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 恨
房 龙
战争忽然结束,希特勒抓到了,押解到阿姆斯特丹。军事法庭判他死刑。可怎么个死法?枪毙了吧,上绞刑吧,都未免死得太快,太便宜了他。后来,不知是谁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此人造成的苦难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应该把他烧死。
“可是,”有一名法官不赞成,“我们阿姆斯特丹最大的广场也只能容纳万把人,可他要死了,到时候男男女女,少小娃子,是荷兰人谁不想上前咒他两句,总得有七百万人啊。”
于是又一名法官出了个点子,希特勒应该绑在火刑架上烧死,不过木柴要拿一把火药来点着,火药用一根长引线来引爆,引线应该从鹿特丹牵起,然后沿着主干公路,走德尔夫特、海牙、莱登、哈勒姆,再接到阿姆斯特丹。这样,千家万户平民百姓,簇拥在连接这几座城市的宽阔大道上,都可以一睹这根引线由南向北一路燃去,直到把为希特勒阁下举行火葬的柴火堆点着。
如此惩办是否妥当,还特地举行了一次公民投票。计有4981076票赞成,一票反对。投反对票者提出,应对希特勒处以四马分尸。
这个盛大的日子终于来临。6月的一天,清晨4时整,葬仪开始。有一位母亲,她的三个儿子都叫**杀害了,说是犯有莫须有的破坏行为。如今引线就由她来点燃,这时唱诗班唱起了一首庄严的感恩赞美诗,接着人群里爆发出一阵胜利的欢呼。
火花从鹿特丹慢慢燃到德尔夫特,往前再奔阿姆斯特丹的广场。全国四面八方都来了人。上年纪的、有残疾的、遇害人质的亲属,都备有专席接待。
希特勒身穿黄色长衫,已经被锁链拴在了火刑柱上。他始终保持自制,默不作声,直到有个小男孩爬上这位元首身边的柴堆,贴上一张告示,写的是:“本人乃盖世元凶。”这下可激发了希特勒憋在心里的情绪,他居然故技重演,破口大骂起来。
观众都傻了眼:这么个小小人物竟然大放厥词,活像是在对他的徒子徒孙训话,真是一大奇观,好不滑稽。接着是惊天动地的吼声一片,嘲笑四起,把他镇住了。
最隆重的时刻到了,下午3点钟光景,火花燃到了阿姆斯特丹的郊区。霎时间鼓声震天。接着,人们怀着从来没有这么激动的心情,唱起了国歌《威尔慕斯》(Wilhemus)。希特勒这时面如死灰,无可奈何地死拽住身上的锁链不放。
国歌唱毕,火花离火药只有几英尺了,再过5分钟,希特勒就不得好死了。观众仇恨心切,一下子迸发出来,喊声大作。一分钟过去了,又过了一分钟,重新安静下来。眼看引线只剩下几英寸了。就在此时此刻,偏偏出了不可思议的事。
有个一身干瘪的小个子男人,拐弯抹角混过了执行警戒的士兵队列。谁都知道他。他有两个儿子,叫伞兵部队拿机枪扫死了;他的妻子,三个女儿,都在鹿特丹的大屠杀中丧生。从那时起,这个可怜的人就好像一直神志不清,他无所事事,到处流浪,全靠社会上的慈善团体养着--一个人人见了都同情的人物。
可眼下他的举动触犯了众怒,大家脸都气得刷白,原来他特意跑来踩那根引线,把火踩灭了。
“杀了他!杀了他!”众人叫嚷起来。只见老人面对着杀气腾腾的群众,神色从容。他缓缓地朝天举起双臂。接着,他愤恨地说:
“咱们再从头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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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君须知,就在房龙撰写这篇奇文的时候,希特勒正如火如荼地描绘着他的梦想。这个万劫不复的禽兽,他曾制造了多少令人发指的惨剧,他让多少母亲失去了儿子,让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
今天,面对希特勒的肆虐,世人除了谩骂、诅咒以外,是否也应该叩问人类的道德和良知:如果没有一些大国的坐视和绥靖,如果……
◆几乎无事的悲剧
黄 裳
翻看清代《文字狱档》,其中有些案子论性质都是可以归入《笑林广记》一类的。然而读了以后却笑不出来。那结果往往是很悲惨的。人的价值已经贱如泥沙,而掌握着人的命运者也已堕落在禽兽之下。老虎吃人之前,并不发表一通什么宣言,声明罪状的,相比之下,不还是更有道德的吗?
顺天学政倪承宽在考试生童时,发现了试卷诗内,“语涉讥讪”,立即将该生斥革拿问,抄家,并根究有无别滋事端了。审问下来,据供,“该犯作诗平日原没讲究,卷内诗意,极要颂扬,苦于词不能达,又因不能学诗,随意填写,以致字句多不妥协,并无他意”。但倪承宽仍主张“非重加惩治”不可。看那试卷原诗,实在是打油之作,与乾隆御制的皇帝诗不相上下。这次乾隆的朱批是“其诗是不通,尚无别故,不必斥革”。比起倪承宽来要宽大得多。不过也怪不得这位顺天学政,实在被此起彼伏的文字狱弄得神经衰弱了,不得不从严批判,而皇帝的御批又是摸不准的,难保不做出天差地远的结论,要找明朝的衡文定性标准,那可又没有。这就是文字狱中常常出现的“狗比主人凶”情形的来由。
与此案有些相似的是“龙凤祥麝香山印存案”。龙凤祥是问流在配的官犯,被搜出印谱二册,据贵州巡抚觉罗图思德奏称,“图章语句,多有狂诞不经之处”,随机锁拿抄家。审问后案犯供称,因贫苦无聊,刻成两本印谱,希图送人获利,不料即被查获。“那图章字面,有用成语,有自己编造,并无别有意见”。刻闲章是从晚明开始盛行的一时风气,内容有大话、有牢骚,但没有颂圣的豪言壮语,要找怨望悖逆的字眼,不必断章取义,处处都是现成的。不过经乾隆“细加搜阅,并无悖逆不法字句,毋庸照逆案办理”。总算逃出了一条性命,发遣到伊利等处充当苦差去了。
审问这类案件,自有一套“圆机活法”,“诗句虽非诽谤,但缺望情词,已属显然”(刘统勋查抄鄂昌奏折)。就是一个通用的套子,随时随地都能套中对手,逃脱不得。有时不必出于自作,批点前人之作也可以构成罪案。程明因妄作寿文,圈点成语,被问官捉住,问道:“《后汉书·赵壹传》内五言诗二首,你何以独取‘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二句,密加圈点,且批‘古今同慨’四字?”
这在圈点之风盛行之时,对在书房里用功的人可是一种严重的威胁,不知何时何处会被捉住,牵连到逆案中去。乾隆对此案的处理也是别具手眼的。他认为作寿文圈成语不过是“文理不通,滥用恶套,与公然造作悖逆语者有间”,但因此而引起的纠纷,“此种党同恶习,实启师生门户之渐,于世道人心甚有关系。程明之罪实在于此”。虽然免却凌迟处死,还是“斩立决”了。真是天威不测,想揣摩也困难。
乾隆一朝,虽因文字狱案最盛,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多半是属于这一类“几乎无事的悲剧”。禁书因销毁而多半成为秘本,难以得见,但偶然读到,也还是失望的时候多。鲁迅在给杨霁云的信中说:
“乾隆禁书,现在每部数十元,但偶然入手,看起来,却并没有什么,可笑甚矣。现在在看《闲渔闲闲录》,是作者因此杀头的,内容却恭顺者居多,大约那时的事情,也如现在一样,因于私仇为多也。”(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信)
私仇之外,还应加上一条,就是奴才们为了献功邀赏或保全自己的捏造。许多冤案都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既然几乎是无事的悲剧,那偶然性就是必然的。说禁书是徒劳固然不错,说它为文化带来了浩劫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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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让人“读了笑不出来”的文章,尽管怪诞至极,荒谬绝伦,“狗比主人凶”的现象尤其让人掩卷感叹,心潮难平:这是极权统治下的现象,它曾弥漫全球,这是马克思所说的“史前时代”的特有景观。
几十万年前,人类走出了森林,开始了直立行走;但是,人类精神和心灵的进化历程却依然步履蹒跚,踉跄前行。
◆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约翰·布朗
如果法庭允许,我想说几句话:
首先,除了我所一直承认的,即我解放奴隶的计划之外,我否认一切。我的确想把事情办得干净利落,正如我去年冬天干的那样。当时我进入密苏里,在那里双方没有开一枪便带走奴隶,穿过这个国家,最后将他们留在加拿大。我计划以更大的规模再做同样的事。这就是我想做的一切。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去谋杀、叛国或破坏别人的财产,或训练、鼓动奴隶反叛,或举行暴动。
我还有一项抗议,那就是,我受到这样的惩处是不公平的。如果我是以我所承认的方式进行过干预,而且我承认我所采取的方式已经被公正地核实了--因为我钦佩为本案作证的大部分证人的真诚和坦率--如果我是为了富人、有权势者、有才智者、所谓的大人物,或是为了他们的任何朋友,无论是其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或任何一个这类人物,而进行这样的干预,并且在这种干预中受到损害,牺牲了我所有的东西,那就没事了。本法庭的每个人就会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嘉奖的行动,而不是要给予惩处了。
我想本法庭也承认上帝的法规是有效的。我看到人们吻一本书,我想这本书是《圣经》或者至少是一本《新约全书》,它教导我,我希望人们怎样待我,我也要怎样待人。它还教导我说,要记住那些受奴役的人们,就像是和他们同受奴役一样。我努力按照这一教诲行动。我说,我还是太年轻,无法理解上帝会待人有别。我相信:如我过去所做的那样,--我总是直率地承认我干过--为那些受人鄙视的上帝的可怜的孩子们进行干预,不是错误而是正确的。现在,如果认为有必要,为了推进正义的目标,我必须付出生命,必须把我的鲜血和我孩子们的血,以及在这个奴隶制国家里,权利被邪恶、凶残且不义的法律所摒弃的千百万人的血混合在一起,我说,那就这么办吧!
让我再说一句,对于我在审判中所受到的对待,我感到完全满意。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它比我所预料的要宽宏大量。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有罪。我一开始就陈述了什么是我的意图,什么不是。我从未图谋反对任何人的自由,从未有过叛国的企图,从未鼓动奴隶反叛或举行大暴动。我从未鼓励任何人这么做,我总是规劝人们打消这类想法的。
对于那些与我有关的人所作的陈述,我也想就此说几句。我听说他们中有些人说我诱使他们入伙。但事实正相反。我说这话不是为了伤害他们,而是对他们的软弱感到遗憾。他们中没有一个人不是出自于自愿加入我的队伍,而且大部分人还自己承担费用。许多人在他们来找我之前,我从未见过他们,也从未与他们谈过话,而他们来找我,是为了我所说的那个目的。
现在,我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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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万物的尺度,也是心灵的法则,是普遍的真理,也是永恒的价值。
囚禁他人也是桎梏自我,套在别人颈项上的锁链也在束缚自己的灵魂,所有的奴役注定会被人类精神所迸发的自由之火焚毁,这狂烈的火焰烧毁的是耻辱和野蛮,留下的是崇高和壮丽。
人类的道路蹭蹬坎坷、荆棘密布,是自由之火烧出了文明的坦途。
◆我有一个梦想
马丁·路德·金
一百年前,一位伟大的美国人--今天我们就站在他象征性的身影下--签署了《解放宣言》。这项重要法令的颁布,对于千百万灼烤于非正义残焰中的黑奴,犹如带来希望之光的硕大灯塔,恰似结束漫漫长夜禁锢的欢畅黎明。
然而,一百年后,黑人依然没有获得自由。一百年后,黑人依然悲惨地蹒跚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之下。一百年后,黑人依然生活在物质繁荣瀚海的贫困孤岛上。一百年后,黑人依然在美国社会中间向隅而泣,依然感到自己在国土家园中流离漂泊。所以,我们今天来到这里,要把这骇人听闻的情况公诸于众。
我知道,在你们中间,有些人是经历了千辛万苦才来到这里的;有些人是刚从牢房中释放出来的;有些人则来自一些地区,在那里,你们因追求自由而痛遭无情的暴风雨般的摧残,而警察的暴行又使你们深为惊慌不安。长期以来,我们饱尝了无穷无尽和各种各样的苦难,成了久经考验的老战士。继续奋斗吧,你们要坚信,蒙受的不白之苦总是要偿还的!
回到密西西比去吧;回到亚拉巴马去吧;回到南卡罗来纳去吧;回到佐治亚去吧;回到路易斯安那去吧;回到我们北方城市中的贫民窟和黑人居住区去吧。要知道,这种情况能够而且将会改变。我们切不要在绝望的深渊里沉沦。
朋友们,今天我要对你们说,尽管眼下困难重重,但我依然怀有一个梦。这个梦深深植根于美国梦之中。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将会奋起,实现其立国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州的红色山冈上,昔日奴隶的儿子能够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同席而坐,亲如手足。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一个非正义和压迫的热浪逼人的荒漠之州,也会改造成为自由和公正的青青绿洲。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小女儿将生活在一个不是以皮肤的颜色,而是以品格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的国家里。
我今天怀有一个梦。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会有所改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滔滔不绝地说什么要对联邦法令提出异议和拒绝执行--在那里,黑人儿童能够和白人儿童兄弟姐妹般地携手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