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大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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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留学岁月(6)

基于此看法,他再次向政府和国民进言,请政府觉悟其“复古”和“弃民”的错误,重新确定根本方针,“回复真正民意机关,普及国民教育,实行征兵制度”,以求复仇;请国民立足本职,振作精神,平时为社会贡献才能知识,战时为国家流血牺牲;尤负重任的学生,则应以文学、思想助国民精神发展,以思考、钻研,谋军事工艺器械之发达。

他以中华民族四千余年在“天演”竞争中居于优越地位的历史、“精神具万能之势力”的信念和“多难兴邦,殷忧启圣”的辩证法鼓舞同胞:

勿灰心,勿短气,勿轻狂躁进,困心衡虑,蕴蓄其智勇深沉刚毅果敢之精神,磨炼其坚忍不拔百折不挠之志气……迈往向前,以应方来之世变。

《警告全国父老书》和《国民之薪胆》的写作与其说反映了***的绝望,不如说表现出他对社会的负责和对中华民族绝不会亡国的信心。然而,除了希望政府改弦更张,人民在政府之下尽心为国作贡献之外,还想不出其他办法。

就在这段时间里,他对未来将和他一道开辟挽救民族国家新道路的陈独秀提出的爱国心和自觉心问题产生了兴趣。

论爱国心

1914年11月,在***发表《国情》一文的同一期《甲寅》杂志上刊登了陈独秀的文章《爱国心与自觉心》。

陈独秀(1879~1942年),谱名庆同,官名乾生,字仲甫,安徽怀宁县人。早年主办过《安徽俗话报》等进步刊物,参与组织过传播新知,鼓吹革命的励志学会和以反抗清政府及外国侵略为目标的岳王会等革命团体。

武昌起义后,陈独秀参与安徽籍同盟会员的革命活动,并于安徽独立后担任了都督府秘书长。“二次革命”中,他协助原励志学社及岳王会同志,后加入同盟会的柏文蔚讨袁,失败后被捕,幸免于难。

陈独秀与章士钊早在1902年就结识,多有交往。1914年7月,他应章之邀,到东京协助编辑《甲寅》杂志。此后近一年时间里,***和陈独秀同在东京,且都与章士钊有着联系,但二人几乎没有接触。

陈独秀的文章试图辨别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什么是自觉?应当“爱国”,还是应当“自觉”?他以情与智为“人心”两大要素。认为过于重情,可能愚昧,过于重智,可能陷于虚无。屈原是过于重情的典型,由愤世忧国,至沉江自尽;老子是过于重智的典型,由洞悉天地,而退隐山林。这二人做法未免极端化。然而今日中国“人心散乱”,感情知识“两无可言”。无情则对公事毫不关心,而无爱国心;无智则不知事理,而无自觉心。

国人无爱国心者,其国恒亡。国人无自觉心者,其国亦殆。二者俱无,国必不国。

陈独秀承认,“爱国心为立国之要素”,但指出欧美人的“爱国”和中国古来的“忠君爱国”概念不同,因此在讲爱国时,首先应辨明什么是真正的爱国

他认为:中国人历来把“社稷”看做国家。“社稷”是祖宗所创大业,传之子孙,即所谓“得天下”的东西。“得天下”当然是帝王之事,而人民“惟为缔造者供其牺牲,无丝毫自由权利与幸福焉”。反观欧美国家,乃“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中国从没有过这种概念。人民建设国家目的在保障权利、共谋幸福。而历史上数十次改朝换代,不但没给人民带来福利,反而形成危害。“凡百施政,皆以谋一姓之兴亡”。这样的国家“实无立国之必要,更无爱国之可言”。因此,过重感情,不理解国家为何物,“其爱之也愈殷,其愚也愈甚”。

这样看来,要使爱国心使用适度,应更重自觉心。那么,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什么是自觉

在陈独秀看来,爱国,是“爱其为保障吾人权利谋益吾人幸福之团体”;自觉,是“自觉其国家之目的与情势”。

不认识国家的目的,像德国、奥匈帝国、日本这样的“君主民奴”制度的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他国人民自由,驱使本国子弟流血牺牲,致本国人民憔悴于沉重的赋役之下,人民去爱它,只能为怀野心的君相利用。

不认识国家的情势,像朝鲜、土耳其、日本、墨西哥、中国这样的小国、弱国,人民不了解世界大势和本国在世界中的地位,不能正确处理国际关系,盲目与他国为敌,结果是“爱国适以误国”。

他认为,爱国心是一种特定理论,自觉心则是对一件件事实的“慎思明辨”。爱国心人人似乎都可以说一说,自觉心则鲜少有人具备。正因如此,自觉心为国人所亟须。

陈独秀当然不单是为在理论上说明上述问题。如果是那样的话,他的这篇文章也不会引起那么多人注意,当然也可能就不会有***“帮助”他申论“言外之旨”。他要进一步告诉人们,用自觉心去思考有关国家“目的”和国家“情势”的一件件事实时,应当得到一些什么结论。

他认为,对于国势不但不参与政事的人民不了解,即使社会名流,也多持谬说。一些抱乐观者以为中国是泱泱大国,物阜民稠,只要治理得当,外患立刻就能停止。他大不以为然:中国若想独立,“税则法权”(大抵是指关税和治外法权问题)必须更改。要更改“税则法权”,就要做到战则能胜和平时有充分的物质储备。要做到“战备毕修”,则先要理好财政。说到财政,外债每年要耗去收入一半;继续借债以国税、铁路为抵押,瓜分之局由此而成。因此,外债不止,亡国之事终不可免。退一步说,如果真能做到“外不举债,内不摸金(无贪污之事),上下相和”,年收入加倍,每年再减少一些外债,用10年时间,使国家摆脱财政之累,然后再经10年发展教育、20年养蓄军力。40年之后,外患或许可以平息。如果想求速效,那就只能是残酷剥夺人民,以成“富强”假象,好比垂死病人饮鸩求乐。

另有一些抱悲观的人“怵瓜分之危,怀亡国之痛”,以为中国将下降到与印度、朝鲜同等的地位。陈独秀认为,这种人用心良苦,而其见解也未免太愚了。

在他看来,以中国的国势人心而言,“瓜分之局,何法可逃?亡国为奴,何事可怖(瓜分局面是没有办法逃避的,亡国为奴,有什么比此更可怕)”?列强分割中国的阴谋早已在进行了,中国只是形式上还没被分割而已,光想保留这种尚未分割的形式,既没有益处,也难以做到。更何况眼下的政治状况是“法日废”、“吏日贪”、“兵日乱”、“匪日众”、“财日竭”、“民日偷”、“群日溃”……即使换一批执政者,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恢复君主制也好,实行代议制也好,结果都是一样。因为中国的问题不只在政府,更在于国民的智力无以承担“建设国家于二十世纪”的大任。“立国既有所难能,亡国自在所不免。”

他说,在一些急进者看来,亡国瓜分并非可怕可悲之事,既然国家应当保障人民的权利,谋求增加人民的幸福。不以此为目的的国家,即使存在也没什么值得荣耀的,就是灭亡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外不能御侮,内不能保民,不但不保民反而害民。“如此国家,一日不亡,外债一日不止;滥用国家威权,敛钱杀人,杀人敛钱”亦一日不能停止。偏执“爱国”的浅见,保卫虐待人民的“国家”,“非愚即狂”。他认为这种想法并不奇怪。因为,保民的国家是应当爱的,残害人民的国家,有什么爱可言呢

他又假设一种“恶国家胜于无国家”的说法,予以反驳说:在残害人民方面,恶国家比无国家来得更厉害。那些失去国家的人虽苦,“托庇于法治国主权之下”,其权利虽不能和其“托庇国”的国民相等,但与挣扎于“乱国”的人民相比,也好像生活在天堂。

他说,那些想保存恶国家的人实际上是要保存恶政府,因而故意放出“勿为印度,勿为朝鲜”的“危言”,以吓唬争自由的国民罢了。其实中国人民的痛苦程度,不仅为印度、朝鲜人所不及,甚至连亡国的犹太人也比中国人的状况好得多。就中国国内而言,广大的地域内,只有租界居民有安宁自由,所以“辛亥京津之变,癸丑南京之役”时,那里的人民以所居之地没有“化”为租界而遗憾。不是这些地方的人民没有爱国心,而是因为“国家实不能保民以致其爱,其爱国心遂为其自觉心所排而去尔”。

陈独秀在文章的最后写道:“呜呼!国家国家,尔行尔法!吾人诚无之不为忧,有之不为喜!吾人非咒尔亡,实不禁以此自觉也。”

这样,陈独秀以辨别爱国、自觉之义,最后将自觉归结为有国家不为喜,无国家不为忧的结论。

平心而论,陈独秀对“爱国”“自觉”的辨析还是富有深意的。

首先,他对于情、智二者各有所蔽,趋于极端均为不当的认识,应该说是冷静的理性思考。

其次,他对中西国家不同性质的论断尽管是将西方国家社会政治现实理想化的产物,但这一方面说明在他的意识中,民主国家不仅在发达进步方面胜过专制国家,而且在道义上也优于专制国家;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是站在人民立场看国家与爱国问题。正是从这两点出发,他产生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求富强,不仅要引入西方的政治制度,而且要用整个西方伦理取代中国传统伦理的意识。

此外,他对国家现实入木三分、鞭辟入里的揭露,是对袁世凯专制政府的有力批判,同时也是给予对袁世凯仍抱幻想的人一副清醒剂。

而他对国民智力不足以建国的认识,则成为他不久后创办《新青年》,发起新文化运动的直接契机。

然而,或许是由于过分悲观痛苦,也或许因为陈独秀的本意就在于用刺激的方式唤醒国人。总而言之,他并没有提出在当时的情况下,既不能像屈原那样为专制政府尽忠,若不像老子那样“骑牛而逝”,人们究竟应当怎么办

毫无疑问,对于陈独秀本人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对“国家”的“悲观”认识和痛苦的“自觉”,才有向儒家传统纲常伦理制度和观念发动猛烈攻击的决心和勇气,也才有他后来把国家在内的一切权威都看成是一种偶像,启发人们打破一切偶像,实现自我觉醒的理性观念。然而,对于别人来说,读过他的文章,反应又会怎样呢

***的一位朋友对《爱国心与自觉心》全文的意思作了这样的概括:“最初反问,我需国家,必有其的,苟中其的,则国家者,方为可爱。设与背驰,爱将何起?必欲爱之,非愚即妄。循是以进,自觉之境,诚为在迩。”

此人开始时不同意陈独秀的观点,认为陈教人“自堕于万劫不复之渊,而以亡国灭种之分为可安”,其“自觉心”是一种“亡国灭种之自觉心”。但当后来发生了日本强迫中国接受“二十一条”之事,此人回到北京,看到国内“一切颓丧枯亡之象”丝毫没因外国压迫的刺激和国内各界及在外留学生的爱国呼吁、救国斗争而有所改观,转而重新体味陈独秀文章之意,“不禁以其自觉心自觉矣”。

***朋友的思想变化,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理。据章世钊说,陈独秀文章刚发表时,编辑部接到10余封来信,纷纷诘问斥责:“不知爱国,宁复为人,何物狂徒,敢为是论?”但几个月后,由于袁世凯政府接受了“二十一条”,使国中“政象日棼,人心日死,偕亡之叹,闻诸道途”,“青年之士,意志沮丧,莫知所届”,“爱国心之为物,不幸卒如独秀君所言,渐次为自觉心所排而去”。

在章世钊看来,这种现象未尝不是人们觉悟的表现。因此,他称赞陈独秀是“汝南晨鸡,先登坛唤”。

而在***看起来,陈独秀的文章,却无异于助长了国内的悲观厌世之风。

陈独秀提出的看法与***的见解显然有许多不一致之处。

***认为,当国势衰落,世风日下之际,正赖屈原、朱舜水等“孤臣烈士”的精神鼓舞有志之士,作转移世风的动力。而陈独秀笔下,这些赤胆忠心之士却背上愚昧殉情之名。***虽然并不十分信任政府,但认为在强敌逼迫之际不依靠政府和人民一致努力,就无法挽救危局。

他这种态度在陈独秀眼中却是不审国情的表现,且或有保恶国家、恶政府之嫌。然而,***也感受到在对民主的向往,以及站在人民立场为人民疾苦而忧虑和把国家难以摆脱苦难的原因归结为人民能力不足等问题上,他和陈独秀的认识相同。同时,在他看来,陈独秀的愤激乃至厌世,不是因为对国家漠不关心,而正是出于对国家的挚爱。

由于这样一些原因,***读过陈独秀文章后,虽不同意他的看法,却也能够理解他的心情。所以,当朋友初次来向他诉说对陈独秀文章不赞成的意见时,他提醒朋友,陈独秀的“牢骚抑郁之辞”之外显然还有爱国之意。但当这位朋友从北京返回日本,再次向他提起陈独秀的文章,对陈的“自觉”之意表示同感之时,***却感到“二十一条”交涉失败给国人带来的绝望情绪是不能不认真对待的。于是,他提笔以《厌世心与自觉心》为题给章士钊写了一封信,通过对陈独秀文章加以辩驳的方式,呼吁人们不要放弃爱国信念。

这封信被刊登在1915年8月10日出版的《甲寅》第1卷第8号上。

***首先对陈独秀《爱国心与自觉心》的“风诵回环,伤心无已”作了一番解释。他说:

有国若此,深思挚爱之士,苟一自反,要无不情智俱穷,不为屈子之怀沙自沉,则为老子之骑牛而逝,厌世之怀,所由起也。

这样,他既承认了陈独秀的伤感起因于对国家不尽如人意状况的反思,又肯定了这种反思是一种对国家“深思挚爱”的表现,同时,也指出它毕竟是一种“厌世之怀”。

这种解释表现了***一贯的宽容性格,而且应该说是符合实际的。

在接下来陈述自己意见的部分,***选择了一个既不伤害陈独秀,又能引起读者注意的角度。他说,人们对于陈独秀的文章,不论是赞同,还是反对,似乎都没有理解文章之意,这当然也是因为文章中厌世之词太多,自觉之意太少。“愚则自忘其无似,僭欲申独秀君言外之旨,稍进一解。”

之所以要进这一解,是因为政治的衰颓、人心的污浊已到极点,“伤时之士,默怀隐痛,不与独秀君同情者,宁复几人……欲寻自觉之关头,辄为厌世之云雾所迷,此际最为可怖”。

他所担心的是人们由伤时而厌世,认为在这种时候应当给人们一种向上的动力。

***显然了解亚里士多德、柏拉图、黑格尔,以及自然法派、无政府主义者在国家善恶问题上的基本看法,但他认为陷入繁琐的哲理讨论,反而不容易说明问题。于是他径直从陈独秀提出的东西方国家的不同点说起。

***没有反驳陈独秀所强调的东西方国家在目的上有“为民”和“为君”的不同这一观点,但他把问题转到东西方两种“政俗”,即两种文化本相区别的方面,指出:东方文化的特质在于“自贬以奉人”,西方文化的特质在于“自存以相安”。两种不同文化精神决定了东西方风俗名教的差异,也决定了东西方政治的差异。

他对这两种文化精神未加优劣可否的价值判断,而是认为:“东西文明之融合,政俗特质之变革,自赖先觉者之尽力,然非可期成功于旦夕也。”

这样,陈独秀提出的谈爱国首先应辨明“爱国心”有不同的含义,实质上是说明专制国家的人民无所谓爱国,也不必爱国的问题,在***这里便成了中国应当吸收西方的文明成果,但由于政治、风俗、民族心理三者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吸收和变革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事。那么,在这个吸收过程中国民应当怎么办和要不要爱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