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与基督教生态思想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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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道教与基督教的社会生态思想(5)

《圣经》里并不包括关于堕胎以及它应受谴责的明确表述,《圣经》认为生命是上帝创造的,因而是神圣的。所以,自古以来,基督徒都认为堕胎是犯罪。中世纪的神学家普遍认为,直接堕胎是非法的,并且只允许间接医疗性的堕胎。天主教伦理绝对地拒绝任何基于优生、伦理和社会理由的堕胎,并且简单地认为这是杀害无辜者的行为,但同时,它总是承认在对母亲生命构成严重危险的事例中,间接性的堕胎是合法的。根据天主教梵二会议的说法,“夫妻之爱”的目的是生儿育女,并将教育孩子作为生育目的之一来看待。不过,为了保护母亲的生命而进行医疗性堕胎是允许的。新教各派也认为堕胎不是合法的计划生育的方法[德]卡尔·白舍客:《基督教伦理学》第2卷,静也、常宏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566页。

20世纪以来世界人口自然增长率迅速上升,人口基数急剧呈指数增长,人口翻番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人口过多的压力首先引起粮食不足和资源匮乏,导致毁林开荒、毁草垦殖、过度放牧和捕捞,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人口问题成为了当代重要的全球性问题。也正因为如此,天主教在生育观上的态度有所改变,认为父母有义务以负责任的方式使孩子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但是他们既忧虑人口增长,又反对堕胎,反对人工节育。教皇约翰·保罗二世1990年8月25日发表的“生命与环境”的讲演中说:“生态平衡是为人类生命服务的”,“在任何地方,人都不能自称有权直接毁灭无辜的人”,“教会要按照上帝的命令,捍卫未出生者的权利”JohnPaul:LifeandEnvironment,PopeSpeaks,Jan1991,p44-45,转引自徐嵩龄主编《环境伦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88页。1991年5月,他在《百年》通谕中,进一步提出了“人类生态”(humanecology)概念。他认为,人类生态的结构是家庭;家庭中夫妇构建这种人类生态以养育孩子;如今的堕胎与人工节育不仅不鼓励而且破坏这一人类繁衍的条件,自然生态正受到无理的破坏。对于濒临灭绝生物的生态保护,人类虽然做得不够,但仍在努力,可是受损害更为严重的却是人类生态,可惜这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显然,这是与“适度人口”原则相悖的。面对当前世界和中国严峻的人口形势,实行计划生育,树立晚婚、晚育、优生、少生的道德观,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相协调是必要的。

§§§第三节战争与和平

当今,在世界上的一些地方,因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世界并不平静、安宁。和平与发展是21世纪带有全球性和战略性的两大主题。中国与世界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和平而稳定的环境。面对当今人类面临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局部战争、种族仇杀、暴力恐怖事件不时发生的生存处境时,重新审视作为我国传统文化重要部分之一的道教与作为西方传统文化核心的基督教的和平理念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战争与环境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但战争作为实现其政治持续性的一种手段,主要目的是消除限制其持续发展的关键因子。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当某一国家或地区因为其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无法维持其持续发展时,就可能采用暴力手段,发动战争掠夺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资源。但是,战争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手段,往往是以他人的不可持续性,或自然环境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的参见余谋昌:《生态伦理学——从理论走向实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3-314页。

战争与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生态支持战争,战争破坏生态。战争的主要目的是争夺资源,但是它又必须以一定的资源支持为基础,包括一定的物质资源、能源资源、信息资源和空间资源以及经济、科学技术和人力资源。于是资源支持战争,战争掠夺和破坏资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局部战争依然不断发生,这些战争和战备对“人—社会—自然”系统的破坏是严重的。如20世纪90年代初的海湾战争,造成了历史上空前的生态灾难,它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数千亿美元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海湾生态的破坏是毁灭性的和长期的,现代战争已没有胜利者。战争对人、社会财产和自然生态的破坏,与武器的进步成正比,它的破坏作用由小变大。

在当代现实生活中,在存在国家、民族和阶级的情况下,在存在战争的情况下,军事力量是国家实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面对奉行实力政策的时代,如果没有一定的军事实力,便要挨打,甚至受人宰割。这就是通常说的,为了国家的安全,发展强大的军事力量,为了抑制战争的发生,或者以战争反对战争,用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这是国家利益所关注的。但是,不论是什么战争,它都要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社会财产和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这又是不道德的。战争和战备损害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是危及人类和地球生态系统安全,损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生态伦理学认为,安全也应是“人—自然”系统的安全。人类依赖自然界生活,只有在地球生态系统安全的条件下,人类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因此,要把“安全”的概念从战争领域扩大到整个经济、社会领域,从个体、集团、阶级、民族和国家,扩大到全人类,从人类扩大到整个地球。需要从“人—自然”系统这一更广阔的角度考虑安全问题,并以此制定新的伦理准则,其中包括反对生态灭绝战争,反对战备升级,把用于军事的资源更多地用于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通过运用新的伦理准则调节和控制人类行为,阻止全球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从而实现真正的安全。

二、道教与基督教的和平观

古往今来,宗教关切和平,宗教界人士对和平的期待和努力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这种和平信念作为对上帝之国的希望保存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中,也作为对神仙太平世界的向往保存在中国道教中。

(一)道教与基督教“和平”的内涵

道教与基督教和平范畴的内涵是宽泛的,它包含了反战、和谐、健康、重生、平安、公正等多种涵义。它不仅表示国家、民族与阶级之间的和睦相处,而且还表示人与神、与他人、与内心以及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某种理想状态。道教与基督教的“和平”尽管有不同表述,但都凝结了对个人和社会安定的殷切期望,让世界向有序的、公正的和道德的方向发展,其核心内涵是人、社会、自然的和谐。

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所言“太平”即是“和平”。《云笈七签》就说:“太平者,太言极太,平谓和平。”张君房:《云笈七签》,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98页。和平意味着和谐、公正。《太平经》所说“太”即“大”,“平”即“正”,“太平而和,且大正也”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8页。“平者,乃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也。”同上,第148页。和平意味着平安、健全。“平亦是安”同上,第734页。“太平者,乃无一伤物”。“凡事无一伤病者,悉得其处,故为平也。若有一物伤,辄为不平也。”同上,第398页。它既意味着家庭和睦,社会安宁,国家太平,又意味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万物各得其所;还意味着人类肉体生命的健康,竟享天年,以及人人自食其力,能得到生养的基本权利和机会。道教以“平安不伤”为其理想社会表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道教对万物生存、发展状态本身的关注。

“和平”(Peace,希伯来文shalom)也是《圣经》中最重要的神学词汇之一,在希伯来文中,shalom代表和平,也表示上帝的同在、祝福,人人得享平安、福气的状态,包含了与人类生存状况有关的平安、健康、幸福、美满、和谐以及正义,没有饥饿、疾病、战争、灾难等诸多涵义。在新天新地中,上帝要住在大地上,大地上所有的被造物都要得到最完全、最圆满的自我实现,大地要享受平安、福气、喜乐、圆满……在新天新地之中,万物都要复和。正如保罗所说,在末日,“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圣经·歌罗西书》1:20。彼时,人类、大地和上帝之间互相寓居、共融,都以基督为首,都归属了基督。莫尔特曼进一步指出,在末世的新天新地中,因复活的基督将以他的荣耀充满天和地之中,并更新宇宙。

《创世记》中的大洪水后,挪亚从方舟放出鸽子,“到了晚上,鸽子回到他那里,嘴里叼着一个新拧下来的橄榄叶子,挪亚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圣经·创世记》8:11。从此,鸽子、橄榄枝成了和平的象征。和平在《旧约》中表现为人类肉体生命的健康与安全,物质生活的丰裕美满,竟享天年并平安离世参见周辉:《旧约的和平观念》,载中国人民大学基督教文化研究所主编《基督教文化学刊》第2辑,人民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140-141页。;在《新约》中表现为灵性层面的安宁和完满。道教也把为实现和平所做出的努力视为善行,并作为得道成仙的必要条件。

基督教视和平为与恶作对的善《圣经·箴言》12:20。因而获得了伦理上的意义。早期教父圣奥古斯丁就说:“和平是一种伟大的善,在世俗的人间生活中,除了和平,任何话语都不能令我们这样快乐,任何事物都不能令我们这样热烈地追求;我们发现再也没有比和平更令人欢欣鼓舞的了。”Augustine,TheCityofGodagainstthePagans,EditedbyRWDyson,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8,p933,[古罗马]奥古斯丁《上帝之城》(英文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和平是一个在很多层面要实现的价值,从家庭开始,到各种中间团体、宗教组织,直到国度和国际关系。

道教的“太平”与基督教的“和平”观念的核心是人、社会、自然的整体和谐。《太平经》所描绘的“太平世道”是一种天地人和悦、万物繁生、君臣和睦、阴阳合和、风调雨顺、人与万物各得其所的理想境界。“天地无病而爱人,使五谷万物善以养之也”,“太平者,乃无一伤物,为太平气之为言也。凡事无一伤病者,悉得其处,故为平也。若有一物伤,辄为不平也”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25、398页。基督教的“和平”观念在《圣经》原文中是非常宽泛的,当“和平”一词被用来指称各类人际关系时,它不仅表示国家、民族与阶级之间的和睦相处和势力均衡,而且更表示人与上帝、与他人、与内心之间关系的某种理想状况。《诗篇》曾描述肉身不得安宁的苦状:“因你的恼怒,我的肉无一完全;因我的罪过,我的骨头也不安宁。……我满腰是火,我的肉无一完全。我被压伤,身体疲倦,因心里不安,我就唉哼。”《圣经·诗篇》38:3-8。《创世记》中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不仅向他预言了以色列子民的命运,同时也妥当地安排了亚伯拉罕的归宿:“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圣经·创世记》15:15。在以色列人的观念中,平安与死亡是可以共存的范畴,死亡带给人的不应该是恐慌和畏惧,相反,平安而死实际上是生命意义的大转折,是属灵生命的新开端。《约伯记》中约伯的友人以利法用诗体语言描绘了一幅平安幸福生活的场景,与当时屡遭灾难的义人约伯的苦况形成强烈反差,从而凸现出了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渴望之情:“在饥荒中,他必救你脱离死亡;在争战中,他必救你脱离刀剑的权力。你必被隐藏,不受口舌之害,灾殃临到,你也不惧怕;你遇见灾害饥馑,就必嬉笑,地上的野兽,你也不惧怕。因为你必与田间的石头立约,田里的野兽也必与你和好。你必知道你帐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无所失。也必知道你的后裔将来发达,你的子孙像地上的青草。你必寿高年迈才归坟墓,好像禾捆到时收藏。”《圣经·约伯记》5:20-26。由于《旧约》的和平观念更多地停留在现实层面上,因而它投射在《旧约》社会中的各类人际关系上也更注重尘世间各种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建立,强调订立个人、民族之间的“平安之约”。而道教的“太平观”更深刻,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太平的基础。

道教和基督教的和平观念都是在战争、战乱中升华出来的人类理想。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中对公平、大乐、无灾的太平社会的向往与我国东汉中后期天灾人祸不断、社会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紧密相联。全真道丘处机的和平思想与实践也与当时统治者的大规模征伐而生灵涂炭的社会现实密切相关。而基督教的和平观念的萌生,对弥赛亚和平国度的企盼,在《旧约》是与一个饱尝战争之苦,饱受四周强邻统治,异族压迫,甚至经历一度亡国之痛的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命运息息相关。《新约》中对和平天国的期待,也是与当时基督教产生时受到罗马帝国统治者残酷镇压,处于地下活动状态有关。战争是残酷的,它不仅直接带来生命财产损失,而且更带来了心灵的伤害。正是基于此,无论是道教,还是基督教的和平观念既追求世俗层面的健全,关注生命的安全、不受暴力与灾祸的侵扰,又向往信仰层面的永恒。

(二)反对战争,崇尚和平

反对战争,这是战争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道教、基督教尽管各自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但对和平的期待和对战争的反对却是一致的。

老子早就说过:“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王弼:《道德真经注》,《道藏》第12册,第279页。主张无为、“不争”同上,第274页。、“守中”同上,第273页。“清静为天下正”同上,第283页。提倡“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认为战争的危害是巨大的,“兵不合道”,“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同上,第279页。认为“至诚守善,勿贪兵威”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9页。老子理想的“小国寡民”社会是没有战争,“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王弼:《道德真经注》,《道藏》第12册,第290页。的和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