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西方大学改革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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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德国大学改革史略(1)

§§§简介

众所周知,现代大学诞生于中世纪欧洲,迄今已有九百多年的历史了,但大学改革的历史,严格地说只有两百年。改革的含义是指改掉事物中陈旧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合理、完善且更加切合需要。

19世纪初,以柏林大学的创办为标志,德国率先吹响了近代大学改革的号角。短短的几十年间,德国大学即取得了辉煌成就,在世界处于领先位置,并引领了其他国家的大学改革。

在19世纪初德国大学改革前,绝大多数德国大学充斥着机械僵化的学究式辩论,被形容为“中世纪式的”机构。著名科学家莱布尼茨甚至以大学为耻辱,认为大学就像僧侣学校一样整日沉迷于乏味的空想之中,置身于这样的机构有损自己的尊严。“当时大学的普遍信念认为,知识是一套封闭而固定的系统,大学唯一的任务就在于将已有知识原封不动地灌输给学生。大声诵读经典是较为常见的方法。”由于恪守传统,跟不上时代发展,在1792—1818年间,竟有半数以上的德国大学停办。主管高等教育的司法大臣马索夫(J.V.Massow)干脆主张关闭大学,转而开办专科学校(Academies)以适应社会需要。

19世纪初德国大学改革得益于多种因素的推动,包括时代巨变、政治改革及教育先驱人物的推动。

§§§第一节19世纪初的大学改革运动

一、改革的背景

与英国法国相比,德国是一个后进的国家。宗教改革以后,德意志各诸侯将国家权力和教会权力集于一身,大大加强了各邦的权力,德意志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严重束缚了资本主义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这种局面直到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入侵的冲击下才得以改变。

在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德国的民族意识开始觉醒,先是文化上的民族主义,到1806年普鲁士军队在耶拿大败于法国,文化上的民族主义迅速转变为政治上的民族主义。在外敌入侵、德意志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费希特、阿恩特、克莱斯特·施莱格尔等文人学者号召抵抗拿破仑的入侵,鼓吹爱国主义,一些自由主义贵族寻求社会改革之路,以求复兴和独立。在内忧外患之际,专制的统治者不得不作出迅速改革的决定。施泰因和哈登贝格的改革即是由统治者发起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

施泰因于1807年10月出任普鲁士首相后,即着手进行政治改革,他把农民从奴隶状态下解放出来,并颁布法令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和自由选择职业。1808年施泰因颁布《城市规程》,使各城市获得自治权。同年又颁布《改善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构的规章》,取消了枢密制政府,以责任制的大臣代替了枢密。施泰因任职仅有13个月,但任内的改革卓有成效,影响深远。其继任者哈登贝格继续推行其改革事业。1811年,哈登贝格宣布取消行会特权,工商自由受到法律保护,彻底消除了保守、封闭的行会制度对于工商业的阻碍,此后又承认犹太人在公民身份和经济方面享受平等权利。史家称哈登贝格的改革“对普鲁士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不亚于施泰因的事业。”

军队改革在沙恩霍斯特领导下得以实施。沙恩霍斯特认为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是给民族灌输独立自主感的最重要的手段,因此腓特烈大帝时代实行的旧的募兵制度和提法被废除,军队由正规军和预备军组成。军队改革由于法国的制约和普鲁士贵族的激烈抵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只有在全体国民的教育方面也实行改革,施泰因和沙恩霍斯特所设想的目标才能达到。”从这个意义上说,洪堡的教育改革既是政治社会改革的一环,又是整个改革的决定性因素,没有教育改革,任何改革都是不彻底的或难以达到实效的。学者说:“在当时的艰难处境中,普鲁士选择依靠学习和道德来振兴智力,以弥补战争带来的物质损失,并提高普鲁士王国的国际地位。这是施泰因全部改革的一部分。施泰因改革在那个时代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世界各国树立了依靠精神力量使国家获得重生的典范。”

1809年,洪堡被任命为普鲁士教育大臣,在一年多的任职期间,他依据新人文主义思想对德国教育进行了全面改革,改革涉及到学制、课程、教法、考试、学校管理、师资等,其中高等教育改革是洪堡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柏林大学的创办成为19世纪初德国大学改革的标志性事件。

二、改革的主导思想和先驱人物

(一)新人文主义教育思潮

主导19世纪初德国大学改革的是新人文主义教育思潮。新人文主义兴于18世纪后半期,盛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它与15世纪发源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的共同之处是两者都崇尚古代文化,提倡个性和自由,所不同者在于新人文主义是对希腊而不是对罗马文化的依恋,主张发扬古希腊文化中一切有用的和珍贵的东西,强调复兴古希腊文化的内容和精神。在教育上,新人文主义认为教育目的是帮助发展和实现个人全部的潜力,强调教育要尊重人性,促进人的身心的和谐发展。将新人文主义理想贯穿到大学教育中,是由洪堡等人实现的。在新人文主义者看来,大学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古希腊精神的个性充分发展的人。“用希腊模式塑造你们自己”成为新人文主义的大学理想。

与新人文主义教育思潮同时的还有源于启蒙运动的功利主义教育思潮,主张以教授实用知识来取代不切实际的博学教育,认为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公务员、教师和医生。功利主义教育思潮最终在法国而不是德国主导了大学改革。

(二)改革的先驱人物

1.施莱尔马赫

施莱尔马赫是普鲁士著名的神学家和古典语言学家,对普鲁士宗教、生活和文化影响深远。1787年施莱尔马赫入哈勒大学,受业于著名的新人文主义古典学者沃尔夫门下,1804年任哈勒大学神学院教授。哈勒大学被拿破仑下令关闭后,他来到柏林,参加了创办柏林大学的讨论。

1808年施莱尔马赫在《关于德国式大学的断想。附:论将要建立的大学》一文中,阐明了自己的大学观。第一,他主张大学应该完全独立于国家,这种主张恰恰与费希特要求国家对大学施加各种影响的想法截然相反,而与洪堡反对国家对大学的干涉的主张不约而同。第二,他认为哲学院是大学的核心,是第一位的,这是因为大学的所有成员,不论他是哪一个学院的,都必须把根扎在哲学院。第三,他主张思想自由和思想独立,认为学习并非一定是大学教育的首要目的,大学教育的首要目的应该是认识。因此必须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使他们独立地深入到科学当中去。为此,大学要有一种精神上完全自由的气氛,科学要从对任何一种外来权威的屈从状态中解放出来。施莱尔马赫的文章成为改革德国大学的最为重要的原则性文件之一,对洪堡创办柏林大学影响深远。

1810年6月3日,洪堡成立了一个四人委员会,负责起草柏林大学临时章程,施莱尔马赫是委员会成员之一,并负责归纳成文。他吸取了《关于德国式大学的断想》一文的观点,强调传统大学的组织结构,保留了兴起于中世纪的神学、法学、医学和哲学四个学院,但没有像很多德国大学那样将学院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保留了传统的教师结构,即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但不设世袭头衔,各级内部也无等次之分,这样就遏止了某些教授的自我优越感。1810年10月2日,普鲁士国王批准了柏林大学临时章程。洪堡辞职后,大学章程转由内阁负责制定,施莱尔马赫被吸收进新的四人委员会,他负责九个章节中的三个,分别为大学的基本定位、教师构成、校长及学校理事会。他借此机会进一步完善了自己关于大学组织结构的思想。柏林大学章程1816年3月11日由大学理事会通过,次年4月26日由普鲁士国王正式批准生效。施莱尔马赫设计的大学组织结构最终被所有德国大学所仿效,并沿用至今。

1810年,施莱尔马赫被聘为新开办的柏林大学神学院教授和神学院第一任院长,并于1815—1816年担任了校长职务,这使得他有机会进一步将自己的主张贯穿到大学的改革之中。

2.费希特

费希特是德国著名哲学家,曾在耶拿大学、莱比锡大学、维滕贝格大学等校学习。1794年,32岁的费希特受聘于耶拿大学,成为耶拿大学最受欢迎的教授。

1806年,费希特受聘于埃尔兰根大学,讲授知识学、逻辑学等课程,同时开始就大学组织问题进行思考,撰成《关于埃尔兰根大学的内部组织的一些想法》一文费希特在文章中认为,大学应该是“科学地运用理智的艺术学校”。在大学里,重点并不是仅仅教授“书本内容”,而是教授“扩展和超越书本内容的原理和方法”,即“演绎”(deduction)。就方法而言,大学的目标并非“书本学习的重复”,而是以书本为媒介,教会学生“如何运用科学的理解”,从而得到发展。大学与“高级学校”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大学的任务是鼓励学生在学习和交流传统知识时进行创造性思维,而不是进行知识的灌输。他对让听众在其中完全持消极态度的教学实践提出批评,要求“把阐述的、结实的内容转变到生动的、活泼的认识中去”。几年前,康德曾主张较高级的学院是用来进行职业教育的,即是用来培养牧师、医生和法学家的。只有比较低级的哲学院才是进行与任何社会使用目的无关的自由的科学反思的场所。费希特的创造在于把对自由的科学反思的要求提高到大学课程的一切专业之上。不久,普鲁士政府决定建立一个旨在扩大和介绍科学认识而不是旨在进行职业教育的大学,这就是柏林大学。无疑,新大学吸取了费希特的思想。

1807年9月,费希特受内阁枢密顾问拜姆委托撰写了《在柏林建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设想》一文,强调大学思想以及以学术为标志,确保柏林大学的建立是全新的开始。

1810年秋,费希特被任命为柏林大学哲学院院长,不久当选为第一任校长,1811年10月19日正式就职。由于牵涉学生争斗事件,辞去校长职务。后一直在柏林大学从事教学活动,直到1814年逝世。

3.洪堡

洪堡青年时代就学于哥廷根大学,游学中曾结识歌德和席勒,深受新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1809年,洪堡出任普鲁士教育大臣,虽然任职只有短短的18个月,但他实施的教育改革决定了德国未来几代教育发展的方向,其中柏林大学的创办更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洪堡被公认为新大学思想的代表人物和“大学之父”,但其大学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一方面与他青年时代在哥廷根大学的经历有关,一方面也与施莱尔马赫和费希特等人的影响有关。他曾向费希特、施莱尔马赫等人征求意见,并邀请他们到新建的柏林大学担任教授。德国学者贝格拉(Peter Berglar)在《威廉·冯·洪堡传》中说:“洪堡创立大学所依据的精神和道德准则是其他人先期设想的,”“他是把早已形成的思想、把一般的趋势加以具体化来实现改革的;这种改革不是变魔术,而是收获。”

事实上,洪堡担任教育大臣仅短短的18个月,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人在思考建立新大学的问题。洪堡对大学的多的凭借他出色的管理才能。有学者认为:尽管洪堡并未付出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却被公认为新大学思想的代表人物,其原因有二。其一,洪堡本人既是知识分子,又有丰富的政治经验,所以能够确保柏林大学同时拥有顶尖的学术标准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其二,时代精神赋予个人(或者可以说是英雄)以各种可能。这样某位拥有足够权威的个人就能将各种出发点相似但具体内容存在分歧的思想加以调和与统一。

洪堡的大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所提出的两条关于高等学校的办学原则中。

第一,学术自由的原则。

洪堡反对传统大学对学生独立个性的扼杀,要求大学具有自己的特色,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独创精神。针对外族入侵和专制政府对大学的粗暴干预,洪堡主张学术自由,包括学生的学习自由和学者的教学自由两方面。他认为对学术问题必须遵循自身的规律去研究,不能由政府下令规定,专制政府的作用仅是提供工作所需设备和条件以及合理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洪堡提倡学术自由,并曾强烈要求反对国家对大学的过度干涉,但他却使柏林大学与普鲁士邦紧密而牢不可破地结合在一起,相信办大学是国家的职责,使后来的德国大学完全处于国家控制之中。其实这并不足为奇,在民族主义复兴、国家权力日渐扩大的时代,完全独立于国家的大学是不可能生存的,况且大学还需仰仗国家的财力和资金。然而大学发展又有其自身的规律,过分的行政干预只会适得其反,扼杀大学的活力。他相信“国家给予大学独立自由的良好传统和发展空间,大学就能为国家培养出学识不凡且开明的政府官员”。

其实,学术自由并非洪堡首创,1694年创办的哈勒大学以及1737年创办的哥廷根大学已逐渐形成学术自由的传统。“洪堡的贡献在于他明确了保护学术自由对大学生存所起的关键作用,而大学的良好发展符合国家利益需要。”

第二,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的原则。

洪堡反对传统大学将传授知识作为主要职能的做法,主张大学的主要任务是追求真理,科学研究是第一位的。没有科学研究,就无法发展科学,也不能培养出真正的科学人才。大学教学必须与科研结合起来,只有教师在创造性的活动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才能作为知识加以传授,只有这种“教学”才真正称得上大学教学或大学学习。为了确保实现这一原则,洪堡聘请一流学者担任教授,鼓动他们继续自己原有的研究,并授权他们共同负责制定学术标准和授予学位。洪堡反对大学服务于狭隘的功利主义的目标,不主张大学传授实用的专门化的知识,而要求传授所谓的“纯粹科学”,这种知识是不含任何目的的。通过对“纯粹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有利于形成学生良好的思维方式及品格。

简要地说,“教学自由”以及“教学与科学相结合”是洪堡大学思想的核心,对柏林大学以及其他德国大学乃至世界的高等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