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治蜀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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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古代吏治(1)

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吏治清明,国家繁荣昌盛;吏治腐败,国家衰败没落。因此,只有吏治清明,才能带来经济持久繁荣;只有政治生态好,才能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政治要清明,吏治最重要。古代四川在吏治上取得的一些成就,今天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两汉蜀地吏治

(一)两汉时期蜀地的吏治西汉时期,四川地区的吏治也曾清明一时,如文翁时期教育的昌盛,但到西汉末年,朝廷衰微,四川地区的吏治也日趋腐败。东汉建立后,鉴于西汉末年教训,朝廷于巴蜀太守的选拔任用,看重品德与能力,而不再注重资历。因此,在东汉初期,出现了一大批能臣,整个巴蜀地区的吏治还较清明。

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十六岁时学于长安,被诸儒称为“圣童”。光武帝刘秀即位后,拜张堪为郎中,三迁谒者,伐蜀时,负责运送缣帛,在半路上又被追拜为蜀郡太守。攻下成都后,大司马吴汉部大肆屠杀城内百姓,而张堪部却纪律严明,抚慰吏民,蜀人大悦,受到普遍称颂。时人对其评价为“仁以惠下,威能讨奸”,“赏罚必信,吏民皆乐之为用”(《后汉书·张堪传》。)。同时,他廉洁自守,丝毫不取。史载公孙述府中珍宝山积,张堪检阅库藏,登记造册,奏送朝廷,秋毫无私。到离职时,只是“乘折辕车,布被囊而已”,以至光武帝“下诏褒扬,赐帛百匹”(同上。)。

廉范,东汉章帝建初年间任蜀郡太守。当时蜀中官员承西汉之风,公文偏重文字修辞,同事相互结党成派,遇事争论不休,久辩不决。廉范采取措施消除朋党势力,提倡淳厚之风,提高办事效率。蜀郡的首府成都民殷物盛,房屋鳞次栉比。由于百姓夜间工作要点灯,房屋过密,容易失火。为防火灾,前任太守曾立下这样一条规矩,严禁百姓夜间工作。但百姓还是偷偷在夜间纺纱织布,因此火灾还是经常发生。廉范到任了解情况后,取消了禁止夜间工作的规定,唯令百姓多储水以备灭火之用。这样一来,百姓普遍感到方便。歌颂道:“廉叔度(廉范的字),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绔。”(《后汉书·廉范传》。)

到了东汉中后期,巴蜀地区的吏治日趋腐败。一些巴蜀官吏在其任内劣迹昭彰,他们多利用职权,贪财受贿,巧取豪夺,大发横财,搞得民不聊生。如桓帝时(147-167)河南李盛任巴郡太守,贪财重赋,贿赂公行。邑人作诗曰:“狗吠何喧喧,有吏来在门。披衣出门应,府记欲得钱。语穷乞请期,吏怒反见尤。旋步顾家中,家中无可与。思往从邻贷,邻人已言匮。钱钱何难得,令我独憔悴。”(《华阳国志·巴志》。)揭露出当时贪官污吏夜晚上门逼钱,巧取豪夺之态。桓帝时益州刺史侯参,仗着其弟为宦官的势力,在地方横行霸道。侯参为发财,竟捏造证据诬陷许多豪富家庭犯“大逆”罪,诛杀其全家后夺其家产。他用此手段获得的财产,前后累计竟达数亿之多(当时为五铢钱)。后来被捕时,仅金银锦帛珍玩之物,便装运三百多辆马车。《后汉书·杨震传》中称侯参为益州刺史是“累有臧罪,暴虐一州”。

当然,这时期也有少数官吏较为清廉,受到人民赞扬。如吴资,永建中为巴郡太守,不误农时,奖励农耕,加上风调雨顺,屡获丰年,受到百姓的颂扬。民歌之曰:“我后恤时务,我民以优饶。”后,即太守。正因为郡守关心和忧念农事,百姓才有好收获。所以,“及资迁去,民人思慕,又曰:‘恩泽实难忘,悠悠心永怀。’”(同上。)民歌表达了巴郡人民对他的怀念。另外,也有一些地方官吏或利用官府力量,或私人捐款修路,积极为地方办实事,造福一方,事后他们立碑石记其事,以求留名于青史,一时蔚然成风。如《隶释》载建武中元二年(57),蜀郡太守何某派一掾吏带刑徒治路,立石碑记其事;安帝永初六年(112)青衣尉赵孟麟穿崖易道,行人去危即安;广汉长王君遣人“攻治崖路,民去危险”。

总之,东汉中后期,巴蜀官吏多为无能、无为的腐败之辈。安帝时(105—125),先后几任巴郡太守皆以无能著称,邑人作诗曰:“明明上天,下土是观。帝选元后,求定民安。孰可不念?祸福由人。愿君奉诏,惟德日亲。”(同上。)安帝时期的蜀郡太守李根,年老昏乱,乱发号令,法纪废弛,吏治不修,上下一片怨声。吏治的腐败,极大地动摇了东汉王朝在巴蜀地区的统治基础,使得农民起义频繁发生。

(二)地方官员对蜀地吏治的整饬

1惩治不法官吏,打击豪强

广汉太守蔡茂,在西汉末年以儒学闻名,曾任朝廷议郎、侍中等职,王莽摄政,自免不仕。东汉平蜀后,出任广汉太守。当时前朝廷贵戚阴氏的宾客,在广汉多次犯法,无人敢管。蔡茂初到,阴氏宾客犯法如故,蔡茂纠案无所回避,每次都立刻派人进行搜捕,并从重处罚,境内逐渐清静。

汉顺帝末年,冯颢为成都县令,其顶头上司蜀郡太守刘宣不遵奉法律,冯颢大胆向朝廷检举揭露其违法行为,最终朝廷罢免刘宣之职(《华阳国志·蜀志》。)。他这种不畏权势之举,在当时受到高度赞扬。

东汉时期巴蜀的各级政权,基本为豪族大姓所控制,一些地方豪强横暴一方。官员中也出现了一些敢于与其作斗争的。如永元初,陈宠任广汉太守,在此之前广汉郡中豪强、属吏仗势欺压百姓,所谓“西州豪右并兼,吏多奸贪”,以致百姓“诉讼日百数”。陈宠到任后,“显用良吏王涣、镡显等,以为腹心,讼者日减,郡中清肃”(《后汉书·陈宠传》。)。陈宠也因其政绩显著,一时威名大振。东汉末年,郫县大姓杨伯侯生活奢侈,所造冢墓超过规定,县令刘宠强行予以纠正。刘宠调任成都县令后,继续执行限制豪族的政策。当时成都的豪族大姓恣纵不法,特别是诸赵,倚仗赵戎、赵谦、赵温、赵典等三公九卿的权势,目无法纪,横行市里,其中又以濮阳太守赵子真父子最为典型。刘宠大胆治其罪,狠刹其威风,使得“诸赵震肃,豪右敬服”(《华阳国志·蜀志》。)。

2举贤荐能

蜀郡太守第五伦,在光武时被拜为巴郡宕渠县令,能知人善任,将乡佐玄贺荐于朝廷。玄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廉著称,后又官拜大司农。第五伦迁任蜀郡太守时,“蜀地肥饶,人吏富实,掾吏家赀多至千万,皆鲜车怒马,以财货自达”(《后汉书·第五伦传》。),蜀中官场行贿受贿之风盛行。第五伦上任后,将行贿受贿之人及家产殷实的官员一律罢免遣还,另选孤贫志行之人替之。同时第五伦自己带头节俭,常穿普通布衣上街巡视,并亲自饲养车马,其妻则自己动手煮饭等,领俸禄时则带头领取红米(《太平御览》卷四三一引《东观汉记》。)。这不仅使蜀中官府作风得到改善,而且使争夺贿赂的歪风邪气也逐渐断绝。第五伦还经常向朝廷举荐人才,所举者多至九卿、二千石,在当时以知人善举著称(《后汉书·第五伦传》。)。

安帝时,王堂为巴郡太守,多次向朝廷推荐本郡人才,被荐者多位至高官,被视为识才,留名青史。

3清理陈案

永建初,黄昌为蜀郡太守,敢于纠正前任太守李根的失误,大胆纠正冤假错案;并对当时危害社会较严重的偷盗者,采用先捕“盗帅”,然后全面出击的方法,将其一网打尽,使混乱的社会秩序有所好转(《后汉书·黄昌传》。)。

两汉时期,特别是东汉前期和中期,经过地方官员对本地吏治的整顿,巴蜀地区的政局日趋稳定,汉王朝的统治日渐加强,这为促进四川地区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但到后期,由于治理巴蜀的官员多腐败无能,导致巴蜀地区的吏治腐败加剧,极大地动摇了汉王朝在巴蜀地区的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