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末魏晋文人群落与文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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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兩晉文學:文學表現模態的深入發展及其定型(6)

論向文本論的轉移簡言之,“文學批評”就是對“文學”的“批評”,“文學批評”一般是在文學有了一定的發展之後進行和展開的,反過來又對“文學”進行影響和指導,故探究某一時期“文學批評”的狀貌及變化,有益於對此時期文學的某些發展軌跡進行較為清晰的把握。

傳統的文學批評在曹魏時期發生了大變化,突出的表現就是文學批評專論的出現(最著名的如曹植的《與楊德祖書》、曹丕的《典論·論文》。《建安文學史》說:“……這時期出現了中國文學史上第一篇理論批評的專論——曹植的《與楊德祖書》……”(顧農《建安文學史》第五章第二節《曹植〈與楊德祖書〉》,第263頁)《魏晉南北朝文論全編》說:“《典論·論文》是中國文學批評史上較早的一篇專論……”(穆克宏、郭丹編著《魏晉南北朝文論全編》,江蘇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頁)可參看。),這種對某一物件的集中評述,說明時人對該对象開始有了整體上的把握和認識。對於事物的認識,往往不是一步到位、一下子完成的,對其特徵及內涵的把握,通常有一個由表及裏、由外到內、由整體到細部的深入過程。“文學”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個深入發展的過程,對“文學”予以認識、展開批評的“文學批評”也正同步反映了這一過程。

“文學”在漢代的地位,大抵被目為“末技”、“小道”,從事“文學”的“專業”人員也有“類同俳優”之比,也就是“文學”最基礎的兩個方面——文學創作本身、從事文學創作的人即作家,其地位都是不高的。事物要發展,首先是要爭得其存在的合理地位,然後纔能顧及或進入到內在的細部發展,文學亦是如此。曹魏時期文學發生了大的變化,實質的改觀首先便表現為文學、文人地位的變化,反映在文學批評當中,便是作家論、價值論成為文學批評的主流。

如曹植的《與楊德祖書》,該文大抵可分為三個層面,如果去掉開篇的套語,那麽文章的第一段便是作家論,描述“仲宣獨步于漢南,孔璋鷹揚於河朔,偉長擅名於青土,公幹振藻於海隅,德璉發跡于大魏,足下(楊修)高視於上京”的情況,實際就是對作家身份、影響的一種肯定,此為第一層。第二層談作家對文章的態度及批評者的修養,實際上仍可歸於“作家論”。第三層談的是文學的功用問題,即“文學批評”的價值論。楊修的回書——《答臨淄侯箋》批評的內容與曹植書相同,該文可分為兩層:第一段是對王粲、陳琳等諸子及曹植的贊評,是典型的“作家論”;第二段表達對“辭賦”的看法,是標準的“價值論”。

《與楊德祖書》、《答臨淄侯箋》兩文是曹魏時期較早的文學批評“專論”,其傾向頗能反映曹魏時期文學批評關注的重點和所處的階段。除了“價值論”,兩文的另一顯著內容就是“作家論”,這不但有兩文的實際論述為憑,歷史上也有相關的記述可供參考,《文選》李善注云“《典略》曰:臨淄侯以才捷愛幸,秉意投修,數與修書,論諸才人優劣”(前揭《文選》卷四二《與楊德祖書》注,第593頁。),可見植與修之間的書信,討論諸子的優劣是主要的內容。總之,“作家論”和“價值論”是此時期文學批評的核心內容,上述兩文中不見其他方面的批評內容,頗能反映一時的批評傾向。

曹魏時期影響最大的文學批評專論是曹丕的《典論·論文》(以下稱《論文》),如果說曹植與楊修之文因為是書信,尚不足稱嚴格之論文,那麽曹丕的文章既名之為“論文”,則顯然是專意於論文了,事實上,《論文》的批評也更全面與深入。

《論文》論述的重點及對後世影響最大的方面應該說是它的文學價值論,“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不啻一聲號角、一道霹靂,預示着文學已經或將要發生重大的變化,它的召引與開闢之功,于文學轉關之際,影響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說《論文》所反映的旨意及重點首先在它的文學價值論並不為過。《論文》論述的第二個重點依然可以概括為“作家論”,《論文》第一段論“文人相輕”,第二段指出“建安七子”彼此相服“亦良難矣”,第三段指出“建安七子”各有所擅,論述的指向無非是作家的習性、當代作家的情況,概括說來,都屬於“作家論”範疇。實際上,第四段“常人貴遠賤近,嚮聲背時,又患暗於己見,謂己為賢”,第五段在論述“奏議宜雅”等文體情況後指出“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第六段“文以氣為主……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從意緒及行文邏輯上而言,它們也都是指向“作家論”的,即它們也應該屬於《論文》“作家論”範疇內的內容,不過由於它們提及的方面在文學史上影響比較大,原來整體上的行文邏輯反而被淡化了。另外,從嚴可均《全三國文》搜集的《論文》的佚文內容看,討論的也主要是作家的情況(內容如下,可參看:

“或問屈原、相如之賦孰愈。曰:‘優遊案衍,屈原之尚也;窮侈極妙,相如之長也。然原據托譬喻,其意周旋,綽有餘度矣。長卿、子雲,意未能及已。’”

“余觀賈誼《過秦論》,發周秦之得失,通古今之制義,洽以三代之風,潤以聖人之化,斯可謂作者矣。”

“李尤字伯宗,年少有文章。賈逵薦尤有相如、揚雄之風,拜蘭臺令史,與劉珍等共撰《漢記》。”

“議郎馬融,以永興中帝獵廣成,融從。是時北州遭水潦、蝗蟲,融撰《上林頌》以諷。”(以上材料見前揭《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二冊《全三國文》卷八,第1098頁)),所以說“作家論”是《論文》討論的第二大內容。從總的傾向上看,《論文》所討論的內容與時代的整體文論傾向一致,主要指向作家論和價值論。不過,《論文》可以說是曹魏時期文論的集大成之作,其論述重點及傾向既體現着時代的主特徵,同時又較同時代其他文論所涉要廣。其最顯著的兩點特徵,一是《論文》對文體進行了較為細緻的區分,並簡賅地指出了各文體的特點;二是《論文》提出了著名的“文以氣為主”的風格論命題。這兩點在《論文》中的篇幅雖然不是很大,但卻與下一階段文論傾向的大致走勢密切相關,或者說其已預示了稍後文論發展的大致趨勢。

文論的發展在兩晉時期又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主要有這樣幾點表現:一是文學的價值論不再是人們關注的重點,價值論傾向漸趨消失,但在文學內部,把文學規範于正統文化統緒的傾向日益突出;二是作家論有了更為深入的發展,關於作家的認識,除了很多散见於各篇章的評述之外,此時期出現了關於作家傳記的專著;三是文體的區分及對文體特徵的認識成為此時期文論的主流。種種跡象表明,文學的發展愈來愈向本體化的方向發展。

對比魏、晉文論,一個非常顯眼的現象就是,作為曹魏文論中最重要命題之一的“價值論”,在兩晉時期的文論中淡出了,說明此时期文學的地位問題已經不再是人們關注的重點,預示着文學地位已經有了極大的改觀。這一情形與當時文學的發展狀況正相對應,作為對漢代文學進行變革的曹魏文學,必然要經歷一個對在漢代遭壓抑、被貶斥的文學予以提升的階段,曹魏文論中的“價值論”正是這一提升狀況的反映。而越過曹魏,進入到西晉時期,文學已無需再為自己存在的合理性而鼓與呼,文學已漸漸名正言順地進入到社會正常的文化運行當中來,而不再有被目為“小道”之虞,故文學的“價值論”也就無需再辯了。

不過,“價值論”之鼓與呼雖已不再是當下之務,但文學地位的提升、文學內涵的完善仍是一個需不斷推進、深入發展的過程,所以,文學的“價值論”雖無須再進行討論,但提升文學地位時所藉助的文化憑資卻依然要在此後文學提升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衹要稍作梳理便可看出,曹魏文論藉以抬高、提升文學地位的途徑就是把“文學”比附為孔氏之業。兩晉的文論雖不再提文學的“價值論”,但經意儒旨的要求與規範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在文論中有強化和突出的趨勢。

儒家思想規範與要求的加強是晉世文論的一個突出特徵,這種跡象在魏晉之際的傅玄那裏已經有所顯示,其《七謨序》曰:“自大魏英賢迭作,有陳王《七啟》……並陵前而邈後,揚清風于儒林,亦數篇焉。”(《七謨序》中有“大魏英賢迭作”之語,知該文作于曹魏時期,不過傅玄是位典型的儒者,也是魏晉之際維護名教的中堅人士,其思想傾向一直是站在司馬氏陣營的,故這裏把傅玄的文論直接併入晉代論述。)《連珠序》曰:“其文體辭麗而言約,不指說事情,必假喻以達其旨,而賢者微悟,合於古詩勸興之義。”“賈逵儒而不豔,傅毅文而不典”,尤其是後者,已不衹是簡單地把作品比附于孔氏之業,而是對作品提出了“合於古詩勸興之義”的要求,“儒”、“典”在風格表現上成為一條標準。左思《三都賦序》曰:“揚雄曰:‘詩人之賦麗以則。’班固曰:‘賦者,古詩之流。’先王采焉以觀士風。”晉名士皇甫謐為左思作《三都賦序》,提出為文者“非苟尚辭而已,將以紐之王教,本乎勸誡”。陸機《文賦》云:“濟文武於將墜,宣風聲於不泯。”最典型與集中的反映是摯虞的《文章流别論》,作者在該文中探討了多種問題,重點強調了各文體的人倫、教化功能。關於“頌”,作者認為:“頌,詩之美者也。古之聖帝名王,功成治定而頌聲興。……故頌之所美者,聖王之德也……”關於“賦”,作者認為其為古詩之流,“古之作詩者,發乎情,止乎禮義。情之發,因辭以形之;禮義之旨,須事以明之”。“古詩之賦,以情義為主,以事類為佐。今之賦,以事形為本,以義正為助。”關於“詩”,謂“言其志謂之詩。古有采詩之官,王者以知得失。”五言、七言“於俳諧倡樂多用之”,“夫詩雖以情志為本,而以成聲為書。然則雅音之韻,四言為正;其餘雖備曲折之體,而非音之正也”。關於“七體”,作者贊同的是“因膏粱之常疾,以為匡勸,雖有甚泰之辭,而不没其諷喻之義”,其餘“箴”、“銘”、“誄”、“哀辭”等,或多或少、或潛或顯均有上述思路及要求,此不一一列述。從《文章流别論》論儒家思想規範的集中與細緻来看,文論中儒家思想的要求顯現出一種自覺的傾向,形成了明確的意識,這一要求實際已構成了整個時代的特點。這些說法有創新,但多為因承前人的成說,總的說來是用儒家思想原則對“文學”進行規範,與漢代的文論相比,似乎構成了一股文論的“回潮”,但這種認識、要求的“回潮”有它特殊的意義:這是在文學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文學已逐漸被認可的前提下發生和出現的,其與漢代文學狀況下的類同說法,在境況與指向上顯然已經不同。總的說來,漢代文論的相關說法,其初衷多在於把“文學”納入到大一統的“經學體系”中去,使在社會上客觀存在的“文學”皈依到“經學體系”當中,接受約束和管理,其出發點可以說是在維“經”;而晉世文論的相關說法,雖引入儒家思想的規範和要求,也蘊含規範“文學”之意味,但它的出發點可以說偏於發展“文”,不過是其發展的傾向帶上了“儒”的意味與規範而已。

曹魏時期文學的“價值論”與晉世文論中儒家思想要求的加強,雖都要藉助經學地位的影響、儒家思想的規範,就此層面而言,兩階段文論也具有發展的連貫性,但是,兩階段文論是從不同的視角對儒學思想及其影響加以取用的,因而兩階段雖都是提升文學地位、影響的過程,但因所指向的目標不同,故而產生的作用也是有分别的。

曹魏文論的“價值論”,主要是把“文學”作為一個整體,從外部視角對之進行關照,考慮的是“文學”作為一種文化樣態,其地位是高是低、境遇是否合理的問題,它着意於改觀“文學”的地位,給與其合理的生存空間,所以它把“文學”整體作為一種文化樣態,比附于主流文化樣態——孔氏之業,藉以為其爭得合理的文化認同,至於“辭賦”樣式內部具體的創作、規範則是此階段所涉未深的。

晉世文論引入儒家思想規範與原則,已不衹是簡單的比附,對儒學思想規範的遵守和執行已成為文學創作與批評一條重要的指導原則,也就是儒家思想規範參與到文學內部,成為文學本身的一種質素,而不是僅僅作為一種被比附的外在的權威思想。晉世文論這一面貌的形成,正與前文所揭示的西晉文學的雅化狀況有關。

所以,雖都是在藉用儒學的東西,但曹魏與晉世藉其所形成的文論階段和指歸卻有很大差異。

晉世文論第二個顯著的特點是作家專論的出現。曹植、楊修與曹丕的文論中都涉及了作家的情況,尤其是曹丕的《典論·論文》對許多作家的風格特點及擅長作了比較詳細的比較。但即使是如此,這一時期的“作家論”在整體上還是比較簡單的,對於某作家的情況往往衹是一兩句精簡的概括,且上述三人提及的主要是當代作家,曹丕《典論·論文》的佚文中涉及了屈原、司馬相如、賈誼、李尤、馬融等前代作家,但《典論》原著已佚,無法窺知當初的面貌。就現存的曹魏文論情況看,雖然作家論是此時期文論的重點,但還未形成較為完備的作家論體系。較成系統的作家論是在晉世出現的,首先應以荀勖的《文章敘錄》為標誌,有學者稱《文章敘錄》“可視為我國第一部作家傳記”(前揭穆克宏、郭丹編著《魏晉南北朝文論全編》,第48頁。),書中對作家的字号、爵祿、生平事蹟、才學、著述等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述。雖然《文章敘錄》是荀勖所集文章的“敘錄”,但眾多“敘錄”的存在,實際上離出现真正的作家“集傳”已經不遠了。作家專論情況在晉世的進一步發展,是在摯虞的《文章志》那裏。《晉書》本傳載:“虞撰《文章志》四卷,注解《三輔決錄》,又撰古文章,類聚區分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各為之論,辭理愜當,為世所重。”(《晉書》卷五一《摯虞傳》,第1427頁。)《隋書·經籍志》史部簿錄類有摯虞撰《文章志》四卷(《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第991頁。);集部總集類有摯虞撰《文章流别集》四十一卷,注曰:梁六十卷,志二卷,論二卷;又有摯虞撰《文章流别志、論》二卷(《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第1081、1082頁。)。從《晉書》的情形看,《文章志》與《流别集》顯然不是互屬的關係,而應該是單行的;從《隋書》反映的情況看,《文章志》與《流别集》似乎又是關聯在一起的。但無論怎樣,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兩者有直接的關聯,兩部分應是分著的,即《文章志》是自成部分的,也就是說,作為作家傳記的《文章志》至少是獨立的,甚至可能是單獨行世的(朱迎平在《六朝文學專科目錄輯考》中認為:“《文章志》四卷……著錄於簿錄類,當為單行的文學目錄無疑。”(前揭《古典文學與文獻論集》,第19頁))。如此,則晉世專門的作家傳記專著出現了,這在文學史上是一件影響深遠的事情。清章學誠說:“晉摯虞創為《文章志》,敘文士之生平,論辭章之端委,范史《文苑列傳》所由仿也。自是文士記傳,代有綴筆,而文苑入史,亦遂奉為成規。”(前揭章學誠《文史通義·和州志前志列傳序例中》,第685頁。)就晉世文論而言,專門的作家傳記專著的出現,說明作家這一特殊的文化群體已開始更為廣泛與深入地為社會所關注和認可,乃至為之確立專傳,標誌着作家群體的身份和地位已被社會所重視。正如章學誠所揭示的那樣,文人有專傳入史已為時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