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代婚姻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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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汉代人婚姻的地缘结构(1)

阶层与职业差异

两汉时期,由于各个阶层社会地位的不同和职业上的差异,婚家之间在地域的远近上也有所不同。

汉代社会经济主要包括小农经济与地主经济两大类,它们的共同特征是: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规模小,生产工具比较简陋,以及“生产或者是为了生产者本身的直接消费,或者是为了他的封建领主的直接消费。只有在生产的东西除了满足这些消费以外还有剩余的时候,这种剩余才拿去出卖和进行交换”①。(①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19卷,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因此,汉代的每个村庄就成为一个自然经济色彩非常浓厚的居民点。在这种农村社区从事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的人们,居住稳定,安土重迁,与外界的联系范围狭小而有限,信息源和信息通道单一,信息量甚小,从而使社会结构成为封闭或半封闭的社会有机体。在汉代农业自然经济结构中,广大小农、佃农以及凭借土地对农民进行盘剥的地主阶级,必然以近距离结婚为主。

此外,对于小农、小手工业者和城市平民来说,还存在交通工具简陋和路途往来困难等诸种不便利条件,这正如东汉学者张衡在《四愁诗》中说的那样,路途茫茫,距离遥远的婚姻是可望而不可即的。②(②《文选》卷二十九张衡《四愁诗》云:“我所思兮在太山,欲往从之梁父艰……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我所思兮在桂林,欲往从之湘水深……路远莫致倚惆怅,何为怀忧心烦伤。”“我所思兮在汉阳,欲往从之陇阪长……路远莫致倚踟蹰,何为怀忧心烦纡。”“我以思兮在雁门,欲往从之雪纷纷……路远莫致倚增叹,何为怀忧心烦惋。”一般认为《四愁诗》是张衡在政治上有所寄托而作。但大凡比喻必有现实状况为其依据。张衡在诗中所说的山高水深、陇阪长、路途远而无法与“所思”者相会,则反映出在汉代由于两地之间相距太远,男女双方是难以成婚的。无独有偶,东汉末年,曹植《杂诗》也有类似的说法:“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之子在万里,江湖迥且深。方舟安可极,高思故南任。……翘思慕远人,愿欲托遗音。形影忽不见,翩翩伤我心。高高上无极,天路安可穷。”(《文选》卷二十九))

近距离究竟在多大的地域范围之中?根据史书记载,最近的是同村、同乡,有的是同县、邻县,远者则可在同一郡中。其间距离大都在百里之内。①(①此处之里用今制。按,汉制1里为414米,略近于今制的500米。)这一情形在汉代小农、小手工业者、平民和地主中都有显著反映。

西汉涿郡蠡吾县平乡小农家庭成员妄人,先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后又再嫁广望人王廼始。②(②参见《汉书·外戚传》。)可见,妄人第一次出嫁,与其夫家在同一乡中。广望系涿郡治下县,与蠡吾县相邻,二县相距约四十里。东汉时,沛郡平民周郁所娶之妻,是“同郡赵孝之女”③,(③《后汉书·列女传》。)二家在百里之内当无疑问。成都平民赵宪之妻是郫人何玹,犍为平民杨凤珪之妻是临邛人陈助。④(④参见《华阳国志·蜀郡士女》。)成都距郫县四十里,犍为与临邛相隔六十余里。《后汉书·列女传·姜诗妻》载:“广汉姜诗妻者,同郡庞盛之女也。”同传又云:姜诗之妻能“昼夜纺绩”,可见,这应是小农或小手工业者之家。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这种近距离为婚的情形是十分普遍的。当然,这些阶层中也有远距离为婚者。东汉丹阳句容平民李南之女,“为由拳县人妻”⑤。(⑤《后汉书·方术列传上·李南》。)句容县至由拳县将近四百里,大大超过了这一阶层婚家双方的一般距离。不过,这种现象在当时是非常少见的。

中、小地主和豪族地主中也普遍存在着近距离结婚的状况。《后汉书·朱晖传》载,朱晖家庭是西汉南阳地区的“衣冠”世家,其父之家居南阳宛地。丧父之后,朱晖搬至母方家族居住。“王莽败,天下乱。(朱晖)与外氏家属从田间奔入宛城”。显然,朱晖母家与父家同在南阳宛地,且距离甚近。东汉时,汝南细阳县富人刘氏与其“邑人”吕衡结亲。⑥(⑥参见《三国志·吴书·吕范传》。)至东汉末年,士人王褒亦曾与同县人管彦“共许为婚”。⑦(⑦参见《三国志·魏书·王修传》注引王隐著《晋书》。)

官吏的信息来源和信息量均多于一般百姓,但是,由于结婚年龄往往早于从官年龄,所以在这个阶层中也广泛存在近距离结婚情形。如东汉安众令程文矩之妻是同郡李法之姊。⑧(⑧参见《后汉书·列女传·程文矩妻》。)《乐府诗集》卷七十三《焦仲卿妻》描写的县吏焦仲卿与其妻刘兰芝家相距很近: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

焦仲卿被迫与刘兰芝离婚后,其母为他所定的妻子之家,更是近在相邻:

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

《焦仲卿妻》虽是文学作品,但毕竟是时代情势的反映。

高级官吏中亦然。《后汉书·李固传》载,荆州刺史李固是汉中南郑县人,他把女儿嫁给同郡人赵伯英。南阳太守刘焉是江夏竟陵人,其妻费氏是江夏人氏,二人也同在一郡之中。京兆尹应顺是汝南郡中人,其妻亦是汝南郡人。①(①参见《后汉书·应奉传》注引《汝南记》。)在边塞地区也有这种情形。如庞淯是酒泉表氏人,其妻赵娥亲也是酒泉人氏。②(②参见《三国志·魏书·庞淯传》及注引皇甫谧《列女传》。)

小农经济与地主经济结构不从根本上改变,作为社会中大多数人口通婚的地域构成必然是近距离为婚,尽管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不同阶层是不尽相同的。在汉开其肇端之后,各代大体如此。如晋代“士人有嫁女于近村者”③。(③《太平广记》卷四五六引《续搜神记》。)唐代人“生女犹得嫁比邻”④。(④《全唐诗》卷二一六杜甫《兵车行》。)“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生者不远别,嫁娶先近邻。”⑤(⑤《白氏长庆集》卷十《朱陈村诗》。)

法国人口学家索维(AlfredSauvy)指出:人口经过长时期的近距离为婚,会产生“孤立群”现象,“这些人群经过长时期必然会存在严重的近亲结婚现象。……这种现象必然使得他们的死亡率高,同时也限制了他们的生育率”⑥。(⑥[法]索维著,查传瑞、邬沧萍等译:《人口通论》上册,第一部分“增长社会学”,4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两汉时期,亚血缘的近亲通婚是存在的。因此,同一地域中长期封闭式婚姻结构,也会对汉代人口的发展造成某些不良影响。只是由于当时还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远距离为婚,以及人口流徙造成的不同地区人们的通婚,近距离为婚并没有普遍形成“孤立群”类型的通婚状况。因而,由此引起的近亲结婚和高死亡率现象当不会严重。

远距离为婚表现在如下诸方面:

首先,封建贵族、皇族等统治阶级上层,可以凭借手中的威赫无比的权势,从较远的地方娶女子为妻。

封建皇帝是最典型的代表。在汉代封建社会中,“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①,(①《汉书·鲍宣传》。)皇帝视全国的物产人庶为个人之私产,把天下的女子也当成供自己享用的玩物。虽然汉制规定,东汉时选后宫妃女是“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②,(②《后汉书·皇后纪上》。)然考之于史,此条规定仅具纸文而已。不仅西汉时期皇帝选民女的籍贯不限于京畿附近,东汉时亦是如此。如在西汉,武帝妃子赵婕妤系河间人,河间距长安有两千多里;元帝冯昭仪是上党潞人,哀帝傅昭仪是河内郡人,上党潞地及河内地区距长安都有近千里的距离。东汉前期,章帝窦皇后是扶风平陵人;中期,顺帝陈夫人是魏郡人;晚期,灵帝宋后是扶风郡人、王美人是赵国人,献帝伏皇后是琅邪郡东武人。③(③以上诸例,参见《汉书·外戚传》及《后汉书·皇后纪》。)这些地区距离洛阳近者约千里,远者在千里之上。

其次,流动性较强的阶层以及某种原因引起的人口迁移,可以造成籍贯不同的家庭之间的通婚,尽管从表面上看这种通婚似乎是某一地区的近距离结婚。

在男子当中,流动性较强的阶层有游士、儒生和商贾。

游士兴起于战国时代,西汉前期这个“尚口舌之辩”、“专务游说”的阶层仍然存在。秦朝末年,原为魏公子无忌门客的大梁人张耳在“游外黄”时,与外黄富人之女④(④参见《汉书·食货志上》。)结婚;大梁人陈余,“游赵苦陉”,其地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⑤。(⑤《汉书·张耳陈馀传》。)西汉景帝时人枚乘,家居淮阴,他不乐为官,“与英俊并游,得其所好”,枚乘的一个小妻就是他在游历梁地时所娶。⑥(⑥参见《汉书·枚乘传》。)大梁距外黄,大梁距赵苦陉,淮阴距梁地,均有数百里的距离。

由于出门求学,儒生的流动性亦较强。他们往往在年轻时离乡寻师,或去京师太学求学,从而也有可能在离家乡较远的地方娶妻完婚。《后汉书·马融传》记载,扶风茂陵人马融少时去南山求学,后遂在南山与挚恂之女结婚。

商贾阶层的流动性也很强,晁错说他们具有“千里游敖,冠盖相望”的特点。由于往往是单身商贾去边远的地方经商营利,因此,虽现存史料尚缺乏实际事例,这个阶层中也应存在不同籍贯者远距离为婚的情形。

在女子当中,从事倡乐业的女子流动性较大,她们经常作跨空间的长距离转移。汉代社会有专门从事训练歌舞伎倡之人,他们用诱惑、欺骗甚至是赤裸裸的强逼手段,把年幼的女子搞到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音乐舞蹈训练,再把她们转卖给封建贵族或富家大户作家庭歌舞伎女。《汉书·外戚传上》留下了相对完整的史料:王媪嫁广望王廼始为妻,生女王翁须:

翁须年八九岁时,寄居广望节侯子刘仲卿宅,仲卿谓廼始曰:“予我翁须,自养长之。”媪为翁须作缣单衣,送仲卿家。仲卿教翁须歌舞,往来归取冬夏衣。居四五岁,翁须来言:“邯郸贾长儿求歌舞者,仲卿欲以我与之。”媪即与翁须逃走,之平乡。仲卿载廼始共求媪,媪惶急,将翁须归。曰:“儿居君家,非受一钱也,奈何欲与它人?”仲卿诈曰:“不也。”后数日,翁须乘长儿车马过门,呼曰:“我果见行,当之柳宿。”媪与廼始之柳宿,见翁须相对涕泣,谓曰:“我欲为汝自言。”翁须曰:“母置之,何家不可以居?自言无益也。”温与廼始还求钱用,随逐至中山卢奴,见翁须与歌舞等比五人同处,媪与翁须共宿。明日……廼始来归曰:“翁须已去,我无钱用随也。”因绝至今,不闻其问。

王翁须就是这样在刘仲卿的欺诈与逼迫之下,与父母家人流离失散,从家乡广望先到邯郸,继而又来到千里之外的长安完婚。相类的例子是东汉末年,琅邪籍乐伎女子卞氏来到离家乡千余里的谯地,后曹操“于谯纳(卞)后为妾”①。(①《三国志·魏书·后妃传》。)

两汉人口的水平流动,主要由如下四条渠道形成:徙民政策,灾荒流民,战乱避难和避仇,内地及边域的双向流动。有汉四百年间,政府徙民最重要的有如下三次:

(1)西汉初期,汉高祖刘邦采纳刘敬“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的建议,“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余万口”①。(①《汉书·刘敬传》。)高祖后,汉“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于诸陵”②,(②《汉书·地理志下》。)形成了关东地区豪族成员向关中地区流动的格局。

(2)西汉中期,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太始元年,又徙郡国吏民豪杰于茂陵和云阳。③(③④参见《汉书·武帝纪》。)

(3)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徙关东贫民七十二万五千人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等地。④(③④参见《汉书·武帝纪》。)流民移动带有明显的时间性:伴随着土地兼并和生产资料的持续地、长期地和广泛地被剥夺,加之自然灾害的肆虐,许多小生产者流离失所,被迫迁往他方。这种情形在西汉和东汉后期愈演愈烈。例如,汉元帝即位后,关东地区“连年被灾害,民流入关”⑤。(⑤《汉书·于定国传》。)成帝时,“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⑥。(⑥《汉书·成帝纪》。)东汉安帝时期,“万民饥流”⑦。(⑦《后汉书·安帝纪》。)综观两汉时期的流民状况,主要是关东地区人口向北方、西方和南方地区流动。

上述人口迁徙方式,导致了不同地区人口之间的通婚。以关中地区为例,随着关东人口涌入关中,出现了外地人与本地人口、不同地区的外地人口之间的通婚。在西汉初,有燕地人与关中人结婚的个例:燕王臧荼后裔臧兒先与槐里人王仲结婚,后又再嫁长陵人田氏。⑧(⑧参见《汉书·外戚传上》。)在西汉中期,则有魏地人与繁阳人通婚的个例。《汉书·杜邺传》载,杜邺之家“本魏郡繁阳人也。祖父及父积功劳皆至郡守,武帝时徙茂陵”。杜邺的母亲系张敞之女,又据《汉书·张敞传》的记载,张敞“本河东平阳人”,后因祖父曾任郡太守而被迁往茂陵地区。

战乱、避仇亦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口流动。东汉末年和三国初期,曾出现过为期十年之久的人口地域流动浪潮。从关中流入长江中游荆、襄地区有十余万户、五十余万口;从中原、两淮、山东地区流入江南的人口则是当时的主流:“自庐江、九江、蕲春、广陵户十余万皆东渡江”⑨。(⑨《三国志·吴书·孙权传》。)复仇之风盛行于汉,因此便出现了因避仇而徙居他乡者。如《三国志·吴书·顾雍传》称:“蔡伯喈以朔方还,尝避怨于吴。”这种类型的人口迁徙,亦可造成不同地区的人口通婚。《三国志·魏书·管宁传》注引《魏略》说,河东人焦先“避白波(军)”,故“东客扬州取妇”。扬州地区与河东地区南北殊隔,相距两千多里,倘若不是在动荡的岁月,焦先是不可能与遥远的扬州地区女子结婚的。此外,西汉人扬雄祖上在汉武帝元鼎年间,因避仇从巴郡江州徙往六百里之外的广汉郫地,“五世而传一子”,从而出现了远距离为婚的情形。①(①参见《汉书·扬雄传上》。)东汉人王充的祖上,原是“魏郡元城人”,由于“恐为怨仇所擒”,遂迁往距家乡两千余里之外的会稽地区,王氏家族便在这一地区定居传宗。②(②参见《论衡·自纪篇》。)

汉族与其他族群的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