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正说孙子兵法(大众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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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上兵伐谋——正说《谋攻篇》(3)

[2]全军为上,破军次之:意为能使敌人的“军”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军”则略逊一筹。以下“全旅”、“破旅”,“全卒”、“破卒”,“全伍”、“破伍”等句,也是这一观点的不同表述。军,本义为驻屯,后来泛指军队,也是军队的一个编制单位。此处当是后义。《周礼·地官·小司徒》:“五旅为师,五师为军。”郑玄注:“军,万二千五百人。”但春秋战国时各国军队编制不尽相同,故文献中“军”的编制人数也各有差异。

[3]全旅为上,破旅次之:旅,古代军队编制单位。通常以五百人为一旅。《左传·哀公元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杜预注:“五百人为旅。”

[4]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卒,古代军队编制单位。《左传》杜预注:“百人为卒。”但春秋齐国之“卒”则为二百人。《管子·小匡》:“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

[5]伍:古代军队最基本的编制单位,《周礼·地官·乡大夫》:“五人为伍。”按,古代各种军队编制均是从伍法起源,如10人制的什,25人制的两,50人制的小戎或队,100人或200人的卒,都是从伍进上去的。伍可按前、中、后成“列”,也可按左、右、前、后、中成方阵。可见,“伍”是决定古代队形编制(阵法)的最基本要素。(参见李零:《吴孙子发微》,49页。)

[6]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善,好、高明之意。此句张预注曰:“战而能胜,必多杀伤,故曰非善。”

[7]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屈,屈服、降服,用作使动。张预注:“明赏罚,信号令,完器械,练士卒,暴其所长,使敌从风而靡,则为大善。”这是对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主张之实现条件及效果的妥切阐述。

故上兵伐谋[1],其次伐交[2],其次伐兵[3],其下攻城;攻城之法[4],为不得已[5]。修橹辒[6],具器械[7],三月而后成,距[8],又三月而后已[9]。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10],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11],此攻之灾也[12]。

【注释】

[1]上兵伐谋:上兵,上乘的用兵之法。张预注:“兵之上也。”伐,进攻、攻打。谋,谋略。伐谋,以谋略攻敌赢得胜利。此句意为:用兵的最高境界是用谋略胜敌。梅尧臣注:“以智胜。”

[2]伐交:交,交合,两军对峙示威。曹操注:“将合也。”伐交,在两军阵势已列,战衅将开之际,向敌显示己方的严整军容、强大实力,震慑对手,吓阻敌人,从而使敌人丧失斗志和信心,被迫退兵或无奈投降。即所谓“以威胜”(梅尧臣注)。

[3]伐兵:通过军队间交锋一决胜负。兵,此处指进行野战。梅尧臣注云:“以力胜。”

[4]法:途径、手段的意思。

[5]为不得已:言实出无奈而为之。

[6]修橹辒:制造大盾和攻城的四轮大车。修,制作、建造,曹操注:“治也。”橹,曹操注:“大楯也”,即藤革等材料制成的大盾牌。一说,橹即“楼橹”,一种攻城用的器具。 辒,攻城用的四轮大车,用大木制成,外蒙生牛皮,可以容纳兵士十余人。杜牧注:“排大木为之,上蒙以生牛皮,下可以容十人,往来运土填堑,木石所不能伤。”

[7]具器械:准备攻城用的各种器械。具,准备,《左传·隐公元年》:“缮甲兵,具卒乘。”器械,曹操注:“机关攻守之总名,飞楼、云梯之属。”

[8]距 :为攻城做准备而堆积的高出城墙的土山。曹操注:“距者, 土积高而前,以附其城。”距,依杨丙安《孙子会笺》说,“距”与“拒”相通,皆有“备”、“治”之义,故可理解为准备。 ,小土山。武经本作“堙”,义同。

[9]已:完成、竣工之意。

[10]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胜,克制、制服。《国语·晋语四》:“尊明胜患,智也。”忿,愤懑、恼怒。蚁附之,指驱使士兵像蚂蚁一般爬梯攻城。

[11]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士,士卒。杀士三分之一,言使三分之一的士卒被杀。拔,攻占城邑或军事据点。曹操注:“将忿不得攻器成,而使士卒缘城而上,如蚁之缘墙,必杀伤士卒也。”

[12]此攻之灾也:攻,此处特指攻城。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1],拔人之城而非攻也[2],毁人之国而非久也[3]。必以全争于天下[4],故兵不顿而利可全[5],此谋攻之法也[6]。

【注释】

[1]屈人之兵而非战也:言不采用直接交战的办法而迫使敌人屈服。张预注:“或破其计,或败其交,或绝其粮,或断其路,则可不战而服之。”

[2]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意为夺取敌人的城池而不靠硬攻的办法。

[3]毁人之国而非久也:非久,不旷日持久。指灭亡敌人之国而无须旷日持久。曹操注:“毁灭人国不久露师也。”

[4]必以全争于天下:全,即上言“全国”、“全军”、“全旅”、“全卒”、“全伍”之“全”。此句意为一定要根据全胜的战略争胜于天下。

[5]故兵不顿而利可全:顿,同“钝”,指疲惫、受挫折。利,利益。全,保全、万全。

[6]此谋攻之法也:这就是以谋略胜敌的最高原则。法,原则、宗旨。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1],五则攻之[2],倍则分之[3],敌则能战之[4],少则能逃之[5],不若则能避之[6]。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7]。

【注释】

[1]十则围之:兵力十倍于敌就包围敌人。曹操注:“以十敌一,则围之。”

[2]五则攻之:兵力五倍于敌就主动向它发起进攻。

[3]倍则分之:倍,加倍。分,分散。有一倍于敌的兵力,就设法分散敌人,造成局部上的更大优势。

[4]敌则能战之:敌,《尔雅·释诂》:“匹也”,指兵力相等,势均力敌。《战国策·秦五》:“四国之兵敌。”高诱注:“强弱等也。”能,乃、则的意思,此处与“则”合用,以加重语气。此句言如果敌我力量相当,则当敢于抗击、对峙。

[5]少则能逃之:少,兵力少。逃,退却、躲避。

[6]不若则能避之:不若,不如;指实际力量不如敌人。

[7]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小敌,弱小的军队。之,若、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楚之无恶,除备而盟。”坚,坚定、强硬,此处指固守硬拼。大敌,强大的敌军。擒,捉拿,此处指俘虏。此句通常的解释是小不能够勉强敌大。李筌注:“小敌不量力而坚战者,必为大敌所擒也。”但亦有人认为,此句可释为:小的对手如果能集中兵力,即使大的对手也可擒获(《吴孙子发微》)。

夫将者,国之辅也[1],辅周则国必强[2],辅隙则国必弱[3]。

【注释】

[1]国之辅也:国,指国君。辅,原意为辅木,《左传·僖公五年》:“辅车相依。”孔颖达疏:“盖辅车一处分为二名耳,辅为外表,车为内骨,故云相依也。”这里引申为辅助、佐辅。

[2]辅周则国必强:言辅助周密、相依无间国家就强盛。周,周密。

[3]辅隙则国必弱:辅助有缺陷则国家必弱。隙,缝隙,此处指有缺陷、不周全。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1]: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2],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3]。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4],则军士惑矣[5]。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6],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7]。

【注释】

[1]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患,危害、贻害。三,指三类情况、三种做法。

[2]谓之进:谓,告诉。此处是命令的意思。《诗·小雅·出车》:“自天子所,谓我来矣。”郑玄笺曰:“以王命召己,将使为将帅也。”可资参证。谓之进,犹言“使(命令)之进”。

[3]是谓縻军:这叫做束缚军队。縻,束缚、羁縻。

[4]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梅尧臣注曰:“不知治军之务而参其政。”三军,泛指军队。周时一些大的诸侯国设三军,有的为上、中、下三军,有的为左、中、右三军。同,共。此处是参与、干预、干涉的意思。政,政务。这里专指军队的行政事务。

[5]军士惑矣:军士,指军队的吏卒。惑,迷惑、困惑。

[6]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此句意谓不知军队行动的权变灵活性质,而直接干预军队的指挥。权,权变、机动。任,指挥、统率。《左传·僖公十五年》:“重怒难任。”杜预注:“任,当也。”

[7]是谓乱军引胜:梅尧臣注曰:“自乱其军,自去其胜。”最合文意。乱军,扰乱军队。引,去、却、失的意思。《礼记·玉藻》“引而去”,郑玄注:“引,郤也。”“郤”同“却”。引胜,即却胜。一说“引”为引导、导致之意,引胜即导致敌人胜利。此说虽可通,但孙子此处实就己方军情发议,故应以前说为善。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1];上下同欲者胜[2];以虞待不虞者胜[3];将能而君不御者胜[4]。此五者,知胜之道也[5]。

【注释】

[1]识众寡之用者胜:能善于根据双方兵力对比情况而采取正确战法,就可以取胜。众寡,指兵力多少。

[2]上下同欲者胜:上下同心协力的能够获胜。同欲,意愿一致,指齐心协力。

[3]以虞待不虞者胜:自己有准备对付没有准备之敌则能得胜。虞,有准备、有戒备。

[4]将能而君不御者胜:将帅有才能而国君不加掣肘的能够获胜。杜佑注:“将既精能晓练兵势,君能专任事不从中御。”能,贤能、有才能。御,原意为驾驭,这里指牵制、制约。

[5]知胜之道也:认识、把握胜利的规律。道,规律、方法。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1];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2];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注释】

[1]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孟氏注曰:“审知彼己强弱之势,虽百战,实无危殆。”殆,危险。

[2]一胜一负:杜佑注:“胜负各半。”指无必胜之把握。

【译文】

孙子说:一般的战争指导法则是,使敌国举国降服为上策,而击破敌国就略逊一筹;使敌人全“军”完整地降服为上策,而击溃敌人的“军”就略逊一筹;使敌人全“旅”完整地降服为上策,而打垮敌人的“旅”就略逊一筹;使敌人的“卒”完整地降服为上策,而击败敌人的“卒”就略逊一筹;使敌人的“伍”完整地降服为上策,而击败敌人的“伍”就略逊一筹。因此,百战百胜,并不就是高明中最高明的;不经交战而能使敌人屈服,这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

所以,用兵的上策是运用谋略战胜敌人,其次是用兵威慑服敌人,再次是击败敌人的军队,下策就是攻打敌人的城池。选择攻城的做法实出于迫不得已。制造攻城的大盾和四轮大车,准备攻城的器械,要费时数月才能完成;而构筑用于攻城的土山,又要花费几个月时间才能竣工。将帅克制不住自己愤怒的情绪,驱使士卒像蚂蚁一样去爬梯攻城,结果士卒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城池却仍旧未能攻克。这就是攻城所带来的灾难。

所以,善于用兵的人,使敌人屈服而不是靠交战,攻占敌人的城池而不是靠强攻,毁灭敌人的国家而不是靠久战。一定要用全胜的方略争胜于天下。所以,自己的军队不至于疲惫受挫,而胜利却能够圆满实现,这就是以谋略胜敌的原则。

用兵的原则是,拥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包围敌人,拥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进攻敌人,拥有两倍于敌的兵力就设法分散敌人,兵力与敌相等就要努力抗击敌人,兵力少于敌人就要实施退却,兵力弱于敌人就要避免决战。所以,弱小的军队如果一味坚守硬拼,就势必沦为强大敌人的俘虏。

将帅是国君的辅佐。辅助周密,国家就一定强盛;辅助有缺陷,国家就一定衰弱。

国君危害军事行动的情况有以下三种:不了解军队不能前进而硬使军队前进,不了解军队不能后退而硬令军队后退,这叫做束缚军队。不了解军队的内部事务,而去干预军队的行政,就会使得将士迷惑;不懂得作战上的权宜机变,而去干涉军队的指挥,就会使得将士产生疑虑。军队既迷惑又存有疑虑,那么诸侯列国乘机进犯的灾难也就随之降临了。这就叫做自乱其军,自寻败亡。

预知胜利的情况共有五种:知道可以同敌人打或不可以同敌人打的,能够胜利;了解多兵和少兵的不同用法的,能够胜利;全军上下意愿一致的,能够胜利;以有备之己对付无备之敌的,能够胜利;将帅有才能而国君不加掣肘的,能够胜利。凡此五项,就是预知胜负的方法。

所以说,既了解敌人,又了解自己,那么打上百仗都不会有任何危险;虽不了解敌人,但却了解自己,那么,有时能胜利,有时会失败;既不了解敌人,又不了解自己,那么每次用兵都必然会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