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昆虫记:石蜂的苦难(第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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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步甲蜂

据我了解,人们已经很少谈论标题上的这种膜翅目昆虫了,只在系统分类时的特性简介上有粗略的介绍。有人说,没有故事的人是幸福的。我觉得这句话有道理,但是有一个小故事不会对幸福有太大的妨碍吧。我坚信我不会破坏这种幸福,于是,我尝试用活生生的虫子,来取代钉在软木盒子里的标本。

人们给它取了一个有学问性的名字,源自于希腊文,取“快、矫捷、迅速”之意。很明显,虫子的命名人了解一点希腊文。然而,这个名字取得实在不好,虽然它想向我们展示出一种鲜活、形象的特征,但却给了我们错误的认识。这里的速度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给我们这样一个词汇?他是要告诉我们,它是一只有着闪电般的速度、跑得飞快的虫子吗?还是说它是干净利索挖掘洞穴的专家、身手敏捷的捕猎好手?实际上,步甲蜂也可以这么称呼,然而在这方面,和它不分伯仲的昆虫比比皆是。例如,飞蝗泥蜂、砂泥蜂和泥蜂,还有许多其他的虫类,无论是飞行,还是赛跑,都毫不逊色于它。筑巢时,这群小狩猎者们是群体出动,在一起吵吵闹闹地干活,迅速完工的功劳也是大家的,它们平分秋色,不能说谁的作用最大。

如果我有权决定它们的命名,我会建议给步甲蜂取一个中意的名字。瞧,“飞蝗泥蜂”就是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它既不会造成听觉上的错觉,也不会使初学者产生歧义。我很讨厌“砂泥蜂”这个名字,它会使我将一种在坚实土地上安家的昆虫,误认为是爱好泥沙的虫子。如果我必须在拉丁文和希腊文之间取一个能立即使人想到虫子主要特征的称呼,我想说的是 :喜欢蝗虫的虫子。

整个直翅目昆虫大家族都喜好蝗虫,这是一种专一的喜爱,世代延续,时间也动摇不了它。英国人吃烤牛肉,俄国人吃鱼子酱,那不勒斯人吃通心粉,皮埃蒙特人吃玉米粥,卡班特拉人吃提安和步甲蜂吃蝗虫。以这样的叙述来描述步甲蜂,显然确切得多。在步甲蜂的食谱中,吃的是和飞蝗泥蜂一样的菜肴,于是,我勇敢地把它们联系在一起。然而,昆虫分类学者逃避活生生的现实,而参照死的标本,根据翅脉和触须节的不同,不把它们分成一类。而我甘愿被人误解,从它们的饮食中试图找到二者之间的关系。

我知道,在我生活的地方,有 5 种以直翅目昆虫为食的步甲蜂。

例如,肚子底部有一条红带、很稀少的装甲车步甲蜂。我有时会在坡上和小路两旁遇见它。它在那里挖了很多的洞穴,最深的也不过 1 法寸,洞与洞之间并不相连。它的猎物是一种身材一般的蝗虫的成虫,这和白边飞蝗泥蜂有着相同的口味,可见,这一个喜欢的食物另一个并非就会讨厌。捕猎时,装甲车步甲蜂牢牢地抓住猎物的触角,把它运输到洞口旁边,让它头朝向洞口,这跟飞蝗泥蜂的做法一样。另外,它还用坚固的石板和细细的砂岩,暂时盖住事先准备好的地窖,以防止它不在家时有过路者打扰,或者是由于土坍塌而堵住了洞。同样,白边飞蝗泥蜂也采取这种小心谨慎的办法。可见,它们具有相同的饮食和习惯。

步甲蜂将洞口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独自进去了。一会儿,它又把头冒了出来,紧紧地抓住了猎物的触角,一步一步倒退着把猎物拉进去后藏好。照着曾经戏耍飞蝗泥蜂的做法,我对它也如法炮制。步甲蜂进入洞穴后,我偷偷地将猎物挪走。当步甲蜂伸出头时,发现放在门口的食物不翼而飞了,于是,它只好无奈地走出来,重新去抓猎物,又放在了门口。放好后,它又独自跑进了洞里。它刚一进洞,我再次将猎物拖到很远的地方。步甲蜂只好莫名其妙地又跑出来,再重复上次的过程。但是,无论我重复多少遍这种实验,它每一次都是自己先进洞。

其实它如果想停止我的戏弄很容易,就是自己和猎物同时进洞,而不要先把猎物放在门口。然而,它却始终都没有这样做,它坚持按照种族的习惯,坚持复制祖先的做法,即便是可能会因这种古老的习惯而遭受损失。这跟我多次戏耍的黄足飞蝗泥蜂一样,愚笨保守的黄足飞蝗泥蜂,什么也不忘又什么也不学。

还是不要打扰它的工作吧,我停止了对它的戏弄。于是,蝗虫被慢慢地拖进了洞中,接下来,步甲蜂会将卵产在已麻醉的蝗虫胸部。

每个蜂房仅仅安放一只猎物。最后的工作是封口,它首先在上面铺一层砾石,这是用来防止房间里的土石塌方的 ;然后盖上一层尘土,这样可以将地下居所遮掩得严丝合缝。现在,所有的工作宣告结束,步甲蜂也不会再光顾这里了。因为步甲蜂具有流浪的习性,它的洞穴分布在各处,接下来,它就要赶到别的洞里去了。

8 月 22 日,我在村子里的一条路上看到了一个储存了食物的蜂房,7 天过后,茧也做好了。我很少见到步甲蜂生长这么快的例子。从茧的形状和组织上看,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泥蜂的茧。步甲蜂的这个茧非常坚硬,而且矿化了,也就是说,无数的丝线牢牢地缠绕在厚厚的砂石镶层中。在我看来,这件混合式艺术品应该具有类属的特征,至少我在 3 种虫子的茧里看到过。如果说步甲蜂从食性上与飞蝗泥蜂是近在咫尺,那么在幼虫的技艺上却是相隔千里。步甲蜂是一些将沙子镶在丝网上做马赛克的专家,而飞蝗泥蜂只是普通的纺织工。

跗猴步甲蜂身材较小,穿着黑衣,腹节边缘还镶着几道细绒银色饰带,它们常常成群结队地聚集在软质砂岩的峭壁上。它的工作日期是在八九月份。如果岩层中的矿质很容易开采,它就会把巢穴建成一个连着一个。所以,只要找到这样的矿脉,自然就会找到一大片它们的蛹房。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在离我家不远的一个采沙场里,我没花太大的工夫,就找到了一大捧跗猴步甲蜂的蛹房。除了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它和装甲车步甲蜂的茧没有太大的不同。它们贮藏的食物是身长在 6~12 毫米之间的小蝗虫。对于幼嫩步甲幼虫来说,蝗虫的成虫味老肉硬,因此不列在幼虫的食谱之内。幼虫所有的当家菜都是翅膀刚刚开始长出、背上光秃秃的蝗虫幼虫,好像某种窄礼服的短燕尾。食物必须肉嫩,因而很小,那么,要满足一定的进食量,显然要增加数量,所以,在每个蜂房里能看到 2~4 只蝗虫幼虫。等到有合适的机会,我将研究这种食物分配方式的其他原因。

弑螳螂步甲蜂披着一条红带子,和装甲车步甲蜂一样。我认为它并不是广泛分布。我认识它是在塞里昂茂密的森林里,它住在或者说曾住在这些细沙堆里,因为我担心由于我曾经经常的挖掘,导致现在它们人丁稀零甚至家破人亡。一阵凉风吹来的细沙,堆积在香气袭人的迷迭香花丛中,形成了小沙丘。除了这个集居地外,我没在别处看到过它们。有很多关于它的故事,涵盖了它的整个成长发育过程。当下,我只说说它储存的食物,一些螳螂的若虫,大多是修女螳螂。在我的笔记中,每个蜂房里储存 3~16只若虫。这里又出现了很不平均的食物配给,在今后将会探讨这种分配方式的原因。

下面我将对黑色步甲蜂说些什么呢?我已经在黄足飞蝗泥蜂的文章里描述过它。我在那里讲了它和飞蝗泥蜂之间的斗争,还认为它强行霸占了人家的蜂巢。此外,我还说过它在路边牵拉一只麻痹的蟋蟀触角,说过它犹豫得像一个随遇而安的流浪者,说过它将猎物放在一边时的满意和不安。我只观察记录了它和飞蝗泥蜂的争斗。我看过许多次战争,但从没有看过除了斗争以外的事情发生。尽管在我家周围经常见到它,但它仍旧是一个不解之谜。我不了解它的住房、幼虫、茧和家人的行动。从它捕获的猎物上看,我知道它是用蟋蟀哺育幼虫。

尽管我知道应该很谨慎,但还是存在这样一个疑问 :黑色步甲蜂是专门打劫别人的强盗,还是循规蹈矩、老实巴交的捕猎者?我以前怀疑过装甲车步甲蜂利用白边飞蝗泥蜂的猎物。现在我能确定是误会它了,它是一个勤勤恳恳亲手捕猎的劳动者。在真相还没水落石出、我的怀疑还没消除之前,我先说一下对黑色步甲蜂的一些了解 :它以成虫形态过冬,还会走出处所。一处光秃秃的陡直小坡,就是它一见倾心的温暖处所,过冬的方式与毛刺砂泥蜂相同。我确信不管在冬天什么时候,只要稍微挖开布满通道的土层,就会看到它们一个个蜷着身体躺在通道最里面。如果一二月份天气清爽、温度适宜,它便从洞里爬出来,到斜坡表面懒洋洋地来个日光浴,看看春天到了没有。当天阴、温度降低时,它会重新回到地下的暖房里。

弃绝步甲蜂是家族里的身高体大者,与朗格多克飞蝗泥蜂不分上下,在肚子上同样也披着一条红色条带,是同属中颇为罕见的一种。我看见过它也只有四五次,它总是单枪匹马地出现,能给我创造非常好的条件,使我几乎能确定出它的猎物的特性。弃绝步甲蜂在地下狩猎,这一点跟土蜂一样。9 月的一天,我看见它麻利地钻进了刚刚下过小雨的疏松的土壤里。根据地面高低起伏的状况,我可以观察到它在地下前行。它像一只鼹鼠,钻入草地寻找白色的蛴螬。它出来的位置与进入地下的入口之间大约相隔 1 米,要花好几分钟才能走完这么长的地下路程。难道弃绝步甲蜂有着天赋异禀的挖掘本领吗?绝对没有,可能它是一位强健的矿工,但它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它能够在地下如此迅速敏捷,那是因为它走的是别人留下的路。

现成完整的道路在它还没进入地下时,在地表上就能一览无余了。

在地表不到两步的范围里,裂开的土形成一条大约有一个手指宽的弯曲的带子。在这条带子上又很不规则地分布出一些短的小带子。不懂昆虫学的人也能一眼看出,在这些稍稍鼓起的土带里,有昆虫界鼹鼠之称的蝼蛄曾经走过。这就是它在寻找合适的树根时,挖得曲折蜿蜒的地下通道,一条长长的主干道上连接四通八达的勘探支道。弃绝步甲蜂对空着的或者只被坍塌物堵住的通道能够一马平川,这就是为什么它能在地下畅行的原因。

我几次有幸在地下观察到它,然而它在那儿忙什么呢?如果没有目的,弃绝步甲蜂是讨厌长距离地下行走的。它这么做一定是在寻找幼虫的食物。是的,它利用蝼蛄修的道路,寻找自己的猎物—蝼蛄。

由于蝼蛄成虫很大,它很可能把若虫当做猎物。另外,它不仅要考虑数量,还要考虑质量。皮肉鲜嫩的若虫很适合弃绝步甲蜂的胃口,这一点都已经在跗猴步甲、黑色步甲、弑螳螂步甲身上得到了体现,三者都选择了自己的幼虫能吃得动的食物。不用说,弃绝步甲蜂一从地底下钻出来,我立马就挖开了所有的通道,但是弃绝步甲蜂和我都迟了一步,蝼蛄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唉!我当时确定步甲蜂喜欢蝗虫是合乎道理的吗?难道种族的食物规范一定要保持不变吗?它们有什么样的尺度,食物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并没有超过它们共同的属性—直翅目昆虫。看看蝗虫、蟋蟀、螳螂和蝼蛄的外形吧,有什么共同点呢?面目全非。我们当中的某些人,即使不懂解剖学上的精细分类,也不会将这些虫子划成一类。当然,步甲蜂自己也不会弄错,它是按照与拉特雷依学说相悖的本能进行分类归属的。

如果看到一个洞里的食物种类丰富,这种通过本能进行生物分类的学说会令你瞠目结舌。例如弑螳螂步甲蜂,它毫不分辨地就将附近所有的螳螂尽收囊中。我见过它储存了我居住区域内我仅认识的三种螳螂:修女螳螂、灰螳螂和椎头螳螂。步甲蜂房储存最多的是修女螳螂,其次是灰螳螂。由于椎头螳螂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相对稀少,在步甲蜂的储藏室里的数量自然也就减少。但它的重复出现仍可证明,步甲蜂一旦遇上它还是不会放过的。三种猎物都是翅膀刚刚长成雏形的螳螂幼虫,不过它们的身材差别较大,长度在 10~20 毫米之内。

修女螳螂全身是一种赏心悦目的绿色,前胸很长,步伐敏捷 ;灰螳螂全身蜡灰色,前胸较短,步履沉重。然而,不管是绿的或灰的体色,还是敏捷或缓慢的步伐,都不能影响步甲蜂对猎物的兴趣。对它来说,模样不同不要紧,只要是螳螂就行了。

关于椎头螳螂有什么要说的呢?在我们的国家,它是昆虫界里最古怪奇特的小家伙。孩子们为它取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绰号—“小鬼虫”。

椎头螳螂确实是一个精灵,是一个值得用碳笔描绘下来的魔鬼幽灵。

即使是“圣安东的诱惑”中怪诞恐怖的妖魔,和它相比也显得黯然失色。它平平的肚子边上有齿形的纹饰,形成拱状 ;锥形的头上有两个发散性的角,像两把锋利的小匕首 ;小小尖尖的脸可以左顾右看,活似一张魔鬼狰狞的脸 ;长长的腿在关节处有层叠的附属器官,就像古代勇士肩上佩戴的尖锐臂铠。从四条长长的后腿上,它高高竖立起了身体,腹部回卷,胸节挺直,用于战斗捕猎的前腿紧贴着前胸,站在一根左摇右摆的树梢上轻轻地晃动着。

恐 怕 第一 次 看 到它 这 种可怕 的威 风凛凛 的姿 态 的人都 会 吓 一跳。但是,步甲蜂没有露出丝毫的惊恐,一看到它就会立即上前抓住它的脖子,迅速插入尾部的尖针,于是,给它的孩子俘获了一道美餐。

那么,步甲蜂是怎样辨别出椎头螳螂和修女螳螂是同室一脉的呢?当步甲蜂在远行狩猎中已经熟悉了修女螳螂后,半途突遇小鬼虫时,它是怎么知道这个外形古怪奇特的家伙也是一道可以放进储藏室的美餐呢?对于这些疑问,我不知如何作答,给不出来有价值性的答案。我已经陷入了其他的杂食性昆虫的食性复杂的泥潭中,而且还会有其他昆虫再给我制造谜团。我以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但不是为了解决它,而是要表明这个话题是多么的意义深远。下面让我们瞧一瞧弑螳螂步甲蜂的事迹。

我观察的对象定居在细沙丘里。两年前,为了得到几只泥蜂的幼虫,我自己切开了这座细沙丘。步甲蜂住宅的大门朝着切面的小竖坡。7 月刚开始,蜂儿们就忙得热火朝天、如火如荼。我想在它们工作的半个月前就应该动工了,因为我发现了一些发育得很成熟的幼虫,还有一些新茧房。就在那里,100 只雌蜂,有的不停地挖着沙土,有的长途奔袭而归。它们的洞穴一个挨着一个,整个覆盖面大约有 1 平方米。这个热闹的小市镇,面积虽然不是很大,但人口众多,它向我们展示了以螳螂为食的步甲蜂素质的一面,而吃蝗虫的装甲车步甲蜂虽然外表相似,但却没有这个优点。尽管弑螳螂步甲蜂工作时单枪匹马,但还是过群居生活,这跟飞蝗泥蜂相同;然而,装甲车步甲蜂则喜欢独处一地,跟砂泥蜂一样。但是,无论外貌还是干活方式,都不能决定它们的社会性。

雄蜂在太阳下的沙地上或坡底下舒服地蜷缩着,静静地等候着路过的雌蜂,与它们谈情说爱。其实,痴情的雄蜂模样很可怜,身长只有雌蜂的一半,体积只有雌蜂的 3/10。远远看去,它们的头上仿佛披着一种色彩鲜艳的缎带 ;近观时,它们头上确实带着几乎能使人眩晕的柠檬黄头饰。

到上午 10 点钟时,暑气开始让人烦闷难耐,在一块面积不大的狩猎场里,弑螳螂步甲蜂无数次往返于洞穴、草丛、不凋花、百里香和蒿属植物之间。旅程如此之短,膜翅目昆虫常常只要飞一下就可以把猎物带回家。它牢牢地提着猎物的前部,同时也有利于顺畅地将猎物储存起来。因为螳螂的腿这样会沿着身体的轴在后面拉长,而不是横着折起来或弯起来,这样进入狭窄的洞穴时,长腿就不会成为阻碍。长长的猎物在弑螳螂步甲蜂身下悬空晃动、麻痹、没有一点生气。它一直不停地往前飞,然后降落在自家的门口,迅速地将螳螂拖在身后带进了洞中。可见,它和装甲车步甲蜂的习惯截然不同。有一种常发生的情况就是雌蜂到来时,一只雄步甲蜂突然迎头而至,然而雄蜂却会受到雌蜂冷漠无礼的怒斥,因为现在是工作时间,而不是寻欢作乐的时间。

于是,碰了一鼻子灰的雄蜂重新回到了阳光下,开始继续等候,而家庭主妇们则忙着不停地储存食物。

不如意事常八九,困难总是如影随形,我说一件发生在储存时的倒霉事吧。离洞口不远处,一株古怪的植物把虫子给粘住了,这是来自于葡萄牙的一种蝇子草属植物,生长在海滨的沙丘上。然而,它却偷偷地跑进了内陆并且蔓延到了我们的地区,也许它是上新世古海幸存下来的海滨植物吧。海消失了,它却存活了下来。无论在分支还是在主茎干,这种蝇子草属植物的大部分节间里,都有一个宽 1~2 厘米、上下界限明显的黏黏的环状物。环状物上的黏胶呈淡褐色,具有非常强的黏性,只要稍微被碰到,就会立刻紧紧被它粘住。我见它粘住过小飞虫、蚜虫、蚂蚁和从菊苣头状花序上飞来的带冠毛的种子。一只和反吐丽蝇一般大小的虻,在我眼皮底下中了埋伏。一碰到这危险的环状物,它的后跗节就立即被粘住了。于是,这只虻拼命挣扎,从上到下使劲地摇晃着这株细细的植物。它好不容易刚把后腿跗节挣脱了,前腿跗节又被粘上了,无奈只好从头再来。我很想知道它有没有解脱的可能,在整整激烈挣扎了 15 分钟后,它最终还是逃脱了。

但是,在虻能幸免于难的地方,小飞虫、有翅膀的蚜虫、蚂蚁、蚊子和其他许多小虫子往往在劫难逃。那么,植物要用它粘住的猎物做什么呢?这些植物枝干上挂着翅膀或腿的尸首有何用途呢?用黏胶捕虫的植物能从这些战利品身上得到什么益处呢?一位进化论者认为有食肉型植物的存在,那么,他就应该拿出证据来。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相信这种危言耸听的谬论的。对蝇子草属植物上为什么会绕着黏带我一无所知。有些不小心掉进了这个陷阱的昆虫,对植物有什么用?

一点用也没有。大胆的人会相信这种奇怪的谬论,他认为植物枝节里渗透出来的黏液是一种消化液,能把捕获来的小虫消化成肉浆,然后为植物提供营养。我想说的是,被粘上的虫子并没有变成供给营养的肉浆,而是被太阳光烤成了毫无用处的干尸。

我再回过头来说说步甲蜂吧,它也会掉进这个陷阱。忽然,一只狩猎的步甲蜂带着它那长长地垂着身体的猎物飞来了。它飞翔的位置与蝇子草属植物的黏液贴得很近,不幸发生了,螳螂的肚子被粘住了。

步甲蜂一边始终往前飞,一边紧紧地拉着猎物,试图想把猎物拽出来,这样至少僵持了 20 分钟。步甲蜂通过牵引的方法最后以失败告终,它累得筋疲力尽,也不再尝试别的办法,而是向蝇子草属植物妥协了,果断地放弃了自己的猎物。

对于进化论者来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以使他光明正大地赋予动物理性的光芒。请不要将理性和智力混淆,但是人们往往会犯这个错误。我对这当中的理性给予否定,但在一定范围内的智力是无可非议的。我说,该去运用推理了,去了解中断的原因,找出困难的根源。对于这只步甲蜂而言,事情非常简单明朗,它只要直接在猎物被粘住的肚子上方紧紧抓住猎物,就能一下把它拽出来,而不是一味地死死抓着颈部。但是,昆虫无法解决这么简单的力学问题,因为它不会猜想半道被截断的原因,更不会从结果中推断出起因。

有一些吃糖的蚂蚁,习惯过一座步行桥到达糖仓,可是当桥的中间断开一小段时,它们便无法通过了。其实,它们只要衔几粒沙子填在断缺处,就能连通桥梁,困难很容易就解决了,但是它们一点也不这么想。要知道,蚂蚁生来就是勇敢的挖土好手,能堆起好几座土石小山。

我看到过它们毫不费力地堆起巨大的锥形土丘,因为这是本能的工作,但却从未见过它们连着在断桥放上三小粒沙子,因为这是理性的工作。

所以,蚂蚁和步甲蜂一样也不具有推理能力。

诡计多端的狐狸被驯化后面对饭盆时,只会使尽浑身解数,拉扯它的绳子,但食物还和它相差一两步远。它像步甲蜂一样使劲拉,却只是在白费力气,最后只能心有不甘地躺下,用贪婪渴望的目光盯着饭盆。可是,它为什么不转身呢?如果它转身趴下来延长自己的触及范围,也许后腿就可以够得着,能将饭菜划向自己。可悲的是,它没有想到这个好主意,仍旧是没有理性的表现。

我的狗布尔也不会更聪明,只不过通人性而已。当我们穿越树林时,它时常会被拴野兔的黄铜连环套住。它像步甲蜂一样拼命地拉,结果反而是越拉越紧。当它无法用牵拉的力量弄断绳子时,就必须靠我帮忙了。当门露出一条缝时,它为了出去,就只会把头伸进去,像光线射进很窄的小角落里一样。然后,它往前冲。狗天真的做法只会招致一个必然的后果 :门闩被朝后拉时,门会关得更紧。它只要用腿将门闩拉向它,门立即就被打开了。但这是一种与自然冲动相反的后退运动,它是想不到的。因此,这也是一个没有理性的家伙。

步甲蜂固执地向前拉扯粘住的螳螂,不知道灵活运用别的方法将螳螂从蝇子草属植物的黏状物里拉出来。这向我们显露出膜翅目昆虫呆板的一面。智力何等低下啊!昆虫只有在解剖学方面才展示出值得夸耀的本领。我不止一次地强调令人迷惑的本能科学,现在又在冒险重复。见解就像钉子,只有连续地敲打才能深入进去,我希望能用一次次令人惊讶的事实来启示那些最无动于衷的人。但是,这一次我将反其道而行之,换句话说,我首先进行推理总结,然后再对昆虫的知识验证探讨。

我们能够从修女螳螂的外部结构一目了然地看到它神经中心的位置,步甲蜂就是要刺伤这些神经达到麻醉的目的,这样可以不损伤猎物而活生生地吃掉它。修女螳螂狭窄修长的前胸把一对前腿与两对后腿远远地分开。因此,前面应有一个孤立的神经块,后面大约 1 厘米远的地方会有两个紧挨着的神经块。解剖证明了我的推断 :胸部有三大块与腿的分布一致的神经,第一块处在前面控制前腿,这是三个当中最大的、最重要的一块,因为它掌管着螳螂的武器—两只成锯齿状、挂有铁钩的有力的前臂。后两块与第一块隔了整个前胸,每一块都主管对应位置的那双腿,因此,两块离得不远。在此之外,还有腹部神经,我就不再赘述,因为步甲蜂进行麻醉时不是经常涉及它,腹部只是简单的搐动运动,没有任何威胁。

眼下让我们对这个没有理性的家伙进行推理。步甲蜂体小质弱,而螳螂却相对高大强壮,因此,猎手必须在三招之内让猎物束手就擒。

第一步该怎么做?因为螳螂强壮有力的前臂是真正可怕的战斗武器,是一双锋利的长齿。当它弯起来的时候,胆大妄为的冒失鬼一旦被夹进两片锯刀间,立即就会粉身碎骨。如果一不小心碰上了末端尖锐的钩子,马上就会被钩得肠穿肚烂。因此,这个战斗力极强的武器潜伏着巨大的危险,必须冒着生命危险第一个去除,剩下的就不足为虑了。所以,步甲蜂第一针就应小心翼翼地蜇向猎物可怕的前腿。但是这样做步甲蜂自己也冒着极大的风险,不能有片刻的犹豫,迅速地出击并且要一击命中,否则一旦被长齿抓住,后果可想而知。步甲蜂对剩下的两对腿根本不放在眼里,如果只从自身安全考虑,完全可以不管它们,但步甲蜂要为卵着想,作为粮食的螳螂需要一动不动的,因此对后腿的神经块进行麻醉手术也不能忽略。这个时候,螳螂已没有了战斗力,有充裕的时间完成后腿的手术。这两对腿和它们的神经块与第一个攻击点离得很远,中间有一段长长的前胸,完全没有必要对前胸下针,因此,要跳过这段距离去蜇刺第二个神经块,然后是紧挨着的第三个。一言以蔽之,整个手术按照这样的程序:第一针刺前腿,接着往下大约 1 厘米,在紧挨着的两个神经点上再戳两针。这是人类的推理,遵循解剖学的理性。推理完了之后,让我们看看虫子的临床手术。

要想让步甲蜂在我的眼皮底下手术也不是一件难事,只要运用一下偷梁换柱的小伎俩,也就是说用一只差不多大小的活螳螂换走它的猎物。尽管对于绝大多数步甲蜂来说,这种伎俩是不可行的。因为它们一下子就飞到家门口,毫不停顿就带着猎物钻进了洞里。但是偶尔也有几只长途奔袭回来的家伙,也许是不堪重负,会在离家还有一段路程的地方小憩一会儿,甚至放下猎物。于是,我利用这个机会导演了这场戏。

步甲蜂很快就发现了,丢失的猎物被替换了具有强大反抗力的螳螂。或许是为了威吓,原本一直安静的它现在发出嗡嗡的声响,始终跟在螳螂身后迅速地摆动飞翔。这种飞翔只是没有垂线的钟摆式的加速来回。螳螂肆无忌惮地用四条腿站立,高高地竖起前半身,那双长齿不时地打开、关上、再打开,向对手耀武扬威,并且将头朝左边转转,又朝右边扭扭,很像人们借助肩膀环顾扫视。它面对着步甲蜂,严阵以待地准备随时反击。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种毫不畏惧的防卫。

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呢?

步甲蜂继续在后面不停地摆动着,以防止被螳螂可怕的前腿抓住,当它觉得螳螂已经被它摆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就一下子扑到螳螂的背上,用大颚死死地抓住它的颈部,用腿绕住猎物的胸部,匆忙迅速地在前腿那儿使劲地刺了一针。得手了!极具威胁的长齿无力地垂了下来。于是,步甲蜂像从一根桅杆上滑下来那样,在螳螂的背上往后退到大约一指宽的地方停住。这一次,它悠然自得地麻醉了两对后腿。

大功告成后,猎物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只剩跗节还在抽搐着。最后,步甲蜂神情怡然地擦擦翅膀,舔了舔触角,这是战斗胜利后平静下来的表现。不久后,它重新抓住猎物的颈部,绕住,带着它飞走了。

看过这场精彩的表演后,你们有何感想?学者的理论和虫子的实践是不是不谋而合呢?解剖学和生理学所预测的,昆虫不是尽善尽美地做到了吗?本能是先天的馈赠,是无意识的行动,与理论相差无几。

最令我震撼的是第一针过后的后退,毛刺砂泥蜂在给它的幼虫做手术时也后退,但那是一步步从逐个体节的后退。它对手术的精细考虑可以从用力相同上找到答案,但是步甲蜂对螳螂却不能使用这种方法去论证。步甲蜂的针是无规则地刺上去,没什么章法,如果它不依照猎物的组织结构,就不会做到这些。因此,步甲蜂知道猎物的神经中心位置 ;或者更形象地说,它的行为使它看上去好像成竹在胸一样。

这种不为所知的精湛的麻醉技艺,整个步甲蜂家族不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后天完善得来的,也不是通过先天遗传。我可以成百上千次证明这种精湛技艺绝对不可能通过后天实践学会,因为如果第一次失手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如果说是遗传可以将很小的成功通过积累变大,然而,新手只要弄错了一点前腿的方向,就会成为长齿的刀下之鬼,反而变作凶残的螳螂的美餐。捕猎蝗虫失败后,温和平静的蝗虫都会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反抗,肉食类的螳螂会捕猎比步甲蜂更强壮的猎物,当然更会反抗甚至吃掉粗心大意的步甲蜂。猎物吃掉猎人,多么绝妙的反捕行为!螳螂麻醉师是一份非常危险的职业,容不得半点闪失,必须冒着生命危险第一次就得干出漂亮的活。因此,这种麻醉技艺是步甲蜂后天学不会的。如此看来,如果这种技艺不是普遍存在于所有活生生的步甲蜂身上,那又能从何而来呢?

如果拿走修女螳螂,换上一只小蚱蜢,又会怎样呢?在我饲育的过程中,我发现步甲蜂幼虫很喜欢这种食物。可是,让我惊讶的是,弑螳螂步甲蜂并不采取跗猴步甲蜂的做法,舍弃危险螳螂,去捕猎危险性小的蝗虫作为孩子们的食物。不管怎么说,同样都可以作为食物,而且没有了可怕的长齿的威胁。对于同样可以吃的猎物,也同样采用麻醉的方法。那么,麻醉师是依然在颈下刺一针再突然退后,还是更改手术的步骤呢?

后一种假设是不会发生的。推想麻醉师会因猎物的类型不同而变化麻醉地点和次数是荒谬绝伦的。它熟练地掌握了上天赐予它的本职工作,但除此之外便一无所知了。前一种假设似乎有发生的可能,有一定的实验价值。

我将步甲蜂的螳螂换上一只小蚱蜢。为了防止小蚱蜢活蹦乱跳,我剪除了它的后腿。残废的小蚱蜢在沙上快速地移动,步甲蜂在它身旁逗留了一会儿,瞥了几眼,最后什么也没做就离开了。无论我提供什么猎物,实验全部都失败了。步甲蜂很快就发现我提供的猎物与它毫无瓜葛,也不是它的孩子要吃的美食,它甚至连碰都不碰一下小蚱蜢就跑开了。

我说过我养的步甲蜂幼虫是吃小蚱蜢的,就像吃小螳螂一样,这种固执不是由于饮食上的理性动机。这两种都是步甲蜂幼虫的美食,小蚱蜢和小螳螂它都吃得津津有味。然而,步甲蜂母亲却不喜欢小蚱蜢,它为什么会讨厌小蚱蜢呢?我只看出一种解释 :这个不属于它的猎物,也许像陌生人一样让它畏惧,凶残可怕的螳螂不会吓倒它,温顺平静的蝗虫反而让它心有余悸。此外,即使它不害怕,它也不知道如何控制蝗虫,尤其不知如何进行麻醉。每人都有自己的专业,每个虫子的螫针只刺向特定的位置。条件只要改变一点,这些技艺精湛的麻醉师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另外,织茧的艺术也不尽相同,彼此之间千差万别,幼虫展示了它们不同的本能方法。泥蜂、大唇泥蜂等其他挖掘者造的是复合式公寓,像果核一样坚硬,并在丝网中镶嵌了沙粒。我们已经了解了泥蜂的杰作,泥蜂幼虫先是用白色的纯丝织出一个敞开口的水平锥形囊,并有丝线将它与蜂巢里的隔墙固定起来,这个囊的形状就像一个渔网。幼虫不需要离开家,而是把脖子伸出大门,在外面采一小堆沙粒,储存到工地内部。接着它一粒一粒地挑选,将沙粒镶嵌在身边的丝囊里,然后吐丝器吐出液体,液体不久就会变硬,凝固住了沙粒。当工作完成时,它还要关上居所。可是,在此之前屋门一直大开,因为随着内部的沙粒用完,它还要不断地储存新的沙粒。最后,它在开口处织出一个丝质的帽状拱顶,并把余下的材料全都镶了进去。

尽管步甲蜂是用另外的方式建造房屋,但是竣工后的杰作与泥蜂的没有什么区别。幼虫先是在身体中部的周围织上一圈丝线分布不规则的丝带,并和蜂房的隔板相连。在幼虫能触及的范围内,一些沙子堆在这个基架上。于是,步甲蜂开始干活了,使用的材料是沙粒和吐丝器里的分泌物。第一步是在环形丝带上铺一层沙土,然后再浇上分泌的黏液将其牢固。最后如法炮制地一圈一圈建造,直到房屋达到正常的一半长度后,就形成一个圆帽形,最终关闭起来。步甲幼虫的建筑法如同建造一条环形路的砌石工一样,在一个类似转塔的狭窄通道里,它占据着中心,绕着向四周放置材料,不断地给自己套上砖石套子。当建造房屋的后半部分时,幼虫转过身,用同样的建造法进行后半部分的建造。大约花去一天半的工夫,坚固的房屋就造好了。

看一看泥蜂和步甲蜂这两位同行,用不同的方式居然造出了相同的艺术作品,是颇有趣味的。泥蜂开始用一堆纯丝,随后在内部用沙粒镶嵌;步甲蜂是更大胆的建筑师,直接省下丝墙,只用悬带层层建造。

相同的建筑材料—沙子和丝 ;相同的工作地点—沙地。然而,每个建造者都有自己独特的技术、工期和操作方法。

与居住地、用材一样,食谱对于幼虫的本领也不起作用,大唇泥蜂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强壮的大唇泥蜂在软砂岩里挖洞,它像弑螳螂步甲蜂一样,捕猎同一地区的各种螳螂,尤以修女螳螂为最多。

只因它强壮的身材需要更大的食量,一般一个蜂房储存 3~5 只,但不需要达到成虫的大小。

大唇泥蜂有着更加坚固、宽敞的蛹房,可以和最大的泥蜂相提并论,茧也独具特色,一眼就可以认出,绝无二例。在规则蛹房的边角,凸起了一道粗粗的粘着沙土的垫圈,这样的隆起是大唇泥蜂蛹房的特有标志。

我将从幼虫的蛹室封盖的技艺上找到答案。起初,先将一个锥形的纯白色丝囊织了起来,跟泥蜂刚开始的网相似,只不过这个囊朝前的开口很大,旁边的开口很窄。大唇泥蜂随着内部镶嵌的需要,不断从大口运进沙子,不断地加固蛹室,然后建成了帽形拱顶关闭起来,直到这时还和泥蜂的工作相同。接下来,幼虫开始做装饰完善内部的活儿,为了最后的修补,还需要最后一点沙子。于是,它从蛹室边上特意留下的小窗口伸出头来采集沙粒。采集完后,幼虫就把小窗口也关了起来,并从里到外涂上一层砂岩,这样就在蛹室边缘形成了一个凸起。

在这里,我不对大唇泥蜂进行太多的讲述,因为在别的章节有专门描述。我只对它织外壳的艺术与泥蜂的,尤其是步甲蜂的进行比较,它和步甲蜂都以修女螳螂为食。我通过比较总结出 :食物类型、生活环境和围墙材料等这些本能起源的生存条件,都对幼虫的工作毫无影响。以上三个用沙织茧的蜂儿,所有条件相同,尤其是食性也相同,但在做同一项工作时却运用了不同的方式,殊途同归!这是些从不同学校毕业的工程师,尽管学的科目一样,但专业不同。工地、工作和食物都不能决定本能,本能决定法则,但不会听从于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