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舒立观察:中国十年之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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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纵目全球(3)

证券业开放与WTO承诺底线

金融对外开放是必由之路,而在金融诸业中,证券业属于全局性风险较低的行业,其开放不应远在银行业之后,甚至遥遥无期。

2002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两项重要规则,亦即证监会8号令《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9号令《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以下简称“两个合资规则”或“两个规则”)。作为中国加入WTO之后履行承诺的步骤,这两个合资规则既在意料之中,又颇有可寻味之处。中国证券业的对外开放再度成为海内外业界的关注热点。

应当承认,证监会颁布的规则属于较为积极的步骤。中国的承诺原为“‘入世’三年内外资证券公司可以建立合资公司”,新规则将合资证券公司申报时间定为2002年7月1日,可谓相当提前。此外,“入世”承诺规定外资在证券和资产管理领域均只能占少数(1/3),许多外资因之对可能没有管理权而忧心忡忡。而此次两个合资规则并未对管理权做出明确限制,正显示少数股东的可能机会。

据我们了解,不少有意进入中国基金或证券业的外商都对新规则中的任职资格条款心存疑虑。这其实大可不必。应当看到,虽然两个合资规则均强调“外资参股证券(基金)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但究竟是什么条件并无具体规定。可以想象,让有意进入中国市场的境外专业人士通过与中国同行完全相同的考试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仅语言一项即无异于无形的市场壁垒。在实践中,这种“任职资格条件”定会按比较务实的方针推出,而两个规则既然强调了“所在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相关境外专业人士的资格确认其实已经有了共同基础。

在两个合资规则颁布后,合资券商或基金公司们如何登上前台,可能会成为今后相当时间的媒体题材,衬托出中国证券业大门开启的场面。然而识者完全明白,如此1/3合资水准的开放是极不充分的。表面的不利表现为外国一流投资银行断难接受以致裹足不前,在根本上则使中国证券和基金公司完全失去与强手较量和学习的机会,最终影响的是我们自己证券业和证券市场的发展。

在中国加入WTO的“世纪承诺”中,金融领域的开放在各个行业有很大不同。最开放的当属商业银行业,外商独资从一开始就是允许的,外汇业务“入世”后一步取消地域与客户限制,人民币业务也将逐步取消限制,五年后则取消所有地域客户限制全面放开。相当开放的还有保险业,非寿险业务外资可以占到51%,寿险业务亦可占到50%,三年完全取消地域限制,而且外国保险公司从一开始就可以寻求非保险业的合作对象,减少了国内的业内“近亲繁殖”。相形之下,证券和基金管理业的开放幅度过小,而限制过大,更谈不上与对内对外开放同步,不能不使人遗憾之至!

探究中国证券业门槛过高的原因,最初或与认识有关,混淆了证券服务业开放与资本市场完全开放的本质区别;认识亟待更新的同时,可能又多了“入世”谈判中摆放砝码的技术性考虑。然而事到如今,在这一问题上实在应该多一些求实精神。应当承认,金融对外开放是必由之路,而在金融诸业中,证券业属于全局性风险较低的行业,其开放不应远在银行业之后,甚至遥遥无期。考虑到中国证券和资产管理领域制度、人才、业务素质、道德水准各方面的现实,通过开放促改革更是有百利而无大害。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在这一领域死死守住WTO承诺的底线不肯逾越,刻舟求剑只能是贻误自己的发展机会。这才是国家利益的大义。

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两个合资规则颁布未几,中国证监会周小川主席就在其讲话中特别提出,要“高度关注和重视外国机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的作用,它有可能在引进资金,引进技术与管理,加强竞争合作方面起积极作用”。可以肯定,周主席这里绝不仅仅指外国机构投资者在充当小股东的“合资公司”中发挥作用,其含义要广泛得多。他后来谈到了QFII(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以及外资进入中国证券市场,显出更大的开放度。我们当然理解,外资无论进入中国证券业还是证券市场都是牵动面很广的大决策,绝不仅限于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的想法。但对于期盼中国证券业加速开放的人来说,6月6日周主席在中国证券市场国际研讨会上的这个讲话无疑是令人振奋的。

-2002年第12期-

WTO五年

应从市场经济构建发展的全局需要出发,继续开放之路,绝不以当年的WTO承诺为局限。

2006年12月11日是中国“入世”五周年。随着2007年12月极少数条款结束过渡期,到时所有中国“入世”承诺均将落实。这是很令人兴奋的事情。但我们也觉察到,部分业界人士对此流露出“大限将至”的紧张感,认为目前已至WTO“后过渡期时代”,中国的经济政策应该转向如何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少数人中甚至出现了“还需要不需要外资、还需要不需要开放”的怀疑之声。

我们以为,出现这种紧张和疑虑很令人遗憾,应当加以纠正。而时至“入世”五周年,更深刻地、更全面地理解WTO,借此平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对于中国未来发展愈加显出重要性。

应当指出,WTO的过渡期,实际上指中国“入世”议定书部分条款中完全实现承诺的时间。对于一些敏感行业或者敏感领域的开放,限于当时国情,无法在2002年中国“入世”之时立即兑现,于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缓冲时期。但中国“入世”承诺是个逐步兑现的过程,2004年之前是大部分货物贸易壁垒解除的过渡期;2005年至2007年主要为服务贸易及其他更为敏感的领域的过渡期。在特定的时间点,部分领域或者行业应有承受“冲击”、迎接激烈竞争挑战的准备;但就中国经济整体而言,过渡则更为平滑。

此外,尽管中国对于部分“入世”条款需要逐步兑现,但中国享受世贸组织成员的权利方面并没有过渡期。中国自2002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就作为正式成员享受完整的权利,包括进入世贸组织其他国家的市场。因此,中国从加入WTO中获得的机会,远早于挑战也大于挑战。

故此,当此中国加入WTO五周年之际,金融等部分行业准备应对“入世”承诺条款的全面兑现完全有必要,业界的整体关注面应当更宽阔也更积极。在过去五年中,加入WTO对推动中国经济的作用异常显著。正因为加入WTO,中国被正式纳入世界产业分工体系和贸易体系,从而能够充分利用劳动力比较优势,成为全球制造业中心,大力推动了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在过去五年中增长了一倍半,其中出口额增长了两倍,这在世界贸易发展史上前所未有。2006年前,我国对外贸易总额排名已经跃居世界第三位,成为举足轻重的世界贸易大国。

中国兑现“入世”承诺的一系列举措,更成为国内市场化改革走向深入的助力。随着从制造业到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大门依次敞开,计划让位于市场、垄断让位于竞争,已成不可阻挡之势。

当然,经过五年的迅猛发展,中国经济走向新的拐点,面临大量新课题:如何改变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的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如何抵制住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如何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如何扩大内需?以及如何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

解决这些新课题,答案依然是开放。唯有进一步开放,中国才能更好地融入世界体系,一方面学习利用以及直接参与改造国际游戏规则,一方面更加合理地利用和参与资源配置,提升外贸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亦唯有进一步开放,才能促进改革的深化。当前中国经济中最受关注、最富争议的领域,正是加入WTO后过渡期最长的领域——例如金融业和电信业便在其中,而这正是市场化程度较低、急需打破垄断加强竞争的领域。开放之于改革的相互作用,由此正可以得到充分印证。

如何进一步对外开放是一篇大文章。在中国国内,我们以为,最重要的是必须从市场经济构建发展的全局需要出发,继续开放之路,绝不以当年的WTO承诺为局限。中国“入世”谈判之时,有些领域“让步”较多,有些领域“让步”较少甚至并无“让步”。例如,证券市场的开放即相当有限,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比例设立33%上限等,均属彼时情境下有诸多考虑的策略性举措。但如果无视改革进程和现实需求,僵守此线不再开放,就成了地道的“刻舟求剑”,会对相关领域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造成负面影响。故此,我们认为,当年在WTO谈判中“让步”较少的领域,例如证券业、文化出版业等,主动扩大开放,迎接竞争,正是当务之急。

在国际上,将于2007年7月截止的多哈回合谈判,正是中国寻求进一步开放的最佳机遇。多哈回合系发展回合,旨在增加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福祉。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正可在此谈判中发挥主动性,直接参与和影响未来游戏规则的制定;而且因为中国在农业等领域的开放已相当深入,目前正处于十分有利的谈判地位。多哈回合谈判有全球150多个国家的参与,也有助于谈判突破以往发达国家垄断的力量平衡格局,取得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更为有利的成果。在纪念中国“入世”五周年之时,业界人士对多哈谈判应当有更多的关注和更积极的认知。

-2006年第25期-

金融开放可再进一步

中国证券业走到今天,其实已经有能力承受更大的开放度、更强的竞争度;坚持封闭保守的方针或可使本土券商短期获益,但扩大开放、增加竞争对中国证券业成长有利,对中国广大投资者有利。

或许只有真正了解中国金融市场现状之后,才能对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SED)取得的“可见成果”作出恰当评估。这正是此轮谈话结束、双方发表声明后,海外舆论见仁见智的原因——华尔街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于已有进展的期盼,而集中在首都华盛顿的西方主流媒体多作政治化解读,将谈判成果描述得微乎其微。

在北京,中国官方舆论在报道对话“圆满结束”的同时,对此次对话的具体成果并无阐释;但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中美双方的声明及有关官方文件都对此次对话的长远意义和具体进展作了基本表述。根据这些文件,我们认为,此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取得的成果不仅在航空等领域有积极意义,而且在中国金融业开放问题上亦有某些实质性进展,舆论对此可予以更多关注。

诚然,谈判没有出现某些美国国会议员或政治观察家一厢情愿的结局:中方没有承诺人民币近期内大幅升值。但这本在情理之中。其实不独中国一方,美国舆论也指出政府与国会过分关注汇率其实是在“玩火”,对美国经济并无好处。因此,只要对此次对话的“可见成果”取现实态度,应当承认金融市场开放正可成为聚焦点。然而在中国,让金融之门继续开启亦殊为不易。

据美国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对话成果清单,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将有如下举措:

其一,在证券业,重启对证券公司、包括合资企业的证券牌照发放,并在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前,宣布中国将允许外资(合资)证券公司扩展在华业务,包括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基金管理等。此外,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中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上限将从100亿美元升至300亿美元。

其二,在银行领域,允许外国银行经营自己品牌的人民币信用卡业务。

其三,在保险市场,加快对外国财产保险公司附属公司之审批,并减少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企业年金管理市场的障碍。

这些举措当然算不得重大飞跃,但仍具有相当积极意义。特别是在银行业和保险业,中国“入世”(WTO)五年来本已全面放开,而此次中美谈判所涉,正是一些需要加强竞争、深化改革的“开放死角”。银行业的信用卡业允许外资品牌进入,有助于强化竞争,结束目前“银联卡”一统天下、涉嫌垄断之困局,使中国消费者极大受益。而在财险和企业年金管理领域减少市场准入的无形壁垒,对于在相应领域提升水准、降低风险也很有意义。

此次对话之于证券业开放的正面影响也可肯定。QFII增额有助市场良性发展,效果显然易见;证券业重新发牌虽议论有时,却一直未有实施,此番重启亦终究是好事;更重要的是扩大合资证券公司在华业务,其实意味着合资证券公司之经营范围从证券承销单一业务跨入全牌照时代,具有一定突破性。

然而,证券业未能进一步放开外资准入限制,打破合资券商外资占比不得超过33%的上限,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应当承认,中国证券业走到今天,其实已经有能力承受更大的开放度、更强的竞争度;坚持封闭保守的方针或可使本土券商短期获益,但扩大开放、增加竞争对中国证券业成长有利,对中国广大投资者有利。中国“入世”已经五年余,银行业和保险业均从全面开放中受益巨大,正在充满信心地走向世界。而证券业则以WTO未有相应承诺为由,刻舟求剑,迟迟未走出更大的开放步伐。这种保守之态继续下去,最终受损的还是中国人自己。

中国的改革和开放当然有自己主动的进度表,不应在外部压力下被动行事,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但外部压力存在,亦不应成为不改革、不开放的理由。特别是现在所谓的“外部压力”,来自的是全球化进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贸易伙伴,这种“压力”完全可能与我们自身的改革战略时机相契合,成为改革助动力之一部分。在浴缸里是学不会游泳的,在行业保护主义的温柔关照下,证券公司的竞争力也无从培养。要建立有竞争力的中国证券公司,要建立有效率的中国金融市场,中国应当在朝向市场开放的道路上迈出更自信的脚步。

-2007年第11期-

对中美关系不必太过悲观

作为中美两国关系基础的经贸关系会否受到重大影响?布什的对华政策是否已完全成形,不再调整?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都倾向于否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