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个可怜的人。他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得病死了,他的母亲撇下他,据说是和一个会变戏法的老头纵横江湖去了,总之是下落不明。他的爷爷养活他到七岁时也死了,他就开始了浪迹街头的日子。饿了,他就讨饭。讨不来,他就偷。十六岁之前,他不止十次八次被扭送到派出所,但因偷的都只是食品,一个馒头或者半根黄瓜,警察吓唬他几句也就把放了。一来二去,他就跟警察混熟了。他十八岁那年,一个曾经处理过他的警察升为分局局长。局长告诉他,你再偷我可真拘你了,然后给他安排了一份临时工工作。他感激局长,认为局长是他生平第一个恩人。工休时,他就去分局或局长家看望局长。局长酒喝大了,就管他叫儿子。局长说,儿子,你只要不杀人,我就能保你。他就开始时不常地打上一架,局长保了他。当然,局长少不了大骂他一顿。
他就是穿裙子的季节。
我在医院护理了他三天,对他也算有了一些了解。他说除了他的局长干爸,我是他唯一的亲人。他其实比我大将近五个月,但他还是管我叫大哥。他跟我提到了飞翔的鹰,前言不搭后语地呜噜来呜噜去,其实一句话就能概括清楚,他对飞翔的鹰就是剃头匠的挑子一头热。我本来也想给他讲讲梦雪,但有些无从说起,就没讲。
这三天,除了护理穿裙子的季节、去看了我哥彭瀚一次,空闲时我就在涧河北岸夜总会门前那块招聘保安的牌子对面张望。我希望能再次见到梦雪,但没有见到。
而真的要命的是,我见到花头巾和另外一个长相诡异的男人。
我说这个男人长相诡异,是因为他瘦得太不靠谱,估计把他扔进锅里炸,都炸不出小半碗油来。光是瘦也就算了,这人偏偏个子又矮。他就是穿两双高跟鞋,再把小平头改成根根立的板寸,恐怕一米六长的棍子也要比他高出半头。更让我简直无法忍受的,是他的两颗门牙,很放纵地探出唇外,既黑且黄,估计是被劣等烟草和说过的脏话一道熏染的。这样一来,他的上下嘴唇就无法合拢了,一只两岁大的耗子即使跳着舞步,也可以在这个地方宽宽绰绰地出入。
这个男人,就是我在前面跟你提过一句的那个真的爱你。
真的爱你说,就是你欺负我小兄弟?
我说,我欺负他?我怎么那么闲着没事干了?
花头巾说,你他妈的不敢承认。又转头对真的爱你说,大哥,这小子敢做不敢当。
我的豪气和怒火就又升起来了,哐哐地直顶我的天灵盖。我说,好,就算我欺负你了,你们说怎么办吧?
真的爱你说,那你说怎么办?
花头巾说,血债血还!
我当时就笑了。我说,血债血还?什么大不了的事似的。
真的爱你就问我穿裙子的季节病好没有。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个,我就说,快了。
真的爱你说,我们两个现在打我的话,这不仗义,传出去会让人家笑话。等你那朋友病好了,我们哥俩会会你们俩。这样公平吧?
我不禁对真的爱你刮目相看。我想,人不可貌相的“人”,说的就是他这个型号的吧。
我说,好,一言为定。
花头巾和真的爱你就摇头扭腰地走了。
我怎么可能想到呢?真的爱你之所以对我说这番话,其实是因为他这一天没有带刀,他怕打不过我。你应该想像得到,真的爱你跟个半大猴子没有大的区别,如果不带刀的话,他恐怕连十四五岁的孩子也打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