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老牛犁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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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探索篇(4)

做到实事求是,这种片面的、错误的报道是可以避免的。

(三)

搞批评报道,再一点就是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坚持送审制度,做到“三见面”。对各级党委的意见要尊重,但对明显不妥的意见,报社要有自己的明确态度,必要时向上级请示,不要无原则地迁就。

稿件送党委负责同志审阅,不仅是核对事实,还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党委领导对所属的干部都有全面历史的了解,并且根据安定团结的大局需要,确定发表与否和发表的时机。

过去,由于我们有时没有认真坚持送审制度,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领导接到检举控告一个领导干部的材料,正在组织力量调查,可是记者不了解这个情况,恰在这时发表了表扬这个干部的稿子,大家都感到批评难,使干部、群众思想上产生混乱,给党委的工作造成被动。靠第二手材料写不出好新闻,尤其是写批评报道,更不能靠第二手材料,凭道听途说。上级党委根据某个干部的一贯表现,正准备提拔,可是恰在这个节骨眼上,发了一篇批评报道,给党委实现自己的预定计划带来困难,这个干部也该批评,但是在这个时候批评,对这个地区、单位的安定团结会带来不利影响。

在上述情况下,批评或表扬时机的选择就要格外慎重,要尊重党委的意见。

有的领导干部愿意报喜不愿报忧,或是出于别的考虑,对批评稿件有时不容易通过,有些则要求有了处理结果再报。明显的例子是对郑福良超生第四胎的批评。记者吕耀光在采访时,一头扎到郑家所在村,从群众中获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以后又经多次核实,于去年12月请县委审稿时,任意在公路上闯行,县委领导同志提出,等有关部门查清有了结果再见报。编辑部在听取了吕耀光的汇报后,认为这篇报道事实可靠,可以先揭露郑的错误事实,有了处理结果再作连续报道,不必完全按县委的意见办。经请示省委领导同志,予以发表。见报以后,郑福良向党组织承认了错误。这篇报道对地委和县委处理郑福良的问题,起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

报纸宣传报道应以正面宣传为主,批评报道占的比例要适当。而且批评应是积极的、建设性的,能给人以启示,能起警醒、告诫、鞭策的作用。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报纸的基本传统之一。党的十三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省委对舆论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我们揭露各种消极腐败观象,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促进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在比较集中揭露党内的一些腐败现象时,就需同时大力宣传廉洁的集体和个人,不要使人们感觉到腐败现象已成了“不治之症”,党的形象,党员和干部的形象是“一抹黑”。

批评报道占的比例要适当,就一张报纸来说是这样,就我们驻各地的记者来说,也需注意这个问题。因为一地一市和全国全省一样,成绩还是主要的。

做到实事求是,还要有深入扎实的采访作风。一个时期内过于集中地发批评稿,效果不一定好。就目前的情况看,批评报道不是多,而是不够。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批评难的问题。

在批评报道中,以下几种情况应尽力避免:一是诱发性。比如有一幅图片是反映某地群众抢购某种商品的。这就容易让读者想到这种商品供应可能要紧张,于是也抢购起来。还有一篇是批评农村有的地方农电设备丢失严重,稿件中说,有人偷了多少电线,使桥梁被压坏、交通受阻的行为,价值多少钱。而且还说他们利用停电时间来偷电线。这样具体描写,极易产生消极影响。二是“一杆子打一船人”。要努力避免笼统地提“权”“钱”交易,给人的印象是凡掌权者都这样。对“官倒”观象也是如此,不要形成“官倒,官倒,凡官都倒的印象”。三是副作用。有一篇消息写的是我们省生产的药品合格率占81%。这篇稿子发出去,对提高省产药品质量将会有好处。但仔细一想,可能有这样的副作用:谁知道哪些药品是不合格的?人们对省产药品的质量信不准,不敢再用省产药品了,那损失就大了(如果是指名批评某一种或某几种药品不合格,就不会有这种副作用,权衡的结果是没有发表,在内部给省医药总公司打了个招呼,请他们跟卫生厅取得联系,抓一抓药品质量问题。他们感谢报社对他们的帮助。反过来,如果我们的材料有出入,我们可以深刻地认识到,那就被动了。

(五)

批评报道要有一定的气势,有必要的连续性,要有结果,开展批评既难也不难。只要我们掌握了确凿可靠的材料,切忌虎头蛇尾,甚至是有头无尾的“一锤子买卖”。但是,也不要刮风、起哄。

回顾《河北日报》近年来的批评报道,凡是成功的、社会效果显著的,都是典型选得好,发得好,连续报道组织得好。1988年2月,关于曲阳县个体司机傅增矿拾两万元巨款当即交出,程东旺乡干部起贪心强索酬金的报道,既发表了事情的经过,又发表四封来信,反映群众的要求,最后报道了处理结果。1988年1月,关于满城县陉阳驿乡高荆村党支部书记金铁仲家丢了一只狗,竟任意打人抓人讹钱扣车的批评报道,发表了读者来信,并发表了调查附记《横行霸道骇人听闻》、评论员文章《不许嘲弄法律》,有些被批评对象往往抓住一些枝节问题纠缠不休。有的被批评单位、个人的领导机关愿意报喜不愿报忧。实践告诉我们,还有三篇读者来信和一篇“读者论坛”,最后发表了批评的回声。这样处理,既惩处教育了犯错误者,又教育启发了广大读者,反映很好。《人民日报》对双城堡火车站野蛮装卸的报道、《河北日报》对石家庄市邮局少数职工盗窃邮包的报道,都是成功的突出典型。它们揭露了错误,反映了解决问题的过程,直到以后它们由后进转变为先进,都作了比较充分的报道,受到被批评单位和读者的欢迎。

在近年来的批评报道中,也有效果不好,引起新闻界和社会各界议论的典型。去年一些新闻单位对保定地区交通局周志远的批评,有的同志说它是一个“刮风”、“起哄”的典型。不少同志都认为,周志远是有错误的。有一个新闻单位批评一下,也无不可。但是,有没有必要十多家新闻单位一拥而上,同时批评?而且连篇累牍,记者不仅不批评大件运输队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持续两个月之久?有的读者说,周志远被带上手铐收审的照片发在一版,这是不多见的,就是被判处死刑或重刑的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分子,也很少这样在全国人民面前“亮相”。尤其是报道的调子提得很高,很有点“无限上纲”的味道。要力戒感情用事,因为一夹杂个人的感情,一带上个人的好恶,就不可能冷静地、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新闻界的同志议论:我们搞批评报道如果过了头,人们反倒同情被批评者了。

采访的方法,可以按组织系统从上到下,但更多的是先到基层,从群众中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以后,再从下到上逐级汇报情况、听取意见。在采访中,要从多方面了解情况,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切忌偏听偏信。

《河北日报》在周志远的问题上比较冷静。我们报道了事件处理的过程,也反映了省地委领导的重视,强调要消除特权思想,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当时,不少读者为周志远“抱不平”,纷纷来信、来电、来访,要求转载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我们没有感情用事,而且从有利于河北与首都的团结出发,没有和北京新闻单位唱“对台戏”。周志远事件已经过去了,从这些报道中,可以吸取不少有益的东西。

(六)

我们不是为批评而批评,不偏袒任何一方和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如果记者虚心听取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批评的目的是缓解矛盾,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要讲求艺术,注意方法。人们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在不少情况下,这是对的。但是,我们能不能使良药不苦呢?比如说给它加上些糖,加个胶囊,或者加一层糖衣?这样既治了病又不让人口苦,不是更好吗?《河北日报》有两篇报道就像是加了糖衣的苦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篇是1986年5月30日一版《石家庄火车站不怕丢先进称号,主动揭开行李房内盗案的盖子》。报道他们经过两个月的整顿,出现了新气象。根据这种情况,经和编辑部研究,写成了这篇表扬稿,反映了他们决心上下团结一致,为重创名副其实的文明单位而努力的积极行动。

另一篇是1987年7月15日一版关于石家庄市蔬菜公司引进日本豆腐生产线的报道。这条生产线是1984年9月引进的,新闻工作者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上,设备、土建工程加配套辅助设施,一共花了220万元,生产能力是日产豆腐两万公斤。

做到实事求是,首先要出以公心,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可是这套设备的利用率仅10.7%。记者发现这个线索,开始是想批评他们盲目引进的。但是,一了解,市蔬菜公司的领导正为这个事“挠头”呢。觉得单纯地批评于事无补。于是经报社领导指点,报道在介绍了这套生产线引进的过程以后,写道:“厂长谭学让记者向社会呼吁‘谁能让这条生产线动起来’?”文章发表以后,引起各方面人士的关注,纷纷给编辑部或记者写信。尤其是在市蔬菜公司引起强烈反响,给了他们很大的推动。经理牛春祥说:记者能体谅企业的难处,不偏颇过激,中肯客观,叫人服气,记者满腔热忱帮企业想办法,借助报纸向全社会呼吁,真给人鼓劲!班子成员坐下来找出了这条生产线动不起来的主观原因,就能取得领导的支持,主要是思想上泄气,措施上保守,没能充分发动群众来想办法,于是决定招标承包。公司经理办公室资料员张雪祥中标了。经过五天努力,生产线就动起来了。1987年9月17日,报纸又发表了《长期闲置的石家庄豆制品厂豆腐生产线动起来了》。

这两篇报道很成功,效果出人意料的好,有很重要的经验,值得吸取。

(七)

搞批评报道,也应像执法人员一样,坚持回避制度。凡是被批评对象与作者有利害关系,或是亲戚、朋友,最好由别人去写,自己不亲自出马。记者写了牵涉自己亲属的批评报道,容易给那些不能正确对待批评、以至反对批评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抗拒批评的口实。

报社驻各地的记者,驻时间久了,人情非常熟了,严防国家公路、桥梁遭到破坏的执法者。这是不公正的。从这一报道中,而且家属也都在那里,写起批评报道来,亦有一定困难。只要把事实搞准确,就不怕被批评者告状,我们手里的材料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任你告到哪里也不怕。如果确实感到不好办,也可采取回避态度。他们只给编辑部提供线索,由编辑部组织人去采写。

(八)

我们报纸是实行舆论监督的,因此要接受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有错就改。我们的报道错了,或者事实有重大出入,就要勇于作自我批评,主动纠正。这样做,党报的威信不仅不会降低,而且还会提高。1987年12月8日《河北日报》一版在“读者来信”栏里发表了永年县王杰的来信《工业用盐当食盐卖损人利己》,批评永年县供销社主任武春建不讲职业道德,为赚钱把对人身体有害的工业用盐卖给本县人民,半年售出400吨,获利近10万元。来信发表后,省供销社、永年县政府办公室、永年县供销社,反而批评执行国家法规,永年县副食品公司相继来电、来信、来访,指出来信的内容有出入。于是,编辑部派人到有关单位和盐业经营管理部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经了解,“证实永年县副食品公司在食用盐货源紧缺的情况下,有借用工业用盐作为食用盐出售一事,但这里所说的工业用盐,在不加碘地区与食用盐是同一盐种。这与建筑防冻剂亚硝酸钠是根本不同的两种商品。”《河北日报》于1988年1月5日一版发表了永年县政府办公室的来信《王杰的来信严重失实》,省副食品公司负责人就有关盐的分类和盐的经营管理政策等问题的答问。同时,发表了编者的话,说明了情况,澄清了事实,承担了责任,作了自我批评。这一组稿子发出后,从被批评者到省委宣传部,从编辑部到广大读者,反映都是好的。我认为,同时要注意留有余地。现在,这是报纸勇于作自我批评的范例。

也有这种情况:报纸上的批评是正确的,事实也没有出入,但是,被批评者抓住一些枝节问题,抗拒批评,反诬我们的报道失实。对此,我们要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批驳。再加上群众的支持,难就变成不难了。必要时,对那些阻碍舆论监督、为错误行为辩护的人,要继续予以揭露和批评。为了冲破开展批评的阻力,有时几个同级新闻单位联合起来,或取得上级新闻单位的配合支持,也是有效的。

接受对舆论的监督贵在自觉。对于我们宣传工作的偏颇、不足和失误,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同志随时给我们指出来,及时加以纠正,这是容易做到的。难能可贵的是我们主动虚心听取广大读者对宣传报道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记得近年来,开全国和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委员会时,把事实搞准确,都有些代表和委员对新闻宣传提出批评。只要新华社发来电稿,我们宁可压了别的稿子,也要刊发这些宝贵的意见。1990年3月23日,大庆石油管理局、鞍山钢铁公司、开滦矿务局的负责人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向舆论界提出希望,“舆论界:请不要遗忘了国民经济的支柱——大型企业!”并说:“国营大企业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命脉,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近几年来,舆论反映大企业的声音却比较微弱。”开滦的负责同志说:“开滦数千名劳模和先进生产者为多出煤主动加班加点,这些埋头苦干的第一线工人、科技人员应该成为舆论的主角,欢迎舆论界的同志到大企业中来。”这些意见切中了我们的要害。因此,当新华社发来稿件后,我们及时在24日一版显要位置发表了。并且很快在一版连续发表了《开滦矿务局为国分忧多出煤》、《马家沟矿首季天天超产》、《华北制药厂首季上缴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峰峰矿首季增产原煤十万吨》等消息,表明了我们闻过则改的态度。

§§§第四节关键是把握好宣传基调

——省“两会”宣传报道的一点体会

每年的“两会”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世事如棋局局新”,今年是我们国家进入了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会议的基调是: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同心同德,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