而何家奇则被分到了图书馆。实习的地方,也很可能就是毕业后被分配工作的地方。所以比较姗姗,何家奇工作得特别勤奋努力。以之于他们聚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后来何家奇索性连每个星期天的相聚也取消了。姗姗心里着急,她疑心何家奇有了别的女朋友,但又不敢冒然追问。那天姗姗给我打电话,她说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我说你别太痴情,别人也许只是与你玩玩的。姗姗说你别胡说,他不是那种人。我说好吧,那你就等着他来找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