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末魏晋文人群落与文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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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曹魏時期文學創作的歷史變遷(9)

这雖有些荒唐,這樣的“賦詩”也有諛順帝王之意(《晉書》卷三四《羊祜傳》:“時高貴鄉公好屬文,在位者多獻詩賦,汝南和逌以忤意見斥,祜在其間,不得而親疏,有識尚焉。”(第1014頁)),但卻頗能反映大家較普遍地能作詩的事實。“原逌”的詔書中說得比較明白:“主者宜敕自今以後,群臣皆當玩習古義,明經典,稱朕意焉。”一是明確指出,“詩”能體現“古義”,乃與“經典”有關,直接把詩作與傳統經典聯繫在一起,如此“作詩”自然就該是一項必備的文化修養了;二是明確號召“自今以後,群臣皆當玩習古義”,以“稱朕意”,此節頗可說明這一時期帝王推廣詩歌創作的用心及事實。

(二)正始名士創作所昭示的文學史意義

正始期間(此“正始”斷限的劃分,取羅宗強說:“這一(正始)文學思想斷限的劃分,上限起自魏明帝青龍元年(233),下限止于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共三十一年。”(前揭《魏晉南北朝文學思想史》,第42頁))有兩個文人群體值得注意,一是何晏、王弼、夏侯玄等“正始名士”(《世說新語·文學》“袁彥伯作《名士傳》成”條劉孝標注:“(袁)宏以夏侯太初、何平叔、王輔嗣為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向子期、劉伯倫、阮仲容、王濬仲為竹林名士。”(前揭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第272頁。)),一是“竹林七賢”。在以他們為代表的人群手中,文化發展出現了新的變化。與本书有關的,有兩點要注意,一是玄學的發生發展,二是“文學”發展出現了新質素。

玄學的發生發展與當時的政治鬥爭密切相關,大略而言,曹氏政權與司馬氏集團的政治鬥爭,在思想文化層面的表現就是“自然”與“名教”的辯爭。主“自然”名士的骨幹多為在政治態度上傾向于曹氏政權之人,他們大力提倡“自然”,背後蘊含着較鮮明的政治動因。上一章談及曹爽集團主體文化傾向時,已經指出其重“文”的主體文化特徵(這與曹操以來曹氏一貫的政治文化傾向是一致的),那麽重玄與重文都是曹氏集團政治文化傾向的鮮明方面,則兩者在他們的手裏發生交融也就很自然了。事實上也是如此,《文心雕龍·明詩》說“正始明道,詩雜仙心”,就反映了這一層面。

關於此時期玄學的介入對文學發展產生的重要影響,研究者已多有創獲(如錢志熙《魏晉詩歌藝術原論》第三章第二節:“阮籍、嵇康通過玄學的否定性思維,以無為的原則否定了現實美、具象美;又在自然這一層次上肯定了超現實美的存在。在這裏玄學思想內在地轉化為浪漫文學的美學原則。就否定現實美這一層次而言,首先表現在文學創作的總體審美取向上,這就造成了文學風氣的轉變。”(《魏晉詩歌藝術原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85頁)又如羅宗強在《魏晉南北朝文學思想史》中認為“玄學”與“文學”的交融“是把哲學思想引入文學創作的開始,是對文學的非功利特質的認識的進一步拓展。……正始則在抒情的基礎上,加進哲理思索。……這時文學思想的另一重要新傾向,便是玄遠情趣的追求。這種審美情趣開了以後文學創作中追求玄遠趣味的一派”。(第42-43頁)對以上說法,羅宗強在該書第二章第二節《表現老莊人生境界的文學創作傾向》、”《文學創作的哲理化》、第四節《美文學技巧的進一步發展》、第五節《正始玄風接觸到的文學理論問題》進行了詳盡的論證,可參看。),這裏不擬過多展開,而僅就“正始文學”對文學精神內涵的深入開拓方面再略為之說。

就文學所體現出來的“文學精神”而言,正始文學較建安文學又有了新的發展。“建安文學”“情志”的表達,具有直接、質樸、真率的特點,而正始文學則帶有了“深”的特色。這裏的“深”不僅僅指詩文具有“厥旨淵放,歸趣難求”的實際創作風貌,更主要的是指詩文更深層、更深切地指向主體的內心世界,對主體的思想情感進行深度體悟並對之予以揭示和表達的創作傾向。

這一創作局面的形成,根源就在於魏晉之際殘酷的政治鬥爭,尤其在“高平陵之變”及之後,司馬氏集團大肆誅殺異己,曹爽被誅,何晏等名士被殺,再後来,夏侯玄、毋丘儉、諸葛誕等陸續被殺,形勢是殘酷而嚴峻的。

文人的反抗,除了直接的政治鬥爭,還有思想上的反抗,直接的現實鬥爭之路已經難通,情感上的傾向表達尚可施為。對於司馬氏集團推崇的“名教”,“竹林七賢”以表現“自然”來抗衡。阮籍也好,嵇康也罷,無論是援引、化用《易》、《莊》、《老》,還是以直接行動來解構“名教”的束縛、禮儀的規範,其所要表現的效果,無非是個體的縱情肆意、自然任心。阮籍“發言玄遠,口不臧否人物”(《晉書》卷四九《阮籍傳》,第1361頁。),司馬昭稱之為“至慎”(《世說新語·德行》:“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前揭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第17頁)),但他並非是無原則的老好人,其“時率意獨駕,不由徑路,車跡所窮,輒慟哭而反”(《晉書》卷四九《阮籍傳》,第1361頁。),內心蘊含着極大的苦悶,是一種“誰知我心焦”(《詠懷》八十二首之三十三,《阮步兵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二冊,第225頁。)的心痛。《晉書》本傳又載:“母終,正與人圍棋,對者求止,籍留與決賭。既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吐血數升。及將葬,食一蒸肫,飲二斗酒,然後臨訣,直言窮矣,舉聲一號,因又吐血數升,毀瘠骨立,殆致滅性。”其內心其實是湧動着至情的,但偏以不羈出之,所有的一切“變形”多源於外界的桎梏與壓抑,個體之情緒、思想,外在既無由得述,無由得施,故衹有轉向體悟內心,用內心來“幽思”。有研究者稱“阮籍詩中悲哀、悽愴、涕下、咨嗟、辛酸、蹉跎、憂傷、憤懣、怨尤、悲悼等詞語十分常見”(前揭袁行霈、羅宗強主編《中國文學史》第二卷,第44頁。),反映的正是其感悟內心的深沉的悲情體驗。關於嵇康,“(王)戎自言與康居山陽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晉書》卷四九《嵇康傳》,第1370頁。),嵇康性烈,王戎如是說應該有所誇張。不過,嵇康有“飾容”之舉是可以肯定的,他自己在《與山巨源絕交書》中就說“阮嗣宗口不論人過,吾每師之”。嵇康在他的詩文中也反復陳說自然、自得的情境:“俯仰自得,游心太玄”(《贈秀才入軍十九首》其十四,《嵇中散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二冊,第286頁。),“淡淡流水,淪胥而逝,氾氾柏舟,載浮載滯。微嘯清風,鼓檝容裔,放棹投竿,優遊卒歲”(《酒會詩》七首之四,《嵇中散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二冊,第287頁。),“故修性以保神,安心以全身,愛憎不棲於情,憂喜不留於意,泊然無感,而氣體和平”(《養生論》,《嵇中散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二冊,第250頁。)……嵇康的描摹和追求無非是“越名教而任自然”、“越名任心”(《無私論》,《嵇中散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二冊,第246頁。)。但正如他自己說的,學習阮籍的口不臧否人物,卻“未能及”,至烈的脾性促使他跳出來反抗,典型的反映就是《與山巨源絕交書》,其在文中宣稱自己“不涉經學”,又稱自己做官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戏弄嘲諷,已經完全不是平淡處之、漠然視之的態度。

所以阮籍、嵇康二人援《莊》、《老》之意入文,大倡修性、養生、任自然,表明的是一種不屑、不合作的態度,為抗議找到了一種憑藉與口實。但無論動機如何,客觀事實是他們都不得不把自己的思想與態度轉向內心世界,專注于對自我修為、品行、境界的超驗體認,專注於對內心適意、任情、自由的直觀感受,從而消解來自外界的束縛和壓抑。玄學思想及方式的介入,加深了阮籍、嵇康詩文中這一傾向的深化,使創作主體對內心感受的玩味、對個體主體意識的體認達到了空前的高度,這一局面的出現,在“文學”逐漸被重視並得到極大發展之後,尚屬首次。所以《文心雕龍·才略》說“嵇康師心以遣論,阮籍使氣以命詩,殊聲而合響,異翮而同飛”,“師心”、“使氣”無非是關注內心,任由性情,在這方面,阮籍與嵇康是形成了鮮明的特點的,故劉勰着意予以指出。上述情況造成的事實是,作為“文學”本質規定性之一的“情”的內涵與深度得到了極大的拓展。

總之,從建安以迄魏末,經過統治者提倡于上,文人唱和于下,“文學”創作,尤其是詩歌創作,已經成為社會認可的重要文化行為,人們在心態上已經認同了這一事實。如曹丕送《典論》及詩賦給孫權,當然是以為自得,以為美事,纔會在這麽重大的場合相送。如明帝《以所作平原公主誄手詔陳王植》:“吾既薄才,至於賦、誄特不閒,從兒陵上還,哀懷未散,作兒誄,為田公家語耳。”(前揭《太平御覽》卷五九六《文部·誄》,第2684頁。)這不過是謙虛之辭,恐怕也是在自詡,雖不至於耀才,但欲求得曹植這樣大手筆的認同之意应是有的。從曹植的答表稱該誄“文義相挾,章章殊興,句句感切”的話看,明帝此作的水準還是很高的,其中雖不免有曹植的恭維,但也要大體不離其實方可。曹植的文學才華在當時是得到了社會高度的承認的,已成為一個標準和高度,史載曹袞“凡所著文章二萬餘言,才不及陳思王而好與之侔”(《三國志》卷二〇《魏書·中山恭王曹袞傳》,第584頁。),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對“文才”的看重。

關於建安以後的文人,不能不提到王象,其為後出文人的翹楚。當時社會對他的稱呼頗有意味:“象既性器和厚,又文采溫雅,用是京師歸美,稱為儒宗。”(《三國志》卷二三《魏書·楊俊傳》注引《魏略》,第664頁。)王象的情性、文采風格雖有合儒家規範,但他被社會認可的身份畢竟偏于“文士”而不是儒者。《魏略》既已明確說“王粲、陳琳、阮瑀、路粹等亡後,新出之中,惟象才最高”,史載其顯著的生平事蹟如“撰皇覽”、“領秘書監”等也都是以“文事”為突出。以“文人”而稱“儒宗”,一方面反映了儒學隳頹,原有專稱已不再純粹,另一方面說明“文”、“儒”同作為文化之事,已在一定程度上可混同而稱,其中蘊含的是“文事”在社會文化結構中地位的極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