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做小吏的时间应当是15岁,他自述“十五学剑术,遍干诸侯”,这含有当小吏而与地方官打交道的意思。有学者认为李白才十四五岁,小小年纪何能去当小吏。其实十五岁的李白已经很成熟了,他读书很早,“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他的学识已足够应付小吏的差使。《新唐书·百官志》载:“上县有司户、司法而已。”李白当小吏就是做司户或司法,处理文案的具体工作,对他并无多大难度,只是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当然不如官场老吏,所以他从春到夏干了大约半年时间的小吏,得罪了县令,只得上匡山隐居。
三、李白曾为小吏是不走科举道路的原因之一
有学者认为李白从小心怀大志,想“一鸣惊人,一飞冲天”,对科举不屑一顾,也不愿求小官,怎么会去当地位低贱的小吏?这是把因果关系颠倒了。李白从小心怀大志,勤奋学习,很想有一番作为,后来不得已当了小吏,他看到县令这类小官的昏庸无能,不屑于当小官,自负其才,想平步青云,走非常之路,做帝王之师,从另一方面来说正因为他当过小吏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也很难求得小官。据《新唐书·选举志》:“唐取士之科……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拔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李白不是郡县学馆的生徒,学馆不会推荐他;乡贡更不行,因为本州县都知道他出身寒微当过小吏,不能推荐他去参加科举考试。据《新唐书·选举志》载:“其尝坐法及为州县小吏,虽艺文可举,勿举。”《唐会要·贡举》中也有同样的内容,《旧唐书·宪宗纪》载,元和二年(807)重申“曾为官司科罚,曾任州县小吏,虽有辞艺,长吏不得选送,违者选官停任,考官贬黜”。这说明中唐以后,屡次发生违犯贡举对出身限制的事,因而重申禁令,事实上也有一些当过小吏的人冲破禁令,参加科举考试,但当发现之后,则要遭到诘责,受到侮辱。唐人王定保撰的《唐摭言》载:“许棠,宣州泾县人,早修业举,乡人汪遵者,幼为小吏,洎棠应二十余举,遵犹在胥徒;然善为诗歌,而深晦密。一旦辞役就贡,会棠送客至灞浐间,忽遇遵于途中,棠讯之曰: ‘汪都(原注:都者吏之呼也),何事至京?’遵对曰:‘此来就贡。’棠怒曰:‘小吏无理!’而与棠同砚席,棠甚侮之。”如果李白进入考场也会受到汪遵那样的侮辱。在唐代也有从流外入流,凭自己的才干由小吏一步一步爬到相位的,如像唐玄宗的宰相牛仙客。如果李白在做小吏时碰到的上司也如牛仙客所遇到的县令傅文静、河西节度使王君那样不计出身寒微,尊重人才,委以重任,使牛仙客步步高升,李白也可能走牛仙客的道路。然而李白所遇到的县令却是一个无才又嫉才的昏官,对李白显露的才华不仅未给予重视,反而很不高兴,当然不会提拔李白。唐代的选官制度本身又对流外入流加以限制,虽然唐代已打破士族地主垄断政治的局面,也重用了一些寒族出身的官,但并未完全跳出从魏晋以来形成的重视出身门第和仕途清浊之分的窠臼,官吏仍然有流内流外之分,一至九品为流内官,不入九品的吏员为流外,流外要进入流内必经六至十年的时间和六至十次的考核,流外入流后的升迁也要受到严格的限制,顶多得到流内最低品级的官,很难晋升到八品以上,担任清要之职。即使有少数才能出众的县吏,被提升为高官,也是备受歧视的,当时的风气就是瞧不起那些流外入流的官。李白由于出身寒族,又当过小吏,要做一个流内卑品位的小官也很难,他只有另寻出路了。对于才华横溢,胸怀大志的李白来说,只有走以“非常之才”,待“天子自诏”这条非常的道路了。走这条路是十分艰险的,他需要比走一般的科举考试的道路加倍努力。李白放弃小吏的职务后,为排除尘世的干扰,选择了清幽的大匡山,刻苦学习,为“一鸣惊人,一飞冲天”储备充足的力量。在隐居匡山期间,因他“养奇禽千计,呼皆就掌取食,了无惊猜,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以有道,并不起”。这里说的“举有道”是推荐有某种特殊技艺的人才,并非开元二十九年(741)才开始设置的“道举”。据《唐大诏令集》载开元四年(716)七月的诏令:“宜令各巡本管内,人有清介独立,可以标映士林,或文理兼优,可以润益邦政者;百姓中文儒异等,道极专门,或武力超伦,声侔敌国者,并精访,具以名闻。”下这道诏令时,李白十六岁,正是与东岩子隐于岷山之阳(指匡山),根据这个诏令,绵州 (汉属广汉)太守将李白看成“道极专门”的人才,予以推荐,但这种“养奇禽”的“道术”再加上他的小吏出身,即使应了举,也不会有多大前途,充其量为统治者表演呼唤小鸟“就掌取食”的绝技以供消遣。李白对此当然是不屑一顾的。此后李白师从赵蕤,学“王霸之略”,谒见苏颋,大受赞赏,更增强了为“帝王师”的信心和“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决心。不过李白纵有天大的本事,在本地是无法施展的,他只有“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漫游祖国各地,以诗会友,“干谒诸侯”,“历抵卿相”,与李唐宗室攀亲,同故相的孙女结亲……这一切努力都是想提高知名度,得到地方官的赏识和举荐,以进入仕途。在当时门阀观念比较浓的情况下他绝口不谈“少为当县小吏”的事,所以魏万、李阳冰等也未说过李白曾为小吏。李白谎称“世为右姓”,又与李唐皇室攀亲,但他远离本籍,又无谱牒可凭,而唐代规定被举荐的要“怀牒自列于州县”,开元十九年敕:“诸州贡举皆于本贯籍分信明者。”这就给李白带来了麻烦,他拿不出证明他的高贵家族世系的谱牒,更不能说出他小吏的经历,再加上他那恃才傲物的作风,他的干谒活动当然不能取得成效。不过李白毕竟是“非常之才”,他在诗文方面显露的才华,终于使他誉满海内,“名动京师”被诏入京,似乎他所选择的以其“非常之才”受“天子自诏”的道路走通了,所以他曾一度狂喜,“仰天大笑出门去”,去施展他宏伟的政治抱负。但唐玄宗并未重用他,不久被“赐金放还”,逐出京师,这其中的原因很多,已有不少学者论及,窃以为李白当过小吏,出身寒微,也是原因之一。唐玄宗赏识牛仙客的才干,要提为宰相,因其做过小吏而遭许多人的反对。唐玄宗赏识李白的文才,曾“许中书舍人”,“尝三欲命李白官,卒为宫中所捍而止”,高力士、张垍等权贵对李白的谗毁,必然要说李白出身微贱,不是当官的材料。在这些谗言的包围下,唐玄宗也说李白“固穷相”,“非廊庙器”,这与高力士说的“仙客本胥吏,非宰相器”是一个腔调,都是对出身微贱者的鄙视。
李白一生始终未得到官位,唐代宗登基之后“搜罗俊逸,拜公左拾遗,制下于彤庭,礼降于玄壤,生不及禄,没而称官”,其实这个左拾遗也不过是“从八品上”,比“七品芝麻官”还低。
不过对于一个做过小吏的人,能够得到这样一个流内卑品位的官,也算是对李白灵魂的安慰。
要之,李白出身于寒族,当过小吏,这是因;不走科举道路,未从流外入流,从小官一步步向上爬,这是果。李白持“非常之才”,走“非常之路”,待天子直接诏见的生活轨迹,也反过来证明了李白出身寒微,曾为小吏。
$第三节 李白第一次隐居地点考辨
——《李白与青城山》等文质疑
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云:“昔与逸人东岩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迹城市,养奇禽千计,呼皆就掌取食,了无惊猜。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以有道,并不起。”他在隐居期间写了《访戴天山道士不遇》。杜甫在怀念《李白的不见》云:“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上面提到的“岷山之阳”、“戴天山”、“匡山”三者关系怎样?前面已论证了岷山之阳就是指江油的匡山,匡山是戴天山脚下的一座小山。刘友竹先生的《李白与青城山》、《“匡山读书处”与别匡山析疑》、《“伪碑”仍伪,“确证”不确》等文(以下简称“刘文”)坚持认为“岷山之阳”指青城山,戴天山在青城山,匡山指庐山,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现将理由系统阐述于下:
一、李白说的“岷山之阳”是指匡山
岷山从古至今都是指延绵于甘肃东南部至川西平原西北边缘的山脉。《尚书·禹贡》云:“岷山导江,东别为沱。”《山海经·中山经》云:“岷山,江水出焉,东北流于海。”我国在徐霞客之前,人们把长江正源看成是岷江,岷江的发源地就是岷山。唐代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引《括地志》:“岷山在岷州溢乐县(今甘肃岷县)南一里,连绵至蜀二千里皆名岷山。”五代杜光庭在《青城山记》云:“蜀之近江源者通谓之岷山,连峰接岫,千里不绝。”北宋薛季宣说:“蜀西之山皆岷山也,自岷、洮、松、叠以南,其大山峻岭斑斑可考者,皆岷山之随地易名者耳!”南宋陆游云:“盖自蜀境之西,大山广谷,岈起复,西南走蛮菁中,皆岷山也。”由上所知,在唐宋时人看来川西北的匡山、青城山都属于岷山山脉包括的两座山。匡山、青城山与岷山山脉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承认青城山是岷山山脉的一部分,当然也不能排斥匡山是岷山山脉的一部分。若以去岷山山脉主峰雪宝顶的距离而言,匡山比青城山近得多,匡山与岷山主峰连峰接岫,仅百余公里,中无平原、大川阻隔,毫无疑问它是“岷山之随地易名者”,并非“刘文”所述“远离岷山山脉数百里”。“刘文”还说“匡山在昌明境内,属于涪江流域,涪江是嘉陵江支流,该地与岷山绝对不沾边”。此说属于地理常识的错误,涪江发源于岷山主峰雪包顶,从岷山山脉中奔腾而下,怎么能说“与岷山绝对不沾边”,只要查一下地图就不会说“不沾边”的话。《新唐书·李白传》与曾巩《李太白文集后序》直称“李白隐于岷山”,就是隐于岷山之一部分的匡山。
“刘文”说:“岷山作为青城山的同义专用名词早已约定俗成。”把岷山与青城山这两个概念弄成同一关系,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也违背史籍的记载。唐代杜佑《通典·州郡》在“彭州”条下有岷山,“蜀州唐安郡”条下有青城山。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茂州汶山县”条下云:“汶山,即岷山也,南去青城山百里。”
《新唐书·地理志》:“剑南道……其名山:岷、峨、青城、鹤鸣。”在“岷州”、“汶川”、“彭州”条下都列有岷山,在蜀州条下列有青城山。
可见在唐人的习惯上并没有把青城山称为岷山,更没把岷山作为青城山的同义专用名词。
“山之阳”有两种含义,一是位置在山的南面,如《华阳国志》把位于华山南面的整个梁州称为“华阳”;二是山的向阳的南坡,如《山海经·中山经》:“阳华之山,其阳金玉,其阴多青、雄黄。”《周礼·考工记》贾公彦疏:“向日为阳。”杜甫《秦州杂诗》:“阳坡可种瓜。”不论哪一种意思,江油大匡山都可以称为“岷山之阳”。岷山主峰是雪宝顶,在松潘与平武交界处,高5588米,位于北纬32°40′,东经103°50′。岷山主脉向南蜿蜒,纵贯平武、北川县境。江油大匡山紧邻北川县,海拔约800米,位于北纬31°51′,东经104°40′,它与岷山主脉相连,位于主峰之南偏东,当然可称为岷山之阳。李白隐居的中和大明寺(当地简称中和寺),坐落在匡山的东南坡,西北背靠岷山诸峰,东南面向江彰平原,从山坡向阳的意思来说也可称岷山之阳。《江油县志》云:“郡治之北有大匡山焉,于分野,当井鬼之次;在唐书,为岷山之阳。”“刘文”也说“山南为阳”,“岷山之南就是岷山之阳”,但又说:“大匡山远离岷山山脉南端数百里,也不得称之为岷山之阳”,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从逻辑上说,“岷山之阳”是普遍概念,青城山、大匡山是单独概念,后者与前者是从属关系,前者为属概念,后两者为种概念。青城山与大匡山的关系是在同一属概念下的并列关系,承认青城山为岷山之阳,不能否定大匡山也是岷山之阳。那么究竟李白隐居于哪一个岷山之阳呢?可以肯定地说李白隐居于江油大匡山而不是青城山,理由如下:
(1)李白本人说他与东岩子隐于岷山之阳,曾被广汉太守“举二人以有道”。这说明这个岷山之阳是在“广汉太守”管辖之下。这个广汉并非现在距青城山较近的广汉市,而是沿用汉代广汉郡之名,绵州曾是广汉郡的一部分,而且一度是郡治所在地,李白说的广汉太守显然是指唐代的绵州巴西郡太守,而匡山正是在这位太守管辖范围之内,青城山从汉至唐都不属广汉郡。《新唐书·选举志》云:“唐制取士之科……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通典·选举典》云:“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贡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绵州巴西郡属上郡,每岁向朝廷至少要推荐三个人才。这是州刺史的职责。“诣庐亲睹,因举二人以有道”。正是在履行州刺史的职责。绵州刺史跑到非他所管的青城山去推举人才,岂不是越权吗?“刘文”说:“无论两汉或蜀汉,广汉郡均治雒县,广汉太守即驻该地。按雒县即今四川广汉市,在唐代为汉州治所。因此,李白所说‘广汉太守’必指汉州刺史。绵州虽属广汉旧境,但从来就不是广汉太守驻地,与龙、剑、梓、遂等州刺史一样,均不得称‘广汉太守’。”这段话与史实大有出入。据《汉书·地理志》载:“广汉郡……高帝置,莽曰就都,属益州……有工官,县十三:梓潼……莽曰子同。”按该志排列惯例,郡治所在地的县排为第一。广汉郡治所设工官,是官营手工业作坊,王莽统治时称子同工官,在王莽始建国五年的漆器铭文上就明白写着“子同工官”,这件出土文物是广汉郡治在梓潼的铁证。任乃强先生在《四川上古史新探》一书中说:“广汉郡……郡治不在平原沃野,而在山瘠水浅的红土丘陵内之梓潼县,后汉才徙郡治到新都……梓潼是一个民族聚居地,族大人众,历史悠久……族性顽强,不可能以武力征服,只可以高度的经济文化去抚绥他们,使之逐步融合,所以秦汉必须在这个民族核心的故国都邑,加强示范领导。”任先生把梓潼设郡治的理由说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