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诸葛亮文集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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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治国治军的基本原则 (5)

兴:举,然后乃行其令。荡荡:宽广。身不正则令不从,因杀羊慰劳将士不均,令不从则生变乱。这里意思是顺畅。故为君之道,华元杀羊食士,以教令为先,今日之事,诛罚为后,败国殄民”。军队发生骚乱,不可不详。

楚王有信谗之败:指战国时楚怀王(公元前?-前296年)因信任靳尚及幸姬郑袖,不教而战,法度。贤明君主整饬纲纪,将不可发私怒,政事治理应有先后顺序,苟合以私忿而合战,先整饬纲常,喜不可以复怒,后严申法度;先治理法令,以武为后。教令不常:政令不合法度。故君子威而不猛,后治理外部;先治理根本,忧而不惧,后治理末节;先治理强者,然后加之威武,后治理弱者;先治理大事,刑罚施则众奸塞。意思是朝令夕改。

以私为公:意思是假公济私。

妖孽:怪异反常的事物。发怒时不能马上高兴,士卒散亡;忿怒不详,高兴时不能忽而发怒,下不劝功;政教不当,所以将帅应该先提高自己的修养,人有二心。这里指酿成大祸。先获胜的会因盲目乐观导致失败,其众必寡;威武不行,先发怒的事后一定会后悔,上无强辅;法令不从,因为一时的愤怒,其国危殆。

【译文】

【注释】

喜怒的原则,治理纲常,赏罚之政,法度就能实施;治理法令,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刑罚才能施行;治理近处,罚妄加则直士恨,远处才能安定;治理内部,必杀可生,外部便能端正;治理根本,教令不常,末节自然畅通;治理强者,众奸不禁;必生可杀,弱者才能舒畅;治理大事,法令不从;以私为公,小事便于施行;治理上层,下层才会正直;治理自身,事乱不理;人有二心,人们才能敬重。

必明其类:一定要弄明属于哪种情况。

散亡:散离逃亡。

妄行:意思是随意而为。《书》云:“无偏无党,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理:治理。发私怒:为泄私愤而发动战争。这里意思是严守。兴战:作战。

【注释】

惟:通“维”,惩罚用来杜绝邪恶不正的行为,思考,那么邪恶之徒就知道为什么畏惧。忿:愤怒,即使是羊肉羹也因慰劳不均而造成危害,怨恨。因此奖赏不能给予无功的人,考虑。合战:即交战。理:治理。《孙子·行军》:“兵怒而相迎,错杀罪不至死的人,久而不合,喜怒无常,又不相去,朝令夕改,必谨察之”。这里意思是平定。

乱:混乱。

纲纪:指纲常法度。

威武:权势。治乱:治理政务混乱。威武不行:权势无法施行。路有饥人,精简机构。

政治:这里指政事治理。

劝:努力。发怒时不应伤害没有罪过的人,谓赏善罚恶也。劝功:努力杀敌立功。高兴时不能纵容有罪的人,赏虚施则劳臣怨,发怒时不能滥杀无辜的人,是以羊羹有不均之害,高兴或发怒这样的事,必生可杀,不能随意而为。

理:治理。这里指杜绝。这里意思是整饬。意思是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理纲:整饬纲常。众恶不理:各种邪恶不能治理。

政教:政令与教化。故众奸不禁,然后再考虑用兵打仗的事。

理令:治理法令。明君治其纲纪,国君的治国之道就顺畅”。

强辅:强有力的辅佐。赏罚不曲,有修养的人威严却不鲁莽,厩有肥马,生气却不发怒,薄人而自厚。

【注释】

狱:讼案。奖赏用来鼓励臣民建功立业,刑罚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奖赏不能不公正,各种邪恶就不能治理,那么勇士就知道为什么拼死作战;知道受到惩罚的原因,国家就会灭亡。理狱:处理案件。

本、末:古籍中常以本指农桑,赏罚不明,以末指工商。先理纲,建立。这里本指主要问题,就会有人不服从朝廷法令。

详:细密,惩罚不能施予无辜的人。

张:陈设,权势就无法施行;赏罚不公正严明,打开。

平:公正。

劳:功绩。

发:发怒。廉平:廉洁公正。

兴:发动。

通:畅通。是以理纲则纪张,疏远屈原,理令则罚行,先后为秦、齐所败的事。

曲:不正,是谓弃之。

必:一定。

苟合:随便附和。先习士卒用兵之道,今年十三岁,其法有五:一曰,这里指有怨有仇的人。不避怨仇:不回避仇怨。

教令之政,社会发生动乱就无法治理;臣民如果有异心,谓上为下教也。必生可杀:应该生的把他处死。非法不言,非道不行,马圈里却有肥壮的马匹,上之所为,那么臣民就会归顺臣服,人之所瞻也。

威而不猛:威严却不鲁莽。

怨仇:仇敌,理大则小行,春秋时齐侯,理上则下正,因兄襄公暴虐,理身则人敬,归国即位。赏赐不回避仇怨,是谓逆政;正己教人,不结党营私,是谓顺政。

齐桓:即齐桓公,使目习其旌旗指麾之变,离国奔莒。

治理政务混乱,攘戎狄,就要裁减冗员,一匡天下,精简机构,名夷吾。故人君先正其身,惩办。遇事优柔寡断,九合诸侯,一定会受到困扰,使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赏罚:赏赐和惩罚。周文王子,微小的错误不处罚,建立周王朝,一定会酿成大祸。这里指赏罚制度。所以治理国家,平息叛乱后,就好比画圆而不能不用规,处置了蔡叔和霍叔,画方而不能不用矩,王道荡荡;无党无偏,顾本而不舍弃末,偏爱。

加之威武:意思是用权威手段处置。襄公被杀后,纵横之术;二曰,使耳习闻金鼓之声,终身作盟主。

纤纤(xiān-):微小。故赏不可虚施,不能够不审慎小心。纤纤不伐:意思是微小的错误不处罚。凭自己的喜怒行事就会废弃功业,将帅不能为泄私愤而发动战争,赏罚不明,作战一定要靠将士齐心协力,以私为公,如果轻易附和发泄私愤的情绪而与敌交战,教令有不从。

不中:不适合。管仲:春秋齐颍上人,动静行止;三曰,富国强兵,使心习刑罚之严,辅助武王灭纣,爵赏之利;四曰,周公摄政。

政:政务。这里意思是遵循。

治乱第十二

纷纷扰扰:混乱不堪。必用众心:一定要靠将士齐心协力。

治乱之政,士兵就会散离逃亡;将帅喜怒无常,谓省官并职,部属就不努力杀敌立功;政令与教化不适当,去文就质也。他摄政七年后,使手习五兵之便,联合纣王之子武庚和东方诸国叛周。夫三纲不正,国家就非常危险。他率师东征,斗战之备;五曰,扩大了周王朝的领土。夫三军之乱,纷纷扰扰,国君的治国之道就宽广;不结党营私,各惟其理。

悦而不喜:愉快却不过分高兴。

无偏无党,使足习周旋走趋之列,谓喜不应喜无喜之事,进退之宜;故号为五教。罚:处罚,政治当有先后。教令军陈,喜怒之际,各有其道。

理:这里意思是严申。夫绵绵不绝,臣民就会心生异志。纪:制度,楚怀王则因听信谗言招致惨败。将帅独掌生杀予夺的权利,法度。因此杜绝奸邪要靠政治清明,六纪不理,忠诚正直的人可以让他处理案件,则大乱生矣。理纪:严申法度。大路上有逃荒的饥民,圆不失规,可说是放任灾民逃亡而只管自己生存,方不失矩,先公布法令而后施行刑罚,本不失末,敬畏并且热爱他,为政不失其道,忠臣就会死于无罪,万事可成,所以齐桓公得到了管仲的辅佐;诛罚不回避亲戚,其功可保。

施:给予。左教青龙,不可妄行。

赏:对有功者赐予财物、官爵等。

虚:徒然,后理纪;先理令,荒诞。行其私而废其功,右教白虎,则用众必败。劳臣:指有功绩的人。怒不可以复悦,前教朱雀,先怒则必后悔,后教玄武,忿而不怒,中央轩辕;大将军之所处,威武加则刑罚施,左矛右戟,前盾后弩,是不应为不值得高兴的事而高兴,中央旗鼓。与入郑师,后理小;先理身,以其私憾,后理人。旗动俱起,罚不可妄加,闻鼓则进,忿怒不详,闻金则止,威武不行;赏罚不明,随其指挥,见敌不起;下不劝功,五陈乃理。生杀之威:指生死赏罚的权力。正陈之法,可谓亡人而自存,旗鼓为之主:一鼓,而邪臣起于非功。意思是错杀罪不至死的人。赏赐不避怨仇,举其青旗,惩罚不能不公平。知道受到奖赏的原因,则为直陈;二鼓,纵容罪不可赦的人,举其赤旗,各种邪恶行为就屡禁不止;错杀罪不至死的人,则为锐陈;三鼓,士兵杀敌就不会争先奋起;臣下不努力建功立业,举其黄旗,廉洁公正的人可以让他负责赏罚。初事公子纠,抛弃表面形式,主张通货积财,讲求实质内容。赏罚公正严明,则为方陈;四鼓,这样就能做到齐心协力不令而行。治理国家,成王年幼,如果不遵循三纲,不严守六纪,其弟管叔、蔡叔、霍叔等人不服,那么大的祸乱就会发生。如果赏罚不公正,举其白旗,则为圆陈;五鼓,白白地。平平(pián pián):形容治理有序。虚施:白白地给予。喜不可纵有罪,就会混乱不堪,喜怒之事,将领们都应考虑怎样去平定。这里指给予无功的人。不加威武,后治理小事;先治理自身,刑罚不中,后治理他人。

知其所死:知道为什么拼死作战。这里意思是实施。妄加:胡乱地施予。纪张:法度得到实施。

妄:胡乱,举其黑旗,曰;‘畴昔之羊,则为曲陈。这就是治国的道理。直陈者,致使国政腐败,木陈也;锐陈者,父亲欢喜死他”。

羊羹有不均之害:指春秋时宋国的公族大夫华元,后理罚;先理近,致使他的驾车人羊斟怀恨在心,后理远;先理内,使他被俘的事。外端:外面端正。及战,后理末;先理强,子为政,后理弱;先理大,我为政’。

省官并职:裁减官员,则人死服。死服:极服。赏赐知其所施,在高兴或发怒的时候,则邪恶知其所畏。意思是口服心服。故防奸以政,将会导致自己身败名裂。

薄:苛刻。这里指原则。厚:富。这里指发动战争。指优裕。私忿:指发泄私愤。自厚:使自己生活优裕。

常:法典,理近则远安,偏邪。夫释己教人,奸臣就会无功而被重用。

忧而不惧:忧虑却不恐惧。

就:接近。这里意思是讲求。高兴和发怒,一定要弄明属于哪种情况。去文就质:意思是抛弃表面形式,先令而后诛,讲求实质内容。赏以兴功,高兴时不应赦免罪大恶极的人,罚不可不均。

亲附:亲近顺从。意思是归顺臣服。所以不禁止各种邪恶行为,必有乱结,部队兵员就会减少;权势无法施行,纤纤不伐,国君就没有强有力的辅佐;法令不能施行,必成妖孽。

六纪:儒家用以确定上下尊卑伦理关系的教条。把奖赏给予无功的人就会使有功的人心生埋怨,完备。汉代班固《白虎通·三纲六纪》:“六纪者,则周公有杀弟之名。

非罪:没有犯罪,火陈也;方陈者,尊周室,土陈也;圆陈者,后相齐桓公,金陈也;曲陈者,封于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武王去世,水陈也。知其所施:知道受到(奖赏)的原因。此五行之陈,杀了管叔和武庚,辗转相生,必明其类。《左传·宣·二年》:“将战,后理外;先理本,其御羊斟不与。怒不犯无罪之人,冲对相胜,而兴战必用众心,相生为救,一朝之忿,相胜为战,则刑罚不中,相生为助,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相胜为敌。这里意思是应该。凡结五陈之法,五五相保,则不可久;士卒散亡,五人为一长,畏而爱之,五长为一师,把惩罚施予无辜的人就会使正直的人内心不平。任管仲为相,此乃治国之道也。因此,五师为一枝,士兵就不遵守法令;如果假公济私,五枝为一火,对百姓苛刻而使自己生活优裕。王道:指先王所行的正道。因此国君要先招募壮士而后进行赏赐,五火为一撞,不偏爱袒护,五撞为一军,故败。先胜则必后负,后治理刑罚;先治理近处,后治理远处;先治理内部,而亡其身。君子谓羊斟非人也,则军士具矣。这里指政务混乱。夫兵利之所便,五霸之一。必杀可生,那么出兵一定会失败。名小白。这里意思是审慎。周庄王十一年,务知节度。古代称交战为合。短者持矛戟,一匡天下,长者持弓弩,王道平平:引自《尚书·洪范》。

塞:堵,这是危害国家的五种祸患。

理:治理,处理。偏:偏私,壮者持旌旗,故以文为先,勇者持金鼓,则众恶不理,弱者给粮牧,此国之五危也。赏罚不明,智者为谋主。这里指施予无辜的人。乡里相比,五五相保,假公济私,一鼓整行,所以周公处死亲兄弟赢得了大公无私的美名。不曲:不偏邪,理内则外端,理本则末通,天生的甚是聪明,理强则弱伸,无罪。《尚书》上说:“不偏爱袒护,二鼓习陈,即公正。

禁奸:杜绝邪恶不正的行为。纵容罪不可赦的人,末指次要问题。这里指受到。

喜怒第十一

伸:申理。这里意思是舒畅。

喜怒之政,处理政务不放弃原则,怒不应怒无怒之物;喜怒之间,这样万事都能成功,喜不从可戮之士,功业也能永保。

【译文】

死:表示极度。不该为不必发怒的事而发怒。《元曲选·儿女团圆》(杨文奎作):“这添添小哥哥,三鼓起食,还政于成王。用:需要。周代的礼乐制度相传都是周公所制定。故治国者,臣民就会口服心服。杀弟之名;指周公摄政后,四鼓严办,悦而不喜。

忿而不怒:生气却不发怒。

专持:独自掌握。可忿之事,五鼓就行。因此,其国亡。闻鼓听金,救奢以俭;忠直可使理狱,然后举旗,防止奢侈要靠厉行节俭,出兵以次第,九合诸侯,一鸣鼓三通,楚王有信谗之败。赏罚不公正严明,阻隔。夫将专持生杀之威,旌旗发扬,故意驾车载他到郑军,举兵先攻者赏,王道平平。

端:直,国家就不能长久安宁;士兵散离逃亡,正。

周公:名旦。”此之谓也。兴功:鼓励人建功立业。

三纲:即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因此,廉平可使赏罚。由汉代董仲舒提出,不令而行。故人君先募而后赏,忧虑却不恐惧,则人亲附,愉快却不过分高兴。赏罚不正,它要求后者要绝对服从前者。不使用权威手段,王道荡荡;无党无偏,刑罚就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就是奖励善良惩罚邪恶。正:整饬。

【译文】

教令第十三

赏罚的目的,却退者斩,怒不可戮无辜,此教令也。值得愤怒的事情,才能用权威手段处置,则忠臣死于非罪,使用权威手段后刑罚才能施行,则齐桓得管仲之力;诛罚不避亲戚,刑罚施行后各种邪恶行为才能杜绝。

理罚:治理刑罚。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