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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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农村剩余劳动力结构性转移与城市市场效率改进 (4)

按照Shultz(1960)对人力资本的分析,劳动力转移本身就是一种人力资本的投资行为。首先,转移劳动力在城市比在农村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机会;其次,转移劳动力从事非农业所能达到的生产率相对高于从事农业的生产率的原因在于有用的技能与相应的资本结合的差别。在结构性转移的实现过程中,人力资本提高的方式可以有以下两种:

(1)劳动力人力资本的"主动"提高

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后因其在进城前所受教育都不太高,又缺乏从事非农工作的经验,他们在进城前的人力资本积累总体上是不丰富的,而且存在一个如何将其原来积累的人力资本转换为城市工作中可以实际应用的技能资本的问题。通过受雇佣企业的岗位培训及劳动力在岗位上的经验积累,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可以得到改善。与此同时,从直接效用上看,与接受正规教育相比较,通过接受在职培训及劳动经验积累提高人力资本对农村劳动力具有更大的价值,因为这种直接以技能水平提高为内容的积累能够作用于生产过程,带来经济收益。我们将通过专门培训(包括正规培训和非正规培训)和通过"干中学"(Romer,1987)进行知识和经验积累的行为称为人力资本的有意识积累,对农村劳动力而言是其人力资本的"主动型"提高。实际上,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的积累也是生产过程的一种投入,是农村劳动力在追求就业机会和收入提高的同时而产生的一种内生需求。

就城市劳动力来看,虽然城市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普遍高于农村劳动力。但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并非完全不对城市劳动力的就业产生影响。如前文所述,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城市部分劳动力有"挤出"作用。同时,城市劳动力除就业外,因其长期被赋予的制度优势会有诸如声誉等非经济要求。Piore(1979)曾分析过劳动力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的可能性,他指出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由于身份地位等心理因素而不愿意从事低生产率的工作,从而给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带来就业机会。同样,在我国,城市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社会保障制度都比农村优越。因此,城市劳动力不愿意从事以体力劳动为主或低技术要求的工作,这种心理的市场表现是他们不愿意接受低工资,对高工资的追求必然导致城市劳动力"主动"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城乡劳动力双方在就业市场上与拥有不同技能层次岗位的企业形成三种力量,这三种力量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博弈,实现三方就业和一定工资水平下的均衡状态,而这种均衡会随着农村劳动力的不断转入而不断被打破而后又实现新的均衡。这样的一个过程同时推动城乡劳动力进行"主动"的人力资本投资。

(2)劳动力人力资本的"被动"提高

人力资本的"被动"提高是由知识技能的非排他性所决定的,知识技能可以从一个人那里外溢到另一个人那里。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是增长的源泉。各个不同技能层次的人们在较高人力资本的环境下,生产力会更高,因为人力资本增强了劳动力和物质资本的生产力。在发展中国家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的工资差异说明:普遍提高教育水平,整个经济系统中就会获得前述的巨大外部经济,这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又能改善公平状况。

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进行生产、生活,首先学会了生产劳动的技能,城市先进的生产技术对其现在和今后的人力资本投资方向及投资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农村未转移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积累进程。其次,城市新的生活方式对农村劳动力是一种巨大的冲击,丰富多彩的现代设备、信息和技术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到农村转移劳动力,也激发了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向往。这是一种知识和技术的外部效应(Lucas,1989)。外部效应的影响在时间上是长期的、在空间上是广泛的,可以通过劳动力的流动扩散到整个农村社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农村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农村转移劳动力掌握新技能、新知识的程度越高,对整个城市的技术创新作用越大。任何知识和技能只有转化为能够直接带来生产率提高的知识技能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农村转移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从只懂得农业生产的劳动者转换成城市中的各种产业工人,是劳动力自身技能提高或技术转型的过程,也是各种行业知识传播的过程。人力资本状况相对落后的农村劳动力的转入对城市各种简单直接的技术(或机器)的开发使用提出了要求。这种技术开发相对于城市以高新技术开发为主的技术创新而言可以算作是一种"被动"型的创新。但是,既然是创新必然有其先进之处,这种先进就在于能够与低人力资本的劳动相结合创造出高的生产率,例如,各种流水线生产设备的开发和利用。本质上,这也就是一个分工细化和深化的过程。

无论是人力资本的"主动"提高还是"被动"提高都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在城市中形成的结构性就业状况会随着人力资本的提高而改变,这种改变的长期结果就是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因此,农村劳动力的结构性转移对城乡人力资本及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4.3.3 资源配置状况改善

从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看,经济效益改善主要应该通过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来实现。在过去20多年,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的极大提高,在相当大程度上支撑了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农村劳动力的自发性转移是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扭曲的矫正过程,对市场效率改进起到积极的作用。

从结构性转移的分工效应来看,农村劳动力转入给城市劳动力市场溶入了新的低成本资源,促进了城市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农业劳动力的相对份额和绝对数量的减少,意味着国民经济中更多的劳动力资源转移到高生产率部门。例如,1978年我国第一产业每个劳动力生产的GDP为359.7元,第二、三产业分别为2503.9元和1767.3元。第二、三产业平均的劳动力产出为2200.9元,等于第一产业每个劳动力平均产出的6.11倍。这就意味着,每从第一产业部门转移一个劳动力到二、三产业就业,可以净增加GDP1841.2元。

1978~1994年间我国第二、三产业劳均产出的GDP平均为5690.91元,比第一产业劳均GDP高4420.35元。按此计算,同期从农业部门转向第二、三产业的1.3亿劳动力,共净增GDP5777.66亿元,占此期间我国GDP总额的33.5%。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第一产业部门移出,减少那里的剩余劳动力数量,也有助于提高第一产业的生产率。例如1994年我国第一产业创造的GDP按不变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了122.6%,劳动力增加17.91%,因此劳均GDP产出增加了104.7%,翻了一番多。第二、三产业部门与第一产业的劳均产出差距也从6.11倍降为4.48倍,减少27%。这表明,农民工在市场机制调节下的流动,使我国国民经济释放出一股强大的结构生产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结构性转移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全社会劳动就业人口在三产业间的分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下降,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上升。1978~2002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从70.5%下降到50%,下降了将近20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比重都相应提高,但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幅度大于第二产业。1978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12.1%,比第二产业低5.1个百分点,到2002年,这一比例达到28.6%,比第二产业高出7.2个百分点。如果以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与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对比,1978年,二者的比例大约为2.4∶1,而到2002年,二者比例为1∶1。就业结构的这种变化主要取决于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结构性转移。

1978~2002年期间,我国农村劳动力人数从30638万人增加到48527万人,增加17899万人。在相同期间,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从28447万人增加到31994万人,只增加354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的迅速增加导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深刻变化。1985年,农村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的分布比例为0.82∶0.10∶0.08,到2002年,这一比例变为0.66∶0.15∶0.19。改革初期,农村劳动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农业部门,到2002年,从事工业、建筑、交通及通讯、批发零售以及其他非农业经济活动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4%。

效率改进的另一方面表现在农民收入结构及收入水平的提高上。农户面向市场的生产决策,不但追求"纯收益率最大",而且追求"家庭劳动资源的充分利用而达到纯收益量最大"(周其仁,2002)。因此,随着农户获得更多的生产要素配置权,农村劳动力不断转移到城市中的非农产业,在优化家庭收入来源结构的同时提升了整个家庭的收入水平。

农村劳动力结构性转移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户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化。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二、三产业的部分快速增加,构成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的主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