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道法自然:老子对人生的8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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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返璞归真】无为而治的思想境界

在老子眼里,有为与无为是相对的。君子自然无为,以无事取天下;如果持而盈之,不如恭谨谦让;要做到无为而治,就要一切顺其自然。老子“无为”论的社会本质,并不是如一般人所理解的对罪恶的容忍,而是他对罪恶的理性预言。他对统治者提出了如下的严厉警告:当他们因私利而破坏自然法则“道”,把社会陷于水深火热的境地时,人们就连死都不畏惧了。“无为”论警告那些好战的统治者及其仆从们:他们那种破坏“道”的法则即破坏人民宁静生活的行为,将使他们招致可耻的灭亡,因为“不道早已”。

“无为”实则无不为

原典: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解读:

圣人的治理之道是:使大家的心灵虚静,生活务实。心志淡泊,平安健壮。常常使大家不去刻意追求知识和欲望。让智巧聪明的人没有特殊的目的和机会去妄为。以顺应时机并且去实践它,则不可能治不好。

老子最经典的智慧就是“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在这里讲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之意,更不是什么都不做。这里的“无为”是指不妄为、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相反,对于那种符合道的事情,就必须以“有为”为之。

老子所指的“无为”智慧,只是让人在处世之时顺应大势、顺应自然。所以老子这种“无为”不仅不会破坏事物的自然进程和自然秩序,而且还有助于事物的成长和发展。

不该做的事情不要勉强,要克制自己的情绪,是无为的核心内容。不把个人的意志强加在人与事之上,并不是怯懦的表现,而是一种大的智慧。它能使人在潜移默化中走向自觉,收到良好的成效。

唐睿宗时,睿宗的嫡长子李宪受封宋王,十分受宠。睿宗的另一个儿子李隆基聪明有为,他杀死了篡权乱政的韦皇后,为睿宗登上皇位立下了大功。

按照礼制,李宪当被立为太子,有的大臣便对睿宗说:“嫡长子李宪仁德忠厚,没有任何劣迹,立他为太子既合礼法,又合民心,望皇上早日定夺。”

睿宗感到李隆基雄才大略,最适合治理天下,所以一时陷入了两难境地,立太子的事于是一拖再拖,没有定论。

李宪看出了睿宗的心思,心有所悟,他对心腹说:“父皇不肯立太子,他是对我有疑问呐!李隆基虽不是嫡长子,但他功劳很大,父皇是中意他啊。”

李宪的心腹说:“于情于理,太子之位都是你的,这事绝不能相让。我马上和百官联络,共同上书,向皇上说明利害,一定促成这件大事。”

李宪的心腹和百官议定,当他们在起草奏书时,李宪急忙赶来,他对百官说:“我考虑了多时,决定放弃太子之位,你们就不要为我费心了。”

百官十分惊诧,他们说:“太子之位事关你的前程性命,怎会轻易放弃呢?自古这个位置你争我夺,本是常事,有我们替你说话,你还怕什么呢?”李宪说:“大丈夫做事有所为,有所不为,我是十分慎重的。赞平王李隆基是我的弟弟,他有大功于国,父皇有心立他为太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我若据理力争,不肯退出,我们兄弟之间必有大的冲突,朝廷就不会平安。如果危及了国家,我岂不是罪人吗?这种事我绝不会干。”

李宪制止了百官,又亲自上书推荐李隆基为太子,他说:“赞平王文武双全,英勇睿智,他当太子有利于国家,我是衷心拥护他的。我个人的得失微不足道,请父皇不要为我担心,早下决断。”

睿宗很受感动,他对李宪说:“你深明大义,我就放心了。你有什么要求,我一定都会满足你。”

李宪一无所求,他说:“一个人只要顺其自然,就没有什么事可以妨碍他了,我不会强求什么。”

李隆基当上太子后,第一个拜访李宪,他说:“大哥主动让出尊位,不是大贤大德的人难以做到,大哥是如何设想的呢?”

李宪说:“你担当大任,大唐才会兴旺,我不能为了私利而坏了国家大事。望你日后勤政爱民,做个好皇帝,为兄就深感安慰了。”

李隆基连声致谢,又说要和他共享天下。李宪不让他说下去,他告诫李隆基说:“很多事是追求不来的,只有顺天应命,才不会多受损伤。将来治国不要逞强任性,这样效果会更好的。”

后来,李隆基登上了帝位,是为唐玄宗。他顺应民情,推出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政策,使唐朝进入了另一个盛世——开元盛世,天下走向大治。

李宪在立太子事情上的无为,是深思熟虑的,他既避免了一场宫廷内斗,又使自己全身而退,赢得了让贤的美名,这个结果无疑是很完美的。

“无为而治”又是一种管理之道。在老子看来,理想的社会应该奉行无为而治,管理者应当不断减少对人的管制和束缚,制定政策不能政出频繁,更不能朝令夕改。

东汉时期,吴祐在任新蔡县县令时,有人给他出了很多点子治理百姓,吴祐却无一采纳,他说:“现在不是措施不够,而是措施太多了。每一任知县都强调己能,朝令夕改,百姓无所适从啊。”吴祐不仅不提出新的主张,只是废除了许多不合理的规章,他召集百姓说:“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本事,凡事要依靠你们自己的努力,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你们尽可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做,有什么困难随时都可以找我。”

吴祐不干涉百姓的生产生活,又严命下属不许骚扰百姓。闲暇的时候,他整日在县衙中看书写字,十分轻闲。

有人将吴祐的作为报告给了知府,说他不务公事,偷懒放纵。知府于是把他召来,当面责怪他:“听说你无所事事,日子过得分外自在,难道这是你应该做的吗?”

吴祐回答说:“新蔡县贫穷困顿,只因从前的县令约束太多,才造成今天的这种局面。官府重在引导百姓,取得他们的信任,没有必要凡事躬亲,把一切权力都抓到自己手里。我这样做是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百姓休养生息,进而达到求治的目的。我想不出一年,你就可以看到效果了。”

一年之后,新蔡县果然面貌一新,粮食有了大幅增长,社会治安也明显好转。知府到新蔡县巡视一遍,对吴祐说:“古人说无为而治,今日我是亲眼见到了。从前我错怪了你,现在想来实在惭愧。”

吴祐的无为而治不是消极的,他是针对从前的弊端而制定的全新措施,看似无法无为,其实大有学问。

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规律,规律是不可否认的,都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只有尊重规律,利用规律。水遇热变成蒸汽,这是客观存在,无法改变,但我们却可以用这一规律来生产暖气,制造人工降雨等。这正是说明,我们无法改变铁一般的规律,却可以顺应它,利用它。

让心回到最初的澄澈

原典: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解读:

水滋养万物而不和它们有所争执,身处众人所厌恶的污垢之地仍能保持自己的本性,所以水最近于“道”。

水,为涧、为溪、为江河,可以潺潺,可以涓涓,可以浩浩;水,为池、为潭、为湖海,可以清流,可以舒缓,可以宁澈。水永远顺应自然,可以化成雨,可以凝结成冰,可以渗入沙土,可以跌宕起伏,可以弥散于空中,也可以潜藏于地下,在一动一静之间开合运行,有条不紊。

水的本性,不混杂就会清澈,不搅动就会平静,闭塞不流动也就不会纯清,这是自然本质的现象。所以说,纯净精粹而不混杂,静寂持守而不改变,恬淡而又无为,运动则顺应自然而行,这就是养心的道理。

水的本性是清澈平和的,如果搅动它就会变得混浊,如果堵塞住不让它流动,它也就不会纯净了。这和人心是一致的,人心的本初都是清静明澈如水一样的,但是流落于世,渐渐被欲望所迷惑,就像是往水中丢进了泥沙一样,也就渐渐变得混浊起来。只有懂得顺应天道的人,才能使自己的心重回当初的澄澈。

心一旦澄澈,没有欲望的杂质,那么对于名利富贵也就视若浮云了,再多也只是投映在水面的影子,触不到他们内心一分一毫。

清朝时,出身于农家的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传统的儒家教育。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离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6家,茅屋数间,县衙穷得连门墙都没有,只有三间破草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于成龙从山西老家带来的一位仆人忍受不了这样的清苦,就对于成龙说:“当官如果是这个样子,还有谁愿意当官呢?你应该请求调离此地,否则还不如回老家呢。”

于成龙说:“我本来就是个农家子弟,现在能当上知县,为百姓做事,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和这里的百姓相比,我们并不算清苦,你就不要抱怨了。”

于成龙知足常乐,为百姓的事到处奔忙。他那个仆人见劝不动他,又不甘心跟着他吃苦,竟然偷偷逃跑了。

罗城的百姓见于成龙是真心为他们办事,便自发地前来看望他,有的还给他带来了一点钱物。于成龙说:“我一个人用不了多少钱,你们的心意我领了。钱物我绝不能收下,这是我做人的准则啊!”

罗城百废待举,首要的是安定社会,恢复生产。于是,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境内初安后,他又令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

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之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芦光祖举荐为广西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离开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后来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道员,驻地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无论地位和环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然心清如水,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在灾荒岁月,他还以糠代粮,把节余口粮、薪俸救济灾民。因之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为广行劝施,让富户解囊,他更以身作则,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湖北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他的心却没有被宦海中的各色欲望所腐蚀,仍然是那样清澈,没有混杂,始终活泼地流动着,充满了盎然生机。他提倡“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朴”。去直隶,他用糠屑杂米煮粥,和仆人一起吃;在江南“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甚至整年都尝不到肉味,江南百姓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于成龙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据说,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毁丹亚,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鸟兽”。

待于成龙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下至菜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见百姓对他有多么敬爱。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人们通常认为,一个人在官场上,最开始时的那片清正廉明之气是很难保持长久的,是很容易被官场上的一些恶习所污染的。其实这是因为他们的心不够清净,如果都能像于成龙那样,心如水一般清澈,便是有泥沙倾倒下来,也不过是晃上几晃,泥沙尽可沉底,水质仍是一片清明。所以环境的恶劣混浊并不是理由,一个人若是真正想要坚持内心的原则,任何外界的东西都是动摇不了他的。

只要我们可以秉持自己内心的清正,让自己如流水一样澄澈明净,不被混染。我们不可能生活在真空社会里,但是却可以让所有尘埃都沉到水底,只留水本质的清静。

改邪归正只在一念之间

原典:

善之与恶,相去若何?

解读:

美善与邪恶之间有多远的距离?仅在一念之间罢了。

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是向善的,一时萌生恶念也是受环境的刺激、熏染所致。一旦拂去蒙在“恶人”心头的灰尘,世界还会像本初的时候那样美好。

善恶相距并不远,恶人并不全是十恶不赦、顽固不化的魔鬼。

东汉时期,有个叫陈某的人,是个饱学之士,其品行端正、道德高洁,远乡近邻的人都非常敬重他。

有一年洪水泛滥,淹没了大片村庄和良田,成千上万的人无家可归,到处逃荒。为此盗贼四处横行,天下很不太平。

一天夜里,有个小偷溜进了陈某家里。他刚准备动手偷东西,忽然听得几声咳嗽,不好,有人来了。慌乱间,小偷一时找不到妥善的藏身之处,急中生智,顺着屋内的柱子爬到大梁上伏下身子,大气也不敢喘。

陈某提着灯从里屋出来拿东西,偶然间一抬头,瞥见了梁上的一片衣襟,他马上知道家里进了贼了。此时他一点都不惊慌,也不赶紧抓小偷,而是从容不迫地把晚辈们全都叫起来,将他们召集到外屋,然后十分严肃地说道:

“孩子们啊,品德高尚是我们为人的根本,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够因为任何借口而放纵自己、走上邪路。有些坏人,并不是一出娘胎就是坏人,而是因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慢慢地养成了不好的习惯,后来想改都改不过来了,这才沦为了坏人。比如我家梁上的那位君子,就是这种情况。我们可不能因为一时的贫困而丢掉志气,自甘堕落啊!”

听了陈某的一番教诲,梁上的小偷吃了一惊:原来自己早就被发现了。同时他又很为陈某的行为所感动:他不但没抓自己,反而耐心教育自己。小偷羞愧难当,就翻身爬下梁来,向陈某磕头请罪说:“您说得太好了,我错了,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勾当,求您宽恕我吧。”陈某和蔼地回答道:“看你的样子,也并不像个坏人,也是被贫穷所逼的吧。以后要好好反省一下,要改还来得及。”说完,他又吩咐家人取来几匹白绢送给小偷。小偷感激涕零,千恩万谢地走了。

从这以后,这一带就几乎再没有偷盗之类的事情发生了。

世间有几个人甘心做被万人唾骂的盗贼?他们这样做,可能是被生活所迫,也可能是世道不公的报复。不管怎样,一时走上邪道,并不代表他们已经彻底地变成了冷血动物,其实他们的内心更渴望温暖、渴望亲情。只要人间的善良之火种能照进他们内心那个最黑暗的角落,改邪归正也就是一念之间的事。

一个人贩子拐走了一个5岁的小男孩。小男孩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哭,而是一直叫着人贩子“叔叔”,并且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说:“叔叔,我最爱吃这种糖了,你的孩子也喜欢吃糖吗?叔叔,给你吃,挺甜的。”这时,人贩子才想起自己也有一个家,也有一个5岁的女儿,女儿也喜欢吃糖,每次吃糖,都要送到他嘴里一颗,并轻轻地问道:“爸爸,甜吗?”人贩子这才意识到,生活在最困苦的时候也有它甜的一面。小男孩的一句话,唤醒了人贩子还没有完全泯灭的良心,也唤起了他对人间亲情的珍爱之情,他决定去投案自首。

一颗小小的糖块就能把人贩子从罪恶的梦里唤醒,把他拉到善良美好的岸边,你说“美之与恶,相去若何?”

为上者要有不争无为之德

原典: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解读:

上德之人不刻意显摆自己的德行,所以真正有德。下德之人总是不忘彰显所谓的“德”,所以无德。上德之人面对功劳和诱惑总是显得无动于衷,下德之人就不同了,他们没有什么作为,却认为自己大有作为。具有大仁爱的人把仁爱发挥到极致,却不当做自己的功劳,具有大义之人行了义举,把自身义举视为最大的功劳。讲究大礼义的人如果得不到回应,就会撸起袖子挥舞手臂(表示愤怒)。

以老子的观点来看,具备上德上仁的领导者才是真正的好领导。他们时刻把下属放在心上,与下属分享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和失败的痛苦。

每个人都希望被他人肯定,即使工作未必成功,但终究是出了力,也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苦衷,如果他的工作得不到肯定,是在打击他的自信心,作为领导,切勿忽视员工参与各项事务的价值。

做领导,要懂得“施惠”,将恩惠布施给下属。如果你只顾自己享受,下属会认为自己为公司付出了那么多却没有受到激励,对组织的向心力自然变得薄弱,对你这个领导也会口服心不服。

对于下属的成功,领导者正确的做法是,与下属分享成功,分享他们成功的幸福和喜悦。假如主管领导是个喜欢抢占功劳的人,相信他的下属也不会怎样为他卖力。反之,如果领导能乐于和下属分享成功的荣耀,下属做事也分外卖力,希望下一次取得更大的成功。

你可以让别人推你攀升,也可以让别人拉你攀升,方法虽然不同,但结果却是一样的。因此,把功劳让给下属,他获得成就感的同时,也必然会助你成功。因为你的下一步成功也就意味着他下一步的成功。何乐而不为呢?

《三国志》中记载:一次,曹操发布命令说:“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并说,如果坐享胜利果实,我怎么能心安!于是大封功臣。他在另一次发布的命令中说:自古以来有作为的君王,何尝不是与贤人君子共同治天下的!唯才是举,我得到人才就要使用。在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纷纷逐鹿中原的东汉末年,曹操的人马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最终扫平各路豪强,统一北方,功业可谓大矣,在我国历史上也是辉煌的一页。可曹操在胜利面前,并未自我陶醉,也未居功自傲、贪天之功为己有,而是公开宣布这些胜利“乃贤士大夫之力也”。

这里,对曹操的此番举动,且不论是其使用人才的韬略还是调动其下属积极性的办法,但有一点有目共睹:曹操有着宽阔的胸怀。

无论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主要领导者的作用不容否定。

但是也必须看到,个人的成功实际上是群体的成功。要把成绩留给下属,因为成绩对于下属来讲是一种最好的奖励。你需要的是更大的成绩,而你的下属的成绩越大,你的威望和在上层领导面前的成绩也就越大。成绩不一定都要表现出来,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同下属争功,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做一个让下属感动的主管,你的前途将永远光明。

例如,在某个公司的年终总结会上,总经理着重表扬了两组销售成绩较佳的员工,并邀请他们的主管上台。

第一位主管好像早有准备,一上台便滔滔不绝地畅谈他的经营方法和管理哲学,好像所有的成绩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令台下的同事们心里觉得很别扭。第二位主管一上台便感谢自己的下属,并庆幸自己有一班如此拼搏的下属,最后一一邀请他们上台接受大家的掌声,展示一下各自的风采。

以上两种类型的领导,在员工心目中的印象迥异,第一位主管是那种抢占功劳的人,不但令下属不满,同事也不喜欢那种夸夸其谈的口吻;第二位主管能与下属分享成果,令下属感到受尊重,自然更加卖力工作。

其实,作出成绩,是谁的功劳,一看自知,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清楚的,根本不需要刻意突出谁,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像以上的两位主管,应该怎么做,一比较自可见高下。

一个高明的领导,不但会与下属一起分享功劳,有时还会故意把本属于自己的那份功劳让给下属。但是,在这样做时,切勿要求属下报恩,或者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因为下属可能会因此而感到自尊心受损,进而采取反抗的行动,如此一来,反而得不偿失。

把功劳让给下属,不过是小恩小惠,但这样的滴水之恩,却可以令下属以涌泉相报。

“糊涂”是真正的智慧人生

原典:

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解读:

别人都明明白白处世,我却昏昏昧昧做人;别人都明察秋毫,唯我懵懵懂懂;大水荡荡如海,高风习习无止。别人都有所作为,我却顽劣鄙俗,我独期望与别人相异,主要是因为以道为精神食粮。

在这里,老子将众人和自己做了鲜明的对比:众人都有强烈的占有欲望,所以他们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你争我夺,在混乱的世道里大有收获,直至绰绰有余,而我却好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一般。我在众人的眼里是多么愚笨的人啊!众人在收获到财富、地位、名利后必然会不甘寂寞,进行大肆炫耀,而我却采取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生活态度。正因为我愚笨,所以我心灵空虚,了无牵挂,无为而自在,烦恼和忧愁自然会远离我而去。聪明人凡事都要争出个所以然来,以不知强为知,不聪明强装聪明。他们凡事都要斤斤计较,辩它个明明白白、一清二楚,而我却哑口无言、闷闷不语。众人都要有所作为,而我却清净寡为,这在众人看来我是多么冥顽不化、卑鄙下贱啊!

老子对众人的思想没有作出任何批判,他只是通过众人的思想来反衬自己的思想,起到了极其鲜明的对比效果。

可见,老子并不是赶时髦追求什么“另类”,他这样做实是一种避祸的大智慧。由“昏昏”“闷闷”几个词,老子想说的是,当糊涂时则糊涂,“众人皆醒”之时,你不妨醉一回。

智和愚对人一生命运的影响极大。“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看起来聪明人有时也会办蠢事,“难得糊涂”,真正聪明的人表面上愚拙,这是一种智慧人生,真人不露相。

有的人外表看起来平凡普通,内心却世事通达,才高八斗;有的人外表道貌岸然,而内心却空虚惶恐底气不足。

人生是个万花筒,个人在那变幻之中要用足够的聪明智慧来权衡利弊,以防莫测变化。但是,人有时候不如以静观动,守拙若愚。这种处世的艺术其实比聪明还要胜出一筹。聪明是天赋的智慧,糊涂是聪明的表现,人贵在能集聪与愚于一身,需聪明时便聪明,该糊涂处且糊涂,随机应变。孔子论人,以知、仁为别,正所谓“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解释为:知者达于事理而周流无滞,有似于水,故乐水;仁者安于义理而厚重不迁,有似于山,故乐山。聪明之区别糊涂,大抵如此。

老子大概是把糊涂处世艺术上升至理论高度的第一人。他自称“众人昭昭,我独昏昏;众人察察,我独闷闷”。而作为老子哲学核心范畴的“道”,更是那种“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似糊涂又非糊涂、似聪明又非聪明的境界。人依道而行,将会“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即大智若愚。中国人向来对“智”与“愚”持辩证的观点,《列子·汤问》里愚公与智叟的故事,就是我们理解智愚的范本。庄子说:“知其愚者非大愚也,知其惑者非大惑也。”人只要知道自己愚和惑,就不算是真愚真惑。是愚是惑,各人心里明白就宽慰了。

孔子说:“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宁武子即宁俞,是春秋时期卫国的大夫,他辅佐卫文公时天下太平、政治清明。但到了卫文公的儿子卫成公执政后,国家内乱,卫成公出奔陈国。宁俞则留在国内,一面仍是为国忠心耿耿,表面上却是一副糊里糊涂的样子,这是明哲保身的处世方法。因为身为国家重臣,不会保身怎能治国?后来周天子出面,请诸侯霸主晋文公率师入卫,诛杀佞臣,重立卫成公,宁俞依然身居大夫之位。这是孔子欣赏“愚”的典故,他很敬佩宁俞“邦无道则愚”的处世方法,认为一般人可以像宁俞那么聪明,但很难像宁俞那样糊涂。在古代上层社会的人事倾轧中,糊涂是官场权力杂耍的基本功。仅以三国时期为例,就有两场充满睿智精彩的表演,一是曹操、刘备煮酒论英雄时,刘佯装糊涂得以脱身;二是曹、马争权时司马懿佯病巧装糊涂反杀曹爽。后人总结云:“惺惺常不足,蒙蒙作公卿。”苏东坡聪明过人,却仕途坎坷,曾赋诗慨叹:“人人都说聪明好,我被聪明误一生。但愿生儿愚且蠢,无灾无难到公卿。”为官可以愚,但为政须清明,不可混淆。

“难得糊涂”是糊涂学集大成者郑板桥先生的至理名言,他将此体系晋升为:“聪明难,糊涂亦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心安,非图后来福报也。”做人过于聪明无非占点小便宜;遇事装糊涂,只不过吃点小亏。但吃亏是福不是祸,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饶人不是痴,过后得便宜”,歪打正着,“吃小亏占大便宜”。有些人只想处处占便宜,不肯吃一点亏,总是“斤斤计较”,到后来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郑板桥说过:“试看世间会打算的,何曾打算得别人一点,真是算尽自家耳!”世上最可悲悯的人,他们往往自我感觉不错,正是所谓“贼是小人,智是君子”之人,是那些具有君子的智力却怀持小人之贼心的人,他们最大的敌人即是他们自身。为人处事与其聪明狡诈,倒不如糊里糊涂却敦厚。

郑板桥以个性“落拓不羁”闻于史,心地却十分善良。他曾给其堂弟写过一封信,信中说:“愚兄平生谩骂无礼,然人有一才一技之长,一行一言为美,未尝不被啧啧称道。家中数千金,随手散尽,爱人故也。”以仁者爱人之心处世,必不肯事事与人过于认真,因而“难得糊涂”确实是郑板桥襟怀坦荡无私的真实写照,并非一般人所理解的那种毫无原则稀里糊涂之人。糊涂难,难在于人私心太重,心头一热,陡觉世界太小,眼前只有名利,不免去斤斤计较。《列子》中有齐人攫金的故事,齐人被抓住时官吏问他:“市场上这么多人,你怎敢抢金子?”齐人坦言陈词:“拿金子时,看不见人,只看见金子。”可见,人性确有这种弱点,一旦迷恋私利,心中便别无他物在,唯利是胆,掉进钱眼里去了!

聪明与糊涂是人际关系范畴内必不可少的技巧和艺术,其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不过太聪明的人学点“糊涂学”,于己大有益处。

老子是个聪明人,是智者,这是毋庸置疑的事。老子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看事物时辩证的眼光。糊涂与聪明本是相对的,有些看似聪明的人不明就里,一味追求聪明,结果反被聪明误。只有像老子那样的聪明人才知道糊涂的境界才是聪明的极致。人生难得几回醉,当醉则醉,当糊涂则糊涂吧!

闻道而笑

原典: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解读:

有识者得悉“道”之理后,勤勉行政、身体力行;普通人听了似懂非懂,半信半疑,不知如何是好,终究无所得;无知的人听了觉得难以置信,大加嘲笑。如果“道”不能让这种人听了觉得可笑,那也就不是什么真正的“道”了。

有学者把人类社会横向分为三个层次,即上、中、下,其中上层大约占整体的3%,中层大约占17%,下层大约占80%。当然谁都不想成为那80%的下层社会的人,可惜的是大部分人都是处于这个层面中的。这不仅是指物质生活水平,也是指思想意识层次。

宣扬成功学的人们会主张,一个人若想成功,就要先向成功的人学习,然后和成功的人合作,这样才能从已经成功的人身上学到他们成功的因素,并找到使自己成功的方法。同样的,若是想成为上士,那么就要掌握他们是怎么思考问题,是有着什么样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着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事业观。如果你有着成功者的心态和思维方式,再加上能够坚持不懈,那么你前面的终点就只有一个:成功。如果不具备这种心态,即使拥有再多的物质,也不能算是上士,看看那些“富不过三代”的显赫之家,就是因为子孙没有先祖创业时的那种兢兢业业的态度,所以即使有了财富也守不住。所以才有人说“创业难,守业更难”。

如果觉得这些道理好像有些用处,自己也想要成功,可是又觉得不容易做到,对前途感到渺茫,也许付出了什么也得不到,还不如再等等看,看别人照着这方法做会怎么样,等他成功了我再跟着做,要是他不行,那我就笑他不知道观火候……如果是抱着这种观念做事,那就属于“闻道”后“若存若亡”的人,是中士。或许可以触及到成功,但也有可能是失败,这就要看最终的选择如何了。如果只是存有观望的态度,而迟迟不肯迈出第一步,那就是在选择失败。

而下士是些什么样的人呢,那是根本就不相信这些道理的人,如果有人跟他说:“你现在穷,是因为你的观念造成的。”他或者听不懂,或者要“大笑之”以示不信。这只是举个例子,不是针对那些现在没钱的人,不论是否有钱、是否有权或者是否有名,将来的走向都是被你的意识所牵制的,如果你只有下士的心态,那又怎么可能利用现有的物质基础发挥上士的优势呢?即使因为一时的运气,或是先人的积累,而获得了一些机遇,但这都是不可能长久的。

没有上士的心态却想成为上士的人,难免要做出一些危险的事情,有可能在物质欲望膨胀起来之后什么事情都做,偷盗、抢劫、绑架、贩毒、贿赂……事实上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这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一个正确的意识去支配自己的行为。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富翁要出门远行,临走之前把三个仆人叫到面前,给他们每人100个金币,对他们说:“你们拿着这些钱去做生意,等我回来时,再来见我。”三年之后,富翁回来了,第一个仆人报告说:“主人,您交给我的100个金币,我已经用它赚了10倍。”富翁很高兴,就把这些钱都奖励给他。

第二个仆人说:“主人,您交给我的100个金币,我用它赚了5倍。”富翁也很高兴,照样奖励了他。

第三个仆人说:“主人,您交给我的100个金币,我害怕丢失,又怕做生意赔本,所以一直埋在地底下。”

富翁很生气,命令将那100个金币也奖励给第一个仆人,并说:“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

这就是著名的“马太效应”。这其实就是基于心态和思维方式的不同,付出得越多就会得到的越多,而害怕损失不敢付出的就会连现在所拥有的都会失去。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守住一直不失去的,这是事物运行的必然。想要一直拥有,就得一直付出,像流水一样,有进有出,水才是活的,才是丰盈的,若只进不出,或只出不进,那水要么会溢出来,要么就会干涸。人生也是一样。

老子虽然提倡清静无为,要顺其自然,而不给自己的天性妄加些没有用处的东西,但是这不是说让人不思进取,碌碌无为。要顺其自然,就要吐故纳新,要新陈代谢,所以这种清静无为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

如果一个人只是想平庸地过一生,可是又不能让自己心静如水,对着各种物欲的诱惑心动不已,那么这种生活就是痛苦的、不幸的,更是与老子所说的那种顺其自然的生活搭不上边。

有时候规矩太多并不是件好事

原典: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解读:

政令愈繁琐,人民愈贫困;社会上以暴力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愈多,国家也就愈是难以治理;人们的技能愈是巧妙高明,反常的东西也就日益增多;法律愈是严苛,盗贼反而愈是难以遏阻。

多忌讳,往往是那些心理脆弱不堪一击的人忌讳多,而无所顾忌的人心理健康,自然不需要什么忌讳。而忌讳多的人往往一旦被触犯,就会怒不可遏,做出些失常的举动来。如果是天下多忌讳,也就是国家的法令繁琐严苛,那人民不知道自己哪里一不小心就会触犯了法令,做起事来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一步,为求自保,自然也就宁可少做少错,这样也就谈不上什么发展了。那么“民弥贫”也就是显而易见的事了。

“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能,而奇物滋起;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这段话说来就像是在专为今日欧美社会所言一样。文明愈是先进,物质基础愈是丰厚,利器、智能、法令愈是增多,祸患反而愈深了。这是因为人们的自身修养并没有像迅速发展的物质基础一样发展起来,当人心不能够顺其自然、清静平正时,面对种种利器、智能、法令,自然也就容易盗贼奸伪迭起了。

美国的富裕已经成为世界上的一个象征,有许多国家的平民会想要移民到美国去,认为那里有着许多机会和发展的空间。不错,美国有着丰富的物质基础,人民的生活水平很高,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美国又是罪犯的天堂。在那里一个人如果犯了罪也不一定就会被绳之以法,因为律师会尽可能地寻找法律的漏洞来为之开脱,例如有的律师会教酒后驾驶的人在被警察拦下来以后,当着警察的面喝酒,这样警察就没有证据证明他体内的酒精是在被拦下来之前就存在的了,因而也就没有办法告他酒后驾驶。而枪支的普及更是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因为枪支买卖携带的随意,使得美国不断出现各种枪击事件,甚至是发生在校园里。

虽然说种种犯罪行为的增多,或许是许多国家的社会问题,但是不可否认这些犯罪行为的增多,是由于现在物质生活的丰富刺激下的一个结果。这也是“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具体表现。

明太祖朱元璋刚刚即位不久,发现官员腐败之事已经开始迅速蔓延:刑部尚书收受罪犯贿赂,指示属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来替他坐牢;宝钞提举司和户部官员勾结,印了七百万锭纸币,自己私吞了一百四十三万锭;兵部侍郎借抓捕逃亡军人的机会,收受军人家属贿赂二十二万锭……而那些地方官中的贪污程度更是惊人。

作为一个农民出身的皇帝,朱元璋非常痛恨贪污腐败,他采取了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贪。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就剥皮食草,摆在衙门前示众。按说这一规定已经残酷至极,不想他后来公布的政策更为极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朱元璋生性苛细,连多用一张信纸在他眼里都算贪污。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

朱元璋对贪污之官,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规定,凡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但是这样做虽然可以使贪吏无所遁形,可是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也易生流弊,审理者务为严酷以当上指,株连蔓引,往往累及无辜,有时候连坐冤杀的甚至达数万人之众。

虽然惩贪措施如此严厉,腐败却从来没有绝迹。大的腐败案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固然说官员们的贪污之风由来已久,一时难绝,但朱元璋的低薪制无疑在加剧着腐败的蔓延。史称明代“官俸最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折换成现在币值,1000元左右。我们要知道,这五两银子不光要负担县令个人的生活,还要供养家庭,支付师爷们的工资。因此,如果不贪污,大明王朝的官员们根本活不下去。

朱元璋却从来没有想到应该提高官员的待遇。他从道德高度出发,理直气壮地认为官员们都是用孔孟思想武装起来的人,理所当然地应该不计报酬,敬业奉献。然而,皇命也不能剥夺官员们糊口的权利,况且朱元璋一个人毕竟监督不过来普天下所有官员。随着朱元璋惩贪力度的不断加强,用“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之类标准衡量出的贪污“案件”暴露得越来越多,在朱元璋眼里,腐败已经发展到了“无人不贪”的程度。

在这种情形下,再加上朱元璋惩治贪官污吏时往往不遵守自己修订的《大明律》的规定,而受自己情感的影响,经常出现轻罪重判,无罪枉断的现象。据说,洪武时期的大臣每天早朝前,定要与妻子诀别安排好后事,如同上刑场一般,意谓此去凶多吉少。下朝后合家欢悦,庆贺又活过了一天,真是“度日如年”。

我们可以想象,在人皮草囊相伴下,那些明朝的官员们的心境是如何忐忑不安,而且薪水又少得几乎养活不了家人,收一双袜子都要被砍头,这种情况下官员们又怎么能安下心来处理政事呢?所以虽然朱元璋惩贪的力度举世罕有,可是不仅不能使贪污之行绝迹,而且也没有使得明朝出现“贞观之治”或是“康乾盛世”那样的大好局面。

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体现了,虽然朱元璋重典严刑,可是朝廷中贪污不断,百姓中起义不断,实在是没有达到真正治贪倡廉的效果。可见,规矩太多并不一定是好事,想将事情处理好,不能光靠立规矩,还得真正将法令与社会现实相结合,不能不顾实际。