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梁启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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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红颜知己(2)

又是握手道别,又是互道珍重。

何小姐说:“先生维新有成,切莫忘了我。倘若要办女子学校,一电相召,我就会来。”

梁启超:“一定!一定!”

何小姐的手最后松开之际,梁启超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何小姐又细语道:“我的心中唯有先生一人而已。”

梁启超反复琢磨:也许这就是西人所谓的恋爱吧?心生牵挂,辗转反侧,欲罢不能,如影随形……

梁启超觉得自己是跌入漩涡了。

一种芳香的没顶。

但,又得从没顶中冒出来,面对世界,首先是面对夫人。

一想到要给夫人写信,心里便忐忑不安。

这个信是愈来愈难写了,但又非写不可,迄今为止还仅仅是有心无胆,梁启超已不知如何是好了。

世人一直不解,梁启超既钟情于何小姐,何况又是孤身一人飘悬海外之际,又何必一而再地给夫人写信呢?既是写信,或可说明情由趁早作罢,要不干脆提出娶何小姐为妾,又为什么既遮掩且:表白还流露出如此缠绵悱恻?

这就是梁启超。

一个为传统思想和现代自由意识所挟持的人,他在婚姻、爱情上的观点远不能说明他自己的行为。在理智与感情之间,他总是矛盾着。倘说感情曾几何时冲破闸门而一泻千里,那也只是说明梁启超到底是凡人;如果理智最终压抑了感情,檀香山之恋便付诸太平洋水的话,也是寻常事一段,谁不是负担重重地活着的呢?

要紧的是梁启超曾经爱过,而且爱得真诚,他在给夫人的又一封信中写道:

……余归寓后,愈益思念蕙珍,由敬重之心,生出爱恋之念来,几有不能自持。明知待人家闺秀..不应起如是念头,然不能制也,酒阑人散,终夕不解寐,心头小鹿,忽上忽落,自顾生平二十八年,未有如此可笑之事者。今已五更矣,起而提笔详记其事,以告我所爱之蕙仙,不知蕙仙闻此将笑我乎!抑恼我乎?我意蕙仙不笑我,不恼我,亦将以我敬爱蕙珍之心而敬爱之也。我因蕙仙得谙习官话,若更因蕙珍得谙习英语,将来驰骋于地球,岂非绝好之事,而无如揆之天理,酌之人情,按之地位,皆万万有所不可也。我只得怜蕙珍而已,然我观蕙珍磊磊落落,无一点私情,我知彼之心地,必甚洁净安泰,必不如我之可笑可恼,故我亦不怜之,惟有敬爱而已。

此信寄出不久,李蕙仙的信寄到了檀香山,信中表示同情梁启超与何小姐的苦恋,决定“玉成其事”。但,她将把这一切经过详细禀告于堂上--梁启超的父亲梁宝瑛,夫人的这一着顿时使梁启超惊慌,急忙复信以求手下留情,并再三向夫人表白“一言决绝,以妹视之”。

梁启超是怅惘不已的。

不久,梁启超为自立军事秘密返沪小住,也当面向夫人作了解释,一切复归如初。

梁启超再一次从日本横滨扬帆出海,开始期盼已久的美国之旅,是1903年2点20日。其时《新民丛报》已创刊一年,梁启超的声望随着这一份报纸的销路激耀而日见上扬,本世纪初叶的中国文坛,中国思想界,梁启超真大有独占鳌头之势。

读者或许会问:康梁康梁,那么康有为呢?

康有为明显地落伍了。

从万木草堂、公车上书到百日维新,乃至流亡海外组织“中国保皇会”,康希为抱定宗旨,一成不变,即只反慈禧,不反皇帝;对于革命,则抱着敌视的态度。

梁启超是尊师爱师的,但不再是仅仅跟在康有为后面摇旗呐喊,也不再是“五一字不出于南海了”。亡命日本、苦读西书、广求新学的结果是梁启超的知识结杉起了极大的变化,这一变化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便是越出康有为的思想模式,在涉獾风云世界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人类学、新文学之后,开始架构自己的压想体系。以一个“新”字一以贯之,即用新的现代意识、现代理论钩沉中国的履史,发现中国的未来。

这正是1900年的中国所需要的,尤其是中国青年所渴求的。

梁启超赢得了青年。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因此而得到了中国。

顾全到与恩师康有为的关系,梁启超仍是保皇的。但一系列批判专制政治的支章,有时甚至主张“大破坏”的呐喊,已经由指向清廷统治集团的某几人,转而刮摇其根本政体了。康有为不悦,责难梁启超“多变”,梁启超不在乎,谓“为国币善变,就是磊磊落落的大丈夫”。

梁启超在再一次的远航中回想着这一切。

太平洋是如此的广阔。

玛丽安娜海槽是如此的深邃。陆地上的一切高大,如珠穆朗玛峰一旦移入这淘槽,将被淹没,什么也看不见。

至少,眼见的高大不是唯一的。

船泊于加拿大温哥华,这是一个美丽的海港城市,多少有点使梁启超想起上海。后至满地可(蒙特利尔),再往美国的纽约,这才是到了美国本土了。

梁启超此行,不是旅游观光。

他希望了解的是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情以及华侨的生存与发展。他想从美国的实地考察中学到一点什么。自然梁启超同千千万万初到美国的人一样,首先映入眼帘的、震动心扉的是美国的繁荣。他说:

从内地来者,至香港、上海,眼界一变,内地陋矣,不足道矣。至日本,眼界又一变,香港、上海陋矣,不足道矣。渡海至太平洋沿岸,眼界又一变,日本陋矣,不足道矣。更横大陆至美国东方,眼界又一变,太平洋沿岸诸都会陋矣,不足道矣。梁启超笔下的纽约是这样的:

纽约当美国独立时,人口不过2万余(其时美国1万人以上之都市仅五处耳)。迨19世纪之中叶,骤进至70余万。至今20世纪初,更骤进至350余万,为全世界之第二大都会(英国伦敦第一)。以此增进速率之比例,不及十年,必驾伦敦而上之,此又普天下所同信也。今欲语其庞大其壮丽其繁盛,则目眩于视察,耳疲于听闻,口吃于演说,手穷于摹写,吾亦不知从何处说起。参观华盛顿后,梁启超曾有诗记之:琼楼高处寒如许,俯瞰鸿漾是帝乡。十里歌声春锦绣,百年史迹血玄黄。华严国土天龙静,金碧山川草树香。独有行人少颜色,抚阑天末望斜阳。

梁启超确实在初到美国时,为其繁华喧闹、民主自由所吸引,礼赞之笔在《新大陆游记中》随处可见。但梁启超毕竟不是一个普通的旅游者、淘金客,他所看到的美国仍然是多层次、多侧面的,真实而有趣味。如他的记纽约还有另一些文字:

野蛮人住地底,半开人住地面,文明人住地顶。住地面者,寻常一两层之屋宅是也,住地底者,孟子所谓下者为黄窟……穴地为屋,凿漏其上以透光,雨则溜下也。

纽约触目皆鸽笼,其房屋也。触目皆蛛网,其电线也。触目皆百足之虫,其市街电车也。

梁启超还注意到了城市公园的建设及其效用:“纽约之中央公园,从第七十一街起至第一百二十三街止,其面积与上海英法租界略相埒……若改为市场,所售地价,可三四倍于中国政府之岁人。以中国人之眼光观之,必曰弃金钱于无用之地,可惜可惜!”

20世纪初,城市生态学尚未兴起,那时楼高人多仍然是大都会的骄傲,但就城市布局而言,西方却已经注意到了留下足够的公众空间。仅此一点,梁启超所言极善,以中国人的眼光来看便是无法想象的,此种无法想象至少持续了一个世纪。

梁启超对公园绿地在都市中的作用,“吾至纽约而信”,人们太需要闹中取静的休息了,“一日不到公园,财精神昏浊、理想污下”--梁启超如是说。

梁启超到底还是不习惯纽约的喧嚣:

街上车、空中车、隧道车、马车、自驾电车、自由车,终日殷殷于顶上,砰砰于足下,辚辚于左,彭彭于右,隆隆于前,丁丁于后,神气为昏,魄胆为摇。

梁启超还游览了格兰德墓地,对格兰德不担任总统之后的“贫不能自存”,币且偌大一个美国对前总统“无有恤者”,甚为不解;及至格兰德辞世,临河筑墓在费达“数兆金”,以为这是“咄咄怪事”。

格兰德墓前,还有李鸿章访美时种的树,想起合肥种种,梁启超只有望木兴叹了。

纽约的自由女神像,是梁启超的瞩目之地。自由,这是一个使人能有“潇洒出尘之想”的字眼,又可惜离开中国太远、太远!

梁启超对美国的宪法、国会及有力的精神指导,都曾有过深人的思考。这种思考在没有与华侨社会的社情结合之前,如冲击波一样具有震撼力。同时还改变了梁启超认为宗教“偏于迷信”的看法。

一个伟大的社会,必然离不开一种伟大的宗教精神。

纽约的华埠,同样使梁启超惊讶了。

中国人,无论流落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也无论流落多久,一般来说总是具有下述特点:其一,华人聚居一街或几街,写华文招牌,说华语,尤其以潮州语、粤语通行。其二,供财神爷,什么时候都不忘记发财。三是大体上由华人之间互相通婚,杂血而杂种是为大逆不道。久而久之,华人聚居地就改造成了中国广州的某一街区的形象,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沿街骂娘、赌馆鸦片烟馆,总之是有了中国特色了,无不令当地的行政官员头疼。

法国的一位学者称:举凡一国之国民心理、素质,无论是在本土还是外域,都会有同样的表现。这一点梁启超是深深地领教了,尤其是纽约华埠层出不穷的斗殴、仇杀、秘密结社,“不禁长太息者矣”!

漫步纽约街头,梁启超有了一次静静地观察国人的机会。

首先引起他注意的是走路。

不都是用脚走路吗?

是,却有大讲究。人的行走就是生命的行走,精神饱满、行尸走肉能够等而同之吗?精神无形却附丽于人的肉身,能从目光、姿势中透露出来,此所谓彩之源于精,精之现于彩是也。

梁启超看见西人行路,“身无不直者,头无不昂者”。

中国人走路呢?那也真是一绝了,总是佝偻着,弯腰曲背,想来是几千年跪惯了,随时等着下跪吧?至于女子,缠足、金莲,细蛇腰踩着小碎步而且是盆底鞋,让好端端一个人走不得不会走。用梁启超的话说是“一命而佝,再命而偻,三命而俯。相对之下,真自惭形秽”。

走路又岂只是走路而已!

行走着的是一个族群的姿态、文化、素质。目光所向处,是昂扬奋发,或是苟且偷安,能辨出大与小,可识见强与弱。

这个时候,梁启超的心里是凄凉愁苦的。

他真想走过去,在嘈杂的唐人街告诉同胞们:“站直了,跟我走!”

他也知道,如是,他将被淹没。

纽约唐人街的杂碎馆,又是一种特色。

杂碎--动物的内脏--可以成为美食,在中国是有传统的。南人北人都喜欢吃羊杂碎。但纽约的杂碎馆,虽想必也做过杂碎菜,却已经是中国餐馆在西方最早的代名词了。

李鸿章访美,刀叉牛排使他不胜其烦,想吃中国饭菜,便由唐人街的酒食店选料烹制,李鸿章一见就乐一尝就笑,远隔重洋吃到中国味儿了。间或,李鸿章以中国菜请客,西人问菜名为何,李鸿章的左右一时想不起来,便以“杂碎”称之,“自此杂碎之名大噪”。“仅纽约一隅,杂碎馆三四百家。”

中土有美食,再以李鸿章之名噪之,便有了现在所说的“广告效应”,西人没有到过中国的,为了好奇要看看唐人街,吃吃杂碎馆,何况杂碎馆菜单上所列的菜名就够开胃的了:“李鸿章汤面”,“李鸿章炒饭”,“李鸿章小笼花卷”,“李鸿章海鲜一品煲”,更有“李鸿章红烧杂碎”,使吃的人在未吃之前,先已很开心了。

梁启超为李鸿章叹:“合肥受苦了。”

自然,游公园,吃杂碎馆,总是轻松的,想要发展维新社团就不容易了。这使梁启超清醒了不少,他曾以为凭他的名声,登高一呼就行了,哪知道梁启超面对的是比维新社团历史悠久得多,组织牢固得多的各种五花八门的团体、会馆,乃至帮会。

梁启超看见了几千年文化遗传的深厚顽固。

那些脱离了中国乡井的人,“来往于最自由之都市”,可是能够把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仍舍家族制度外无他物”。

梁启超认为,那些海外的同胞们“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

梁启超在美国时,曾听朋友们说起罗斯福在一次演讲中说到,今日之美国国民最要紧者,是“脱去村落思想”,意在提升“各省、各市人民之爱省心、爱市心”。中国国民性的另一弱点,即是“: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梁启超认为上述两点对国民性的解剖,都是精辟之论,时人与后人皆无异议。

是梁启超喜欢极而言之呢,还是中国社会的情况确实如此?关于中国国民性的缺点,梁启超认为:“三日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此实万物刍狗之言也,虽然,其奈实情如此,即欲掩讳,其可得耶?”

梁启超对其时旧金山华人社会的落后一面深恶痛极:“吾观全地球之社会,未有凌乱于旧金山之华人者,此何以故?日自由耳。”

梁启超进一步分析道,中国大陆的人,性质未必优于旧金山的华人,可是有长官之治、父兄约束。南洋的华人被英、荷、法殖民者残酷统治,“十数人以上之集会,辄命解散,一切自由悉被剥夺”,因而秩序为好。在能享受自由的美洲与澳洲,则凌乱如旧金山。

以旧金山华人社会为缩影,试看整个中国能好到哪里去呢?结论是悲哀的:“夫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是:多数政体之总称也。而中国之多数、大多数、最大多数,如是如是,故吾今若采多数政体,是无异于自杀其国也。”

这里已经涉及到了一个国家、社会的政体与制度,梁启超热衷于政治,理所当然对此有过各种构想。这时候一个矛盾缠结的梁启超便站到了我们面前:他痛斥封建腐朽,力主变法维新;尤其亡命日本后,呼吁民权,召唤新民,可谓奋勇当先;可是在游历美国之后,他却“一言以蔽之,则今日中国国民,只可以受专制,不以享自由”。

如果以平常心看待梁启超的这句话,并细密而冷静地分析中国社会情况的话还应作一些补充。梁启超所说的专制,严格地说应是开明专制,它是相对于多数彰体的共和而言的。梁启超并不是礼赞专制,也不是反对自由,而是认为在当时的匡民素质普遍低下的境况中的不适宜。梁启超把希望寄托于20年、30年、50年之后.

我们实不能忽略了梁启超的忧国忧民。

梁启超是深爱着多灾多难的中国,并且为自己为亿万民众而向往着自由的--“吾祝吾祷,吾讴吾思,吾惟祝祷讴思我国得如管子、商君、来喀瓦士、克林威方其人者生于今日,雷厉风行,以铁以火,陶冶锻炼吾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