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帝国往事:国史经典选读(大学国学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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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封建与郡县

(唐)柳宗元

【导读】

本文是晚唐柳宗元的《封建论》。

封建制大致萌芽于殷商时期,在周征服商后被大规模推行。封建制曾有效地解决了相对弱小、落后的周对商的占领和治理问题,并因此哺育了周代文明。但是随着周人与殷人、土著的融合,以及周王室的衰微,封建制在持续几百年后终于分崩离析了。

县的设置出现于春秋时期各国的边境上,国君将新征服的土地设官治理,称之为“县”,“县”通“悬”,是悬而未决、尚未分封、或孤悬于王都之外的意思。县的设置起初是一种临时性的处置,但是后来国君发现县制比分封采邑有利,这种临时性的处置因此逐渐演变为正式的行政建制。

秦兼并东方六国后,悬而未决的问题在于如何将军事胜利转化为秦帝国稳定的统治,而实行封建制还是郡县制,是秦朝廷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秦朝廷就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争论在《史记》中记载得相对简略。比起汉代一次内容相似而重要性远不及的财政问题讨论而言, 《史记》对此的记载就太简略了。因为秦朝廷的档案在秦末战争中损失殆尽,因此尽管司马迁是掌握朝廷档案的官方史官,也无法弥补这个损失。因此, 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争论,其过程记载得相当模糊,而《史记》中李斯提出的理由也远远不能让人满意,并使人怀疑最终的决策结果可能还有未曾言明的原因。因为一次决定新帝国前途的政策讨论,一定有许多高级官员参与,过程也一定复杂得多。

就秦当时的条件而言,实行郡县制而不是封建制也是言之成理的。毕竟秦朝建立前宫廷斗争的残酷历史妨碍了皇室的亲密关系,也使皇帝对皇室成员的忠诚缺乏信心。而且商鞅时代以来秦政府的运行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行政经验,并且训练了称职的行政官员,这使皇帝有信心将秦已经实行的行政制度推行到一个大得多的帝国里去。所以,实行郡县制而不是封建制,只是当时条件下的权宜之计。在汉代草创时,汉朝廷不得不实行了某种程度的封建制,直到其在随后的政治斗争中逐渐消亡。那时汉已经建立了运转正常的政府,训练了足够的官员。随着政治秩序的不断崩溃和重建,封建制和郡县制之间也不断转换,随之也不断发生两者孰优孰劣的争论。甚至在明亡以后,针对明代高度集权的政治,顾炎武重新推崇某种程度的封建政治,他认为县级官员应该世袭,以便建立与地方紧密的联系,并帮助抵御朝廷对地方往往不合时宜的过重压力。后来到清末,一些改良派人士受到顾炎武的启发,他们将后者的建议融合进了“地方自治”的要求。

天地果无初乎[初:开始,原始阶段。]?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 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然则孰为近:意谓有原始阶段和没有原始阶段两种说法,哪种更接近事实?]? 曰:有初为近。孰明之? 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 “势之来”至此:意谓这种形势的产生,就是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狉狉:兽类成群走动的样子。],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意谓一定要凭借外物去生存。]。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方伯:一方诸侯的领袖。连帅:十国诸侯的领袖。],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 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 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五等:周代分封分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邦群后:分封很多诸侯。],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朝觐会同:诸侯朝见天子,春天去叫朝,秋天去为觐,随时去为会,同时去为同。],离为守臣干城[守臣干城:守卫疆土的臣子。干,盾牌。]。然而降于夷王[夷王:指周夷王,他曾亲自下堂接见来朝见的诸侯。],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卒不能定鲁侯之嗣:最后还是无力决定鲁侯的继承人。公元前817年,鲁武公带着自己的儿子括、戏见周宣王,宣王立戏为武公的继承人。后来鲁人却杀戏,另立括。]。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矣。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问鼎之轻重者:指公元前606年,楚庄王带兵进入洛水流域, 向周王派来的使者询问代表国家政权的鼎的轻重。射王中肩者:指周郑交恶时,郑庄公在战场上射中周王的肩膀。凡伯:周王卿士,曾被戎人绑架。苌弘:周朝大夫,因参与晋国叛乱,在晋国责问下,周王不得已杀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六合:指天下。秦据西北,居高临下,故称“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 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而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困平城:指韩王信勾结匈奴攻汉,刘邦率军征伐,在平城被匈奴围困七天。病流矢:公元前195年,刘邦镇压英布叛乱时,为飞箭所中。陵迟不救者三代:西汉高祖以后,惠、文、景三帝,经常有地方诸侯不服调遣,谋反事。]。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 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 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黩货事戎:贪财好战。]。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失在于制,不在于政:意谓过错在于分封制度,而不在于政治。],周事然也。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有理人之制”至此:意谓(朝廷)有治理百姓的法令规章, 不让地方政府自专;(朝廷)有专管民政的大臣,不让地方独断。]。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大逆未彰”至此:就是说当侯王叛乱还没有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取利,搜刮民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严酷盘剥人民,朝廷也拿他没办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 且汉知孟舒于田叔[田叔:汉文帝时的汉中郡太守,曾向文帝推荐孟舒为云中太守。],得魏尚于冯唐[得魏尚于冯唐:指冯唐为魏尚因错报斩敌首级获罪而辩护的事。事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闻黄霸之明审[黄霸:汉宣帝时任颍川郡太守,后至宰相。明审:精明仔细。],睹汲黯之简靖[汲黯:汉武帝时任东海郡太守,后位列九卿。简靖:简约清静。],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卧而委之:汲黯被任命为淮阳太守时病重,武帝说:病重不要紧,躺在床上办事就行了。辑:这里是安抚的意思。]。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戚之而已:只有发愁罢了。指对诸侯王毫无办法。]。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 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曷若”至此:意谓还不如把他们(诸侯王)完全废掉,保全那里的人民。]?汉事然也。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 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秦之所以”至此:意谓秦朝实行郡县制,从制度效果上看, 是有利于公的,从动机上看,是出于私心,要树立皇帝个人的权威,使天下人都驯顺服从自己。]。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一:统一。使天下人都服从他的意志。],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又有世大夫”至此:意谓同时却又有世代相传的诸侯,拥有自己的封地。]。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

【延伸阅读】

唐代恢复封建之议

秦废封建、设郡县后近一千年,唐太宗君臣曾经有意恢复封建。因为在唐代之前,施行郡县制的王朝大多未能持久。秦代二世而终;曹魏终于贵族叛乱;迟至南北朝,东晋止于军人政变,而北朝诸代之更迭, 其起因亦多是军人贵族之弑君、逼宫和叛乱。唐代的论者以为这是由于郡县之设导致皇室孤弱,易给不轨者以可乘之机。唐太宗同样是以政变、逼宫夺位自立,故而其有此种疑虑不为无因。相形之下,仰慕周代持久和平的论者鼓吹封建,他们对汉代郡、国之参杂交错评价也甚高, 这种论点并非毫无吸引力。

唐太宗的重臣们大多不支持改行封建,故而此议无疾而终。但是自此复古的思潮之中亦可见时下郡县制之欠缺。法家推崇的郡县制倚靠君主的至尊地位,故而秦以后历代多致力于强本弱末,加强君主权威,使地方无力反制中枢。秦削弱六国旧贵族;西汉外削诸侯,内制勋旧;东汉则致力于抑制豪强。但是这些强本弱末的举措大多是扬汤止沸。自魏晋之后,士族势力见长,最后连朝政也落入其掌控之中,无论郡县、封建都已经有名无实。鲜卑、关陇贵族执政的北朝诸代,则有军人贵族共治的政治遗风。在科举制完备,以釜底抽薪之势消融豪强、士族、贵族等阶层之前,君主的至尊地位一直难以维持,郡县制自然难见其长。废郡县、复封建的议论时断时续,其实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