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治蜀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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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当代四川城市 金融与科技体制改革的探索(2)

1980年5月,四川省政府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银行体制改革试点意见的报告》,提出了四川省银行体制改革的十大内容:改革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放好中短期设备贷款;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和改进商业贷款办法;改进结算和“托收承付”结算;改进现金管理以及加强经济核算;实行利润留成和费用包干;建立职工奖励制度等等。《报告》还提出了银行体制改革的六条标准,要求银行系统遵照执行。

80年代中期,随着全省各行各业的改革逐步深化,市场化程度逐步加深,形势要求建立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体制。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央行地位,央行与其他央行的关系。为建立新的银行体系定下了原则。随后,四川省成立了四川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都按照中央的决定进行了调整。1985年,建立资金市场的需要显得非常突出。四川省在开展资金横向融通,建立短期资金拆借市场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最有意义的是允许成立了一些城市信用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允许进行股票、债券等社会集资活动。1985年2月,具有城市信用合作社性质的民间金融机构——汇通金融公司在成都诞生,这是由四川省青年财政金融研究协会的一些中青年金融研究者创办的。次年更名为汇通城市合作银行,成为全国第一家民间股份制小型商业银行,开金融机构民营之先河。

四四川领先进行科技体制改革

四川是全国较早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的省份。1979年初,四川就开始尝试改革科技体制。当时,四川采用了三种方式进行改革: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实行农业技术联产责任制、厂矿企业办科研。

四川扩大科研机构的自主权,仍然采用先试点、再推广的一贯方法进行。1979年选择了重庆等地的一部分科研单位试点,经过总结,形成了思路和方法。1980年1月,四川省政府批转了省科委等单位《关于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的试行意见》,要求在全省科研单位普遍试行扩大自主权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科研单位通过承接外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服务来组织经济收入;其收入用于适合本单位的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层和奖励基金;加强经济核算,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必要的管理制度。随后,省政府又陆续发出四个有关文件,将科技体制改革引向深入,确立了科研单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地位。

1979年春,有人从安徽来到四川内江,与内江(椑)南公社的七个生产队签订包种西瓜的合同,定下包种的土地、亩产数量、年终分红的条款。同年春,简阳县新合公社在推广杂交稻时,推行了由农民、技术人员与生产队作业组签订技术联产合同的方法,实行定人员、定面积、定任务、定产量、定报酬、超奖短赔的“五定一奖赔”制度,效果很好。这些就是农业技术联产责任制的雏形。后来,农业技术联产责任制就在农村中广泛实行起来。

1979年,四川省在全省推广了自贡东新电碳厂“厂办科研”的经验。自贡东新电碳厂于1973年建立了厂办的机械电碳制品研究所,致力于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只用了短短的几年,就取得了人们意想不到的成就,科研使工厂大发展,相当于一厂变为三厂。自贡东新电碳厂“厂办科研”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后,更多的企业自办科研机构,将科研与生产结合得更紧密了。

进入80年代中期,四川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更快。大部分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实行了所长负责制或任期目标责任制,研究所内部也实行了以课题承包、课题核算和岗位责任制为主的科研经济责任制。从1984年起,四川省开始改革科技事业经费拨款制度,对技术开发科研单位试行有偿合同制,对农业科研和科技情报等服务性单位实行经费包干制,后来,有的单位还部分或全部取消了事业拨款。

随着四川科技体制的改革,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唤起和发挥,科研成果不断涌现并被允许进入市场,技术市场逐渐兴旺起来,技术转让交易日渐增多,加速了科研成果向生产的转化速度。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国性的科技体制改革正式开始,四川又制定了一些有关管理制度、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将四川的科技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五四川实行“科教兴川”发展战略

为了推进科技与经济更紧密地结合,1990年,四川省率先在全国确定了科技兴省的发展战略推出了一系列举措。1991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四川视察时,对科技发展战略作了重大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要结合‘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把发展科技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切实予以加强。”“这是完成‘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关键和保证。”1992年1月7日,四川省省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推动科技进步振兴四川经济的决定》,即“科教兴川五十条”,包括增强科技意识、转换运行机制、增加科技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方面。此后,又先后制定了实行“科教兴川”的十三个政策性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发挥科技人员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若干政策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选奖励有重大贡献科技工作者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知识分子工作“二十三条”等等。

为落实“科教兴川”发展战略,四川省恢复了以省长为组长的四川省科技领导小组,接着,全省23个市、地、州全部恢复或新成立了科技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科技领导小组组长,并积极开展活动,普遍确定了科教兴市(地、州、县)战略,制定了规划和年度计划,如遂宁市制定了《依靠科技进步振兴遂宁经济的决定》、南充地区作出了《关于推动科技进步,振兴南充经济的决定》及其配套文件。1992年以后,全省各地制定的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法规达二百个左右,全省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大科技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实施“科教兴川”,将科技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必然要进一步改革现行的科技体制。四川省人民政府于1994年3月1日发布了《四川省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要点》,明确了90年代四川省科技体制工作的指导方针,提出要实现三大任务,即:科学技术要为经济建设作出直接贡献;科学技术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后劲;增强科技自身的发展实力和为经济发展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活力。同年4月,四川省的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被国家科委批准,并被列为国家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试点省。

在1994年4月召开的四川省科技大会上,四川省省委对实施《四川省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要点》作了部署,并提出在全省启动“科教兴川”的重大举措——“千亿工程”,即通过大力发展科技产业和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到2000年年底当年实现产值1200亿元,实现税利400亿元的目标。次年2月,在全省科技工作座谈会上,省政府与各市、地、州签订了“千亿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制,并颁布了有关“千亿工程”的实施、管理、统计办法。

“科教兴川”及“千亿工程”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四川省科技体制的改革,加速了四川省科技经济一体化和科技为经济直接贡献的发展。在实施中还创造出一些新的科技发展模式,较典型的有“工程化推进型”、“支柱产业推进型”及“项目推进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