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英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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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高贵的自由

谁是贵族?

约翰·保尔是英国平均主义运动的激进派,他不但主张废除教会的什一税,剥夺教会的财产,而且还反对现存一切不平等的制度。他的宣传极有鼓动力:“现在英国的光景很坏,将来好不了,除非一切都变为公共的,没有什么农奴,也没有什么贵族。”“在亚当种地、夏娃织布的时候,谁是贵人啦?”

出身高贵的人在法律上不享受半点特权

英国人是一个历来崇尚自由的民族,他们有着古老的民主与自由传统。今天的英国人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代。当野蛮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乘着简陋的小木船破浪而来时,他们带来了较为先进的文明,其中就包括欧洲大陆日耳曼部落的原始民主制。根据英国著名史学家格林的描绘,当时的社会状况是这样的:

“村里的大部分宅舍属于自由民或最底层的自由民,其中一些较大的宅舍属于出身比较高贵的自由民。这些人世世代代受到尊重,在战时与和平的时候,村子里的首领是从自由民中选出来的。但是,村民们在行使选举权时完全是按照自己意愿的,而且,出身高贵的人在法律上不享受半点特权。”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之英国版

英国历史上不可一世的征服者威廉死后,其子威廉二世在乡间挑选了一块风水宝地为他下葬。正当威廉一世的葬礼在隆重举行时,当地一位名叫阿斯林的平民百姓竟胆敢前来干涉,叫喊着说脚下的这块地皮是威廉从他父亲手中夺去的,他在众人面前要求惶恐不安的教士主持公道。威廉二世承认了阿斯林对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他在花了60先令买下这块地皮后,征服者威廉才被允许下葬。

决心尽力而为,至死方休

英国冒险家斯科特在《南极留致英国公众书》中说:我们身体虚弱,写字很困难。但就我个人来说,我对这次探险毫无悔意,因为它显示出英国人能吃苦耐劳、互相帮助,并一如既往,能以坚忍不拔的伟大毅力去面对死亡的精神。我们明明知道有风险,但还是顶着风险干。是情况发生了逆转,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怨天尤人,只有顺从天命;但还是决心尽力而为,至死方休。

不幸的李尔本,幸运的李尔本

1639年某日,英国官府查获了一个“不法书商”,他叫约翰·李尔本,并从他贩运的书籍里,发现有几本的内容具有“煽动性的文字”。于是,李尔本被抓住,以“贩运禁书”及“煽动反政府邪说”的罪名,押往伦敦,开庭审判。面对着威风凛凛、高踞座上的皇家大法官,李尔本却毫无惧色,他拒不承认自己有罪,也坚决不肯开口回答一切有可能引诱他跌入陷阱的问题。

最后,法官恼羞成怒,以这家伙“藐视法庭”为由,决定施以鞭刑,以做效尤。残酷的鞭刑公开执行了。其惨烈的场面,令在场围观的伦敦市民惊得目瞪口呆。

在鞭刑的过程中,李尔本一直在大声惨叫,也一直在痛斥审讯的不公。在同情和支持李尔本的同时,英国的民众愤怒了--我们的自由权利哪里去了?国王的法庭就不能文明些、人道些吗?大批愤怒的民众包围了行刑吏,“沉默!沉默!”、“权利!权利!”的呼声响入云霄。

原来,在英国有一个古老的传统:“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依据国王的印刷管理条例,李尔本有罪,但依据英国的习惯法李尔本却无罪。

李尔本坚信自己是无罪的。既然没有罪,就当然不必去认罪,也就当然不必作什么坦白和供出同伙。面对法官不客气的讯问时,也就当然可以保持沉默,不加理会。因为在英国,还有一个同样古老的格言:“人无义务控告自己。”除了对神、对上帝自愿忏悔之外,任何人都不应该向其他人低头认罪,或被强迫着去证明自己有罪,因为这也是“天赋人权”的权利之一。

因此,可以理解英国人为何会愤怒。也可以想像,当目睹着这些上天赋予人民的神圣权利被国王的执法吏粗暴地践踏时,一贯以绅士风度著称的英国人的愤怒会达到何等的程度。

李尔本是不幸的。当他被鞭打的时候,刚好是在即将爆发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前一年。这一年,官府的专制野蛮,与人民的愤怒无奈,同样都达到了一个极点。

李尔本又是幸运的,因为他的冤案一年后就得到了平反。

1640年,世界近代史上第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资产阶级大革命在英国爆发。在这场革命中,查理一世被推上了断头台,星座法庭被废除了,以后此类法庭在英国历史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主教法庭也随之解体。议会掌权后,随即对李尔本案实行重审并宣布:李尔本一案的审判是不公正的,不合法的。因为英国法律虽然从未提过人民的“出版自由”,但也几乎从未限制过人民的“出版自由”,由此,依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公理,可以推定:英国人民应享有最广泛的“出版自由”。而国王利用特权自制的游戏规则倘若有违这种自由,是可以推定为不合法和不公正的。而面对不公正的审讯,英国人有权保持沉默。

高贵的自由

英国首相布莱尔偕夫人来到一个小镇度假。虽然是首相夫妇大驾光临,但小镇上的人依然我行我素,该晒太阳的晒太阳,该谈恋爱的谈恋爱,每个人都生活得自在而有序。明知布莱尔是个“大人物”,但大家仿佛不当一回事,因为众生平等。

布莱尔喜欢泡吧,小镇惟一的一家酒吧老板丝毫不给面子,按预定计划关门休假去了。不过,老板仍然很礼貌地在酒吧门口留下一张纸条:“欢迎布莱尔先生和太太,现在我们在放假,假期结束后我们会回来的。很抱歉!”

托尼·布莱尔,1953年5月6日生于英国北部的爱丁堡市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毕业于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法律系,1984年成为大律师,1975年加入工党,1983年当选下院议员,1994年当选工党领袖,是工党历史上最年轻的领袖,同年被女王封为枢密院成员。1997年5月任首相,成为自1812年以来英国最年轻的首相,后兼任首席财政大臣和文官部大臣。2001年6月在大选中再次获胜,连任首相,成为英国历史上首位连任的工党首相。布莱尔领导的工党在2005年5月5日的英国大选中再次获得胜利,布莱尔也成为工党历史上第一位三次蝉联首相职务的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