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孝道文化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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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论中华孝道的内涵和它的普适价值(2)

第五,承志立身,成家立业。

子承父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是儒家提倡的孝的内容之一。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也。”陆游的《示儿诗》说明,陆游希望他的后人一定要看到国家的统一,“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种充满高度爱国热情的父志,是完全应该继承的。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也说:“继父志,扬祖德,此诚孝子顺孙之道也。”当然,社会生活是多样的,不一定每个人的父母都留有遗志要求儿女们去完成,但是,有的父母确实有未完成的事业,需要儿女们去完成,这是儿女们不能推卸的责任。一般来说,这样的“父志”往往都是大事情。有大志留给儿女们去继承的人,一定是大有利于国家的人。

所谓“立身”者,就是要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立志,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理想而不断地、勤奋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要磨炼自己的意志,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保持健康,这是成就一番事业的基本条件。儿女有了事业上的成就,父母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历史上无数的为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建立了功勋的人物,都是很好地实行孝道的人,如汉文帝、岳飞、文天祥、朱德、毛泽东、邓小平等等;时下的抗震救灾英雄、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为国家立了功,为父母获得了荣耀,这是对父母最大的孝。古人说的人生“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也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父母应该奉行的孝道。

“立身行道”,建功立业的前提是自食其力,首先要养活自己。当今的“啃老族”,三四十岁还要靠父母养活,这样能说是“立身”了吗?这样能建功立业吗?古代二十岁行加冠礼,表示已经成人了,要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义务了。孔子说的“三十而立”,就是“立于礼”,三十岁就是很成熟的人了,就到了应该为国家、为民族建功立业的时候了。《孝经》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说的是孝的全过程。“中于事君”,就是为国家、为民族服务;“终于立身”,就是为国家,为民族建立功业。为国家和民族建立了功业的人,就能“光宗耀祖”,这是值得肯定的价值追求。

相反,走入邪途,身陷囹圄,不顾父母之养,给父母精神上带来沉重的负担、耻辱或负罪感,使父母白白养了一个不肖之子,这能说是尽到了孝吗?

第六,诤谏劝止,从义不从父。

对父母的不义或不法行为,要进行诤谏劝止,不能盲目顺从,这是儒家孝道思想的本意。“愚忠愚孝”是汉代提出“三纲五常”以后出现的社会现象,孔子是不讲“愚孝”,也不讲“愚忠”的。子贡问孔子:“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贞(忠)矣。夫子有奚对焉?”孔子回答说:“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孔子认为,对父亲的不义行为必须要进行诤谏劝止,这样才能使他不做违礼的不义的事情;如果儿子盲目服从父亲,就是不孝之子。荀子进一步作了论述:“孝子所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善也);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美饰,即文明),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以从命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音que,诚实、忠厚)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如果“从命”危及父母的生命安全,如果“从命”使父母受到了耻辱,如果“从命”使父母变成了没有道德的禽兽,有这三种结果的事情,绝对不能顺从。儒家强调“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认为这才是“人之大行也”,以“道、义”作为“忠孝”的标准,毫无“愚忠愚孝”的意味。

但是,儒家强调对父母进行“诤谏”要以尊敬为前提,孔子提出了“事父母几谏”的主张。“几谏”,是婉言和顺地劝止的意思。就是说,在父母不听劝止,不接受诤谏的情况下,不要强迫或强制,更不能与父母对立起来,而要婉言、婉转、耐心地说服。诤谏是原则,如何诤谏是方法;原则必须要坚持,方法也必须要讲究。儿女们一定要做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只有做到了“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才“可谓孝矣”。要婉柔地劝告父母,使他们心悦诚服地不做不义的事情,这就是对父母的孝敬了。

孔子提倡“君仁臣忠”、“父慈子孝”,这是君臣、父子之间的正常关系。后来,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思想后,产生了“愚忠愚孝”的社会现象,这是儒学的变异。在“父慈子孝”这个命题中,它已经包含着在父子之间有血缘亲情关系、孝敬父母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如果父不慈子可以不孝也是合理的。在父母不慈、父母不义的情况下,也应该对父母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诤谏,使其改过从善。

古代,“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个说法是片面的,是“父为子纲”的表现。当今,有不孝的子女,也有“不是的父母”。有遗弃、虐待、卖儿卖女的父母存在,更有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的事件不时发生。这些都是孝道缺失、孝道被遗忘、孝道被否定的结果,使父母与子女之间、老人和晚辈之间出现伤天害理的悲惨局面。作为家庭来说,应该回复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的和谐氛围中之去。

总而言之,父母有过错或不义行为子女必须要谏诤,“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焉得为孝乎?”在今天,父母与子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父母有不对之处或错误之处,子女要提出来。子女服从的只能是道德、法律与真理,如果父母做了不道德的事情、犯法的事情或者与常理相背谬的事情,子女一定要进行劝谏,劝其改正;否则,无原则的顺从使父母陷于不义或违法的境地,就是不孝。今天的社会生活准则是道德与法律,不论是做父母,还是做儿女的,都应该遵守道德与法律。

第七,文明安葬,不忘父母,追思祖德。

儒家提倡“没(死)则葬”。人死了都要安葬,只是葬的方式不同罢了,有火葬,有天葬,有水葬等。人从自然中来,最后回归到自然中去,这是很符合逻辑的。汉民族实行土葬,叫做“入土为安”。通过一定方式把亲人安葬起来,是人类良知、理性的表现,怎能把亲人的遗体抛之荒野,让豺狼虎豹、鸟兽虫蚁去噬食呢?送葬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送葬要有更文明的方式和过程。将亲人的遗体火化后存入塔陵或埋入公墓,是现代文明的安葬方式。用现代文明的方式安葬父母或亲人是必要的。

孔子认为孝的全过程就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祭则观其敬而时也。”祭祀父母关键是要“崇敬”和“守时”,其核心是要以崇敬的态度时时记住父母和祖先。追念父母和祖先,其形式就是祭祀。儒家强调追念父母、祖先,就是不要忘记他们,但是,儒家那种烦琐的祭祀仪式以及带有迷信色彩的祭祀活动,今天已经不宜提倡。采取适当的文明方式追念先辈,对那些对国家、民族有重大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军事家、发明家以及民族英雄,在他们的诞辰和忌日时,都要召开纪念大会,以表示对他们的追念,这是应该的,必要的。对于父母和亲人们的追念,也是应该的、必要的。

儒家把“民、食、丧、祭”作为行政的四件大事,所以也十分重视“丧、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认为“丧、祭”是人生的大事。荀子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丧礼者,无它焉,明生死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周密地埋葬)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埋葬和祭祀都是表示对父母、对死者的尊敬。生与死是人生的过程,是古往今来的人文之道,不能忽视。

孔子重视“丧、祭”,甚至主张“厚葬久丧”,但是孔子还是十分理性的,认为“丧、祭”不在于形式上的铺张浪费,重在崇敬和哀戚的心情。所以孔子说:“丧,与其易(完备,周到)也,宁戚(悲哀)。”在祭祀的时候,就要像是仙逝的父母、祖先就在面前,要十分崇敬和恭敬,“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要亲自去祭祀,不能找人代替,“吾不与,如不祭”。但是孔子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认为应把关怀的重点放在活的人身上,丧葬只是文饰人道的要求。有一次子贡问孔子:“死者有知乎?将无知乎?”孔子作了十分理性的回答:“吾欲言死之有知,将恐孝子顺孙妨(伤害)生以送死;吾欲言死之无知,将恐不孝之子弃其亲而不葬。赐不欲知死者有知与无知,非今之急,后自知之。”对子贡的提问,孔子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而是给子贡留下去思考的空间。儒家还说:“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认为父母在生时爱敬,死去时哀戚,就是十分完备周到的尽到孝道了。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生时有尊严,死了也有尊严,丧礼、祭礼就是体现人的尊严的一种方式,目的是要“慎终追远”,使民众之德归于淳朴敦厚,形成社会的和谐气氛。

儒家虽然十分重视“丧、祭”,但仍强调要在父母在世时好好尽孝。如果父母在世时不好好地孝敬,等父母过世后想要孝敬而不可得,将遗憾终生。所以曾子深有感悟地说:“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放置,等待)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木欲直,而时不待也。是故椎(用槌击打)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及,达到)存(存在,生存)亲也。故吾尝仕为吏,禄不过钟釜,尚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音cui,即椽)题三围,转毂百乘。犹北乡(向)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亲也。”曾子曾经做过小官,俸禄不多,但是他很高兴,因为能孝敬父母;父母死后他去楚国做了令尹,俸禄很高,地位也很高,但他非常不愉快,常面朝北方哭泣,因为不能孝敬父母了。曾子用他的亲身感受说明,一定要在父母在世时尽好孝,不要等到“孝子欲养,而亲不待”,即使杀猪宰牛去祭祀父母的坟墓,也已经无济于事了。孝在父母在生时,才是真正的尽孝。

第八,尽职尽忠,清正廉洁,为国立功。

儒家孝道的内涵十分丰富,除了“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之外,还要忠于职守,忠于国家,勇敢捍卫国家,直至爱护自然生态等等。曾子说:“居处不敬,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莅,音li。莅官,意为做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指孔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可见儒家的孝道不只限于“事亲”,生活不庄重,为国家服务不忠诚,做官不清正廉洁,对朋友不讲诚信,作战不勇敢,乱伐乱杀、破坏生态等等,都是不孝。

古代“事君”就是为国家服务,为国家尽忠。“事君”虽然过时了,但“为国家服务,为国家尽忠”却是普适性的价值。今天,每一个公民都要为国家服务,把自己的智慧和才华无私奉献给国家,对国家要尽心竭力,要无比忠诚,无比热爱;做官的人要“据德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无所事事,不负责任,贪污受贿,都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忠,也是对父母的不孝;当国家和民族遇上危难之时,要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国家、拯救人民、拯救民族,如果在这个时候怕死不勇敢面对,不敢赴汤蹈火,或者作战不勇敢,都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不忠,对父母的不孝;任意砍伐森林树木,任意捕杀禽兽,破坏我们生存的空间,也是对父母的不孝。“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就是要求每个公民都要为国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爱人民、爱祖国的基础。中国哲学的泰斗张岱年教授说得好:“子女对父母尽孝,这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道德的最高原则是爱祖国、爱人民,而爱父母是爱祖国、爱人民的基础。”一个连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是丧失了良知、丧失了人性的人,是不可能有敬忠信勇这样的美德的,是不可能爱人民、爱祖国的,因而也是不可能为国立功的。

二、中华孝道的普适价值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儒家孝道的内涵是多么的丰富广博。儒家的孝道思想之所以有如此广博的内容,因为它是建立在仁爱思想基础之上的,没有深切的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孝。不孝是源于不仁爱。仁爱从爱父母、爱自己的亲人开始,到爱他人,进而爱一切生命,直至爱物。孟子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民间说“百善孝为先”,《隋书·孝行传》也说“孝者,百行之本,人伦之至极也。凡在性灵,莫不如此”。仁爱是人性之所致,人与人相爱,是人类普遍的价值追求。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但就其实质和内容来说,不是只有中国才有。任继愈先生说“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即是说孝是有它的客观社会基础的,不是圣人主观编造的。父母与子女、子女与父母的血缘亲情关系是自然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亲相爱是天经地义的。中华民族把父母对子女的爱叫做“慈”,把子女对父母的爱叫做“孝”,其核心价值是“爱”。西方一些国家,父母把子女抚养大了,儿女就不管年老的父母,致使一些老年人过着悲惨的晚年生活,那是资产阶级自私本性的表现,不是人类良知之所致。子女孝敬父母、赡养和关爱父母是人类良知和理性的表现,是应该大力提倡的。即使一些西方人由于金钱的迷惑而丧失了仁爱和良知,也应该向他们宣传和灌输孝道的文化观念,以适应老龄社会的到来。因此,孝道不只是中华文化,而应该是、而且必须是全球性的文化,这不只是国内构建和谐社会,也是构建和谐世界所必需的。

所以,曾子说:“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普遍推行)而横(跨越)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之东海而准,推而放之西海而准,推而放之南海而准,推而放之北海而准。”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没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这就是孝的普适价值。

今天,我们在国内构建和谐社会,在全球构建和谐世界,广泛地、系统地宣传中华孝道文化的内涵和它的普适价值,并进行积极倡导和推广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陈德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