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晚清向民国转型过程中,留学域外的中国学子的身体负载了明显的政治符号和文化符号--那就是男性的辫子和女性的小脚。在域外"他者"的眼光看来,这是一种野蛮和落后的标志,所以备受奚落和排斥。
接受了域外文明陶冶的中国留学生,现代思想得以启蒙,民族主义意识也潜滋暗长,于是对作为满族统治标志的辫子必欲去之而后快,对传统"步步生莲"的小脚也视为落后的表征。在满清政府控制鞭长莫及的海外,中国留学生的身体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呈现出和本土身体形态迥然不同的特征。当然,这并不是对域外"他者"意识的归顺和认同,而是对落后传统的颠覆和解构。
鲁迅先生说过,"在中国搬动一张桌子都要流血",明恩溥也说过,在中国"改良则被视为极大的异端"。由于中国人的极端因循守旧和"过去崇拜情结",对留学生在域外身体形态的变化总是视为异端而加以排斥,所以呈现出"异质"性的留学生回国之后,反而处于一种无所皈依的尴尬境地。
"身体的形式不仅是一个自然的实体,也是一个文化的概念:这是一套通过它的外观、尺寸和装饰的属性对一个社会的价值进行编码的手段。"在域外"他者"看来,中国人的身体状态也是中国国运兴衰的标志;而中国留学生也正是利用身体作为工具,进行了民族主义复仇。因此,身体在不知不觉中和国家想象、民族立场纠结在了一起。
第一节无所皈依的"异化"身体
一、头发的政治含义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孝经》里说的话,它反映了中国人对身体的尊崇意识。这种意识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行为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使中国人持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想法,消解了"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的浩然之气,精神趋于猥琐状态,缺乏至大至刚的伟岸人格。而当这种身体观念发展到极致的时候,又可以产生一些变态甚至恐怖的过激行为。在《三国演义》第十八回"贾文和料敌决胜 夏侯惇拔矢啖睛"中,写到夏侯惇在两军阵前左目中箭,"惇大叫一声,急用手拔箭,不想连眼珠拔出,乃大呼曰:'父精母血,不可弃也!'遂纳于口内啖之,仍复挺枪纵马,直取曹性。性不及提防,早被一枪搠透面门,死于马下。两边军士见者,无不骇然"。这里对于夏侯惇的描写固然突出了他过人的勇猛和豪气,但是在你死我活的沙场之上尚认为"父精母血,不可弃也",把眼珠子"纳于口内啖之",则可以看出传统文化中的身体观念对人影响有多深了。
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庄子说:"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自从身体来到人世间,就不再是解剖学生理意义上的肉体,自然的身体在现实生活中无法避免被社会文明所规范,被意识形态所形塑,所以身体具有深刻的社会特性。黄金麟先生正确地指出:"就身体的生成而言,它包括一个生物性的存有以及一个文化性的成分在内。这种自然与文化的交杂混合是所有古今身体都具有的共通特质。"中国人的身体在几千年历史风雨的浸染下,积淀和承载了大量的文化信息,甚至成为了一种文化符码,有着丰富而深邃的意义蕴涵。如和尚受戒、太监阉割、女子缠足以及历史上各种刑罚之于身体的关系等等,都具有发掘不尽的含义。孔子在《论语·宪问》中就说过:"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虽然含有"华夷之辨"的思想成分,但是他对与身体密切相关的华夏衣冠制度的维护也是很明显的。《三国演义》中曹操马踏麦田便"割发代首"自处,赋予了头发以一种政治学的含义;而在有清一朝,头发作为意识形态争夺的战场,成为了各种政治力量注目的焦点,被赋予了特定的政治内涵,更呈现出一番新景观。
由于满族的旧俗要求男性"剃发垂辫",即在额角两端引一条直线,将直线以前部分的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后头发,再将它编结为辫子,垂于脑后。此俗承自其先民--靺鞨人。据《大金国志》记载,靺鞨人"俗编发",而至女真人则"辫发垂肩"、"耳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据现代专家分析,这种发式便于骑射,前部不留发,以免骑马或者射箭时头发披散开来遮住视线;而颅后留一条粗大的发辫,在露宿时又可以充作枕头,借以安眠。可谓是因事制宜,匠心独具,让身体最大限度地适应了野外生活的环境。另外,满族及其先民信奉的萨满教认为,发辫生长于人体顶部,与天穹最为接近,乃灵魂在所,故备受其族人珍视。为国捐躯的将士,若其骨殖无法运回故土,将发辫带回,亦可算是魂归故里。由此看来,满族传统对于头发十分重视。
1644年清室入主北京,正式建立中原王朝之后,便迫不及待地颁布"剃发令",要求"剃发垂辫"。次年五月清军攻占南京之后,又下了更为严厉的"剃发令",规定无论官民,十日之内"尽使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如果"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当时流传着"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之说,清朝统治者不但要在肉体上彻底消灭怀有不从心理和抵抗意识的汉族人,而且以摧毁汉族衣冠制度的形式来打击汉人的民族精神。无数汉族志士不甘受辱,坚决抗争,结果遭到残酷镇压。一时间阴风惨惨,人头纷落,血流成河。在强权之下,汉人的反抗无异于以卵击石,很快就看到华夏大地上发式尽改,世代相传的衣冠制度也消失净尽。欲保完发者,只得远避深山厝身崖洞,或栖身道观带发修行。
其实清廷颁布"剃发令"是有深谋远虑的。在他们看来,实行"剃发垂辫",让汉人从满制,可以在最直观的形式上显示出"满清"的胜利,是"中国人"从"满清",而不是满清从"中国"徐珂编撰《清稗类钞·服饰类》中有《孙之獬改装》一则云:"世祖初入关,前朝降臣皆束发,顶进贤冠,为长袖大服。殿陛之间,分满汉两班,久已相安无事。淄川孙之獬,明时官列九卿。睿亲王领兵入关时,之獬首先上表归诚,且言其家妇女俱已效满妆,并于朝见时薙发改装,归入满班。满以其汉人也,不许;归汉班,汉又以为满饰也,亦不容。之獬羞愤,乃疏言:'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奏上,世祖叹赏,乃下削发之令。"。另外,让所有的汉人都"剃发垂辫",外观上与满人无异,使中国人原本固有的"华夷之辨"失去了依据,从而营造一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氛围和感觉。再说,强迫汉族在衣冠发式上与满族同一,则占人口绝对多数的汉人就不会把人数较少的满人视为异类,从而加强了对清朝政权的认同感,这样清室江山可以万世永固,国祚绵长。
然而太平天国时期,起义军留发不留辫,被清兵称为"长毛"。太平天国恢复汉制的国家想象,通过男子的发式表现出来,具有与清王朝针锋相对的性质。男子抛弃了"剃发垂辫"的奴隶标记,使民众的面貌和清政府统治下人民的面貌呈现出巨大的区别,这是太平天国改革最直观的表现。但是在当时动荡的历史语境下,一发维系千钧,头发被赋予重大政治内涵,而老百姓却无所适从,"全留着头发的被官兵杀,还是辫子的便被长毛杀"!由此可见,头发成为了一种政治信仰和政治身份归属的标志,无论是太平天国还是清政府都对头发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夫中国吞噬于逆胡,二百六十年矣,宰割之酷,诈暴之工,人人所身受,当无不昌言革命。"转眼到了20世纪,清王朝风雨飘摇,控制力量有所削弱,汉人民族精神也相应地开始复苏,发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强音。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之后,孙中山下了"剪辫令",倡导剪掉发辫,以雪旧耻。有意味的是,坚决抵制剪发的不是清朝贵族,而是张勋、辜鸿铭和王国维这一类以清朝忠臣和遗老自居的汉人,"他们曾经留过马尾辫,那是他们最珍贵之物",由于 "奉豭尾为弘宝",故声称"头可断,辫不可剪"。考量到当初汉人为抵制"剃发垂辫"而流血牺牲,如今他们却为迷恋骸骨而捶胸顿足,这既是货真价实的数典忘祖,也说明了当年清朝"深谋远虑"的统治政策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对汉人产生了多么深刻的精神奴役作用!但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历史的洪流不可阻挡,此后留辫者逐渐鲜见于域中矣。
二、留学与剪辫
自鸦片战争以后,国门大开,中国再也无法独立于世界之外,被迫参与了现代化和全球一体化的进程。自1872年首批留美幼童负笈海外开始,这些走出国门的先行者常常因为脑后那条多余的辫子而受到歧视和作弄,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日本,中国人的辫子都被称做是"猪尾巴",中国人相应地也被称为"猪尾奴"在西方的遭遇可以以辜鸿铭为例:"辜去欧洲留学,其父告诫:一不准入基督教,二不准剪辫子。到了苏格兰后,每次出门,身后都有一群小孩子跟在后面叫喊:'瞧阿,支那人的猪尾巴。'后来因为朦胧的爱情冲动才剪掉了辫子送给了一个要好的女朋友。
"而邹容也曾经说过:"拖发辫,著胡服,踯躅而行于伦敦之市,行人莫不曰pig tail(猪尾巴)、savage(野蛮人)者,何为哉?又踯躅而行于东京之市,行人莫不曰拖尾奴者,何为哉?",而在极端的白人本位主义和种族歧视者那里,更"称中国人的辫子是'黄狗'的尾巴"。这样,辫子成为了域外"他者"对中国人进行价值编码的依据和手段。因辫子而受辱,辫子无异于惹祸的根苗,当然必欲断之而后快。另外,由于主体的人是"文化环境的一个产物",随着域外民主和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一些留学生拒绝向朝廷委派的留学生监督员和孔子牌位磕头行礼,有人甚至去中国化"断发异服",穿上了外国服装,并把象征大清国国民标志的辫子剪掉了,觐见中国长官时则用假辫子蒙混过关。首批留美幼童的留学生监督吴子登就曾经以此为由,诬蔑留学生政治上不合格,请求清廷将幼童如数撤回。而清政府出于对"变夏从夷"的恐惧,接受了吴子登的请求,结果使中国留学大业中途夭折了。辫子成了中国人走向世界的不堪承受之重。
首批留美幼童留学生涯半途而废,使中国留学大业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和挫折,也延缓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但是甲午战争之后,中国留学事业又恢复起来,并且留学范围也有所扩大,不仅包括了西洋,就是一直没有进入中国人视野的日本也成为了留学重镇。由于置身域外,清政府的控制显得鞭长莫及和力不从心,在域外文明风气的影响下,留学生剪辫之风仍然一脉相承。譬如邹容不但自己剪掉了辫子,还有过更"出格"的英雄举动,据章太炎所著《邹容传》记载,邹容在日本留学时,"陆军学生监督姚甲有奸私事,容偕五人排闼入其邸中,榜颊数十,持剪刀断其辫发。事觉,潜归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