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修与静坐在出家众中,多在寺院的禅堂或静室中进行。而现在禅堂制度多不复存,皆各自修行。不管出家或在家众,禅修静坐的环境选择十分重要,特别是初习行者,宜选择安静并且较为固定的地方,如果条件许可,最好有一间专门的房间,或者是房间的一角。安置一张椅子,或者蒲团、垫子,在床上也可以,但均应置放60毫米左右厚的软垫,使坐着舒适,座位的前面要有一张矮几,用以置放法本(书籍)或作观想用的图像。如果有信仰的行者可在座位的左边或右边,布置出一个佛坛,佛坛上供奉释迦牟尼佛、观世音菩萨或者其他的佛像及图片,放个香炉,供养鲜花、净水及水果。佛像要请具有一定资格的出家僧人装脏和开光,所谓装脏,就是在佛像的肚里装入一些药物及经卷、珠宝等,然后由法师诵经和举行一定的宗教仪轨,佛像方具有灵性,否则与艺术品无二。如果没有信仰,安置一张你自己最喜爱的图片,布置得越舒适、淡雅、美观越好。尽量布置完美,而使之对你自己有极大的吸引力,平常即使不在静坐的时候,只要一想起这个地方,便立刻想要去静坐。如果条件不可能办到这些,在房屋平顶上,或者公园的一个场地,也是可以的。地点一定要清静和洁净,最好能不受到外界的骚扰。
座位的方向选择也应该适当注意。按照中国传统的观念,用八卦、五行来确定方位的好坏。一般分为两大类。八卦分为乾、坎、艮、震、巽、离、坤、兑;五行分为水、火、木、金、土;方位分为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以人的五行所属,根据八卦来择其最佳的方位。论述这方面的的古典文献很多,简单地说,八卦中的坎、震、巽、离;五行中的水、火、木;方位中的南、北、东南、东,列入适宜方位。八卦中的乾、艮、坤、兑;五行中的金、土;方位中的西、西北、西南、东北,列入适宜方位。
禅修静坐的地方,还应当注意风势。室内要注意空气的流通,要有柔和的轻风徐徐而来。在室外的旷野,也不能在疾风中禅修静坐。有太阳时,面对太阳光要错开30度角左右,不能直对太阳,以免伤眼。不论在室内或室外,静坐时要用毯子将脐下至脚的部位盖好,即使是夏季,也要用毛巾被之类较薄的被毯覆盖。若选择室外,地下不能潮湿,垫子之下要有隔潮的物体,绝对不要选择草坪,宜在混凝土或石板上。另外不能面对尖角物体和尖角建筑物,以及厕所、粪池污秽的地方。
以上这些要求是按一般的禅修静坐而言,一些特殊的禅修静坐方法其环境和应用的物器也有不同的要求,这里就略而不述了。
(第四节 依止师的选择)
古人曰:“古人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禅修静坐的行者,应该跟随一位老师(师父)。因为行者希望通过禅修静坐而发展一个清晰、积极和慈祥、怡静的心意,那么老师(师父)必须熟习心意的性质和懂得转化心意,并且应该博学多闻,慈悲,对事物有正确的见解,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诚恳的态度。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师父)不应该单一教给学生(弟子)禅修静坐的方法,更应该以身作则,教给学生(弟子)做人的道理。佛教提倡“学佛学做人,人成即佛成”,就是这个道理。
老师(师父)应该首先告诉禅修静坐的行者:禅修静坐不即是知识,知识并不离开禅修静坐;禅修静坐不即是哲学,哲学无法超越禅修静坐的领域;禅修静坐不是科学,但科学重实践,重经验的精神,亦正是禅修静坐的要求。所以告诫学生(弟子),千万不要从好奇的心理来探索禅修静坐的内容,不能把禅修静坐误解为神秘经验,去追求获得超自然的能力。当然,在禅修静坐的过程中,可能使生理及心理的感觉上,产生前面提到的种种奇异现象。所以老师(师父)必须告诫学生(弟子)从身心统一的练习中,达到以心意力来控制或转变外界事物的目的。一些视为宗教神通和气功奇迹的现象,不是禅修静坐行者的目的。
再者,在现实社会中,有很不如意的烦恼,给人带来种种的痛苦,所以老师(师父)还应该指导学生(弟子)正确地面对生活,去处理各种矛盾,不能用禅修静坐去指导学生(弟子)逃避现实。因为禅修静坐决不是自我催眠术,也不是唯心论。要用禅修静坐的方法消除自私“小我”,这在佛学上被称为“人执”,进而消除“大我”就是“法执”,这在哲学上被称为真理或者本体。去除人、法二执,就是二空的道理,也就是绝对的解脱。一个禅修静坐的成功者,不会觉得各种的责任和义务是一种负担或压力,而是在生活的种种障碍中,永无止境地发挥生命的活力。所以禅修静坐的老师(师父)和学生(弟子)的生活,必然是正常的、积极的,充满了愉快和开朗。禅修静坐的行者,在老师(师父)的指导下,智慧宝藏的开发会越来越深,使其追逐名利权势或者逃避艰苦的心意得以减少或者消除。
目前在社会上教习气功、禅密功法及太极拳等的人很多,两者都要收缴一定的“束修”,这是应该。但一些老师(师父)借以暴敛钱财,搞不正当的经营活动。更甚者假自然物体称之为具有神灵仙气,骗人钱财。还有一些老师(师父)口出狂言,说什么“包三月开悟……”。禅修静坐是循序渐进的修持,不是工商企业的经营承包,这些“我慢”的人是不能为师的。禅修静坐的行者遇到上述之人,应该远离,千万不要与之为伍,更不要这样的人做老师(师父)。学生(弟子)择老师(师父),老师(师父)亦择学生(弟子),学生(弟子)的道德行为不好,老师(师父)也是不会授教的。
传授禅修静坐和接受禅修静坐的正确态度,就是要知道禅修静坐的目的在于学生(弟子)得以开悟,同时,老师(师父)在令学生(弟子)受益的过程中,使身心得到解脱。因此,老师(师父)和学生(弟子)的教学和受学都不能有不良的动机和邪念。老师(师父)应具备八种品德,以开示学生(弟子):
一、自己的行为规范,必须合乎传统道德及国家法律。佛教徒还必须遵守实行解脱戒,不能有直接和间接伤害他人的行为,广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以利他为己任。
二、博学多闻。佛教提倡五明,即五门学问:(1)声明,即语文、声韵、诗词歌赋等,要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写作能力。(2)工巧明,要有一种技艺,从更为广泛的意义来讲,必有自己的一种生活技能或正规工作(职业),不能靠传授禅修静坐来养活自己,故而,不提倡收学生的“学费”。(3)医方明,即医学和药物学,其中特别强调心理医疗法及生理学。学生在禅修静坐中的偏差才能得到对冶。(4)因明学,即逻辑学。(5)内明,即佛教的经、律、论等典籍。
三、对禅修静坐有实践的经验。不仅分析观点交待清楚,而且能以直观的经验的观点来教学,有能力澄清学生(弟子)的疑问,除去其缺失及障碍。
四、有能力并具有慈悲之心。乐于负责教导学生(弟子)走正确的禅修静坐之路,而无任何诳语及夸大之词。
五、有无畏的精神。不论任何困难和复杂的环境及事情,均能善待学生(弟子)的学习和修持。
六、忍耐的精神。这与无畏有密切的关联。要有耐心地教导学生(弟子)。
七、开朗的胸怀。禅修静坐应有活泼、怡静的心绪,决不能呆板。
八、对事物要有正见。有通过闻、思、修而指导学生智慧增长的能力。
当然,要找到一位具备资格的老师(师父)是不容易的事。所以古人说:“圣人无常师。”孔子曾向郯子请教官制,向苌弘请教音乐,向师襄学过琴艺,向老子学过周礼,所以他说“三人行,则必有我师”。因此,在没有明师之前,在禅修静坐的过程中,可以和有一定经验和成就的善知识在一起互相交流,检讨得失,互得益彰,亦可以多读一些前人的著作,如蒋维乔先生的《因是子静坐法》和现今大德的著述。
(第五节 禅修静坐者的行为制约)
禅修静坐者,不是现实的逃避者,更不能离开社会单独存在。相反,应该在现实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典范。才能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而与社会相融洽。自古以来,其优异的气质及良好的道德规范,一直为人们所称誉。
禅修静坐者的行为应该规范,这称之为助行道或者加行道。古印度的瑜伽行者的助行道为:
一、持戒。包括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行,不贪,清静,知足,苦行,读诵。
二、助行法。在《瑜伽经》中,归依唯一的神。
三、静坐法。跏趺坐,半跏趺坐,两足跟合置会阴处坐等。
四、调息法。调整呼吸,由粗而细,由静而止。
五、制五根法。制服眼、耳、鼻、舌、身等五种官能,不受色、声、香、味、触所动。
六、制心法。将注意力分别集中于脐轮,心莲,鼻端,舌端等。
七、禅定。心住于一境,没有其他虚妄杂念。
八、三昧。心境合一,心不住念,亦不住境。
古印度的瑜伽派大约产生于与释迦牟尼相近的时代,提倡瑜伽的修持方法,后来引用了与古印度数论派(The sastras of the sarvā sdins)相同的哲学思想,立足于一神教的立场,但其实践方面的基本精神仍在于禅定的修持,是印度外道禅定思想的集大成就者。它把社会行为的制约放在第一位,可见其对道德规范的重视。佛教密教中期的纯密瑜伽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佛教采用瑜伽,始于佛陀,但是,释迦牟尼不以瑜伽为达到解脱的最高方法,必须配合戒、定、慧三学才受到鼓励。提出了“以戒资定,依定发慧,依慧断除迷惑,显发真理”的修行主张。由此可见,对禅修静坐行者的行为制约是多么的重要。
禅修静坐者的行为制约可以统称为戒。除了国家的法律以外,用“戒”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按其内容分为止持和作持两大类。“止”是防止、止息,意指止非防恶。“作持”是指修习善行,养成良好的道德。
戒字的含义,《说文解字》解为“警也”,警觉的意思,不能做,做不得的事,就不要去做,就是戒,实际上是一种道德标准的限制。比如通常说戒赌、戒烟、戒酒等,便是一种行为的约束。作持则含有提倡,提倡善的行为,如“五讲四美”就属于作持的范畴。禅修静坐者为使其自身的行为规范化,故多提出严格的要求,防非止恶。古代印度各宗教都提倡五戒,其内容都大体相同,甚至基督教十戒的后五戒,也是如此,现分别列举如下:
一、佛教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二、《摩奴法典》的五戒: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非梵行(不淫),不贪嗔。
三、《包达夜那法典》的五戒: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忍耐,不贪。
四、《钱多法耶奥义书》的五戒:苦行,慈善,正行,不杀生,实语。
五、耆那教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淫,离欲。
六、基督教的后五戒:勿杀,勿盗,勿淫,勿妄语,勿贪他人之所有。
由上面的比较,只佛教提倡不饮酒,其他各宗教没有戒酒的。因为佛教是通过禅修静坐而开发智慧,饮酒能使人昏迷沉醉,而酒的本身并无罪恶,所以饮酒在佛教属于五戒中唯一的遮戒。饮酒之后可能造成罪恶,为了遮止因饮酒而造成犯戒的罪恶,故不许饮酒。三杯酒下肚,往往使人失去理智的控制,可以骂人、打人、杀人、强奸、放火、抢劫……至于其他各宗教所标的贪欲、贪嗔等,那不是行为,而是心理现象,正是通过禅修静坐可以减少或根除。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与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五常相匹配,通常以不杀生配仁、不偷盗配义,不邪淫配礼,不妄语配信,不饮酒配智,从而形成中国民间传统的道德标准。五戒与五常相匹配不能说是绝对的,只是相近相接,就不饮酒一戒而言,虽然含有礼与智的精神,但儒家的礼与智更为广泛,绝不等于不饮酒,实际上儒家不设酒戒。但禅修静坐时绝不能饮酒。
作持提倡的行为,禅修静坐者应以十善为其准,十善的内容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行(邪淫包括在邪行之中)、不妄语、不两舌(即搬弄是非)、不绮语(不阿谀奉承)、不恶口(骂人)、离贪欲、离嗔恚、斋邪见。印度古瑜伽行者所倡导的请静、知足、读诵属作持的范畴,和中国儒家一脉相通。儒家提倡“清心寡欲”,“知足常乐”,“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苦行在我国也很受倡导,有“劳其筋骨,饿其饥肤”之说。释迦牟尼也修过苦行,但他没有从苦行中得悟,故而他提出了“八正道”。八正道成了佛教的圭臬。
“道”在梵文的原始意是道路、方法或姿态的意思。要解脱人生苦恼的现象,必须修道,其修道的方法就是戒、定、慧三学。释迦牟尼在鹿野苑初次传教,讲他得悟的理论是“四圣谛”,但从现有的经律中研究,认为他不是一开始就讲“四圣谛”。而是先讲了一番中道。这是符合事实的,因为原来随侍他的五人,看他抛弃了苦行,感到失望才离去。释迦牟尼宣传他的悟道理论,必然是先批评了苦行和其他学派的主张,提出自己不苦不乐的中道观,来证明苦行不是正道,只有中道才合理。
苦行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学一些禅修静坐者提倡,并积极为苦行正名。笔者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老年化和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提倡苦行既不能为禅修静坐者所理解和接受,或许有副作用的产生,应以倡导释迦牟尼的“八正道”为好。“八正道”的具体内容是:
一、正见:正见就是正确的见解。因为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里,要依见解而决定取向,以认识来指导我们的行为。如果没有正确见,便不知道如何正确地处理事物。正见的反面是邪见,即错误的见解,容易使人执假为真,积非成是,执邪为正等,使人迷惑而导入歧路,造成社会之不安,团体之不和,家庭之不谐,个人之心态反常等。所以正见列为“八正道”之首。
二、正思维:也称作“正思”、“正志”。是指由“正见”而引发的正确思维活动,以纯真的智慧去思索,离开邪妄迷谬。
三、正语:是指由正见的推动,生起正确的思维,从而远离一切妄语,颠狂语,恶语,绮语,离间语,是我们所提倡的“语言美”。
四、正业:是善于正确的认知与理解而作出一切如法、合理的行为。亦即是说对一切衣、食、住、行、言语动作都能正知而住,全乎传统的道德和法律的规范,当然包括了人的行为和工作,如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及不作一切恶行在内。
五、正命:是指正确、合理的求生活命的方式。即指从事合法的正当职业,以维持生计,远离一切不正常职业。如自谓有奇异功能而诈现奇持,自说功德,看相算命、占卜等。
六、正精进:又名“正策励”、“正方便”。正确的努力,止恶行善,不断地完善自己。不要懒怠。
七、正念:即正确地记忆。在禅修静坐时,或依止,或依观,或止观双运时,于所修习的境界能照了不忘,便是正念。
八、正定:又名“正等持”,就是正确的禅修静坐,即正身端坐,专心一志,身心寂静,注心一境,远离散乱心,思想集中,深入深思,以般若智慧观察整个世界,洞察人生的真实,从而获得身心的解脱。
“八正道”可以分为两类。精神生活以正见为主,正思维、正念、正定为辅;物质生活以正命为主,正业为辅。正语和正精进是双关的,正见和正命分别是禅修静坐者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重点。“八正道”对指导我们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