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李白与地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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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李白在巴蜀的事迹 诗作及交游考(3)

李白还访过茂州石泉县(北川县)的禹穴。汉代学者扬雄在《蜀王本纪》中认定“禹本汶山郡广柔县(今北川县属之)人也,生于石纽,其地名刳儿坪”。以后魏晋学者也认为禹出生于北川禹穴沟。李白前去探访,题写了“禹穴”二字,系楷书,字径18米,据《升庵外集》载:“蜀之石泉,禹生之地,有‘禹穴’二字,乃李白所书。”《大清一统志》、《龙安府志》、《石泉县志》等都有类似记载。题字在禹穴沟金锣崖峭壁上,笔力遒劲,豪放雄浑,确有李白笔风,刻字至今犹存。禹穴沟口建有太白亭,北川还有太白乡、太白庵,都是纪念李白的。

李白第一次隐居匡山的期间,正值“开元盛世”,国内政治统一,社会安宁,经济繁荣,达到了开国以来未有的高峰,文化也有长足的发展和相当成就,中外文化交流出现了空前未有的盛况,真是“海晏天空,万方来同。虽秦皇与汉武兮,复何足以争雄!”胸怀大志的李白,处于这样的时代,当然不甘于老死林泉,十年隐居,勤奋攻读,为积极入世做好了充分准备;大鹏鸟的羽翼已经长成,将要在无限广阔的寰宇中翱翔!

开元十二年(724),二十四岁的李白,怀着“四方之志”,“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他辞别家乡的亲人,离开隐居的匡山时,写了一首《别匡山》:“晓峰如画参差碧,藤影摇风拂槛垂。野径来多将犬伴,人间归晚带樵随。看云客依啼猿树,洗钵僧临失鹤池。莫怪无心恋清境,已将书剑许明时。”诗中表现了对故乡依依不舍的情感,也抒发了雄心壮志。虽然故乡的美景吸引着他,亲友们也劝告他、挽留他,他本人在隐居匡山的过程中也曾有过“少年早欲五湖去”,“去合到三清”,远避尘世的想法,但这一切都压抑不住他许身报国建功立业的强烈愿望。他向亲友们说:“莫怪无心恋清境,已将书剑许明时。”大鹏鸟终于飞离了故土。

李白从十五岁辞去昌明县之职,上匡山隐居,至二十四岁辞亲远游,这十年黄金般的青春时期并没有白白度过。在这段时期他勤奋攻读、寻师访友、求仙学道,获得了渊博的知识,为他诗歌创作上的辉煌成就打下了扎扎实实的基础;他学习剑术,登山涉水,锻炼了强健的体魄;他还饱赏了故乡秀丽的景色,雄奇的窦圌山,巍峨的太华山,清幽的戴天山,广阔肥沃的川西平原,绿波荡漾的涪江水……这一切陶冶了诗人豪放的性格,孕育了诗人瑰丽的诗魂,为李白成为伟大诗人打下了坚实基础。

开元十二年夏,李白离别匡山后,到成都峨眉山等地作过短暂停留,然后乘船沿岷江而下,写了《峨眉山月歌》:

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

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

诗中表现了远游的喜悦和对故乡亲人的深切依恋。应当是写于从清溪出发,经峨眉山下,向渝州前行的船中。平羌江即岷江下游,《乐山县志》:“平羌江:岷江下游。自平羌峡至乐山城东四十五里一段,旧名平羌江。”这段江也叫青衣江,苏轼诗云:“慈姥岩前人唤渡,青衣江畔人争扶。”陆游诗云:“瑞草桥边水乱流,青衣渡口山如画。”张船山诗云:“平羌江水绿迢遥,梦冷峨眉雪未消。爱看汉嘉山万重,一山奇处一停桡。”李白诗中的平羌江也指的这一段。清溪是平羌江边的一个驿站,《乐山县志》:“板桥溪出平羌峡口五里,廛居十余家,高临大江傍岸。清邑宰迎大僚于此。盖唐时清溪驿,即宋平羌驿也。”诗中的三峡应指长江三峡。岷江也有从北到南的三峡:犁头峡、背峨峡、平羌峡。诗云:“夜发清溪向三峡”,说明他已经走过岷江三峡了,清溪在平羌峡下游五里,他从清溪出发当然不是逆水而上,向着岷江三峡,只能是顺流而下经渝州,向长江三峡,后人为纪念李白游平羌江,在平羌峡上面的锦冈山顶建太白亭。

李白出三峡之前曾在万县停留约半年,在万县留下了太白岩遗迹。明代曹学佺《万县西太白祠堂记》云:“县西有太白岩,在西山,即绝尘龛也……相传李太白读书于此,有‘大醉西岩一局棋’之语。”《万县志》(同治版)云:“李白,字太白,彰明人,往来夔州,题咏甚多,万邑西山名太白岩,相传太白读书于此……距岩数里有天仙桥,亦以谪仙曾经得名,后人于岩置祠以祀,明曹学佺有太白祠记。”李白到开元十三年春三月才出三峡,写了《自巴东舟行经瞿塘峡登巫山最高峰晚还题壁》、《宿巫山下》、《巴女词》等诗。李白出三峡时,曾经过巫山阳台,相传为楚王之行宫。李白曾在此题诗:“我到巫山渚,寻古登阳台。”(《古风其五十八》)又有题词:“山高水长,物象万千,非有老笔,清壮何穷?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阳台即阳云台,在巫山县西约一公里。据《大明一统志》卷七○《夔州府》载:“阳台。在巫山县西北。南枕大江,宋玉赋云:‘楚王游于阳云之台,望高唐之观’即此。”阳台现仍有遗迹可寻。据《巫山县志》卷三○《文物胜迹》(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载:“高唐观遗址,县西2里许,传为楚王行宫,始建年代不详。光绪年间重修,仅存玉皇阁,木结构,单檐硬山式屋顶,抬梁式3桂17架梁……今为巫山党校。”

李白《万愤词投魏郎中》云:“兄九江兮弟三峡,悲羽化之难齐。”说李白有个弟弟在三峡。据奉节县的民间传说李白的弟弟在奉节东三十里的石马河畔经商。这个弟弟应当是李白攀亲所认。李白出蜀时在他弟弟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将这里的一驿站改名青莲铺,将青莲铺以下的石马河改名青莲河,以纪念李白。据清修《奉节县志》卷八八“四疆域”载:“青莲河距城三十里。”又卷八“水利”载:“青莲河大堰在治东三十里……农民以河岸为防,蓄水以灌青莲铺一带之田……青莲河因李青莲得名。”

李白二十五岁出蜀后,未再回故乡,虽有学者认为李白在开元二十一年曾归蜀,逗留过两年,但证据很不充分。

综上所述,李白诞生于蜀,二十五岁离开蜀,生命旅程有将近一半是在蜀中度过的,在蜀中留下了三十多处遗迹。

$第二节 李白“少为小吏”考辨

李白曾在十五岁时做过小吏,并对以后的生活道路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有不少学者对李白曾为小吏的事,持否定态度,其否定理由是: (1)依据的史料不可靠,《彰明逸事》算不上史料,是不可靠的传闻;(2)《彰明逸事》记李白续诗是低级趣味的调笑诗篇,绝非李白所作;(3)李白家为富商,没有必要去做小吏;(4)李白十四五岁的小小年纪,没有能力去做小吏;(5)李白从小志向远大,连科举考试都不屑于参加,更不会去当小吏。

对以上诸多质疑,作如下答辩:

一、《彰明逸事》是可信的史料

把《逸事》视为茶余饭后随意编造的事故,排除在史料之外,这是不妥的。唐代著名的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史通》中,专门论述过“逸事”:“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史氏流别有十焉……三曰逸事……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此谓之逸事者也,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己,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刘知几对逸事的史料价值评价是很高的,列为史氏流派之一,可以补正史之不足,而且正史本身也采集了不少的“逸事”为史料。被赞为“史家之绝唱”的《史记》也曾“广采民间逸存,网罗天下放失旧闻”。司马迁在写《史记》时,不仅查阅了国家收藏的图书典籍,各种档案材料,还多次出游,采访遗文逸事,收集民间传说,才能成书。若仅靠国家收藏的史料,不收民间遗文逸事,《史记》也就写不出来。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也是“遍阅旧史,旁采小说,抉拾幽隐,荟萃为书”。除正史外,所采杂史多至二百二十二种。他还说“实录正史未必皆可据,野史小说未必皆无凭”。胡三省给《资治通鉴》作注,也自称“有异书异人,必就而正焉”。清人王士祯说:“野史奇闻往往存三代之真,反胜秽史曲笔者倍蓰……礼失而求诸野,惟史亦然。”他认为野史比正史的史料价值还高。就以研究李白所依据的史料来说,正史所记未必都是真实,如《旧唐书·李白传》:“李白,字太白,山东人……父为任城尉,因家焉。”早就被学者否定了。《彰明逸事》也不能因其为野史,就一概否定其史料价值。如果传闻不算史料,远古时还没有文字记载,全靠口头世代相传,那时的历史就会一笔抹掉,变成空白。李白在蜀中的史料本来就少,再把逸事、传闻、碑碣、方志都排除在史料之外,那就无法研究,或随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推测想象,那就很难恢复历史本来面目。

刘知几在《史通·杂述》中也说过,如果“逸事”是“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诠释,事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但杨天惠并非“妄者”。杨天惠是梓州郪县(今四川三台县内)人,距李白故里仅几十公里,后来他又做了彰明县令,对李白的事迹当然是很感兴趣,又很熟悉的。他不仅是一位了解民情的县官,也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学者,生平著作很多,据《宋史·艺文志》载有《杨天惠集》六十卷,现存的《彰明附子记》就是他对附子生产深入实际、全面考察之后写的科学价值很高的著作,他写《彰明逸事》也绝非胡乱编造。他是“从学士大夫求问遗事”而后写了《彰明逸事》,家乡父老对少年李白干过些什么事,是最清楚的,家乡既然出这样一位闻名天下的伟大诗人,对他少年时代就显露才华的事,当然会津津乐道,世代传颂。杨天惠把这些口碑史料收集起来,变成了文字史料。杨天惠说李白当小吏的事,还有宋碑可以印证,早在杨天惠写《彰明逸事》前30年,北宋熙宁戊申年(1068),立在大匡山上的《中和大明寺住持记》碑就说“翰林学士李白字太白,少为当县小吏,后止此山,读书于乔松滴翠之坪有十载”。这两者绝非偶然巧合,也不是杨天惠简单地抄袭碑刻,因为他记的比碑文更详细,更具体。北宋宣和五年(1123)彰明县令在大匡山立的《谪仙祠堂记》碑也说李白做过小吏,但非简单地因袭前两种说法,碑文云:“敕建大匡山李白祠堂记:彰明县之西数十里,有群山巍然,孤峰秀拔,盖不减岷峨气象……考之图经,详之地志,实曰匡山,而唐谪仙之祠堂在焉……观绵州刺史高柷记之于前,县令杨遂记之于后,崔令钦之文泛论其出处,杨天惠作石刻于县廨之西厅,盖必得其详矣。”然后才谈到李白的简历:“尝为邑小吏,其成立时始从学于潼江,而观礼于赵蕤,逆旅于成都,而见知于苏颋。”由此可知,这位北宋宣和年间的彰明县令在写这篇碑文时,看过四种材料:(1)“绵州刺史高柷记”,据郁贤浩先生的《唐刺史考》,高柷在中和、光启年间(881—888)任绵州刺史,上距李白去世120多年;(2)“杨遂记”,杨遂北宋淳化年间任彰明县令,上距李白逝世230多年;(3)“崔令钦文”,崔与李白同时代,与李白还有过交往;(4)“杨天惠石刻”,立于李白曾做过小吏的彰明县廨之西。总之,《谪仙祠堂记》说李白“尝为邑小吏”是有充足根据的。曹学佺是明末学者,曾在四川为官,深入各地调查研究,曾写《蜀中广记》,他在《万县西太白祠堂记》碑文中云:“太白先生,金行之精,陇西帝裔,产于昌明,起家小吏,不习逢迎。”以上这些史料都可相互印证,不能因有相同记载就简单地说是相互抄袭而予以否定。

有学者说《彰明逸事》所记李白的那些诗是低级趣味的调笑诗篇,不可能是李白所写,其实这是冤枉了李白,我们再来看看《彰明逸事》的这段记载:“白本邑人,微时募县小吏,入令卧内,尝驱牛经堂下,令妻怒,将加诘责。太白亟以诗谢云: ‘素面倚栏钩,娇声出外头。若非是织女,何必问牵牛?’令惊异不问。稍亲,招引侍砚席,令一日赋山火诗云: ‘野火烧山后,人归火不归’,思轧不属。太白从旁缀其下句云:‘焰随红日远,烟逐暮云飞。’令惭止。顷之,从令观涨,有女子溺死江上,令复苦吟云: ‘二八谁家女,飘来依岸芦。鸟窥眉上翠,鱼弄口旁朱。’太白辄应声继之云: ‘绿发随波散,红颜逐浪无。因何逢伍相?应是想秋胡。’令滋不悦。太白恐,弃去,隐居戴天大匡山。”李白回答县令妻的诗,信口妙语,寓庄于谐。不能说用了牛郎织女的典故就是“轻薄”或“调戏”,须知唐代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妇女经常在外抛头露面,男女之间交谈、开玩笑是常有的事,若真是“调戏”,县令又怎会“惊异不问”。《观涨》的前四句为县令所吟:“二八谁家女,飘来依岸芦,鸟窥眉上翠,鱼弄口旁朱。”身为父母官,对溺死的姑娘并未表示悲怜之情,反而以“鸟窥”、“鱼弄”来调戏已死的女子,的确是“只有毫无心肝的人才会这样做”。李白面对这个毫无人性的糊涂官,义愤填膺,“应声继之云:‘绿发随波散,红颜逐浪无,因何逢伍相?应是想秋胡。’”前两句写“绿发”、“红颜”随波浪而“散”、“无”,把悲惨之状勾画了出来,也表达了作者对少女不幸溺死的同情,接着追寻死因,引用“伍相”、“秋胡”两个典故,说明少女可能是遇上了“秋胡”式的好色之徒的凌辱,才如“伍相”那样含冤而死。或谓“因何逢伍相”是用典不伦不类,窃以为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伍子胥含冤被迫自杀后,遗体抛入江水中,此句说少女溺死于水与伍相相逢,暗指少女也与伍相一样受了冤屈而死。很显然李白是借“秋胡”来讽刺县令,秋胡调戏活着的佳人,行为可鄙,县令戏弄溺死的少女,更为可恨!所以李白的续句使县令大为恼火,因而“令滋不悦,太白恐,弃去”。从《彰明逸事》所记少年李白做小吏时所吟的诗句,不仅看出他才思敏捷,知识丰富,而且可以看出他富有正义感,敢于讽刺卑劣庸俗的县官,这与他的任侠性格是一致的。我们不可将县官吟的调戏溺水女子的诗句,误会成李白的诗句,更不能以此来否定李白曾做过小吏。

二、李白做小吏是为家庭环境所迫

有学者认为:李白出身富商,不会去做一个政治地位低下的小吏。前面已经论述:李白家庭不是富商,出身寒微。“富商说”是近代人的推测,并无史料依据。而“小吏说”是有史料依据的,不能以没有史料依据的“富商说”去推翻“小吏说”,而应以有史料依据的“小吏说”去否定“富商说”。李白“少为小吏”是家庭环境所迫。王琦说过:“李白诗绝无思亲之句,疑其迁化已久。”在李白故里有李白胞妹李月圆墓,而无父母之墓,说明李白之妹死于李白出名之后,爱兄及妹,其墓能保存下来。李白之父死于李白出名之前,因出身寒微,在青莲只是“孤门细族”,无祖茔归葬,默默去世,草草埋葬,后世也就无墓可寻。据当地民间传说李白做小吏是因家庭发生变故,父亲去世,不得不应募去做小吏以维持生计。李白的家庭环境是他直接碰到的、既定的、无法摆脱的条件,是这些条件决定了去做小吏,李白虽从小心怀大志,“心雄万夫”,但也不能全凭主观愿望选择干什么,不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