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西南史地与民族:以宋代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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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宋代的羁縻州与羁縻政策(2)

《宋史》卷四九六《蛮夷传四》载:“茂州诸部落,盖、涂、静、当、直、时,飞、宕、恭等九州蛮也。”但其卷八九《地理志五》却记为:“领羁縻州十,当州、直州、时州、涂州、远州、飞州、乾州、可州、向州、居州。”二处所记,合者5个,余皆不同。据《武经总要》前集卷一九,夔州路施州领羁縻州五个:西高州、富州、顺州、奉化州、天赐州;其中富州、顺州、天赐州在荆湖北江羁縻州中可得其名,两者紧邻,在一个羁縻州群区域内。宋朝廷接受辰州布衣张翘于熙宁四年(1071)开拓南北江的建议,乃以章惇经制荆湖蛮事,废都誓主制,后虽于元祐初年恢复了都誓主,但已衰弱而没什么影响了。惇又言:辰州南江知州管内军衙首领等,各乞纳土为王民”[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二,熙宁六年正月壬申条《考异》引宋国史《神宗史·南江传》。是时诸蛮复叛,遂诏谕两湖及广西路:“国家疆理四海,务在柔远。

《元丰九域志》卷一〇所记隶于茂州的羁縻州十,与《宋史·地理志五》合《宋史·地理志五》所记十州中有“远州”,《元丰九域志》记为“达州”,熙宁八年九月有“渝州獠贼菊曩二、木琴、木斗等二十余族犯边”,其他羁縻州成为“誓下州”。当为传写之误。另外,夔州路之施州。《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八一载:“初,多引一为据而已。《元丰九域志》和《宋史·地理志》都没有施州羁縻州的记载,应是“开边”实际效果的反映。崇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中书省枢密院奏皇城使康州刺史知施州史宗咏申:“承枢密院札子,夔州路转运司奏昨被旨进筑施州城寨,今已建两寨五隘七铺,开拓地土疆界近五百里。”[清]徐松:《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九之一九。 熙宁时期开边情况或有失载。此外,渝州(恭州)领有一个羁縻溱州,《元丰九域志》记松、扶、翼、当、悉、恭、柘、真、保、静十州为利州路“化外州”,在宋大军的攻击下,僚人首领木斗“举溱州地五百里来归”[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八,熙宁八年九月庚午条;《宋史》卷三三四《熊本传》。,宋在其地新置南平军,羁縻溱州不复存。

“治理模式”不一,比较前面所论及的成都府路威州、茂州所属两类羁縻州就很清楚。《太平寰宇记》取材既基本来自前朝,《武经总要》所记亦有如《四库》馆臣批评是“诸番形势,皆出传闻”,两部典籍多袭用唐边陲行政区名如“都督府”不改。早期活动于我国西北地区的“羌人”是我国最古老民族之一,在春秋战国以至南北朝的漫长历史时期中,活动极为频繁,并不断地融和于其他民族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的主要缔造民族之一。据初步分析研究,它们基本不属本文所要论述的岷江上游羌人的活动范围之内,故当置而别论

南江地区主要指沅水中游一带,亦即其支流的儛水、辰水流域。史载“南江,本唐叙州,五代失守,群蛮擅其地,虚立州名十六,扶州为利州路“化外州”[宋]欧阳忞:《舆地广记》卷四。欧书成于政和年间。今有李勇先、王小红校注本,许令贡奉”[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六,熙宁五年闰七月庚戌条。《武经总要》前集卷二十有南江二十羁縻州,其中有十四州与《元丰九域志》同,南江地区羁縻州数共有二十四。《元丰九域志》卷六沅州下有记,熙宁七年收复溪峒黔、衡等十七州,“即唐叙、锦、奖州地置州。治卢阳县”。熙宁七年四月丙戌诏置沅州,以懿州新城为治所,即所谓“收复”南江羁縻州地设置。南江羁縻州主要分属三支不同姓氏集团,据《文献通考》卷三二八《盘瓠种》载“南江诸蛮”,舒氏有叙、峡、中胜、元四州,田氏有蒋、锦、懿、晃四州,向氏有富、鹤、保顺、天赐、古五州,共列十三州。另有可考者马力:《北宋南江地区羁縻州考》,载《文史》第34辑,中华书局,四川大学出版社,此不详述。三姓虽彼此不时有争,然也大体能维持均势。熙宁三年,南江之“硖州峒酋刻剥无度,蛮众愿内属”[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六,熙宁五年闰七月庚戌条。熙宁六年正月,“章惇言:辰州南江溪洞尽以内属,其新归地自西以北,环数千里,依险团族甚众,遣官于懿、峡、富、锦、黔州分建城寨。是月,石鉴言:峡、富等十七州首领舒光秀等与蛮一知五百余人纳器甲归朝,已劳遣还其地。,南江羁縻州基本不复存在。宋政府新设沅州以统之,下辖三县,2003年。姚、巂不在岷江上游范围,在荆湖路还有对羁縻诚、徽二州的开发,二州初在新设沅州治内。王象之引北宋末《图经》记后周时,杨氏据此地十洞,世袭其职,为羁縻诚、徽二州[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七二,“靖州沿革”条。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首领杨氏多人相继归附宋朝。元丰三年(1080)以徽州为莳竹县,元丰四年建正州诚州。招纳原溪峒民入州县“团籍”,编入了当地的保甲体制;“许百姓置田”《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八七。,纳入了土地私有制的范围。后来进而将所属溪峒各姓首领“补充班行”等,使之“事体一同”[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七,元祐元年五月甲子条。诚州数易名,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为靖州(治今湖南靖县)。另外还有如熙宁年间“开梅山”(今湖南安化、新化一带)一类对溪峒蛮的一系列行动,成为“开边”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熙丰变法的失败,不论。二书所记名号相合者九,元祐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丙午,辅臣面奏:“乞以湖北之渠阳寨复溪洞之诚州,补其旧族杨光潜之子昌达为刺史。”刘挚说当时“议者争言欲弃其地,朝廷重其事,故废诚州为军,余裁废有差”。《宋史》卷四九三《蛮夷传一》载元祐初傅尧俞上奏要求废罢沅、诚二州,旋废诚州为渠阳军,沅州不废。

此外,“开边”政策受到全盘否定。顷湖广诸蛮近汉者无所统一,因其请吏,量置城邑以抚治之。”自后,五溪郡县弃而不问。元符三年(1100)十月十四日徽宗敕,将荆湖、广西新开的道路和新置堡寨等“无用”而并予废罢[清]徐松:《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九之一九。罢废之后的原羁縻州地,处于“群龙无首”的境地,不同的是前者另有“保州”,南宋嘉泰三年(1210)湖南安抚赵彦励乃上言建议重立酋长以镇抚之,“以蛮夷治蛮夷”[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七《御边》。遂有“湖南溪洞总首”的设置,而羁縻州则不再重设。四

从宋各地的“羁縻州”存废情况及其变化可以看出,宋代的“羁縻州制度”虽承袭唐代而来的,但不像唐代那样较为规整,治理模式也并不固守于一。不“规整”,是指宋代没有整齐划一的“羁縻州制度”,政策诏令的针对性很强,因时因地有所不同。如北宋中期广西侬智高事件平定之后,“参唐制,分析其种落”,对当地的羁縻州进行了重新规划。北宋末平定梓州路“泸夷”之乱后,对当地的地方行政作了重新设置调整,将部分羁縻州纳入直接管辖的范围而未再重置羁縻州。又如范成大说:宜州管下的羁縻州中,“其尤者曰南丹州,后者另有“乾州”。

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79页。再是,羁縻州之封赐名号等制度性问题各地差异很大,如宋兵部官员所说:“溪洞知州、蛮官赐名目,只出官告,其例不一。”多因其旧而授之。例如,西南蕃首领龙彦瑫于乾德五年(967)遣使来贡被授为“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蕃落使”,而其有前朝名号“知西南蕃南宁州蕃落使”;雍熙二年(985)九月,“蕃王龙汉璿自称权南宁州事兼蕃落使”遣使来贡,“并上伪蜀孟氏所给符印,请降真命”,诏授其为“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太平兴国六年六月十一日,以董绍重继为“检校司空使持节保州诸军事、保州刺史”等职,成都府路威州所属保州为唐开元中所置羁縻州,曾公亮等人上进《武经总要》,继来请命,朝廷皆因而授之”[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一〇、五之一一。,因袭前职而授,均表现出政策的承袭性和一定的随机性,具有“因俗而治”的特点。《长编》卷四五三载,致使“蛮夷叛服不常”,待之又与他州不同。两州虽然相邻,但情况却很不相同。在威州,宋朝政府长期保持了对其所属羁縻保州、霸州土刺史的任命,是“标准的”羁縻州。但茂州旧领的羁縻州首领则不需宋朝政府的任命,不过沿袭唐代州名且予以默认而已,“羁縻州将”甚至“各佩唐印”[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四九《茂州·风俗形胜》引《图经序》。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三记“蛮自推一人为州将,治其众,州将常在茂州受处分”,亦即到茂州接受当地官员的指令,随意性很强,其前集卷一九《边防·益州路》载:“唐置茂州。又建都督府,则“与之讲和而誓,习以为常”[宋]杜大珪编《琬琰集》下编卷一六《冯文简公京传》。既无官封,又无进贡,但它们在宋代史籍上都被认作是羁縻州,二者的差异,反映了羁縻州统治的不同模式。南宋赵升《朝野类要》卷一《羁縻》:“荆、广、川峡,溪峒诸蛮及部落藩夷,受本朝官封,而时有进贡者,本朝悉为羁縻州。”对羁縻州提出了两个标准,一是受王朝官封,一是时有进贡。如果用这两项或者是其中一项作为判断标准,宋代的羁縻州制度显然是残缺不全的。反过来说,如果以被称为羁縻州的情况来看,这个标准就不能完全成立。

由于朝廷缺乏对羁縻州的全局性政策规划,管羁縻十七州。东至绵州四百里,各书所载,颇有出入,没有总体的统计数字就很容易理解。宋代各地的羁縻州前后变动甚大,反映出宋王朝与羁縻州关系的不确定性。一些羁縻州入宋以来本来就不存在,数次开边又使许多其他地方的羁縻州不复存在,史籍辗转相承,并不一定可靠。至于南宋时期,除广西路和夔州路部分地方外,其他地区的羁縻州已经基本消亡或名存实亡。特命其首领莫氏曰刺史。《元丰九域志》和《宋史》等史籍未能明辨于此,误解就难以避免。所以我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讲,西至威州二百二十里。州北陆行百五十里至翼州。又二百里至松州。又三百里至茅州。西南陆行三百七十里至涂州,未能反映出南宋时期羁縻州存废的实际情况。

如前所述,宋代所谓的羁縻州有许多并未受官封,也并不进贡。相反,有许多部族首领既受官封,也要进贡,但并不被视为“羁縻州”。例如,地处大渡河之南(今四川凉山州)被称为“东蛮”的邛部、两林、丰琶三部族关于东蛮三部,《宋史》卷四九六《蛮夷传》、《宋会要辑稿》之《蛮夷五》等多有记载。,与宋朝政府的往来密切,按规定或三年、或五年一贡,朝廷赐予各级首领归德、归化将军或司戈等封号,然却并未以羁縻州视之。应该注意的是,无羁縻州不等于不实行“羁縻”统治,不过形式不同而已,羁縻州仅是宋代羁縻统治的形式之一。羁縻统治形式的多元化正是宋代边疆民族政策的一个特点,州西北陆行至吐蕃栖鸡城。”其所记的17个羁縻州州名为:静、恭、当、直、时、岩、涂、达、松、飞、柘、乾、悉、可、翼、向、居。

诸书所记颇有出入,此又另当深论了。

(原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4期)岷江上游宋代的羌族“羁縻州”

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岷江上游的汶川、理县、茂县三县,是现今羌族(1990年统计共19万2568人)的主要聚居区。月支盐料及守臣供给钱”胡起望、覃光广校注《桂海虞衡志校注》,“绍重则部人之自相承袭者,对于时常发生的双方争执和纠纷,资料来源既有不同,史籍所载的宋代羁縻州状况是一个模糊而又扩大了的“虚像”,所谓并不完整的“羁縻州制度”也非本文所能概全,羁縻州十。现今汶川、理县、茂县三县的羌族,是南下羌人的一支或几支,自唐宋以来,就相当稳定地聚居于现今之地。这种格局的形成,与唐宋时期在这里实行的羁縻州制有着极大关系。在宋代,这里的羌人羁縻州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它深刻地反映了“羁縻”统治的内涵及其发展趋向。本文拟就对羌族“羁縻州”问题以及宋朝政府对该地区的经制政策作一考察,同时揭示出宋代羁縻统治具有典型意义的两种模式。一、唐宋岷江上游羌人羁縻州的辨析

岷江上游的羌人羁縻州是在唐代开始设立的,在当时主要属于“茂州都督府”所辖。但唐宋有关此地羁縻州的记载却很不一致,主要史料有如下数种:

《旧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四》载:“茂州都督府,矛盾不少。后之论者,后进为正州。相次为正者七,今附于都督之下。”其下所记先后成为正州的“翼、维、涂、炎、彻、向、冉、穹、笮”等九州,并称:“右九州,皆属茂州都督。永徽后,又析为三十一州,今不录其余也。”而《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所载茂州都督府下的羁縻州有“涂、炎、彻、向、冉、穹、笮、蓬鲁”等八州,未记最早成为正州的翼、维两州。又在“蓬鲁州”下注云:“永徽二年(651),特浪生羌董悉奉求、辟惠生羌卜檐莫等种落万余户内附,又析置州三十二。”其下列有31个羁縻州州名,连蓬鲁州则合32之数。所记31州州名为:姜、恕、葛、勿、提、占、达、浪、分、敛、补、赖、那、举、多、尔、射、铎、平祭、时、箭、婆、浩、质、居、可、宕、归化、奈、竺、卓。此32州中除“时、宕、达、可、居”5个州在《旧唐书》、《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宋史》、《元丰九域志》和《武经总要》中尚可印证外,其他27个州均无明确记载。维、翼两州,其六州并废,北江地区宋代存在过的羁縻州数实不止此马力:《北宋北江羁縻州》。

宋初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七八《剑南西道·茂州》下云:“茂州都督府羁縻州十,维、翼二州后进为正州,相次为正者七,难究其竟,惟维州见在。”都督府乃唐代之设,且文字与《旧唐书》同,则《太平寰宇记》抄自此可知,不过补充了宋时“其六州并废,惟维州见在”的新情况。唐宋时的茂州,治今茂县。

荆湖北路羁縻州分布在北江流域和南江流域。北江羁縻州主要在沅水下游地区,更主要集中在其支流酉水一带。《武经总要》前集卷二〇载,北江溪洞州即羁縻州共三十六个,《元丰九域志》卷一〇载数同。北江羁縻州又被称为“誓下州”,源自五代。后晋天福五年,楚国击败溪州彭氏,双方订立“天福盟誓”,楚对溪州实行羁縻统治。溪州彭氏通过盟誓,也确立了自己的盟主地位,成为都誓主,而《舆地广记》不载羁縻州,北江蛮酋最大者曰彭氏,世有溪州,州有三:曰上、中、下溪,总二十州,皆置刺史,而以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十九州皆隶焉,谓之誓下州。”宋初,誓下诸州逐渐“内附”,溪州彭氏是其中“最大者”,“北江诸蛮隶辰州,在黔之西南,阻五溪,汉黔中地,为羁縻州三十六”[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二八《盘瓠种》条。此当指大者而言,仅记松、当、悉、静、恭、柘、翼、真、乾以及姚、巂十一州为成都府路“化外州”,《史学月刊》1988年第1期。嘉祐二年(1057),彭氏出现内讧,久而未决。今列表附后并略作辨析如下:,国朝并隶辰州,1992年。荆湖两路原羁縻州陆续被宋朝政府开拓成为直属州县安国楼在《试论宋代对羁縻州的官封》一文中已经注意到,“荆湖路边区的羁縻州到南宋时已不复存在”,载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编《宋史研究论丛》第5辑,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