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孝道文化新探
1454800000008

第8章 论中华孝道的内涵和它的普适价值(1)

陈德述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几千年悠久的历史,它对民族的道德培养,民族的认同与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建设、发展与强大,都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五四”以来,特别在“文革”中,孝道遭到过无端的批判,被片面地、错误地评价,致使许多错误的认识还流传至今。

为了肃清流毒,必须澄清对下面三个问题的认识:第一,说“孝”是封建主义的、是“愚孝”,所以不能接受“孝”。“忠孝”是历史上的两大道德规范,“忠”也有“愚忠”,为什么能接受“忠”,不能接受“孝”呢?“忠”是诚实无欺的意思,“孝”是善于事奉父母的意思,它们本来不姓“愚”,“愚忠愚孝”是“忠、孝”的异化,不是它们本来意思,把它们定性为“愚忠愚孝”是错误的。第二,错误地批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孟子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是针对虞舜的父母不许他娶妻而说的。况且这个“后”不是只指儿子,也包含女儿。人人如果都没有后人,不只是家族绝灭,民族也会因此而绝灭,这是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有何不对?第三,批判“父母在,不远游”也是片面的,错误的,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这里没有说不许出远门,是说如果出远门了,一定要告诉父母你去哪里了。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离开父母远了,一方面父母担心,另一方面父母如果生病了,谁来照顾?即使在今天,也不能不告诉父母你去哪里了。告诉父母你去了什么地方,完全是应该的,没有什么不对。只有澄清了强加给孝的错误的认识和评价,才能真正了解孝的含义,认识到孝的本质。

一、中华孝道的内涵

那么,到底什么是“孝”呢?《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承老也”;《尔雅·释训》:“善父母曰孝”,即善于事奉父母的行为就是孝,善于事奉父母的人就是孝子。《释名·言语篇》还说:“孝,好也,爱好父母如所说(悦)好也。”汉代贾谊在《贾子·道术》中说:“子爱、利亲谓之孝”,“慈惠爱亲为孝”。就是说“爱亲利亲”就是孝。墨子也从“交相利”的立场出发,也说“孝,利亲也”。“利亲”就是“养亲”,要尽心竭力地赡养父母,事奉父母要竭尽全力。一句话,尊敬和赡养父母就是孝,这就是孝的基本内涵,由这一基本内涵出发引申出极为丰富的内容。下面,拟就这个问题作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具体说来,中华的孝道包含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保全身体,珍惜生命。

孝敬父母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使之不要受到损坏或伤害。《孝经》载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曾子也说:“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什么叫“全”呢?“不亏其体”,不使身体受到伤害,就叫做“全”。曾子还说:“父母生之,子弗敢杀(伤害);父母置之,子弗敢废(残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缺损)……可谓孝矣。”世上每一个人都是父母所生,其生命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因此保全身体,珍惜生命,是行孝尽孝的起始,是最基本的孝。每一个家庭、每一个民族都需要有生生不息的后代子孙,这是家族、民族得以发展的基础;身体受损伤了,生命没有了,何以尽孝?孔子还把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比做“本”与“枝”的关系,他说:“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强调作为儿女的必须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尊重自己的生命,不然对不起父母,且伤害了父母。《孝经》还说:“天地之性(生),惟人为贵。”天地之间的一切生命,人是最宝贵的,珍惜生命是人类最基本的价值观。保全好父母给予的身体,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给予的生命就是孝。

保护好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是一个全过程,从自己懂事有自主能力时开始直到生命的最后终结。有哪些情况会伤害自己的身体呢?一是意外事故;二是打架斗殴;三是犯重罪被处决。意外事故难以避免,但出门要小心谨慎;许多年轻人斗勇好胜,打架斗殴,伤了自己伤了对方,使双方父母悲伤,是不孝的表现;至于那些为非作歹,触犯法律,被处以重刑的人,不仅使父母悲伤,还让父母蒙羞,为其带来耻辱,更是不孝。为了尽好孝道,不但要小心谨慎,防止意外事故,更不要打架斗殴,触犯刑法。这不只是对父母尽孝,也是对自己生命的珍惜。

第二,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

养亲是孝敬父母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生产力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社会里,年老的父母丧失了劳动力之后,要靠子女奉养。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就是这样。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就是传统所说的“养体”。从人生存的条件来说,“养体”是最基本的。从孝的层次来说,“养体”只能说是起码的。《吕氏春秋·孝行》篇说:“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盐铁论·孝养》也说:“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上等的孝是满足父母的心愿,其次是以和悦的面色对待父母,再其次才是物质上赡养。《吕氏春秋·孝行》说,“赡养”有“养体、养目、养耳、养口、养志”五个层次,“养体”只是第一个层次。“修宫室,安床笫(音zi,竹子编的席子),节饮食,养体之道也”,“熟五谷,烹刍豢,和煎调,养口之道也”。“修宫室”,就是要使房屋不要漏风漏雨,要使父母住得舒适;“安床笫”,就是要使父母睡眠安稳;“节饮食”,就是要调节好饮食,荤素搭配合理。这就是“养体”的方法。“熟五谷”,就是饭要煮熟,肉类要烹饪好,菜肴的味道要调和好,这就是养口的方法。养体、养口都是物质方面的赡养,除此之外是精神方面的赡养。对于物质赡养方法应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不一定要求有很高的标准。《盐铁论·孝养》说:“善养者,不必刍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锦绣也。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劳,犹足以顺礼;歠(音chuo,喝,引申为吃)菽(豆类做的食品)饮水,足以致其敬。”就是说,善于奉养父母的人,不必每顿饭都有肉吃,不必穿绣有花纹的丝绸衣服,“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就算是最孝敬的了。一般平民百姓,辛勤劳动,自食其力,就合乎礼的要求;即使粗茶淡饭,也能充分表达对父母的孝敬。

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是孝敬父母的重要内容。但是必须要摆正“礼”和“养”的关系。《盐铁论·孝养》对这个问题作了很好的论述:“丞相史曰:‘八十曰耋(音die),七十曰耄(音mao)。耄,食非肉不饱,衣非帛不暖。’故孝子曰甘毳(音cui,同脆)以养口,轻暖以养体。”于是孝子用美味的食物来供养父母,用质轻而保暖的衣服来保养父母的身体。“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无端(丝绸做的衣帽),虽公西赤不能以为容;无肴膳,虽闵、曾不能以卒养。”曾参奉养他父亲曾皙,每顿饭都有酒肉;没有丝绸的衣服帽子,就是公西赤也不能用空洞的容貌、礼义来达到养亲的目的;没有好饭食,就是闵子骞、曾参也不能完成养亲的任务。赡养父母必须要有甘美可口的饮食和温暖舒适的衣服,只用形式上的礼不能实实在在地奉养父母。“礼无虚加,故必有其实然后为之文。与其礼有余而养不足,宁养有余而礼不足。夫洗爵(酒杯)以盛水,升降而进粝(粗糙的食物),礼虽备,然非其贵者也。”就是说,礼不是空虚的,必须有它实在的内容,然后才能成为礼仪。与其礼有余而供养的东西不足,宁可供养有余而礼不足。一个人恭敬地洗了酒杯,但盛的是水;请父母高坐,送上的却是粗茶淡饭,礼虽然俱备了,然而这样做并不是可贵的。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十分重要的,“与其礼有余而养不足,宁养有余而礼不足”,这就是“礼”与“养”的正确关系。

当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加上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成了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绝大部分农村的老人还要靠儿女来供养,有的儿女不愿意供养,有的儿女没有能力供养,致使许多老人的养老成了问题。至于城市,大部分老人有养老金,养老不成问题。但是并不意味着儿女可以不闻不问,不管父母。作为儿女必须关心父母的生活问题,油、盐、米、酱、醋等是否备有,是否有人做饭等,都要关心到。常回家看看,不是只去吃“国务院”。赡养父母,满足父母的物质生活条件,使衣食无忧,安度晚年,尽好孝道,是儿女的责任。

第三,尊敬父母,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

赡养和尊敬父母是孝的基本内涵。只“赡养”不“尊敬”不行;只表面“尊敬”而实际不“赡养”也不行。在赡养父母的同时还要尊敬父母。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敬父母要发自内心的热爱父母、尊敬父母、敬重父母。只有内心真正敬爱父母,才会有孝的行为。如果为了“孝”而行孝,那是做给别人看的,不可能有真正的孝行。《释名·言语篇》说:“孝,好也,爱好父母如所说(悦)好也。”明代吕维祺在所著的《孝经翼》中说:“爱敬者,孝之实际也。爱而不敬,则爱不至;敬而不爱,则敬不真,二者缺一焉,不可也。……夫孝道无方,爱敬而已矣。”孝的本质就是“爱”和“敬”。《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真正深爱父母的孝子,脸上总是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悦色,和气而诚恳。要时时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所以孔子说“色难”,“养可能也,敬为难”。只有从内心敬爱父母,才能有“和气”、“愉色”和“婉容”。

孟子十分强调,“大孝”要像虞舜那样“终身慕(敬慕)父母”。孟子说:“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人年少的时候爱慕父母,长大爱美女,结了婚爱妻子,当官了爱君王,对父母的爱就减少了,这是不对的,也是不应该的。“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仁爱是孝德的基础,敬爱是孝道的本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也要求人的一言一行都不要忘记了父母:“故君子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举足不敢忘父母,故道(道路上行走)而不径(疾速,太快),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则可谓孝矣。”不敬爱父母,忘记了父母就是不孝。孟子认为,为人子女忘记父母表现在五个方面:“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音lu,羞愧、耻辱)”;“好勇斗很(通“狠”),以危父母”。这“五不孝”统统是忘记了父母的结果。孔子的学生子路有一次问孔子:“有人于斯,夙兴夜寐,手足胼胝(音pian zhi,皮肤上长的老茧),而面目黧(音li,黑而黄)黑,树艺五谷,以事其亲,而无孝子之名者,何也?”子路问:有个人早起晚睡,辛勤地劳作,手和足都长起老茧,面目发黑,种植粮食,奉养父母,却没有孝子之名,是什么道理?孔子回答说:“吾意者,身未敬邪!色不顺邪!辞不逊邪!”即是说,行为不尊敬,脸色不和顺,言辞不谦逊,这个人得不到孝子的名声。所以曾子说:“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孝经·纪孝行》篇也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平时)则致(竭力、竭尽)其敬,养(含养体和养心)则致其乐。”总而言之,对父母要尽力时时事事做到敬爱和尊重。

儿女要在敬爱父母的基础上,满足父母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古人提倡“养目”、“养耳”、“养志”之道。“树五色,施五采,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和颜色,说(悦)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用美丽的色彩满足父母眼目的需求,用悦耳的音乐满足父母耳朵的需求,用敬爱尊重的语言和行为对待父母,使父母感觉受到了尊敬。儿女要通过这些使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心情愉快。

父母最大的精神需求是“亲情”,他们渴望得到儿女的关心、关怀和问候;其次是渴望儿女成家立业,有所成就,给他们带来荣誉。除了满足父母的这些要求,儿女还要满足父母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愿望,支持他们继续发挥余热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如学诗、学书法、学画画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让父母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总而言之,儿女对父母不只是“养体”还要“养志”,要尊敬父母,关心和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第四,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有病及时治疗。

任何人都是要衰老的,人老了病就多,这是自然规律。儿女一定要知道父母的年龄,把父母的健康放在心上。所以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有高龄的父母健在应该感到高兴,同时也要有所忧惧。高龄父母随时可能生病或死亡,所以不能掉以轻心。

父母有了病,要心怀忧愁,“病则致其忧”,不要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古代对此要求得很严,如《礼记·曲礼上》说:“父母有疾,冠者不栉(音zhi,梳头的篦子),行不翔(张开两臂),言不惰(轻慢),琴瑟不御(治理,这里引申为弹奏),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音shen,齿根),怒不至詈(音li,责骂),疾止复故。”父母有了病的时候,成年的儿子要心怀忧愁,头发无心梳理;走路不要张开两臂显得轻盈的样子;说话不要漫不经心的样子;不要弹奏琴瑟;吃肉不要吃得过多而到发腻;喝酒不要喝得脸发红;笑不要露出牙床;发怒也不要骂人。直到父母的病好了,做儿子的才恢复常态。在今天看来,这些行为要求过于严格,但它的中心意思是:要把父母的病放在心上,千万不要不闻不问,而应该即时想办法医治。

在父母生病和治病的过程中,要特别进行精心的照顾。《弟子规》说:“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要精心地熬药、喂药;熬的汤药和送药丸的水,一定要亲口尝一尝,看温度是否合适,以免烫伤父母。民间有“熬汤药,必先尝”的训导。父母重病的时候,除极为特殊的情况之外,儿女们一定要轮流守候在父母的身旁,多给父母一些精神上的关怀。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父母在临终前,总想见到自己的所有亲人。儿女应多给他们一些临终关怀,让他们平和地带着微笑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