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人一向尊崇妙手回春的“神医”,而不重视“治未病”的“上医”,扁鹊三兄弟的故事便是证明。魏文王问扁鹊三兄弟谁的医术最高。扁鹊说,长兄最高,中兄次之,自己最差。其理由是:“长兄于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于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于闾。若扁鹊者,刺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闻于诸侯。”其实,真正的好医生并不是能治好病的医生,而是使人不生病的医生。一个人倘若病入膏肓,再高明的“妙手”也难“回春”。
一项研究显示,人在60岁以上消耗的医疗费约占一生所用医疗费的4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最后一个月的抢救费用。临床医学花费了高昂的治疗费用,虽然挽救了某些危重病人的生命,延缓了其死亡进程,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引发了全球的医疗危机。例如,美国人均卫生总费用达8000美元,为全球之最。但是,国民主要健康指标在发达国家中却处于较低水平。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医疗费用与健康水平并非成正比。
当前,中国正面临着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双重威胁。据估计,全国高血压患者达数亿人。目前,大部分高危人群的健康风险都没有得到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这就意味着若干年后,心脑血管病人将急剧增加,医疗费用不堪重负,而这些疾病都是可以预防的。医学专家指出,在疾病预防上投资1元钱,可以节省近10元的医疗费用。但是,如此浅显的道理却常常被忽视。
医学的最高境界不是“妙手回春”,而是“防患未然”。从世界历史看,使人类大幅降低患病率和死亡率、延长预期寿命、改善生活质量的是公共卫生,而不是临床医学。因此,优先投资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健康效益,才是明智的选择。
农民看病的变迁
30多年前,中国农村进行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土地革命”,而农村医疗卫生却走入低谷。
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超过60%。随着集体经济的衰落,“赤脚医生”没有“工分”可挣了,只能承包村卫生室或者单干,三级医疗卫生网迅速破裂,农村合作医疗随之解体。中国农民看病进入“全自费时代”。
而与此同时,中国的农村医疗制度已得到全球认可。1978年,世界卫生大会提出“初级卫生保健”的概念,并高度赞誉“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赤脚医生、合作医疗制度,被称为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三大支柱”。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卫生模式与当时农村集体经济相适应,用较少的卫生投入,满足了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自此,中国初级卫生保健走向了世界。
1982年夏天,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在山东掖县 召开国际初级卫生保健现场会。外国专家一致认为:“在世界所有国家中,有一个特例—也就是中国,这个几乎生活着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家,显著地示范着‘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如何实现。”
然而,仅仅一个掖县,无力改变农村医疗卫生的全局。集体经济的崩溃,瓦解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经济基础。198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继续坚持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过去的90%猛降到5%。
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到2000年中国将全面改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为此,政府提出了“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的任务。但是,这个号召并没有得到广大农民的响应,大部分试点以失败告终。主要原因是,政府无意承担农民医疗保障的责任,反倒坚持“筹资以个人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实际上,相当多的县乡财政是“吃饭财政”,难以支持农民医疗保障;乡村集体经济脆弱,无力扶持农民医疗保障。结果,担子最后还是压在了农民自己肩上。到1998年,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比重只有6.57%,即绝大多数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即便是如此微小的比例,往往也很难巩固。农民戏称是:“春办秋黄”、“一紧、二松、三垮台、四重来”。
吸取两起两落的教训,中国农村医疗制度翻开了新的一页。2002年10月,我国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中央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与传统合作医疗比较,这项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一是筹资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现了国家对农村的支持和对农民的关爱;二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体现了农民互助共济的合作原则,也表现了政府对农民意愿的尊重;三是以县为单位统筹和组织实施,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四是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重点减轻农民因患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五是同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改善最贫困人群的基本卫生保健问题。
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前进。新农合制度是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创新,也是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驳“看病不难也不贵”
2009年“两会”期间,有一名政协委员提出:“中国看病不算难,也不算贵,而是患者求医标准过高。”
其实,这样的观点并不新鲜,在医药卫生界,很多人都持有类似的看法。道理很简单,“屁股决定脑袋”。作为城市大医院的医生,很难像中国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一样,深切地体验到看病难、看病贵的痛苦,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也是必然的。
在中国,讨论任何问题,都不能脱离国情。中国的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城乡和地区之间差异巨大,这是任何国家都没有的。忽视了这个前提,往往就会一叶障目。
首先,中国看病究竟难不难?
如果问农民,他们一定会说难。在广大农村地区,缺医少药仍是相当突出的民生问题,有的地方一个村没有一个医生,一个乡没有一台B超,甚至连很多县医院都破败不堪,几十年都没有一个本科生。在这样的条件下,农民一旦有了重病,只能千里迢迢到城市,看病岂能不难?
如果问城市居民,他们也一定会说难。有的卫生界人士认为,看病难主要是到大医院看专家难,如果居民都到社区和基层医院看病,一点都不难。其实,这个道理谁都懂,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医院的水平相差过于悬殊。社区和基层医院固然不拥挤,但医生的水平较差,误诊率偏高,很多小病被拖成大病,让人无法放心。因此,很多老百姓宁愿到半夜到大医院排队,就是为了得到一纸准确的诊断。而即便是在大医院,很多普通医生也不具备诊断能力,有的只是开单开药而已。所以,作为患者,把自己的健康托付给一个可信的专家,并非过分之举。
由此可见,看病难不是因为“患者求医标准过高”,而是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总体不足、地区差距太大、优质人才短缺。所以,解决看病难,既不能强求患者降低标准,也不能强制推行社区首诊,而要靠增加卫生资源总量,加快优秀人才培养,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距。假如中国有一大批像协和那样高水平的医院,“全国人民上协和”的现象自然就会消失。
其次,中国看病究竟贵不贵?
有人说,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看病一点都不贵。其实,贵与不贵是相对的。如果以美国的工资标准来衡量,中国看病自然是便宜。但是,如果以中国居民的平均收入来衡量,中国看病就很贵。
看病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居民个人医药负担太重。在2009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支出比例为27.5%,社会支出为35.1%,而个人支出为37.4%。而较为合理的比例应该是:政府、社会和个人分别为30%、40%和30%。在广大农村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刚刚起步,保障能力有限,自费部分偏高。一旦遇到重病,很多农民还是无力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两周内新发病例未就诊比例为38%。在未就诊病例中,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比例为21%,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
看病贵的另一个原因是很多公立医院背离了公益性,过度医疗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医生为了创收,在治疗上“出手阔绰”,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无端加重了患者负担。例如,一个人患了感冒,美国医生基本不会开药,而很多中国医生则要开数百元的药,包括本该严格使用的抗生素,这难免让人发出“病不起”的感慨。
在中国,看病难、看病贵是不争的事实,它既符合大多数人的感受,也符合实际情况。所谓“看病不难也不贵”的说法,就如同古代晋惠帝听说有人饿死,竟然说“何不食肉糜”一样可笑。而所谓应该给“看病难、看病贵”下定义、立标准的说法,更是荒谬之极。对于那些信口开河的官员来说,与其坐而论道,不如多为百姓办点实事。
咬定公益不放松
任何改革,都会有分歧,医改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医改始终伴随着不同观点的争论。医疗卫生是公益事业还是产业?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是什么关系?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发展道路在哪里?能否厘清这些问题,关系医改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保障。
医疗卫生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具有公益性和产业性的双重属性。这种双重属性,增加了医疗卫生定位的复杂性。
30多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走了不少弯路。教训之一就是,公益性让位于产业性,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没有得到应有体现。最突出的表现是,公共财政中的卫生投入比例逐年缩减。多年来,我国财政用于卫生的支出占GDP不到1%,公共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世界各国中处于低水平行列。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如果一个家庭总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了非生存必需支出 的30%,就意味着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照此估算,在我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有病不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公立医院实行鼓励创收、以药养医的政策,出现了过度商业化倾向。很多医院戴着“公立”的帽子,干着逐利的事情,大处方、滥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愈演愈烈。一些群众感叹:“医生不是看病,而是做生意”、“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
为什么公立医院的逐利冲动如此强烈?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贴比例大幅下降。20世纪80年代,公立医院总收入中,来自财政拨款占30%左右,而现在则降到7%左右。其次,医疗服务收费偏低。过低的医疗服务收费,既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也不能补偿服务过程中消耗的成本支出。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这意味着,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领域,政府理应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如果公民的健康需求表现为“缺乏支付能力而又必须满足的需求”,政府有义务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予以解决,这就是公益性的主要体现。
医改应坚持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人民群众之所以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满意,根源在于我们把经济领域的规则搬到了社会领域,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搬到了卫生体制改革,导致了“过度市场化”。因此,医改必须坚持政府主导。
另一种观点认为,医疗卫生领域的问题不是因为“过度市场化”,而是因为没有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医疗卫生体制。
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既有政府缺位的问题,也有政府越位的问题;既有市场化过度的问题,也有市场化不足的问题;既有迷信和崇拜市场机制的问题,也有违背和扭曲市场机制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医疗卫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30多年来,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积弊不少,最突出的问题,是政府把本该承担的很多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推给了市场,让市场的“手”指挥着医疗卫生的“腿”,公立医院变成了“商场”,医疗卫生行业价值扭曲。医改之所以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就是为了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坚持政府主导,不是排斥市场机制,更不是否定市场经济规律,而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由政府保障公平、市场确保效率,最终形成合理有序的竞争格局,从而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不等于实行政府包办,由政府垄断,大包大揽。政府不仅不能为社会资本的进入设置障碍,而且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医学技术已经发展了几千年,而有组织的医疗卫生制度才出现了100多年。
医疗卫生制度设计是社会政策的“珠穆朗玛峰”。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模式,不同的模式有不同的利弊。但是,不管什么模式,能否让国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衡量一个制度好坏的重要标志。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医疗卫生制度设计上,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不能照搬外国的模式,而应从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发展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论断,不仅总结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经验,而且指明了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发展道路的方向。“人人享有”的本质含义是“公平享有”,任何公民,无论年龄、职业、地域、支付能力,都享有同等权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指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国家、社会、个人能够负担得起的,投入低、效果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作为一个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口大国,要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没有公益性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支撑,是难以想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是中国特色卫生道路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