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域外之镜中的留学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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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身体与国家想象(3)

在《头发的故事》中,N先生在国外留学时剪掉了辫子,尽管他自称"这并没有别的奥妙,只为他太不便当罢了"。但是,和盘辫的温和举动相比较,这无疑是一种激烈的反抗行为。作为"清国留学生",在朝廷鞭长莫及的域外反抗政府"剃发垂辫"的制度,这一行为本身就说明了他具有"精神界之战士"的气质,也意味着清王朝已经不符合他的国家认同和国家想象,于是在万马齐喑的语境下"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以身体作为暴动的策源地。

这一举动,具有石破天惊的效果。"有几位辫子盘在头顶上的同学们",不能容忍这一"争天拒俗"叛逆举动,对此很"厌恶";留学生监督也"大怒",甚至说要停了官费,送回中国去。直到辛亥革命之后,象征清朝奴隶标志的辫子被民国法令所废除,N先生才终于被消除了"犯罪的火烙印",走在路上也"不再被人辱骂了","的确让身体经历了某种前所未有的'自由'与'快乐',让身体得以摆脱传统伦理与秩序的专断统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纪元"。

作为一个在域外受过现代思想熏陶的"新人",N先生无疑具有民主思想和现代国家意识。辛亥革命的成功,推翻了清王朝的腐朽统治,终结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家天下的专制政权,使得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他对现代国家的预期和想象,所以他对新建立的民族国家表示出了相当的认同,"显出非常得意模样"。

作为一个现代智识者,N先生理解这种变化,期待和呼吁这种变化。但是对于广大中国民众而言,属于他们的只有两个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长期受到政治上的奴役和经济上的压迫,广大中国民众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奴隶根性;而做奴隶久了,也就形成了一种心理定势,任何影响他们做不稳奴隶的风吹草动的改革,都会遭到抵制、嘲笑和辱骂。在《头发的故事》中,就有这样的叙述:

过了几年,我的家景大不如前了,非谋点事做便要受饿,只得也回到中国来。我一到上海,便买定一条假辫子,那时是二元的市价,带着回家。我的母亲倒也不说什么,然而旁人一见面,便都首先研究这辫子,待到知道是假,就一声冷笑,将我拟为杀头的罪名;有一位本家,还预备去告官,但后来因为恐怕革命党的造反或者要成功,这才中止了。

我想,假的不如真的直接爽快,我便索性废了假辫子,穿着西装在街上走。

一路走去,一路便是笑骂的声音,有的还跟在后面骂:"这冒失鬼!""假洋鬼子!"

我于是不穿洋服了,改了大衫,他们骂得更厉害。

清朝统治近三百年,到清王朝终结时"剃发垂辫"已是"古已有之",中国人也算是"做稳了奴隶"了。再说,在铁屋子中由昏睡进入死灭的人其实并不感到痛苦和悲哀,而剪辫所呈现出来的革命性的变化直接威胁到他们所熟悉的生存状态,结果遭到他们的排斥和辱骂也就毫不为奇了。这种心理,在阿Q身上就有鲜明的体现:"他有一种不知从那里来的意见,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切之'的。"

另外,中国自古以来就只注重"类"的观念,而"个"的意识极不发达。在传统名教的影响下,中国人树立了一套牢固的伦理观念,强调每一个人对于家庭、家族、社会、民族、国家,以及国家的代表"天子"的从属性,要求每一个人都成为"家之孝子"和"国之忠臣",而特立独行的个体则被目为异端。N先生作为一个与"众庶"相对立的"特异个人",难免会遭遇到这种宿命的困境,正如梭格拉第(今译苏格拉底)被"众希腊人鸩之",耶稣基督被"众犹太人磔之",中国"汉晋以来"的文人"多受谤毁"的命运一样,"窘戮天才,殆人群恒状"。 N先生作为一个首先"立"起来的人,作为一个孤独的先行者,自然难逃这一劫数。在中国社会中,民众常常"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形成一种"众数的专制","灭人之自我,使之混然不敢自别异,泯于大群"。由于众意往往表现为社会裁断的法律,他们对于特异个人怀有的血腥的敌意,一点不比暴君温和,"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

这种情形在《阿Q正传》中也有生动的表现。小说中钱大爷的儿子"先前跑上城里去进洋学堂,不知怎么又跑到东洋去了,半年之后他回到家里来,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因为没有了辫子,"他的母亲大哭了十几场,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 在当时,学洋务被社会上认为是"将灵魂卖给鬼子,要加倍的奚落且排斥的",身份极为暧昧和尴尬。因而在阿Q眼里他便跌落成了"假洋鬼子"和"里通外国的人","一见他,一定在肚里暗暗的咒骂"。

"假洋鬼子"当然不像N先生那样富于反抗和挑战精神,N先生是不屈不挠地对抗众数,昂然前行;而"假洋鬼子"却在规训和惩罚的压力下留起了头发,"象一个刘海仙"。周作人分析说"假洋鬼子"应该是留东"速成学生,头上顶着'富士山'的,不会得去混几个月却把辫子剪了,以致做不成大官",而"他当初剪了辫,后来留起了一尺多长的头发披在背上,像是一个刘海仙,这是一种补充的说法,也仿佛可以看出他当初辫子并不是那么爽快的剪掉"。按照小说叙述,"假洋鬼子"是因为叫"坏人"灌醉了酒才被剪去了辫子,以致做不成大官,断送了前程,可见剪去了辫子,成为了假洋鬼子步入仕途的障碍。而一旦辛亥革命爆发,假洋鬼子介入政治的障碍被扫除,他便伺机而动,"咸与维新",参与了砸老龙牌、抢宣德炉以及虐待老尼姑式的"革命",并挂起了"银桃子",获得了一种特殊的政治身份。

"假洋鬼子"和N先生所受到的"无辫之灾"有相似之处,他们应对来自社会的辱骂所采取的手段也有相似之处。N先生在迫不得已、无计可施的情形下,"手里才添出一支手杖来,拼命的打了几回,他们渐渐的不骂了。只是走到没有打过的生地方还是骂"。"假洋鬼子"对付阿Q之流的辱骂,则把"手杖"置换成了"哭丧棒"。"假洋鬼子"对于阿Q是严加打压,但是N先生终究还是把被打的"众庶"视为想象的共同体中的同胞,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深地感到"悲哀",因为觉得自己的举动与日本人本多静六何其相似乃尔。本多曾经游历南洋和中国,但他不懂马来语和汉语,"人问他,你不懂话,怎么走路呢?他拿起手杖来说,这便是他们的话,他们都懂!"对于这样一个以"东方学"的眼光来打量中国人和东南亚土著,自视高人一等、飞扬跋扈、滥施淫威的日本人,N先生异常愤慨。而回国之后,因情势所逼他又不得不步其后尘,违背自己的初衷,向同胞施以手杖的笞挞,其内心自然是极为复杂的。正如鲁迅在《两地书》中所说:"这一类人物的命运,在现在--也许虽在将来--是要救群众,而反被群众所迫害,终于成了单身,忿激烈之余,一转而仇视一切,无论对谁都开枪,自己也归于毁灭。"

鲁迅散文集名《朝花夕拾》,带有明显的回忆性的自叙成分,而他的小说中也常常有着自身的影子。周作人曾经指出过:"《头发的故事》也是自叙体的,不过著者不是直接自叙,乃是借了别一个人的嘴来说这篇故事罢了。"鲁迅在《从胡须说到牙齿》一文中写道:"民国既经成立,辫子总算剪定了,即使保不定将来要翻出怎样的花样来,但目下总不妨说是已经告一段落。于是我对于自己的头发,也就淡然若忘。......虽然已是民国九年,而有些人之嫉视剪发的女子,竟和清朝末年之嫉视剪发的男子相同;校长M先生虽被天夺其魄,自己的头顶秃到近乎精光了,却偏以为女子的头发可系千钧,示意要她留起。设法去疏通了几回,没有效,连我也听得麻烦起来,于是乎'感慨系之矣'了,随口呻吟一篇《头发的故事》。"文中所说的"她"即指许羡苏。这篇小说的创作动机虽然是由许羡苏的遭遇所触发的,但是所写的内容却是鲁迅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体验。如果把鲁迅自身的经历和小说题材进行"互文性"阅读和比较,也许可以认识得更加清楚。

"移动的身体"因为发生变化从而被"固定的身体"所敌视,鲁迅也未能幸免地亲炙过。鲁迅在日本剪掉辫子之后,曾将"断发小照"先后托人带回和函寄给家里。他剪掉辫子的事在家乡族人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只不过身在域外的鲁迅并没有感受到。直到1903年8月,鲁迅回国探亲,才深切感受到了断发带来的巨大痛苦和心理冲击。周建人在他的回忆中详细记述了当时的情景:

大哥到家的那天,我正好在家里,我只看见一个外国人,从黄门熟门熟路地进来,短头发,一身旅行装束,脚穿高帮皮靴,裤脚扣紧,背着背包,拎着行李,精神饱满,生机勃勃,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的大哥呀!

他见过祖父、祖母、潘庶祖母、母亲,家里人倒也不说什么,没觉得这短头发有什么不好,可是台门里一听见大哥回来了,第一件要紧的事,便是来围观他的头发,好像看希奇的动物,那眼神真有形容不出的味道。等他们走后,大哥说,在上海,倒还不感觉什么。人家分不清他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可是他想到,在杭州、绍兴恐怕大家不习惯,所以就花了二元钱买了一条假辫子。

第二天,他便穿上衣衫,戴上假辫。这样该好了吧,但还是不行。台门里知道我大哥回来的人更多了,无论台门里的族人或出去碰到的路人,便都首先研究这辫子,发现它是假的,就一声冷笑;听说伯文叔还准备去告官呢!我大哥并不怕,戴了假辫子去看望过寿老先生和别人。

假辫子既然要给人看出是假辫,那就不如显出真面目来得直截爽快。我大哥索性废了假辫子,穿着西装,和我一起到大街去,他照例要上街买些纸和笔。

这可不得了了,一路走去,一路便是笑骂的声音:"这冒失鬼"、"假洋鬼子"。我听了也很气愤,然而寡不敌众,只好当作不听见。

于是,他不穿西装,改穿大衫,又和我一起到大街去。一路上,人们骂得更凶了:"这人一定犯了法!"

"说不定给人捉奸捉住,本夫剪了他的辫子呢!"

"这缺德鬼!"

我大哥试来试去,都找不出一个好办法,以后就索性在家里,不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