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古文字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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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文字的构造

§§§第一节文字出于巫卜说

巫师是古代的知识分子,文字应当是他们首先发明创造的,也是由他们掌握的。他们在奴隶社会中也是奴隶,因为他们的知识逐渐得到奴隶主信任,逐渐由奴隶的最上阶层上升,转化而为统治阶级。越往后他们的人数越多,分工也愈密,有巫、卜、祝、筮,医也是他们所掌管的职务。他们的工作是事神,假托神明,说是可以前知;所以他们一定要掌握丰富的社会经验及物质变化的原理原则,才能够使他们的预言不至于完全不能实现。要把这些丰富的知识传下去,要使其对社会的观察愈加精密,判断愈加神奇,就一定需要作一些记录,所以文字和记录是他们所迫切需要的,因此,文字就由他们这个阶层中产生。

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在中国境内与汉文系统不同的文字,如摩些文、水家文都属于象形文字系统,他们的文字,祈祷的经典和历史的记载都掌握在本族巫师手中,他们被称为笔母或东巴,汉语称为巫或端公。又如西藏佛教的文字经典,也都掌握在喇嘛手中。以彼例此,汉文也不会例外,甲骨文字的发现,更证实了这一点。

甲骨文是由卜人(巫师的一种)所掌握的,商王有事问神,卜人每事都为之占卜,并记录下来,看看是否有效验。在全部甲骨文中,90%以上都是问卜的。商王的出行、打猎、生子、疾病种种日常的事情都要问卜,古代卜与生活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历来相传仓颉始造文字,若果真如此,那仓颉应是巫阶层中的一员。文字也不是他一人所能创造,当是巫阶层中,巫师世代相传,不断地加以发展才完成的。在文字开始创造的过程中,当时并没有字典,使人们根据它来识字,因此,写出的字形必然是当时容易认识,让人一见即可了解,不必多加解释的。为了认识文字、书写文字的方便,一定要求笔画简单,形体固定,这是文字创造的基本条件。

从汉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字只能是巫师创造的,要不是巫师,当时也没有人能认识、了解那些字。如最早占卜是用兽的肩胛骨,是在打猎、畜牧的社会中,利用吃剩的骨头。肩胛骨的形象有诸形,均见于甲骨文中,这像一个骨版,可以在上面记事。骨版很薄,用火一烧,就爆裂而出现坼纹,适合于卜筮之用。故甲骨文乩字、、,即卜问之意;,即钻凿之意。后在这些字的基础上再加以简化,如凡字()可以作为版字、风字,就是把骨版的形状加以简化。又如用字,、、就是在骨版上加个卜字,骨版经过卜就是用过了的,用字即会此意,这种意义除了巫卜,别人是不能了解的。

卜字也是象形,骨版经过钻、凿、烧之后就有这种坼纹,坼纹也只有在骨版上才能看到。比卜字更复杂的还有兆字,这是因为当时每事必卜问一次,一次是正面问,一次是反面问,在出现坼纹后,要作一曲线把它们连系起来,这就是兆,后兆字又引申来表示范围、区域或预兆,这样复杂的意义,除了卜人之外,当时谁能知道呢?

卜要看卦象,需要有丰富的经验,算是比较复杂的方法。占卜中较简单的方法是筮。筮是用50根蓍草分单双数,每分一次为爻,分六次为六爻,算作一卦。在《易经》上把每一卦的吉凶晦吝都固定下来了,这是卜法的进一步发展和简单化。后来的牙牌数、金数卦以及庙宇中的签都是属于这个系统的。在甲骨文中也表现了这种现象,如爻字像蓍草交横形;(学)字像双手捧爻形,巫师教下一代的卜人从简单的卜法学就是“学”。因而在巫师就有固定的卜筮书以及其他的事神经典,中国的文字也就在他们这个阶层中逐渐增加和发展起来。

先秦的儒家最初可能与巫卜的关系很密切,在《仪礼》、《礼记》上记着凡丧事、相礼等仪式都由儒来主持,这可能是由祝发展来的。儒字的偏旁从需,“而”字与“大”字形近,“大”像人形,上从雨,因巫的法术与洗礼不可分,儒字即表示人受洗礼或使用法水之意。甲骨文有儒字作,意义与需字完全相同。后来说儒的意思是柔弱,这是完全靠不住的。

儒在春秋时代属于士阶层。古代的士是武士,亦即甲士,他们要受许多优待。春秋时是长子继承制,有时士要经过挑选,因而有许多士的子弟不能继承作武士,他们要为统治者服务,于是转业成为官吏卜祝,渐与巫卜接触而学到了文字。掌握巫师阶层手中的文字,经过儒家的传播就为人民群众所普遍使用,此后一般人就利用文字来记载歌谣、历史和各方面的知识,这只能发生在士阶层转化,儒家兴起之后。中国学术的蓬勃发展,与儒家兴起的时代可以说是同时的,这就为当时学术蓬勃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二节文字的孳乳

文与字在古代所指是不同的,《说文》序说:“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段注说:“文”是独体,是不可分割的;“字”是两个“文”的合体。《说文》序又说:“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段注说:“孳者汲汲生也。人及鸟生子曰乳。寖犹渐也。字者乳也。”古代没有“文字”的名称,通名为“文”。秦汉以后文与字连称的情况出现,文与字的区别渐渐消失,所以我们这门课程为“古文字学”。

最原始的象形文字都是具体的东西,如像人、动物、植物、器物等形,这些皆是由图画逐渐简化来的。如从信阳楚墓出土的锦瑟上的图画,便可看出文字的原始形象。为了便于书写,四足兽只画两足,人画侧面,由固定而趋于简化,就是最早的象形文字,如人()、犬()、豕()、()、木()、戈()、矛(《毛公鼎》字偏旁)、旅(同上)、卜()等。在象形文字的基础上,进一步就可把有些抽象的概念用文字表达出来,如上、下等。人的许多复杂动作也可用文字来表示,于是文字逐渐增多,这类多属于会意字,如人站在地上为立(),捕鸟在手为获(),人荷戈为伐(),人负囊橐为重(),人腋下中箭为疾()等,这类字的数目大大地超过原有的象形文字,这里只是略举几个例子。

在象形字上加简单的符号,也可发展出许多新字,如刃(),像刀有刃,亦()像人臂掖之形,旦()像日初出未离地平面之形,昔()表示日在丘陵之下。后来这些字也渐成为不可分割的独体字,这些都是象形文字的基本字,属于“文”这一类。

再进一步就是重文会意,如二人站在一起为并,二木为林;三合的如邕,三木为森,三火为焱,三马为,三牛为犇等。这些字仍然不可分割,需要会合才能见意,分开后它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此外还有一些会意字,如不正为歪,不用为甭。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载广西有许多俗字,如不长为矮等。

汉字后来发展到以形声字为主,这类字是以声为主,而注某类形于旁,如都邑、地名等皆是如此。例如郑字是以奠为主而注邑于旁,有时不注,如金文作奠,亦知其为地名。从象形发展到音符,这是象形文字最高的发展阶段,文字于是才能适应新发生的事物而不断创造,随时随地产生新字。汉字最主要的造字条例是形声,此类字约占总字数的90%。

汉字一直在创造过程中,古今各地人都在造字。在《说文》的或体字中,古文与大篆的差别是地区的不同,大篆与小篆的差别是时间的不同,但或体字的产生,多半是因为地区的不同。汉字中有的一字数音或一字数义,后来要加以区别,这也使文字逐渐孳乳增加。我们日常用的不过三四千字,而《康熙字典》就有四万多字,那些不常见或重复的,大多就是这类孳乳字。如左、右二字最初写作、,后均加口作、,今左字又从工作。左字古或写作,后此字变为差字,因古代尚右,左边要差些。

在形声字发达后,后人觉得原来的一些象形字和会意字的意义不明显,于是另加偏旁,新造一字。如网字本像网形,后加亡字作声符而成罔,后来加纟作形旁而成,一字变成了三字。又字本像仓廪形,后加禾作,后再加广作,也是一字变三字。如豆字本像高足器,因制作的原料不同,后瓦豆谓之登,木作的则加木旁作(见《说文》)。盘字也因作器的质料不同,或从木,或从金,或从皿。又字本会手持穗之意,但后来又造穗字。上举的例子说明了在形声字发展后,文字大量增多。

有几种读音的字,或因语言变化,或因兼含数义,后来都造新字以作区别。如来字本像麦形,后用为来往的来而另造麦字。麦与牟读音稍有不同,但古声都属明母,都像来形,而后来又造字(更后又有穆字,也是像麦形)。因语音不同,一物遂有二种象形字。

又如、亨、烹,古代是一个字读三种音,后来则分成此三个字以适应需要。隹与鸟本来都像鸟形,后也分化成两个字。宜与俎本是一个字,甲骨文作或,像置肉于俎之形,可能当时有两种读音,后来就分化为二字。又如专与惠,一是形容转动,一是表示纺成的线,原是一字作,因有两种读音和意义,后专字就加手表转动作。马辔的辔字甲骨文作,也像纺线之形,石鼓文作,《说文》作辔,中间讹变成车是错的。由字就产生出了惠、专、辔三个字。像这样的孳生分化也是文字孳乳的条例之一。

§§§第三节六书说的来源及其批判

六书是我国西汉时代许多研究小学的学者从中国象形形声系统的汉字中,归纳出来的文字构造条例。所谓小学最初原是指认识文字,原来和现在的小学意义完全相同,就是九岁至成年以前的学习。小学书就是识字的课本,后来的学者根据这些课本加以研究,归纳出文字构造的条例,成为研究文字的学问,因而也就称为小学,这个小学的内容就是我们现在的文字学了。许慎《说文》序说:“孝宣时,召通仓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这时小学因为受到皇帝的重视,聚集了小学家百多人到未央廷中讲论,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把文字学的研究工作推进了一步,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根基。

六书的名称首见于《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之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即所谓礼乐射驭书数。“书”不过是包括认字写字,是六艺之一,是小学中国子(士)所受的基本训练,不会讲到高深的文字学原理,六艺中的其他部分也不是讲原理的。在《汉书·艺文志》序中才首先提出保氏教国子以六书的具体内容:“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此处所谈到的虽然是东汉班固的说法,但他必然根据了西汉时爰礼等在未央廷中解说文字所遗留下来的记载,故恰好产生于上述事件之后。

稍晚,郑众在《周礼》注中,对六书的名称又加以修正,成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到许慎的《说文解字》叙中才把这个名词作了最后的确定。他说六书是: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许慎在每书下面各举二字作例,使六书的意义更加明显。他的六书说为后代解释文字者所承用,直到现在。

许慎所提出的六条条例,可以把我国正规的汉字从创造、发展到应用都包括进去,是比较完备的条例,几千年来为中国研究文字学的学者所承用不废,没有能超出这个范围的。

但在许慎的六书说中,把文字构造的原理原则与人们对文字的解释运用(如转注假借)混列在一起,没有分开,这是不恰当的。不仅如此,又因我国象形文字系统是约定俗成,有些字是有意创造的,合乎这些规则;有些字因约定俗成之故,不一定要遵守这些条例,往往以讹传讹,互相承用,形近、声近也就变成文字创造的一种条例,尽管这是不规则的,但这也是中国文字发展的一途,如果不把这个条例包括进去,仅凭六书说是概括不完的。

文字的构造,各部分的分量不同。如象形字比较简单,容易识别,而指事字与会意字乃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两部分文字的字数虽不多,但意义复杂,指事与会意的界限也不容易分别。这两类字在合体象形与象形字加附加符号之间,条例不像象形与形声那样简单清楚。

谐声字是中国汉字发展中的主要部分,在后来的文字中,约占总数的90%以上,即使在最早的甲骨文字中,也占着相当大的数量。《说文》中的字,据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一书中的统计是:指事125字,象形364字,会意1167字,形声7697字。又梁启超在《发音上研究中国之源》一文中说:“《说文》万五百十六字,形声之字八千四百零七,象形、指事、会意之字,合计仅一千有奇,其兼谐声者尚三之一,依声假借而蜕变其本义者亦三之一,然则中国之字虽谓什之九属于声系焉可也。”他们统计的数目虽不一定可靠,界限也不一定明确,但可以看出形声字在文字总数中一个大致的比例与其发展路径。由衍形到衍声是汉字正当的发展道路,是通往拼音的一个过渡阶段。在谐声字中,因时代先后不同之故,读法与排列的体例都是不纯的,最后才固定成为右文。

贾公彦在《周礼》疏中,把形声字归纳成为六类:

(1)左形右声江河

(2)右形左声鸠鸽

(3)上形下声草藻

(4)上声下形婆娑

(5)外形内声圃国

(6)外声内形闻问

中国文字的发展是根据习惯沿用,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则可以遵守,所以使人们认识困难、书写困难、使用困难。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一般人不能再费许多时间来学习这种困难的文字,所以汉字一定要拼音化,才能适应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需要。

中国的汉字已经为人民使用了三千多年,中国祖先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的知识,和各方面的丰富经验,都由它记载流传下来了,这在世界文化中是一份丰富的财宝。要把我国过去的书籍全部译成拼音文字是不可能的,我们将来一定需要一部分人来整理我国丰富的宝藏,这就是必需掌握文字构造的原理原则,而古文字学就是打开这个学术宝藏的钥匙。因此,古文字学的学习,在目前的地位更加重要。我们要把六书说加以修订,使它更加完善,我们才能更好地去运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