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听柏杨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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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自知的狮子与绵羊 (5)

还是我们要学习古代的二世祖,典当点儿家财,将他们统统贱卖给外国人,好乞得一点食物混过年关。到那时,孕育黄河文明又会是那个国家,韩国、日本、美国、还是德国。醒醒吧!别吹了,面子就那么重要吗?没有大国的地位,因为我们要成为强国。没有满坑满谷的荣耀,因为我们要创造奇迹。没有了那些古圣先贤,思想认识才会突破,才会有新的思想家诞生。醒醒吧!没有什么可以抵御自然的力量,生老病死、新旧交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是不可逆的。中国人常说:“前江后浪推前浪。”说的不正是这样的理儿。我们抱守着过去的陈芝麻烂谷子,非要发扬光大,非不让它遵循自然的原则淡出中国人的生活,非要因为它打肿脸充胖子,那我们的国家只能在一片吹嘘声中,患上癌症,走向死亡。

所以,请您将那些荣誉放到史书里,交给史学家。请您将它当成一种常识,请您忘掉昨天的荣誉,翻过那光荣的一页。荣耀,它是我们做的,别人说的。

炫耀与文化交流

◎从张嘴到伸脚

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若美利坚、若日本、若韩国、若阿尔巴尼亚,从没有两个本国人在谈话时用洋文者,只有俄国在托尔斯泰时代,以说法语为荣,如今则只剩下中国台湾地区有这种表演矣。

——《酱缸震荡——再论丑陋的中国人》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学习外语的大国,你别管它是英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还是黎巴嫩语。只要你想听,肯定能找到一票会说的。而那些与外语配套的考试,只要你敢设立出来,也不管他是托福还是雅思,我们就照考不误。商家一看这阵势,乐啦,也忙着来凑热闹。一时间各种外语班在街头巷尾林立,外语资料更以风卷残云的气势充斥了大半个图书市场。致使若干年下来,街头巷尾的广告牌上,招牌上无不都要拽上那么两笔英文,仿佛没了“ABC”,店就下了档次,不像个店了。更甚者,就连幼童和老年人都躲不开这股“奋学风暴”。

尤其是2008年,只要你出门,无处不充斥着外语。就是早上遛弯的老太太都要时不时的来上两句“Good morning !”听得你呀,不由得产生一种身在何处的错觉。神经脆弱点的,会觉得狗叫声都多了份洋腔,全国外语风潮之火爆就可见一斑了。

见此情形,不由追根溯源了一番。遥想这股外语风暴,怕是改革开放多少年,它就有多少年了,由此可知它在人们的观念中是如何滋长生根的。我们在国内折腾得欢,老外在他们的国家里啧啧称奇。终于有一天,我们的热情引来了一位法国导演——莲·派克,于是,我们的外语大军有了他们自己的纪录片——《我为“英语”狂》。

相信但凡看过这部影片的朋友,都会对那个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个能把是十三国语言连起来说成一句话的警察,那个对外语几近狂热的青年。他的热情感染了影片的导演,也真的足以令我们这票从小混迹在外语大军里的人感到惭愧!十三国呀!他要拿出那股劲头放到中文上,早成了国之大师。他要把那毅力放到科研上,我们大概就用上了自己产的芯片。然而可做之事如此之多,他为何偏在外语一事上执着呢?

这不禁令人想起了这样一个故事:

病人愤怒的拿着药方走进医生的办公室,愤怒地问:“大夫,你开的是什么药方。”大夫闻声疑惑的抬起头,回到:“感冒药方啊?”病人一听更愤怒了:“那你为什么用中文写,而不用英文写呢,再不然德文、法文都可以,为什么偏偏是中文。”

医生更为疑惑了,他不明白中国人说中文有什么不对,于是他把这一疑惑告诉了病人。病人一听,一边跳脚,一边说道:“我在那等药,看到别人的药方不是英文的就是德文的,还有一个人的上面写了两种文字,你就只写了中文,这样我还有什么面子。”

不知这位医生在听了这段话后会做何感想。是赞叹这所医院的医生外语水平奇高,还是感到啼笑皆非呢?

想当年,国人是为了“洋为中用”才开始了对西方国家的语言学习。也就是说,学习外语的最初目的是“用”而不是“秀”。然而,在我们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就像什么东西放到了酱缸里,最终都会变成酱菜一样。所以“用”也就变了味。

出于“文人相轻”也好,出于攀比之风也罢。总之,在第一批可以跟洋人自由交流的人出现后,能与洋人自由的、无障碍的交流便成为了一个人学识、才华的标志。那些为了不被“轻”的知识分子便开始了漫长的英语学习。事情就按着这种奇怪的轨道运行着,本来出于好意的事情,变成了一种用于满足虚荣心的较量。接着在后来的100多年间,外语一直为少数鸿儒所掌握。直至改革春风吹满地,因为对外开放,因为出国热,一群掌握外语的人占尽了先机。该发财的发财,该成华侨的成华侨,看得大家直眼红。也不管人家除了外语还有多少技能,总之认了死理儿:就差外语啊!我们照发财就差门外语啊!至此,中国的“外语狂热症候群”终于形成了。

在之后的日子里,不知哪位语言天赋斐然的人兄,又多学会了一门语言。不服输的中国人,立马奋起直追,直至在人才招聘会上出现了“要英语专业8级水平(某公司秘书)或会两门以上外语”的招聘要求。工作的招聘门槛高了,这学外语的风气也自然又胜了一筹。于是,在大学里,你别管是哪个系的,全都不得已的在课堂上死啃四、六级之流的初级产品,挑战雅思、托福这类高级产品。于是,大学毕业后,所有的学生都是外语专业毕业的。稍差的呢,也只能随古书生之流,搞搞文字,唱唱高调。而那些,搞不了文字的,就只能继续在外语大军中埋伏着。点滴汇聚江河,“小白鼠效应”一经产生,就在中国掀起了惊涛骇浪。终将外语的地位推上了“标志”的高度,仿佛街边巷尾少了那句“hello!”,我们就不开放了,不进步了,反之我们的文化就进步了三十年。

奇之怪哉?

一想到中国“外语狂热症候群”的阵容之庞大、气势之恢宏,不禁打了个寒颤。记得一位古董收藏家曾经说过“凡事要多想一步”,有人疯狂学外语,就要想为什么学,学了做什么用。有了“外语狂热症候群”就要想,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这么疯狂?

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我们不难发现其原因离不了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优秀传统——爱比较。因为和别人比过了,就要分个高低上下,一定要有个胜负,有个说法。负的那个不用说,要么俯首称臣、成王败寇,要么学习勾践,卧薪尝胆。而胜的自然也不能白胜,不炫耀一番又怎偿得了他的辛苦,他的心愿。因此,炫耀成了中国人的一显著特征。然而,中国的文化就像柏杨说的那样“做得说不得”。所以即便大多数中国人都在炫耀,它在国人的眼中仍是一种要不得的劣根性。故,你炫耀就是你显摆。一旦等你落了马,糟逢人生不如意的时候,看着吧,那些你曾炫耀过的、看到过你炫耀的人,一定都吊着眼梢,嗤笑一声:“切,活该,教你显摆。”

炫耀的根本在于虚荣,而在外国人眼中,虚荣可不是一种病态,它产生于荣誉感。能说有荣誉感是件错事吗?所以培根说:

“对于军人来说,荣誉心是不可缺少的,因而正如钢铁因磨砺而锋利一样,荣誉感可以激发斗志。”

我们虽不是战士,但我们却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战斗着,荣誉心对我们的重要性,绝对不会比对战士的少那么一丝一毫。而荣誉一经诞生,一经公布就有了炫耀的色彩。并且公民又都有话语权,谁能说大声地讲出荣誉是件错事呢?从这种角度讲,炫耀也不是那么不可原谅,更不是一件绝对的坏事。

况且,就象鸟儿求偶时展开它漂亮的羽毛,成年雄狮一定要带着美丽的鬃毛巡视领地一样,炫耀是一种属于生物的本能,是人类动物性的体现。迄今为止,即便我们的科技再发达,我们仍然没有办法去除我们自身的动物性。而且,也正是这种动物性推动了世界的发展,我们的进步。

到了这里,我们的问题来了,如果炫耀不是件绝对坏事,为什么它从登陆华夏大地开始,就没做什么好事呢?不用往远了想,咱们就只回忆一下我们的“英语狂热症候群”。

极致!这无疑是“英语狂热症候群”的病因所在。中国人热爱“中庸之道”,但大多时候我们做不到,也不晓得那是个劳什子。所以大多时候我们是狂热的、追求极致的。我们从追求极致的诚——忠,到标榜极致的义——孝,再到极致的服从和极致的小脚。我们似乎不把事情做“极”,这事就不够味,就不是原来的那个事。

不说别的,就单说柏杨先生口中“中国伟大的发明”——小脚。在中国,只要是上过学,对中国历史稍有常识的,没有不知道这项“发明”的。它从何时开始现在还没有一致的说法,普遍认为南北朝时的废帝东昏侯,宠妃潘氏是罪魁祸首。也不知这位姐姐是怎么想的,就觉得自己的脚丫子不够美丽,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拿着七尺裹脚布,硬生生的勒断了骨头,把一双天足勒成了碗口大小。而这皇帝也真不愧对“昏”字,见到潘妃由于站不稳而摇摇晃晃的身姿,居然赞叹道:“此步步生莲也!”。于是,女人的小脚就随着东昏侯金莲座的落成被赋予了新的名字——三寸金莲。

说起这三寸金莲,那可就有学问了,什么“莲、钩、双、弓、纤”。还有将它的具体标准著书立说的,写词作赋的,真可谓花样百出。而中国男人大概也就是从那时起爱上了女人残废的脚丫子。及至清朝,这缠足之风终于从宫廷里走到了民间百姓的身边。与奋学英语之风的成因一样,那些当娘的、当爹的一见那些官老爷对缠足女子的偏爱,就起了劲儿,拼命地摧残女孩子的那双脚。自此,中国女性的美,就与脚结下了不解之缘。

而诸如三寸金莲这样,相类似的文化现象在中国层出不穷,像是唐朝喜欢丰腴的,于是唐朝女子无不想尽各种办法来给自己增肥。宋朝喜欢要弱迎柳风的,于是众家姐妹一起发了疯似的裹腰绝食。及至现代,我们附和流行的手段就更多了,你不是流行丰胸嘛,那我就通过手术塞两个盐水袋进去;你不是喜欢骨感美人吗,更没问题了,一台抽脂机帮你搞定所有烦恼。总之,你提得出审美标准,我们就有的是方法来达到那个标准,直到极致的完美。至于这种流行正确与否,是否有利健康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我们就像西藏的一种牦牛,只要领头的那只掉到山崖底下,也甭问它是故意的还是失足的,后面的跟随者都要一窝疯的往下跳。我们比之甚至更疯狂,还要比一下谁跳得更快,姿势更美。

我们看到了西方人的放纵疯狂,可是我们却看不到自己理智外衣下更为疯狂的灵魂。我们的疯狂是更为隐秘的,是这个民族所内含着的。或许可以这么说,一个中国人是沉静的,但是一百个中国人在一起,就是疯狂的。一但有什么事物刺激到了这根名为疯狂的神经,我们就会以难以想象的热情和执着将这种疯狂进行到极致。

中国人很疯狂,而且疯狂的五花八门,执着异常。细数我们疯狂的举止,说多如牛毛,那是夸张,但是只要你肯回想,要做到信手拈来还是不难的。不信,咱就数数看。从现象出发,我们有疯狂出国热、疯狂学乐器热、疯狂股市热。从事件出发,大到文革小到杨丽娟对刘德华的疯狂迷恋。我们制造的疯狂事件真是不胜枚举,而且件件做到极致。

这一系列疯狂举动的原因,不得不令人深省。就拿缠脚为例吧,刚开始时,可能是哪个无聊人士(或者就是那位“东昏帝”)看到了一位美人,而这个美人的显著特征是脚比一般人的小,于是赞叹了一句。而不巧的是,这位发出赞叹的仁兄,可能起着某种流行趋势预测专家的作用,他的一句话立刻让赶时髦的人奉为金科玉律,于是世家子弟皆好小脚女子。可是中国的人再多,又有多少穿小号鞋的呢?何况,世家子弟们互相还要攀比一下“谁家女人的脚更小”,以资增加乐趣。而那些想要得宠的姬姬妾妾为了迎合自家老公,就较起了劲儿,心想“你的脚怎么可以比我的还小”,遂拿起裹脚布,开始了对自己双足的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