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情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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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太阳

情歌手不是个放牧的好手,但绝对是个骑手。

骑手总是有一匹好马。

这会儿,情歌手就骑在他的好马上。

日暮时分。太阳悬在远处地平线上,好像一个斜斜倚在自家帐篷门口搔首弄姿的女人,不知道害臊,眼睛里还火辣辣的,就等着有个男人经过她家帐篷,她就把撩拨男人情欲的目光放电一样不断射到男人身上,把男人电迷糊了,然后带进她的帐篷,陪她过夜,为她驱赶黑夜的寂寞。她甚至不让那些好心为她遮羞的云彩靠近她,一副欲火中烧的放荡样子。她穿着低胸的衣服,虚虚实实半遮半掩地露出一点酥胸。她腰间的那条带子,也只松松地系了个活扣,只要轻轻一拽,就开了。春光乍泄算什么呀,那简直……简直就呼之欲出了。

那些云彩都羞红了脸,无可奈何地看着自己的主人不知羞耻的样子,敢怒又不敢言,小心地站在离太阳不远不近的地方,等待着把太阳送进黑暗中的卧室的时机。时间在慢慢流失,这是云彩们所期望的。

情歌手眯着眼睛,看着太阳。

“太阳的红脸蛋。”他说。他这是避重就轻。他不敢盯着太阳的眼睛看,更不敢看她挑衅一样高高隆起的胸脯,至于她纤纤细腰上的那条带子,在情歌手眼里就是一条蛇信子,不断地吐出来,咄咄逼人。他甚至听到了咝咝的声音,那是毒蛇发现可口的猎物时才能发出的声音。

“太阳回家!”情歌手又说。

太阳听到了情歌手的声音,朝着他瞥了一眼。

太阳根本没把情歌手放在眼里。情歌手骑在马上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他耷拉着脑袋,斜着身子,怀里的那瓶青稞酒已经全部装进了肚子里。他的身子在马背上摇摇晃晃的,液体被晃动的声音就从他肚子里发出。刚才这声音还是从酒瓶子里发出来的,现在换成了肚子。

“换了个包装。”情歌手自言自语。

情歌手的名字叫尼玛,太阳的意思。

太阳并不知道情歌手居然有一个和她一样的名字,太阳只看见情歌手的脸也是红红的。刚才情歌手说“太阳的红脸蛋”的时候,太阳就听到了,她的目光就像一颗流星一样从情歌手脸上一晃而过,心里想:“你还说我红脸蛋呢,看你那脸就像猴子的红屁股!”

太阳有些失望,除了这个醉鬼,她连一个像样的男人都没见着,但时间不等人,她不能一味地赖在地平线上。这是时间的规矩,也是大自然的规矩,太阳就是再受不了,再需要男人的爱抚,也要遵循这些规矩的,谁让她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一员呢!

“太阳回家!”情歌手又说。他说的是藏语,但太阳无所不知,听懂了情歌手随一股酒气吐出来的这几个字。其实这一次情歌手是给自己说的,因为他的名字也叫太阳,太阳就要回家了,他也该回家。但太阳并不知道,还以为是对她下的逐客令。面对这样一个不知趣的人,太阳有点生气了。

失望加生气。太阳就给那些云彩使性子发脾气。她把云彩们的衣服点着了。只听“轰”的一声,云彩们的衣服燃烧了起来,熊熊火焰中无边无际的天空一片金红。一片滚烫的云彩跌落在地上,草原也燃烧了起来,刚刚还是铺天盖地的青草,现在就成了铺天盖地的火苗,火苗在风的鼓舞下窜动着呼啸着,快活得不得了。大地被灼烈的火焰冶炼成了黄金,流光溢彩,金光闪闪。还有那一条条季节河,刚刚还流淌着远方雪山上融化的雪水,现在都是流金的河。这是太阳爱玩的游戏,她一生气就把整个的世界变成黄金的世界,把山水自然用黄金这种被人们追逐的财富填充起来,只要人们随便从地上捧起一捧土,满手都是黄橙橙的金子——太阳在玩他高明的点金术。情歌手和他的好马惊呆了,僵硬在那里一动不动,太阳把他和他的好马变成了一尊镀金的雕塑,这是太阳对情歌手的惩罚。

但云彩们的衣服顷刻间化成了灰烬,这黄金的世界也随之消失。青草还以为自己就是燃烧的火苗,在风的唆使下不要命地飞跑了一阵,现在累的都直不起腰来,蔫不拉几地耷拉着脑袋;季节河更是蹑手蹑脚的,刚才那副狂妄自大的模样荡然无存。情歌手尼玛和他的好马身上耀眼的镀金也已经斑驳脱落,露出了泥土的实质。远古岁月的沧桑写在尼玛的脸上,无神的眼睛里写着茫然与无助。他的好马更像是一具出土的文物,浑身的汗迹就像是一条条细碎的裂纹。

美丽与辉煌总是短暂的,昙花一现似乎是这个世界不变的真理。佛说:世事无常似虚空闪电。

太阳回家了,到她黑暗中的卧室里睡觉去了。

尼玛也要回家。他把回家的任务交给自己的马,因为他早已忘了自家帐篷的位置。有一个成语叫信马由缰,这会儿尼玛就是这样。还有一个成语叫老马识途,尼玛就靠这成语活着。

“当啷”一声,是玻璃器皿清脆的碰撞声。一只空酒瓶子从尼玛的怀里掉出来,刚好砸在草原上一块鹅卵石上,碎了。好马受了惊,后蹄猛地一蹬,飞跑起来。情歌手尼玛在马背上睡着了,趔趔趄趄地眼看着要从马背上掉下来,可就是没掉下来,好像屁股粘在马鞍子上一样。太阳这时候可能已经进被窝了,睡的踏踏实实,还梦见了男人呢。太阳的睡相很丑,磨牙放屁打呼噜说梦话,早就不是刚才那副不可一世的模样。

“太阳这个骚婆娘!”尼玛也在说梦话,他梦见了太阳,一个孤孤单单没人陪伴的太阳。在越来越暗的夜色里,他的梦话空洞而神秘,像是一句暗藏玄机的禅语。好马已经听惯了他这样的梦话,哪怕他把梦话说得再深奥,好马也无动于衷。好马驮着他,沿着一条河流慢悠悠地走着。河水哗啦啦的流动声让马心里踏实一些——自从主人变成一个酒鬼后,就再也不能指望他给自己壮壮胆子了,凡事都得靠自己。不过马也习惯了。夜色深重,远远看去,草原上一幅骑手的剪影越来越模糊了。

好马把情歌手尼玛驮到了一个黑帐篷跟前,他不断地朝着黑帐篷打着响鼻。帐篷里起先有收音机的声音,是悠扬柔和的民歌弹唱。当好马第八次打响鼻时,收音机的声音戛然而止,帐篷的主人撩开门帘走了出来。

好马见有人走出了帐篷,便抬起前蹄向来人做了一个谦恭的“手势”,好像是在作揖,一团绵绵软软的东西随之从马背上滚落下来。

“是情歌手尼玛!”主人自言自语着,把老婆喊出了帐篷。

主人和妻子把情歌手尼玛抬进帐篷,他们听到了尼玛肚子里液体晃动的声音。

“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妻子说。

“换了个包装!”尼玛含含糊糊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