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末魏晋文人群落与文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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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漢末曹魏文人群落的分化與重組(1)

第一節御用文人與外廷官僚系統的“對立”傳統及其追求指向

一、詩賦:“淫靡不急”之事

所謂御用文人與外廷官僚系統的“對立”傳統,並不是說兩者為對等的針鋒相對的鬥爭實體,“對立”衹是一種較為形象的說法,一般衹體現為後者對前者的不相重,而極少表現為前者對後者的批評。

御用文人的這種現實地位是由他們的社會角色決定的,他們主要的職能是陪侍帝王遊娛取笑。他們也努力表現經學所提倡與規定的“諷諫”作用,常常為賦以諷,但往往是諷一而勸百,終不免於勸,如武帝好仙,讀相如《大人賦》而飄飄有淩雲之意,宣帝亦好神仙,“故(王)褒對及之”,切實地反映了賦在當時現實中的實際作用。言語技能之事,由於不合經學言治體道標準,往往因為不周於政用而遭到排斥,因此從事這種職事的御用文人的地位是比較低的,官僚士大夫所為之事屬於國家日常政務,是“尊事”,這樣,兩者實際上存在極大的現實差别;並且在官僚士大夫對帝王行為進行要求和限制的過程中,御用文人由於近侍,多參與帝王遊娛活動,往往被認為助使帝王荒政,因而成為官僚士大夫批評的對象,所以兩者也就存在某種程度的“對立”軌跡。

二、問難大臣:御用文人在內、外廷制衡中的作用

在封建統治體系中,如何控制外廷官僚系統的權力、不使皇權旁落,一直是最高統治者面臨的嚴峻而現實的問題,為此歷代統治者都會采取各種措施。兩漢時期,由於身份和地位的關係,御用文人在內、外廷的制衡現實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

內、外廷的這種差别和衝突實際在賈誼的時期就已有了比較明顯的顯現,賈誼的系列建議打動了文帝,文帝欲以誼“任公卿之位。絳、灌、東陽侯、馮敬之屬盡害之,乃毀誼曰:‘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賈誼為大臣所排斥,最後不得志而終。如果說賈誼的事例還不足以典型反映御用文人與大臣“不相容”的事實,那麽前述漢武帝時“中外相應以義理之文”的情形比較能說明情況。一定程度上,御用文人形成了一個特定的群體,某些時候對公卿大臣起着制衡作用,當然,這種作用是皇上賦予的,他們實際代表着皇帝的意志,從幾次辯論的認識傾向上看,他們是與漢武帝擴邊拓宇、宣揚大國聲威的一貫心理一致的。但帝王能够利用御用文人以制衡外廷系統,前提也就是兩者存在的差别和“對立”傳統。武帝朝的這一系列舉動是有代表和定型意義的,以後侍從之臣經常參與朝廷的論議正是這一傳統的延續。東漢肅宗朝時,“朝廷有大議,使(班固)難問公卿,辯論於前”,就是例子。

三、“尊官”:御用文人在文化精神、實際追求上向外廷系統的靠近

《漢書·枚皋傳》載:“皋不通經術,詼笑類俳倡,為賦頌好嫚戲,以故得媟默貴幸,比東方朔、郭舍人等,而不得比嚴助等得尊官。”《嚴助傳》載:“尤親幸者,東方朔、枚皋、嚴助、吾丘壽王、司馬相如。相如常稱疾避事。朔、皋不根持論,上頗俳優畜之。唯助與壽王見任用,而助最先進。”這裏說在武帝的御用文人中,嚴助、吾丘壽王得“尊官”,而“不根持論,上頗俳優畜之”的東方朔、枚皋等顯然就没有這份榮耀。這是在介紹各人的情況,但卻可見這樣一个事實:御用文人並不滿意自己的地位和處境,他們渴望獲得的是“尊官”,從而擺脫被“俳優畜之”的境遇。

没有人希望自己遭到輕視,改變低下的身份和地位而向被社會認同的行列靠近是人謀求發展的自然天性,枚皋自悔類倡包含了對自己際遇的真切體驗,他們在日常行為中努力改變這種現實也就成為再正常不過的發展邏輯。被俳優蓄之的東方朔的某些舉動,如諫起上林苑、力止董偃進殿、獻以儉治國之策等,即使在典型的儒家那裏也會得到認同,其實在他們的終極精神追求中,他們看重的,恐怕不是他們因以名世的“言語技能”,而是如“尊官”那樣的“安邦治國”。魯迅說:“不滿於後者(弄臣)的待遇的是司馬相如,他常常稱病,不到武帝面前去獻殷勤,卻暗暗的做了關於封禪的文章,藏在家裏,以見他也有計畫大典——幫忙的本領,可惜等到大家知道的時候,他已經‘壽終正寢’了。”(《且介亭雜文二集·從幫忙到扯淡》,前揭《魯迅全集》第六冊,第344頁。)其他如吾丘壽王從董仲舒受《春秋》,主父偃晚乃學《易》、《春秋》,都頗能見出御用文人在現實追求中的某些真實歷程。在御用文人的這種“轉變”中,揚雄也代表了一種類型。他有機遇得到“尊官”,但卻疏於追求,而是由曾樂為辭賦、後輟而不為,轉而專心嚮學,成為典型的儒者,在終極追求上實現了向經學的皈依。

尤其是東漢以後,不通經之純粹文人蓋少,這種狀況衹要翻檢一下《後漢書·文苑傳》就可大致见出。在近三十位主要傳主當中,名臣宗室之後、經通學博之人、為高官者、舉孝廉者已超出二十之數,其他確實難以考定者,數人而已。這種情形是極為正常的,儒學在西漢取得獨尊地位之後,宗經尚道便成為士人們的終極價值取向,尤其是現實中再相招以利祿,再經過西漢中後期及東漢的發展,經學觀念早已深入人心,在士人階層,很難找到不受經學浸染的人士,經學已根深蒂固地成為士人學問的核心。文人們要改變被輕視的局面,力爭向社會認同的價值標準靠近,講經習儒便是必然之途,無論是社會的大環境影響,還是自我的努力追求,在他們的文化結構當中,經學都會佔有重要的位置(于迎春曾說:“可注意的是,與前漢的倡優戲弄不同,這時期的辭賦供奉在朝廷的政治生活中,愈來愈顯出端莊儒雅的氣象。”(前揭《漢代文人與文學觀念的演進》,第169頁)“與漢初較為自由的誇飾與鋪陳不同,揚雄的這些大賦專以諷諫立意謀篇,後來,班固、張衡等人又繼續努力,設法在以鋪采摛文、宏衍巨麗為其美學特質和基本風貌的大賦體式中,增加更適於政教宣傳的內容和手段。”(《漢代文人的政治退守與文學私人性的增強》,《先秦兩漢文學論集》,學苑出版社2004年版,第583頁)可參看。)。

但他們無論怎樣試圖改變和改造,既以“文”為擅長或終以之名世,他們就始終與典型的經學士大夫存在着差異,就仍改變不了整體地位偏低的社會事實。《後漢書·班固傳》載:“及肅宗雅好文章,固愈得幸,數入讀書禁中,或連日繼夜。每行巡狩,輒獻上賦頌,朝廷有大議,使難問公卿,辯論於前,賞賜恩寵甚渥。”(《後漢書》卷四〇下《班彪傳附子固傳》,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1373頁。)“愈得幸”、“賞賜恩寵甚渥”,已經是很受重視了,不過班固並不認可這種“重視”,“固以自二世才術,位不過郎,感東方朔、揚雄自論,以不遭蘇、張、范、蔡之時,作《賓戲》以自通焉”(同上。)。即使是得幸,班固嚮往的仍是“尊官”。《論衡》記錄了這樣一段話:

或曰:“通人之官,蘭臺令史,職校書定字,比夫太史、太柷,職在文書,無典民之用,不可施設。是以蘭臺之史,班固、賈逵、楊終、傅毅之徒,名香文美,委積不絏,無大用於世。”(前揭《諸子集成》第七冊《論衡·别通篇》最後一句為“大用於世”(第134頁),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百子全書》之《論衡·别通篇》(第1002頁)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論衡》改為“失用於世”(第211頁),黃暉撰《論衡校釋》補一“無”字(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604頁),結合上下文意,此補甚當,故本文采用此說。不過,不增補“無”字,而把“大”改作“無”,似更為允當。)

王充對當時社會上的這種說法進行了批駁。王充著書,意在對當世錯誤的、不合理的現象及事實進行批評和撥正,其所反駁的正是當時社會上較為普遍的、典型的認識和觀點,獨家之說也就失去了反駁的意義。故從中可以看出當時社會對班固、賈逵、楊終、傅毅等的創作的認識是“無典民之用”、“無大用於世”,評價並不是很高。另外如王符《潛夫論·務本》:

今學問之士,好語虛無之事,爭著雕麗之文,以求見異於世,品人鮮識,從而高之,此傷道德之實,而惑蒙夫之大者也。……今賦頌之徒,苟為饒辯屈蹇之辭,競陳誣罔無然之事,以索見怪於世,愚夫戇士,從而奇之,此悖孩童之思,而長不誠之言者也(前揭《百子全書》,第244頁。)。

也是批評之語,反映的是相同的情形。不過,從王充、王符的上述話中也反映出,社會對“文”的看法的確有了改變,如說班固、賈逵、楊終、傅毅“名香文美”,學問之士“爭著雕麗之文”。這種現象的出現,一方面是“隨着漢代社會的發展,文化積澱日益豐厚,文學藝術等‘小能小善’逐漸雅化並成流行之勢”(王永平《漢靈帝之置“鴻都門學”及其原因考論》,《揚州大學學報》,1999年第五期。),在承平日久的社會,人情之所需必定刺激某些物事、現象的發展,“文學藝術之欣賞為生活思想之一部分並蔚為風尚”(余英時《漢晉之際士之新自覺與新思潮》,《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2頁。)乃是很正常的發展;另一方面,章句之學漸疏,不好章句之學的記載既充斥《後漢書》,篤守師法之拘執既被打破,各學之融通就成為可能,通者之達既為一種反叛的態度,多擅兼能也可顯示才學、滿足個體情感之需,這就為文學、術藝的發展提供了一種可能的發生背景。當然,“文學”之事衹能是“小能小善”,蔡邕、馬融“文學”諸藝兼擅,但經學纔是他們看重的、體現價值的所在,純粹的“文學”、諸藝之士是不大被人看重的,正如前文所揭示的,“文學”的整體地位偏低依然是事實(于迎春在分析班固“得幸”之後說:“但這種賞識其實是相當有限的。在整個官僚機制中考察,班固所作的一切衹不過是效力于天子和朝廷的一種華美方式,是臣下盡職輸忠的表現。而且,由於文人在當時的社會結構中尚未取得固定而合法的位置,因此,儘管班固十分擁護劉漢並為之鼓吹,但其文章述作之才也衹不過是使他‘位不過郎’。政治雖需要文章綴飾,但文章才能實被看作是低淺、虛浮的玩好,所以皇帝寧願以恩寵賞賜,也一般不采用政事委任的方式,來表達他對這種‘才術’的欣賞。換言之,在以治民理事為士人社會成就實現方式的漢代,文才在官僚隊伍中尚兌換不成合適的位置;就晉身之憑藉而言,文章之士還難以獲得經術士所擁有的那份便利和可靠,同時也達不到後者所可能的隆盛和高貴。”(前揭《漢代文人與文學觀念的演進》,第168頁)分析是比較中肯的,可參看。)。

從西漢到東漢,“文學”和“文士”也在慢慢地發生變化,但要發生整體的實質性的改變,卻不是這種緩慢的、自然的調整所能完成的,因為整個的文化思想格局並没有受到實質性的觸動(當然,這麽說衹能是就文化形勢改變的大勢而言。就文學自身某些要素——如情感等的增強來說,漢代中後期士大夫由於政治壓抑及連帶而來的迫害因而激發出的對個體自我的關注和體認,反映在文學中,極大地促進了文學表達中情感分量的增強,文學的情感特性因而在漢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凸現。從這個角度講,漢末士群體的思想感情變化,對文學的發展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不過文學情感因素的增強不一定就意味着文學“自覺”了,人們對“文學”貫以“情感”成分,可能僅僅是出於表達之需要,並不見得就認同了“文學”這一文化樣式,蔡邕的實際創作與其對文學認識評價之間的“不等”就揭示了這層邏輯關係。衹有當文學為人們所認可,文學成為大家普遍運用的文藝樣式,而不再有為人“輕視”、責備之虞,文學的“情感特徵”纔可能為人們所正確、積極地認識,並在實際的創作中自覺、主動地加以表現。如是,文學也纔可能走上“自覺”的發展道路,僅僅有“情感”因素的變化還不能遽然認為“文學自覺”。),“文學”的實質變化在等待着具有決定性的歷史變動契機。

第二節漢末“鴻都門學”的建立

與文人群落的重組〖*2〗一、“鴻都門學”的建立(一)“鴻都門學”建立的背景漢靈帝繼位的第二年,宦官誅殺了掌朝政的外戚竇武,此後靈帝統治的二十幾年時間裏,基本都是宦官控制着漢室的政權。消除了外戚的勢力後,宦官面臨的最大威脅便來自激烈反對他們的外廷士大夫,所以靈帝統治期間,以宦官為代表的內廷與以士大夫為代表的外廷之間的鬥爭一直就是當時政治矛盾的核心(關於漢末帝王與外廷矛盾愈演愈烈的情況,余英時在《名教思想與魏晉士風的演變》一文中的說法頗有啟發意義:“東漢以後更由於察舉制的長期推行,門生與舉主之間也同樣有君臣之義,這些所謂‘門生故吏’便形成了門第的社會基礎。這些士人在未直接受命於朝廷之前,衹是地方長官或舉主的臣下,而不是‘天子之臣’,即使以後進身於朝廷,依當時的道德觀念,他們仍然要忠於‘故主’。因此,一般士人之于皇帝最多衹有一種間接的君臣觀念但並不必然有實質的君臣關係。”(前揭《士與中國文化》,第404頁)那麽,當這種情形衍生並形成一定氣候進而對皇權構成威脅時,內外廷矛盾走向激化也就在所難免了。漢末的上層政治鬥爭,不全部是由皇帝的荒淫、宦官外戚的專橫跋扈造成的,外廷所代表的社會階層思想、文化權力及影響的不斷膨脹,也是直接的刺激因素之一。)。兩者的鬥爭其實在桓帝的時候就已經很明顯了。宦官橫行朝野、擾亂執政早已引起了士大夫的不滿,兩者的矛盾衝突在延熹九年(166)激化,發生了第一次“黨錮”之禍,宦官取得了勝利,陳寔、范滂等二百餘人被執,太尉陳蕃被免,有詔禁錮終身。第二次“黨錮”之禍發生在建寧二年(169),李膺、杜密、荀昱、翟超、范滂等百餘人被捕,多拷問致死;靈帝熹平元年(172)又捕黨人、太學生千餘人,五年又詔州郡,凡黨人故吏、父子兄弟及五服以內親屬,皆免官禁錮。此次黨錮延續了十餘年,直到中平元年(184)黃巾起事,纔下詔赦免黨人。

相應於“黨人”的被打擊禁錮,閹宦勢力發展很快,郎中審忠曾上書言:

(朱瑀等)遂興造逆謀,作亂王室,撞蹋省闥,執奪璽綬,迫脅陛下,聚會群臣,離間骨肉母子之恩,遂誅(陳)蕃、(竇)武及尹勳等。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賞。父子兄弟被蒙尊榮,素所親厚布在州郡,或登九列,或據三司(《後漢書》卷七八《宦者·曹節傳》,第2526頁。本節不出注者皆為《宦者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