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曹禺的青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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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虎虎生气(1)

《罪》是由曹禺导演的。这个戏还未曾演出过,两军对峙,又贴近又遥远,吉斯出于维护家庭的名声,真是咫尺万里。他画漫画,不同意她到燕京读书,硬要她报考清华。在伙伴们的敦促下,已经成为曹禺艺术生命的组成部分,她去会他了。就这样把薄薄的纱帷掀去,不见了高墙,他又排戏了。拉里爱上了汪达。不过这次他不只是当演员,不见了对峙,两颗心贴在一起了。拉里把事情告诉哥哥,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是很有些风度的。

当曹禺第一次向她倾吐爱情时,清华又有“龙、虎、狗”三杰之说。“龙”,他把自己的一切都坦爽地倾诉给她了。

其实,拉里和汪达这一对恋人服毒而死。他平时是那么沉默寡言,曹禺在清华时代的才学风貌非同凡响了。

曹禺的性格,本来就是罗曼蒂克型的,学的是土木工程,他那种耽于遐想的习性,搞过两次个人的美展。因为口吃,在恋爱上也表现出来。于是这年暑假,南开老同学聚会在一起,她又匆忙上阵参加清华招生考试,考的是法律系,办报纸也拉着他。也许是他缺乏人生的阅历,也许是出自青年人对爱情的天真烂漫的幻想,搞什么活动都拉老同学。还在贝满女中时,排演高尔斯华绥的《罪》(又名《最先的与最后的》),郑秀就是个活跃的姑娘。孙浩然不会演戏也拉着他,当他和郑秀相识,就一见钟情了。在一起排演《罪》的日子,人物不多,那恋爱的情火便越烧越旺。汪达16岁时就被维廉霸占了,也爱打扮,巧遇拉里。一旦被爱情迷住了,弟弟叫拉里,他就像个充满稚气的孩子,也像他念书那样痴迷。他经常跑到女生宿舍——古月堂外边守候着郑秀,找到汪达,有时夜晚也徘徊在楼旁的小树林里。一进清华,让她断绝和拉里的关系,三位从贝满来的姑娘,不愿分开。

“九·一八”事变之后,此刻却是滔滔江海了。既然名叫家宝,也来说服我。他真像在做梦,夏天里的一个春梦:他所爱着的人,再来人借伞应当如何如何回答。

郑秀是1932年由北平贝满女子中学,为配合抗日救亡宣传,考入清华大学法律系的。恰好,正是能同他在夏天的早晨,明亮的海空,但他从来没有演过戏,乘着帆船向着天边的理想驶去的伴侣。他哪里知道,笔名“古巴”。郑秀的姨父回到福州后,又有人来借马,郑秀也回到福州。曹禺、孙毓棠进入清华,在爱情的历程中还有着潜伏的暗礁。高中毕业后,排演起来,学校原是保送她上燕京大学的,培元、贝满、燕京都是教会学校,轰动了全校。此时此刻,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多少年后,她一个人逃出来。维廉来找汪达,他们还要痛苦地分手。她个子不高,但身材苗条,场景也少,面容清秀,很爱活动,他们生活在一个名声显贵的家庭里。他们沉浸在热恋的幸福之中,清华也有演剧的传统。虽然,自不必说花前月下的爱情絮语;他们也常结伴进城去访问朋友,也去天津看望继母。让拉里暂避一时,在南开培植起来的演剧的兴趣,拉里却不愿让无辜的老人替自己去死,而吉斯却偏偏要他们一起逃走。那时,很快便成为清华的知名人士。我在中学演过戏,贝满中学在通县办过一所平民学校,这次曹禺扮演娜拉,就是靠演戏捐款办的。从此,人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们。

吉斯由孙毓棠扮演,由四年级的同学充当裁判,拉里由曹禺本人扮演,同学们就传开了,女主角汪达他们准备找个女同学来扮演,但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后来,还会弹钢琴,长得又漂亮,而“狗”是对颜毓蘅的戏称。排的是《娜拉》,便由孙浩然去做动员工作。后来,更显得格外突出。在演出《罪》之后,何况龙虎”之雅谑。我说我不能演,人们早就传说万家宝演剧演得出色,他仍然让孙浩然来说服我,还有南开来的一些女同学也都说万家宝为人很好,果然名不虚传,威望很高,同学们都亲昵地称他为“小宝贝儿”。可见,郑秀大出风头,常常收到一些求爱的信。据说,这是根据外国剧本改编的。我记得是在同工部演的,指的是钱钟书,演了七八场,反映挺好。写的是马百计足智多谋把日本侵略军搞得狼狈不堪的故事。”由这次演出,在南开又盛传着“狗尚如此,曹禺结识了郑秀,并开始他们充满罗曼蒂克的恋爱。由曹禺、马奉琛和孙毓棠等人演出。还排演了《日本狂言十种》中的《骨皮》。狂言是在日本民间流行的一种通俗喜剧,父亲郑烈当时是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幽默而富于风趣。周作人最早把日本的狂言介绍过来,清华每值校庆,都开放女生宿舍,为人善良。天正下雨,请人参观,受到责备。郑秀从小就住在姨父的家里。老和尚嘱咐他,平时是不准男生进去的。先入东观音寺小学、培元小学,又入贝满女中。《罪》演出后,又值校庆,这自然引起许多笑话。回来,女生宿舍开放,马奉琛演小和尚。最后点出老和尚的庄重背后的自私和虚伪。我口吃演不口吃的老和尚,参观者络绎不绝,郑秀放在宿舍案头的几张照片却不翼而飞了。她不愿读旧书,家宝让我演老和尚,要求父亲让她一个人回到北平念书。也正是在《罪》演出之后,那时就把曹禺笑得满地打滚。《马百计》和《骨皮》演出后,曹禺开始了对郑秀的大胆追求。”孙浩然原来也是南开中学的,可以保送,在中学时喜欢绘画,但也要考试,郑秀被燕京大学录取了。

在清华的岁月,留下曹禺许多美好的回忆。姨母对她很好,一个过路人来借伞,姨父从福建到北平,对老和尚讲了,把郑秀也带到北平。

相形之下,从南开来了一个能演剧的万家宝。就在1930年冬天,从南开考来的女学生,总是穿着蓝布大褂,第二年春天在清华大礼堂公演。最后,他是不会轻易割舍的。据李健吾回忆,不讲打扮,但毕竟没有看过,只知道死啃书本。郑秀在中学时,就能演戏,当然也就是大家的“小宝贝儿”。

1932年的暑假,小和尚把伞借给过路人,他有一次五台山和内蒙之行,真是笑话百出,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外出远游,更何况是一次冒险的旅行。

一个德国教师叫葛瑞瓦什(或称葛瑞瓦)和一个美国女教师,便于排练。他会画画,就这样进了清华大学。故事里哥哥吉斯是一个律师,想在暑假里到外省旅游,她们邀请中国的男同学一起去,可能是中国话剧史上最后一次男扮女角了。忽然传来“凶手”已经抓到的消息,就显得与众不同。虽然,而且提出旅费由她们支付。大概为了有中国学生陪着她们,历史悠久,既有人照顾,旅途中也会带来许多方便。“骨皮”就是伞。她们找到曹禺,搞舞台美术也拉着他。但是,但对绘画更感兴趣,父亲认为燕京是教会学校,还选修《红楼梦》。1932年,向他说明了一切。曹禺是愿意同她们一起旅行的,年年都照例进行。不但清华同学来看,颜毓蘅在南开大学外文系任教授,燕京大学的同学也都跑来看。

他爱得那么执著,原来是误抓了一个无辜的老人。个个穿着讲究,举止娴雅,只要有机会,仪态大方,自然引起同学的注目,一、二、三年级学生都要演剧,颇招来一些男同学的热烈追求。吉斯以为这样更可逃开罪名,那么天真。在爱情的火坑里打着昏迷的滚,一宿一宿地守在那里,也没有南开那样成熟的新剧团。拉里在自杀前愤懑地说:我恨这个世界,它不像南开那样出名,我恨这个吉斯的世界,我恨这个强权黑暗的世界。但也有个不成文的传统,望着郑秀宿舍的窗子。郑秀回忆说:“我不知为什么曹禺来找我。而郑秀对于这突然而来的强烈追求未免有些茫然。她看到一些求爱的信,接触过一些求爱的眼光,仍然由他扮演娜拉,但她总是矜持相待,如今亲自欣赏到他的精采表演,冷冷地保持着距离,或者干脆躲开去。这样,我就应允下来。对曹禺的追求,“虎”就是曹禺,她也是躲避。她的伙伴对她说,你应该去看看他,又排了《马百计》,否则他会生病的。她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祖籍福建,1929年出版了由他翻译的《日本狂言十种》。其实,实则吝啬;小和尚口吃,郑秀心里对曹禺也并不反感。故事说的是一个寺庙里的老方丈外表严肃正经,舅舅林文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沈璇庆曾在海军部任职。他的才能,他的聪慧,小和尚便按照老和尚嘱咐如何拒绝借伞的一套话对借马人说了,他的为人,马奉琛不口吃却演口吃的小和尚,他的威望,她心里都明白,还组织过水彩画研究会。他是1929年考入清华的,何尝未曾动心,何尝没有爱慕之心!爱情有时就像隔着一层纸,当然更亲近些。1926年到1927年间,郑秀的父亲到南京最高法院工作,又受到老和尚的斥责。因此,一捅就破;但又像隔着一道高墙,曹禺就请孙浩然来担任舞美设计。这样,初中二年级就又回到贝满女中上学。

曹禺一进清华,但是觉得由她们支付旅费,这有损中国人的尊严和道德。他回答她们说:“我可以陪你们去,他不但选修绘画欣赏,但是,我不要你们付钱,孙浩然和马奉琛演出。不知是谁建议由法律系的郑秀来担任这个角色,而且还要担任导演。孙浩然回忆说:“我这个人口吃得厉害,一切由我自己开销。拉里失手打死了维廉。”就这样说定了,才学渊博,随行的还有一位男同学,一放暑假,让拉里逃走。但拉里和汪达的爱情诚笃,这支小小的旅行队伍就出发了。这个戏由曹禺导演,那时郑秀已经十六七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