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孝道文化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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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性亲情的和谐美(1)

王世德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优秀的孝道文化。孝道观念,就是遵循人的本性,遵循人本性所欲的仁爱敬让之心。孝的基本含义是养与敬:养偏重于物质和事功方面,敬则偏重于精神与心理方面,而它们的核心则是内心的爱。传统孝道还有一个十分可贵的精华,是从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和基础出发,推而广之,以至博爱。今天我们要建设、发展、促进新时代的孝道文化,将家庭的孝道,推广到社会上,从而形成敬老博爱的民俗。

人和人应该相爱,这是人类本性的要求。古往今来,很多思想家、哲学家和文艺家都追求人类之爱,这确实是崇高伟大的美好理想。但是,在阶级社会里,人类之爱并没有真正实现过,也不可能实现。在私有制家庭和国家里,人类之爱在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里,就表现为人性亲情的和谐美,这是切实可行的;而且,由于血缘关系,这是必然的。它表现为: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体贴、照料、抚养、关怀,子女对父母的尊敬、感激、体贴和关怀。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文化思想的提高,很多人从家庭的人性亲情的和谐美再推广开去,在社会上就有了不同范围、程度的人性关爱的和谐美。随着社会更大更好的发展,这种和谐美将不断扩大,直到世界大同,这种人类之爱才是可以普遍实现的。

今天,家庭内的人性亲情的和谐美,因为它是推己及人、趋向人性关爱的和谐美的基础起点,所以更有研究的现实意义。因此,关注和研究孝道文化,提倡父母对子女要慈爱,子女对父母要尊敬孝顺,也有切实作用。今天,我们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不仅需要强大的物质财富,而且需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这就要求我们汲取文化遗产中的精华,从修身齐家出发,延伸到增强人际凝聚力,协调社会关系,进而从孝道延伸到人性关爱的和谐美。

在现实中,我们可以首先看一看,在体现人性亲情的和谐、实行孝道方面,有哪些实际情况紧密联系着社会的和谐美满与发展进步。

第一种是一些十分动人的优秀范例,常有报道,在城乡都有很多人从内心深处无限热爱和敬奉父母,数十年如一日,不怕艰难困苦、不嫌脏、不嫌累,细致体贴地奉养和照料鳏寡孤独、病痛衰残的父母,甚至为重病的父母捐献内脏器官,其事迹十分感人,其崇高精神品德值得我们发扬光大。

第二种是基本上能够力行孝道,关怀和孝顺父母,但由于工作与家庭负担繁重,辛苦抚养子女十分不易,因而对父母生活与心理照料不周。对于这种人需要给予必要的谅解,因为他们在思想感情上还是无微不至地关怀、呵护与体贴老人的,有责任感与亲密度,只是还有欠缺,他们往往向下“孝”越过向上孝,其间也有潜意识深处对子女寄托着替自己养老的期待,而对父母已经没有这种期待的客观考虑等原因,因而设身处地体贴老人的心情和愿望还不够。这些人毕竟自己未到老年,还没有“自己到了老年时又会作何感想”的切身感受,所以,他们往往真正到了老年时才会感悟到这点,才会深悔壮年时对父母尽孝不够。对此情况,我们也应该时常反思,深入探讨如何改进。

第三种是由于思想情感、作风上的缺点,一些人自以为是,重于私利,与父母有明显的代沟和距离。他们常与父母“争权夺利”,产生纠纷、争执和争斗,对父母感情冷漠,甚至与父母形同陌路,忘了当初父母如何含辛茹苦养育其成人之恩,反而常念叨父母当初在物质、精神上对其优待不够的细节。虽然有时还能“回家看看”,但也常是谋求取得一些财物,而少于考虑如何体贴赡养老人。对于这种种情况,我们也需要深入分析研究,对这些人加强教育,促其改进。

第四种是现实中也不乏少数悖逆子女,他们忘恩负义,做出违背人性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例如殴打父母,甚至强奸母亲,杀害母亲,谋财害命,犯下不齿于人类、禽兽不如的恶行等,对于这些人要给予谴责和处罚,以端正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繁荣幸福。

正因为建设和发展现代孝道文化,有这样重要迫切的现实意义,所以我们要大力弘扬传统孝道的精华,同时批判其中的糟粕,扬弃其中不合现代需要的部分,以新时代新思想对其进行新的阐释和创新。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优秀的孝道文化,其中有很多精华应该大力弘扬。

我国的孝道文化,其最可贵的核心,是确定孝道等等一切美德是“缘人情”、“依人情”而确立的。司马迁在《史记·礼书》中说:

洋洋美德乎!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岂人力也哉?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

这是把美德礼仪从属于“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系的远见卓识。固然古代统治阶级的文化体系是从治国的功利需要出发来确定道德规范,制定礼仪制度,为了“总一海内整齐万民”,才要“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但其确定道德规范和制定礼仪制度的最终根据还是“缘人情”和“依人性”。要国家强盛,固然是“非兵不强”,但同时仍然要强调“非德不昌”,“形势虽强,要以仁义为本”。所以,“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太上修德,其次修政”;所以,要“依德治国”辅以“依法治国”,两者结合;所以,我们今天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并与新的时代精神相结合,建设现代的美德,而其中就包括了孝道这一美德。

德的最初始的意义,就是“敬让博爱”。其出发点,是人本主义,即从人出发,遵循人的本性。人与人相处要仁爱互助,要“合群”,要多为别人着想,要多考虑利他、惠他,才能合作创造和谐而安定幸福的生活。这是人异于禽兽的特点。“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必将欲物以为养,任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悦而从之。”

民本思想认为:“民为邦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人尊天神,敬畏天命,但认为天和神也是依听于人和民的:“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德惟治,否则乱”,所以,顺天命的君王必须以德治国,以人民本性所欲的仁爱道德治国,国才能治,否则必乱必败必亡。

孝道观念,就是遵循人的本性,遵循人本性所欲的仁爱敬让之心。孝道观念,远自周代就产生了:“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殷商崇鬼敬神,但鬼神并不保佑它,反而让它亡国。周代“敬鬼神而远之”,倡导仁爱、尊老、孝亲,制礼仪,以人为本,提倡仁爱,使人道完美:“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穆,别之以礼仪,人道竭矣。”

孝,是仁之本。孔子在《论语》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者,其为仁之本欤!”郑玄注:“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务,专力也。本,犹根也。二者,爱之理,心之德也。为仁,犹曰行仁。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行之有常)而信(言之有实),泛(广)爱众,而亲(近)仁。”《孝经》说:“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就把孝提到天经地义、人伦之大道与核心的高度。

《说文》解释“孝者,从老,从子。子承老也”,是说人子应该“善事父母”,承接上一代的事业和意愿并传宗接代。《孝经》解释“孝,畜也。畜,养也”,就是要承担养老的责任和义务。《论语》还进一步指出,只是养还不够,因为动物也能养:“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人不单要“养”,而且还要“善事父母”,帮父母做事,从内心喜爱、尊敬、体贴、关切父母,使他们快活舒心。《释名·释言语》进一步说得好:“孝,好也。爱好父母,如所悦好也。”由衷地发自内心深处的爱,才是难能可贵的孝的核心。出自内心的感情,又见诸实际,付诸行动,见于形象,这才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